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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602小魚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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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lee過河入林
所謂德國房東不能漲房租也是說說的,柏林最近就因為房租漲太多遊行過。一般合同期內不能亂來,根據合同,我們這裡也是一樣的。出了合同期隨行就市再談的,如果行情漲了你也沒法子。
德華人也不是不想買房子,就是一般人手上也沒啥餘錢,壓力比較重,生活又比較有要求,不想虧待自己,然後就一年年租房過去了。
房租對隨便哪個國家的人,特別是年輕人都是挺重的一筆負擔,華人有時候寧願苦點,好歹攢套房子是對的。德國很多老人退休金不高,物價房價漲了不少,也是非常的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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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福垊
在德國,許多經濟情況不錯的人並不熱衷買房。特別是年輕一代德華人,很少會把買房當做人生目標。
據德國統計局公佈的資料稱,大約只有43%的德華人有自己的房子,是歐盟國家中最低的。德國的房價並不是特別貴,首都柏林市區的房價基本上在1900~2300歐元/平方米左右,而首都人均月收入約為3400歐元。所以說經濟上的壓力並不是德華人不買房子的原因。
德國的房租比較便宜,而且相對穩定,不像中國某些大城市一樣,年年上漲。德國《民法典》規定,如果房東想漲價,必須向政府提交正式的書面說明,說明漲價理由,經過批准才能漲價。如果房東單方面漲房租,租客是可以將房東起訴到法院的。
德國《租房法》同時規定,如果同一棟房屋,三年內房租上漲超過20%,就屬於違法行為,房東將受到鉅額罰款。
在德國,《租房法》更多的是站在租客一邊。房客想解除合同,可以用任何理由,只需要提前三個月提出申請。而一旦簽訂租房合同,房東是無權單方面終止的。
如果房客沒錢繳房租,房東必須經法院裁決,才能將租客趕走。法院的訴訟程式亢長,耗時耗力,所以有時會出現房客數年沒交租金,房東也無法將其趕走的新聞。
保障居民住房是德國政府的政策目標,這一點在歷屆競選中,所有參選黨派都會做出保障居民住房的承諾,甚至做出保證房價穩定的承諾。如果房價出現大幅波動,執政黨喪失的不僅僅是選票那麼簡單。
德國二手房的房價也不高,有專門針對二手房交易的第三方評估機構,如果售房者的價格超過評估機構定出“合理房價”的20%,購房者可以起訴,要求其降到合理範圍內。對於不按評估價格虛標房價的,最高可處以5萬歐元的罰款。甚至會被判刑。
從八十年代至今,德國房價平均每年僅上漲2%。扣除物價因素,可以說德國房價實際上並沒有上漲。由於德國房價長期穩定增長,如果你在德國炒房,將稅收、手續費全部計算在內,甚至會虧損10%以上。這就使得德國根本沒有“炒房團”的存在,房價也就沒有人為抬高的因素在裡面。
德國老房子,特別是有歷史紀念意義的老房子的房價要高於新建的商品房的房價。德人人比較注重傳統,對幾十年上百年前的老房子情有獨鍾,認為有歷史底蘊,他們往往願意購買這種房子,按中世紀風格裝修,而華人熱衷購買新樓,這是德國房地產市場有別於中國的地方。
正是因為德國租房價格低,又有法律保障,不會因為房東一句話就讓租客滾蛋,所以德國很多人寧願租房不願意買房。當然,西方國家的消費觀念和華人也有區別,華人寧願一家人省吃儉用也要湊錢買個自己的房子,而德華人就沒有這種觀念,特別是年輕人,更願意將金錢放在自己的學習和享受生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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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不執著財經
最近,有網友提出這樣一個問題:為什麼德華人可以一輩子租房,而我們華人卻不能?對此,專家們解釋稱,西方國家的消費觀念和華人也是有區別,華人寧願一家人省吃儉用也要湊錢買個自己的房子,而德華人卻沒這種觀念,特別是年輕人,更願意將金錢放在自己的學習和享受生活之上。
而我們的看法是,說華人天生有購房需求是謬論,因為解放前絕大多數勞動者都是租房居住,否則也不會有上海滑稽戲《七十二家房客》了。而在解放後的計劃經濟時代,房子是單位統一分配的,在很長時間內,華人根本不需要買房。現在所謂要圓上住房夢,就是看中房子有保值增值的功能,也想分得一杯羹,要是將來炒房無利可圖,租房市場更加規範化,會有更多的人會選擇租房居住。
根據最新資料顯示,大約只有43%的德華人擁有自己的房產,這一資料低於歐盟國家的平均值60%。在英國、西班牙和義大利,這一比例大約在70-80%之間,而美國則是69%。實際上,德國的房價並不是很貴,首都柏林市區的房價基本上在1900至2300歐元/平方米,而首都人均月收入為3400歐元。顯然,經濟上的壓力並不是德華人不買房子的原因。
那麼,德華人為啥可以做到一輩子租房住呢?首先,德國的租房市場非常規範,租金便宜,而且租房穩定。而中國的很多大城市,房價年年上漲,租客叫苦不迭。根據德國法律規定,如果房東要漲價,必須要政府提交書面說明,說明漲價的理由,經過當地政府批准後,房東才能獲准漲價。如果房東未經批准單方面漲房租,租客是可以將房東起訴到法院的。
而在中國,人們想要買房,很大原因是租房市場不規模,房租年年要漲,房客經常被迫搬家,沒有一種家的感覺,自然就沒有了安全感。而在德國法律做出規定,房東要漲房價就要提交正式書面說明,闡明合理漲價理由,還必須舉出三個同類住房漲價的例證,房客若不同意,就由法律來裁決。
此外,在德國,《租房法》同時規定,如果同一棟房屋,三年內房租上漲超過20%,就屬於違法行為,房東將受到鉅額罰款,超出50%則構成犯罪。同時,房客想解除合同,可以用任何理由,只需要提前三個月提出申請。而一旦簽訂租房合同,房東是無權單方面終止。如果房客沒錢邀納房租,房東必須要經過法院裁決,才能將租客趕走。而法院的訴訟程式冗長,這也導致房東長期無法將租客趕走。
再者,德華人不用擔心房價會非理性上漲,因為任何德國的政黨和候選人,都將保障居民住房列為首要的政策目標之一。而在競選中,房地產政策始終是候選人不可迴避的話題,如果有人擔敢提出的政策會導致抬高房價的行為,他將喪失的不僅是選票,甚至是整個政治生命。
最後,德國房價比較穩定,真正做到“房住不炒”,在1977年至今的30年裡,德國房價平均每年僅上漲2%。如果扣除物價因素,德國房價實際上基本沒有變化,甚至略有降低。如果想去德國炒房,把稅收、手續費全部計算在內,非旦不賺錢,而且還會出現虧損。這就使得德華人並不熱衷於買房的原因。
德華人之所以不買房,而是選擇租房居住,這主要是德國的租房市場比較成熟,更偏向於租客的利益,租客們覺得租房比買房更舒服、更靈活。此外,德國的所有參選黨派,都有穩定房價,保障民生的宿願,所以,政府出臺的政策都是控制房價上漲。這就使得德國的房價基本不漲,炒房者幾乎絕跡,德國年輕人當然不願意買房,而是租房居住了。如果我們中國房地產市場迴歸居住屬性,無利可圖,租房市場更加規範,那些拼命想要購房的非理性需求也會煙消雲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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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花木童說史
德華人在房子面前人人平等,而我們大多是房子的奴隸。
德國是歐洲買房率最低的國家,不到46%,德國年青人的購房慾望有進一步下跌的趨勢。
而中國擁有一套房子和結婚是同等重要的人生大事,幾乎成為壓在年輕人身上的一座大山。之所以兩國有這麼大差異,主要有四點原因。
一、德國房產沒有投資價值,也沒有保值功能。自2000年至現在的20年時間裡,德國房價僅上漲了1.6%,上漲幅度還跟不上物價水平和工資水平。
而我們20年時間,大部分地區房價幾乎上漲了10倍左右。雖然有我們處於高速發展期的因素,但德國控制房價這塊做得確實比較好。
德國炒房是沒利可圖的,交易稅非常高,兩套以上住房基本是虧本的。
另外,德國擁有房產要交持有稅,如果把房子租出去,可以享受租房補貼,也就是說你把房子空著是貶值的,這樣房子的閒置率非常低。
二、德國買房和租房享受一樣的社會福利和社會資源。房子不會跟戶口掛鉤,更不會因為沒有房子而影響到小孩讀書。
拋開大城市不說,據說我們的一些縣城,也開始推行學位房,這是社會的進步還是倒退?
三、德國的法律保障了房東和租客的平等地位。德國房子出租分為有期和無期兩種,不管是哪一種,只要租客不主動搬,都不得漲價。
無期合同的主動權基本在租客手裡,租客要搬走,只需要提前幾個月和房東打好招呼。
有期合同到期後,必須優先租給原來租戶,不得以別人出的價高而趕走租客,否則會吃官司甚至有牢獄之災。
四、德國城鎮化程度非常高,地域發展相對均衡,所以人口流動性比較大。經常搬家就沒什麼必要買房子。
還有一點比較重要,德國的房東必須定期維修或翻新房子,以確保租客的安全和舒適度。德國80年前的房子,出租率還高達56.2%,而我們超過20年的房子,估計都不好租了。
總得比較下來,德國在住房和房產租賃上,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有很多,有關部門該下下真功夫,把年輕人從房子裡解放出來。沒有房子壓力,相信國民的幸福感會強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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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樓盤網
不僅是德國,在日本、在美國、在丹麥、在瑞典,都可以租房過一輩子。
而這主要是因為德國有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所以房子真的不重要。
但中國不一樣,我也知道在中國買房太難了,可能大部分人工作一輩子都買不起一線城市一套房子,就算是二線城市買一套房子都要花光家裡積蓄,然後背上一身貸款。很多人都想跟德華人一樣租房過一輩子,但這並不現實!
因為德國的社會保障福利實在是太好了,有免費而高質量的教育、社會救濟金、失業金、養老金、護理金等,所以有沒有房子都一樣。
但中國就不一樣!在中國沒有房子,孩子上不了學,沒有房子結不了婚,沒有房子上不了戶口,沒有房子享受不了城市福利。在中國任何一點東西都跟房子有關,沒有房子不一定過得不好,但有房子絕對會過的很好。
我也羨慕德國、美國、丹麥這種租房過一輩子生活方式,但別總拿別人的優勢來跟我們的劣勢比,這樣只會讓自己更傷心,更失望,我們要做的是拿過去跟現在比,你就會發現我們的生活在慢慢改善,整個社會的福利保障體系也在慢慢晚上,總有一天我們也能過上租房就可以過一輩子的生活,再也不用為房子發愁。
就拿醫保來說,十幾年前有幾個人看病的時候能報銷,那個時候多少人因為治不起病而失去生命,去年大火的《我不是藥神》裡不就因為治療慢性白血病的藥不在醫保裡,大量人治療的家破人亡,但現在就算是農民生病了能能報銷,再也不會這種情況了。
而且在房地產房方面,樓市也慢慢放開房子跟學區之間的關係,很多城市已經實現租房入學,以後孩子要上學再也不用非要買房才行,此外租房也能享受跟買房一樣的社會保障福利。
所以隨著國家不斷髮展,政策不斷完善,我認為未來有一天中國也能實現租房住一輩子的生活方式,但問題是到時候你還會租房住嗎?
畢竟在中國流傳幾千年的觀念裡,有自己的房子才能算有家,所以在我看來就算真的能租房過一輩,但大家最後還是更願意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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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好飯換壞飯好煩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華人也會適應的。現在都買房是因為房價還是不夠高,很多的灰色收入還能支撐房價一陣子。另外租房制度的不完善導致租客的利益保障不夠,現在的法律體系基本上保障房主的利益太多。還有就是人們的 觀念導致的一些誤區,比如很多人認為我的房子,即使是租給別人了我也是房主,我就有權隨時把房客趕走,隨便漲價,甚至於有些房東 未經房客同意就把門鎖給換了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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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優己
這個說法其實並不合理!部分德華人租房並不代表德華人沒有自己的房子。德華人普遍人手一房,他們租房子只是為了圖一個便利。也就是說,當德華人自己在租房住的時候可能他自己的房子也在出租,這按著我們這邊的說法就是換租,那麼德華人也就沒有繼續買房的需要了。
德國能夠實現房產自由其實跟德國的發展戰略有關,德國的工業發展非常均衡,整個德國最大的城市也不過370萬人口,而普遍人口數額在100萬以下,像大眾集團所在的城市也不過是20萬人的中型城市。這使得德華人根本就不需要出門打工,大部分的德華人都可以住在自己的老家,他們可以選擇跟父母一起住,也可以繼承自己家族的房子,這就沒有必須要買房的剛需了。
其次,得益於德國發達的交通網,德華人即便住在自己家裡也可以到德國全境去工作,德國從希特勒時代便開始灌輸4小時通達全德國的高速網(德軍則可以在8小時之內完成集結併到達德國任何一處邊境參戰),到了現代高鐵時代,德國的鐵路網路更是把這種思想盡數貫通,這使得德華人即便是在外地租房過生活,他們也可以在週末回自己的家去過週末。租的房子對他們來說就是個宿舍的作用,有人會有想吧宿舍買回家的想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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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布夫舟
為什麼德華人可以一輩子租房,而我們卻不能呢?對於這個問題,看看二戰後德國公共住房政策的發展和演進就明白了。
首先看看德國的住房政策。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後,德國城市遭到巨大的破壞,四成左右的住房被摧毀或者嚴重毀壞。
根據統計,原聯邦德國區域內1060萬民用住房中有230萬被完全摧毀,損失比例高達21%。另外,21%的住房遭到嚴重損傷,特別是人口密集的大城市。例如科隆和魯爾工業區,80%的住房受到不同程度的損壞而喪失居住功能。
同時大量平民又開始返回城市,並且還有大量老百姓從民主德國逃亡到聯邦德國,這種情況下德國面臨嚴重的住房問題。
二戰後住房緊缺而出臺的住房出租管制制度。由於住房的短缺,使得房屋出租的價格暴漲,因而很多老百姓都沒有辦法負擔租房的費用。針對這種情況,德國採取了“房屋出租管制”,或者又稱之為“指導租金制度”。
簡單來說,就是各地要掌握當地所有住房的大小和使用情況,根據具體情況,提出相應的指導租金水平,這個租金水平基本被凍結在1936年戰前的水平線。
同時,根據住房面積或者使用情況,實施房屋配給,也就是說哪怕整個房屋是私人的,當時的德國政府也有權在這個房子中安置沒有住房的家庭或者個人。
在當時,沒有經過允許,戶主不得退租,或者收回房屋的使用權。
很明顯這種措施是臨時性的,到1960年聯邦德國就有條件的取消了指導租金制度。
1950年《第一部住房建設法》。由於德國二戰後住房如此緊缺,因此需要投入大量的公共資金進行住房建設。所以1950年的《第一部住房建設法》就明確了一系列國家公共資金投入進行住房建設的模式。
第一、公共住房建設。當時聯邦德國投入了大量無息貸款,並且允許在較長時間期間內還清,房屋的租金由聯邦政府決定和調控,這就是當時的社會福利房建設。福利房低廉的租金可以被廣大低收入家庭所接受,雖然住房的產權是私人的。
第二、稅收優惠住房建設。這部分的優惠政策主要是免除10年的土地稅和一些建造費用和稅收。它沒有特定物件的限制,出租價格別限制在成本出租價。
第三、自由市場化住房建設。這部分主要是透過間接的資金優惠政策來推動住房建設。比如住房建造收益稅減免,住房交付使用後的12年裡,可以將所有建造費用減半,再計算投資人需要上交的所得稅。
1956年《第二部住房建設法》。《第二部住房建設法》的副標題為住房和家庭法,其包含了鼓勵私人死纏積累和促進健康家庭生活的政策導向。
第一,推動和促進為廣大社會階層,尤其是為低收入階層提供的住房建設。
第二、鼓勵私人擁有和建設供自己家庭居住的房屋,即個人不動產(包括土地)。
第三、在住房建設中啟用各階層民眾的行動力和住房儲蓄行為,達到自助和減低政府財政壓力的目的。
從這裡就能夠看出來,當時聯邦德國是鼓勵私人建造房子的,出租房不過是作為緩解住房供應不足的一種過渡性政策,而非目的。根據規定,在租房期間,房地產所有人不得提高租金和強行收回房屋使用權。
由於德國特有的住房政策,當時的德華人不願意從傳統租金低廉的公共住房搬到居住條件更好的優惠住房中,而且德國住房私有率相對較低。1950年僅為24%,到了60年代中期超過30%;2002年,私有率為42.6%;2011年,私有率為46%,其住房私有率遠遠低於其他國家。特別是一些德國大城市住房私有率更低,柏林和漢堡的住房私有率僅為16%和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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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曾經的午夜悄悄話
這是一個社會意識大形態的問題。
西方人突出的是一種個人自由的意識形態。而我們東方人特別是華人,他是追求的一種家庭為核心的意識形態。西方人追求的是一種高度自由化,租房子是自由化的一種表現,它的特點就是靈活。以個人為中心。
到了中國,大家都可以看到聽到我們最溫暖的宣傳就是孝敬父母,愛護子女,一切都是以家庭為核心的社會宣傳。那以家庭為核心的社會宣傳,主要的反應在哪裡,那就是我們立足根本的房子。擁有一套房子,這才意味著我們整個家庭的穩定,幸福。
所以大環境的不同決定了我們主流社會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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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德國租房不能隨便漲房租,而且每年有規定可以漲百分之幾,不能隨便趕走租客,讓人有安全感,在國內不行,隨便漲房租,今天說不租了明天你就得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