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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思賢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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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木昜花藝
我們常常會看到一些奇葩上臺,各位boss就各種調侃,觀眾朋友各種開心,吐槽,慶幸自己不是智障!另一方面,會有各種優秀人才,老闆又是各種瘋搶,嘴炮!觀眾又是各種感嘆!我曾經看過幾集,發展模式相差無幾!我就特別想知道有些老闆招了一年都還缺那個職位人員,都是跟在自己身後,自己親自輔導!
可見,這些娛樂節目就僅供娛樂啦,大家不要較真了,臺上有沒給你籤合同,吹吹牛又不犯罪,你有什麼理由要求人家履行吹牛的義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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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物理老師老李
關於此事老李的看法有兩個:很多企業沒有契約精神;研究生的市場定價越來越低。
做生意,要有契約精神,買賣沒談成之前討價還價屬於正常,談成之後就得按合同辦。就此事而言即使雙方沒有合同,在電視上達成的協議也應該共同遵守吧。這公司公然毀約,不知道今後還有多少人願意和該公司合作,畢竟誰也不願意和一個說話不算話的公司合作。
此事反應出來的另一方面的問題就是:研究生太多了,市場給研究生的定價越來越低了。
2018年的考研人數是238萬,而四年之前這屆學生的高考人數大學在900萬左右,本科錄取率在百分之五十左右,也就是有百分之60左右的本科生選擇考研。
如此多的學生考研也導致了研究生學歷的含金量越來越低,研究生畢業後的期望薪資與實際收入之間有差距也是正常。我的一些大學同學本科畢業時不想做老師就去考研了,研究生畢業後還是中學老師。。。。。。生活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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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臭小蛋媽媽
此事鬧得如此沸沸揚揚,說到底就是強勢群體對弱勢群體的欺凌。這樣的事在現實生活中也不是什麼稀奇,大企業的霸王條款也是比比皆是。我認為楊斯涵應該用法律的武器主張自己的權益。
一、楊斯涵的底薪是否因為是參加電視節目而被虛高了?
這張圖清楚的看出北京夏季求職的平均薪酬在9800左右接近1萬塊,而楊斯涵是機械專業的女碩士,1.3W的底薪也不算太高吧,何況電視求職節目中還有出價1.4W的企業像楊斯涵丟擲橄欖枝,可見1.3W-1.4W應該楊斯涵同學的一個公允價值了不算太高。
二、現場發出要約的公司老總有資格發出要約嗎?
翻看涉事公司的背景得知,該公司比較知名,承諾1.3萬的也是公司老總、企業法人,那當然是有資格的, 企業的人力資源部門能不聽老總的嗎?
三、以電視節目為載體的勞資雙方達成的口頭要約有法律效應嗎?
百度了一下合同法裡這樣約定“口頭要約,就是口頭髮出的要約, 口頭要約一經作出就能立馬為受要約人所瞭解。即要約一經作出,即視為到達。因此口頭要約作出時間即為要約的生效時間。如果受要約人承諾,合同即成立。當然如果口頭要約發出後,沒有人承諾,那合同就未成立。”依此看出電視節目中用人單位與楊斯涵達成的共識複合口頭要約成立的標準,應該判定為有效。
最後我想說,作為一個企業,你開門做生意,誠信是第一位的,此事一出,你諾大一個企業欺負一個剛剛畢業的女學生,你信譽何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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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快法務
找工作時,對勞動者來說工資是最重要的事情,約定工資和實發工資不一致的情況並不少見。
但是該用人單位敢在電視平臺上給出了承諾,事後還能輕易反悔就真的是很少見了,這不是當眾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嗎?
勞動合同寫的工資跟約定的工資不一致有效嗎?一般從勞務關係來說,用人單位屬於強勢群體,員工屬於弱勢群體,為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二者會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和求職者會對工資做好約定並寫入勞動合同,如果勞動合同上的工資跟約定的不一樣,就會影響勞動合同的效力。
關於勞動合同的效力,一般來說,有以下幾種情況。
首先,勞動者與所在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如無特殊情況,合同寫的工資應與約定的工資一致。
因為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前,即在勞動者進行面試時,雙方就工資問題是經過協商的,並且是經協商取得一致才確定建立勞動關係。所以,即使要籤勞動合同,也必須跟約定的工資一致。
其次,如果簽訂勞動合同時,發現寫的工資跟約定的不一致,雙方對工資條款未提出異議的,並且簽字確認的,那麼合同有效,是受法律保護的。
之後,雙方若是因為工資不一致產生糾紛的,將以勞動合同寫的工資條款為準。
最後,員工簽訂合同時,發現勞動合同寫的工資跟約定的工資不一致,要及時提出異議,否則簽訂後將產生效力。
因為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前就工資問題做的約定,雙方協商一致有效,但是隨後簽訂勞動合同時,公司又寫了與約定不一致的工資,其實就是對工資條款做了新約定,一旦雙方就此協商一致,並在勞動合同上簽字確認,那麼可以推翻先前的約定,即工資以勞動合同的約定為準。
也就是說,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要確認勞動合同上的工資是否跟約定的工資一致,如果不一致,要及時提出異議,否則會視為雙方約定工資一致,即使給少了也很難尋求到法律的保護。舉個例子:何某入職時,由於簡歷中載明他有豐富的工作經歷,他在面試時也表現出對業務非常嫻熟,公司對他非常滿意,特意取消了試用期, 直接按照所在崗位轉正標準8000元/月發放工資。(由於筆誤,合同中工資標準寫成了80000)
但是,4個月後, 公司認為何某不符合崗位要求,與他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並依法支付經濟補償。何某同意離職,卻拿出勞動合同,要求按照上面的工資數額計算經濟補償,何某隨後申請了勞動爭議仲裁。
仲裁結果:仲裁委認為,即使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工資標準為80000元/月, 但在何某入職後4個月,公司一直實際按照8000元/月的標準支付工資, 何某未曾向公司提出異議, 應視為雙方已就工資標準變更達成一致。並且,結合何某所在崗位其他員工的工資水平來看, 實發工資8000元/月更為合理,何某也並未提供他應獲得高額工資的合理依據。故仲裁委裁決,公司無須支付所謂的工資差額,按照實發工資標準計算支付經濟補償。 -
6 # 99隨便
地點:北京
事件:機械工程女碩士電視應聘底薪13000元變4000元
(1)楊斯涵,遼寧瀋陽理工大學機械工程碩士,2017年的一期電視求職節目“非你莫屬”,由於自己出眾的能力,以及不俗的氣質,同時得到暴風影音公司和另外兩家公司的青睞。
其中,暴風影音直接爆燈(直接聘用),給出了1萬4千元的底薪。
另一家火星時代教育給出了1萬3千元的底薪,雖然比暴風影音低一些,但楊斯涵認為火星公司老總王琦很有親和力,是一位可信任的老闆,於是選擇火星公司。
雙方很快達成一致,火星公司聘用楊斯涵為銷售運營總監助理,並於當年5月,給楊斯涵發來入職通知電子郵件。
(2)2018年3月,楊斯涵碩士畢業,於3月16日來到北京,並前往公司報到。
但當楊斯涵遞交入職體檢表後,卻被人力總監告知:薪水有變動,不再是約定的底薪1萬3千元,而是底薪4千,“透過自己的努力”,最終月收入肯定能達到1萬3千元。
(3)對於火星公司的突然變卦,楊斯涵頓時感到崩潰,據理力爭。
人力總監表示要確認一下,但在第二天通知楊斯涵稱,讓她去找別的工作,不要去火星公司入職了,並稱“已經與王總溝透過”。
(4)在此之後,楊斯涵又與電視節目組聯絡,得到的答覆是王琦不在國內,預計一週後回到北京,會安排好楊斯涵的入職。
當日下午14時45分許,火星時代公司人力資源部工作人員,電話通知楊斯涵,讓她按郵件通知的時間4月9日正常入職,並稱“薪水和電視節目中給出的是一致的”。
楊斯涵表示,她拒絕這樣的入職,要求公司進行賠償。對方工作人員表示其他過程她不清楚。
第一,電視招聘企業到底看中了楊斯涵的什麼?
看中了她的“非你莫屬”女嘉賓的身份。
試想,楊斯涵是遼寧瀋陽理工大學的機械工程碩士,是個機械女,而火星時代教育招聘的職位是“銷售運營總監助理”,八杆子打不著的關係。
雖然我們可以說,大學裡所學的專業知識,只是敲門磚,並不一定需要專業對口。
但作為一個機械碩士,那麼多年學下來,最主要應當學的是機械專業知識吧?
假如讓她去和學銷售,學經營的大學生相比,她有什麼優勢呢?
所以說,火星公司看上的根本不是楊斯涵本人嘛!
那一天站在場上的是其他一個求職者,只要能吸引觀眾的目光,也會被“看中”,並說上一堆誇獎的話,做出一副“非你莫屬”的表情,然後許諾一份高薪。
管你什麼專業,什麼專業又有何區別。
第二,某些招聘企業參加電視節目,到底為了什麼啊?
是為了招聘一位優秀的求職者嗎?
恐怕不是。
說到底這也是廣告的一種,以往那種電視上播出的,找個明星豎大拇指,輕吐一聲“某某牌真好”的廣告,叫硬廣告,而現在的電視綜藝節目,就是軟廣告。
現在的觀眾不傻,硬廣告拍的再漂亮,人們也不相信,反而是軟廣告看上去很逼真。
硬廣告的效果不行了,換軟廣告!
這就很清楚了,楊斯涵對於招聘企業的最大價值,就是當她站在臺上的時候,那時候的她有電視臺綜藝節目的背書,她是有利用價值的。
反之,當她走下舞臺,她的價值已經大為下降,與普通的求職者沒什麼區別。
於是乎,楊斯涵入職時,1萬3的底薪變成了4千元,也就很好理解了。
為什麼給你1萬3,花費那個價格,完全可以找來長得更漂亮,更懂得如何勝任總監助理的女孩子,何苦要聘請你這樣的機械碩士呢?
第三,楊斯涵拒絕入職,做的對嗎?
對的。
有人說楊斯涵不懂事,反正很多企業都是如此,你一個新人,雖然只有底薪4千元,已經很好了,你有“非你莫屬”的背書,你以後還是有發展前途的。
若你不要這份工作,去了其他企業,或許情況更糟糕。
筆者要說,這話不對啊!
按照上述分析,全社會所有的企業,都是玩虛的,玩人前一套人後一套的把戲嗎?假如是那樣的話,那也太悲哀了。
作為一個碩士,楊斯涵起碼有資格挑選自己喜歡的企業,從事一份喜歡的工作吧?
既然現在已經知道,這家企業不行,何必勉強。
這家企業不行,那就換一家!
假如一個碩士,連這一點魄力也沒有,日後也沒啥前途,說句真話,楊斯涵公開這件事,也等於給自己做了個廣告,全國的優秀企業多的是,總有慧眼識珠的!
結束語:女碩士楊斯涵做得好,做的漂亮!她就是不願委屈自己,不願在那種不真誠的企業內工作,那根本不是她的錯。難道楊斯涵揭開一道黑幕,她就找不到合適的工作了? -
7 # 香也君
女碩士電視求職成功獲得火星時代公司銷售運營總監助理的崗位,老闆當著眾人的面開價底薪工資為13000,後來去公司報到被告知底薪只有4000。我覺得這裡面有幾個重要疑慮之處,導致了這種現象的必然發生。
疑慮一:為什麼電視臺不當場要求面試公司與成功應聘的求職者簽訂一份協議,以便作為日後工作開展的證據資料?既然電視臺能夠主辦這樣的電視求職欄目,制定一份面試錄用協議應該不是什麼難事吧,把重要的內容比如工資明確的用白紙黑字寫明,然後雙方簽字確認。同時,在協議裡面還要加一條,如果哪一方反悔,需要支付對方一定的責任賠償。這樣的話,就不會出現上面女碩士為了討個說法四處奔波折騰的情況。可見,這檔電視求職欄目主辦方存在責任。
疑慮二:這些公司都是一些服務公司,不是製造業企業,需要的是名氣和傳播,是不是這些公司故意這樣誇海口,僅僅是為了宣傳公司,為公司打廣告,而不是真心誠意的要應聘人才呢?在電視欄目裡,面試官都是公司老總,也就是說是公司一把手親自出馬,說出的話應該是很有分量的,不是兒戲之言。我想,公司裡面的其他員工,尤其是人力資源部一定會關注老闆的言行,因為人事要辦理入職的,要知道員工的各種資訊,老闆既然在面試,他們能不知道嗎?結果女碩士來報到,火星時代公司就以各種不知情為藉口大大降低她的底薪待遇,從13000降到4000。在電視欄目裡當著所有觀眾的面大談高薪的老闆,讓員工來報到了就大降工資,很難逃脫為了宣傳公司而故意為之的嫌疑。
疑慮三:銷售運營總監助理這個崗位底薪真的值13000嗎?我們公司幾千號人,沒有任何一個人的底薪能超過13000的,連這個零頭都沒有,我們公司的員工底薪都是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即便是銷售總監,底薪也是最低工資的,主要還是拿崗位工資和提成的。所以,一個總監助理底薪就能達到13000,我表示不能理解,難道北京的工資就高成這個樣,這還是底薪啊,那加上崗位工資、提成工資、其他補貼的話,豈不是隨隨便便就是三五萬的月薪節奏?可是,實際上並非這麼容易。
我有老鄉在北京工作,是做財務經理的,他的工資一個月才12000了,還是稅前的,一個助理的工資就能有這麼高?我問了他們公司類似的銷售助理崗位月薪多少,他說大概在6000左右。如果還不信,可以到各大招聘網站看看,那個總監助理崗位一來就是底薪13000的?北大畢業的學生也達不到。所以,我嚴重質疑火星時代老闆給的工資底薪13000有很大很大的水分在裡面。果不其然,女碩士報到的時候就“縮水”了。
所以,這位女碩士透過電視求職欄目找工作我覺得太不靠譜了,很難說參加電視求職面試的那些公司不是為了宣傳自己而浮誇,這樣的面試缺乏誠意,公司承諾脫離實際,就是在作秀而已。如果真的是面試,真的是為了招聘人才,那麼電視臺方面應該做的更加完善,企業也應該說到做到,可是誰都沒有做到,這說明了什麼問題呢?說明了電視求職就是一個噱頭,女碩士遇到了不實誠的公司,也給她上了一次生動的求職課,希望女碩士能在日後的求職過程中吸取經驗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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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浮生一日看盡長安花
楊斯涵是遼寧瀋陽理工大學機械工程碩士,她得知某衛視一檔節目以現場招聘的形式面試並聘用求職者,於是報名參加了該節目的選拔。2017年,天津衛視大型求職類欄目《非你莫屬》20170611期,當事人楊斯涵和火星時代達成聘用意向,火星時代老總王琦開出13000元的底薪給予楊斯涵銷售運營總監助理的職位,隨後給楊斯涵發了入職通知的電子郵件。
楊斯涵到達北京後,很快就做完了入職體檢。隨後楊斯涵就被人力總監叫去談話,並告訴她底薪變為4000元,再加銷售提成收入,最後月收入可以達到13000元。楊斯涵感覺自己被騙了,於是向遼瀋晚報進行了投訴,並把求職經歷和遇到的問題發到了網上。也正因為這個事,楊斯涵錯過了去年的校園秋季招聘會。此事遭到曝光後,火星時代的形象開始大打折扣,相關負責人立馬找楊斯涵協商,並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一場風波後歸於平靜。如果此事不遭到曝光,也許楊斯涵只能自討苦吃了,四千元的工資也就沒必要來電視節目找工作了。既然火星時代給出了13000元的底薪,就該履行承諾,如果楊斯涵一路上支付了一定的費用,那麼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締約過失責任,並且賠償求職者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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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霍小姐的八卦爐
缺乏合同契約精神,卻又喜歡譁眾取寵,浪得虛名。女碩士(電視求職)底薪臺上臺下的“判若雲泥”大變化,正好把相關用人單位的這種心態表現得淋漓盡致,“異常精彩”。
或許在不少公司老總、用人單位的眼中,電視欄目本身就是個攫取眾人眼球,營造廣告轟動效應的“表演舞臺”。在眾人面前,不僅可以“滿嘴跑火車”,把公司用人的誠意表現得無以復加,而且還能“掛羊頭賣狗肉”,大搞“朝三暮四”之類的、愚弄人家女碩士智商的“文字遊戲”!
呵呵,反正我們公司的“形象美名”和“用人誠意”已經透過電視傳播了出去,參與這一檔電視欄目的“大初衷”和“小目標”已經達到,至於你一個堪稱小小弱勢打工群眾,(我就是公然食言不兌現承諾)你又能奈我何?
那麼,這些電視上彷彿一諾千金、求賢若渴的單位,一下來就敢食言不認賬,可謂“變臉比翻書都快”,何來如此囂張跋扈之底氣呢?
且不說一些名星大腕、重量級企業在電視上獻愛心“一擲千金”,令人讚歎,實際上卻“口惠而實不至”,甚至無人問津、不了了之。單單是在招工用人領域內屢見不鮮的法定節假日加班工資無法兌現、工資時常拖欠、違反勞動法不時訴諸公堂等現象,就足以推波助瀾這些不良行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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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職場路人
我的看法:
關於“女碩士電視求職底薪1.3萬元的工作成功以後,卻被告知變為四千”這件事,在我看來就是典型的企業失信耍流氓的行為!
個人觀點
在公眾平臺刷臉蹭熱度,卻在背後幹這種文字遊戲的流氓勾當!這裡也希望一些媒體平臺在選擇合作企業,對於節目現場達成的內容能督促其生效,或者追加草簽的過程,防止這類企業耍流氓的現象。
節目叫《非你莫屬》,是一款求職真人秀節目。面試官由部分企業的人力資源總監或者副總、CEO組成,透過求職者的表現,採取爆燈留人的方式,雙方達成意向以後,面試官當場表態(基本上是offer到手)。主人公楊斯涵,遼寧瀋陽理工大學機械工程碩士,在《非你莫屬》欄目當中,透過自己的不俗表現,贏得最後暴風影音和另外兩家公司的爆燈。暴風影音14K,而主人公選擇的火星時代教育是13K,最終主人公選擇了13K的火星時代教育。按照常理,到了這裡基本上就是大家你選擇了心儀的工作,我找到了心儀的員工,開開心心展開合作才對。萬萬沒想到還有反轉,楊斯涵準備去報道的時候,被該公司人力資源總監告知底薪只有4000元,其他按照績效算。主人公也乾的漂亮,直接曝光火星教育的無賴嘴臉,並且拒絕欄目組二次協調!後果
這本來是一件簡單的面試反悔導致的公司單方面毀約的事情,雙方好好協調好聚好散即可。但是壞就壞在大家都見證過雙方的達成過程,被曝光的結果就是企業失信,不管是後續招人還是與媒體合作,估計都會受到影響。又是一起由小事引起典型的危機公關問題!
結果預測
面試的這件事情是由火星時代教育CEO進行的,而調整底薪是由其人力資源總監傳達的。那麼想要平息這件事情,要麼是靠著時間去讓公眾淡忘,要麼就是這位總監背鍋。
總之,這是一個資訊高速發達的時代,一些公司或者高層仍然抱著蠻橫的態度處理一些事情,就很容易被曝光,因為個人的失誤導致公司處在風口浪尖。相信藍色游標的例子大家都不陌生,這才幾天,火星時代教育又中槍了!
在電視求職節目中,楊斯涵和一家公司達成聘用意向,公司開出13000元的底薪給予楊斯涵銷售運營總監助理的職位,公司隨後給楊斯涵發了入職通知的電子郵件。2018年4月2日上午10時19分,記者撥打了火星時代公司人力資源部的電話,問及“楊斯涵上電視應聘你們給13000元工資的事兒”,話還沒說完,對方就結束通話了電話。
回覆列表
這是對楊斯涵的一種違約,是一種赤裸裸的欺騙。該公司的信譽將受到社會的拷問,必將會影響公司的發展。該事件對該公司而言是一種適得其反的負面宣傳,必將吞食自釀的苦果。
第一,該公司將承擔名譽上的損失。企業的信譽是一個企業的隱形資產,在某種程度上是企業的生命。該公司在電視求職節目中,當著全華人民的面承諾給楊斯涵1.3萬元的底薪,然而等楊報到時,缺變成4000元,這分明是出爾反爾,言而無信的典範,以後,該公司再想挽回信用,估計是難上加難了。
第二,為當下的求職者特別是大學生群體提供了前車之鑑。隨著競爭壓力的不斷加大,中國的就業競爭日趨激烈,一方面求職者要認清自己,擦亮雙眼,尋找那些可信度較高的公司或企業進行求職,避免陷入楊斯涵這種尷尬,更要避免因追求高薪而捲入傳銷之類的一夜暴富的騙局中。另一方面,全社會要加大誠信主題教育。對部分失信企業進行行業等方面的限制,促成企業形成守信合法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