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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家的棗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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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遠方好書美食都不可棄
第一,做工就要給錢。
第二,培訓可以有培訓費,但是要提前約好。
第三,打官司你必輸,給錢吧,下次要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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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知足常樂1284922
記得我們村曾經有一個裁縫,每次帶一個徒弟都要經過三年的時間才能讓徒弟出師,而且每一個徒弟都要在這三年學徒的時間裡免費幫他做三年的事;當然,每一個做徒弟的為了學到真本事,也是毫無怨言的,而且在出師之後還是象對待父母一樣的對待師父,所以,在以前,師傅和徒弟的都很看重“一日為師,終身為父"的祖訓,師傅用心的向徒弟傳授手藝,而徒弟也會任勞任怨的用心去學習,直到出師為止。
但是現在不同了,一個師傅可以同時帶許多個徒弟,而這些徒弟在拜師學藝幫師傅做事的時候,也是要發工資的,雖然低一點,但是不能少,而且學成之後還可能會搶走師傅的飯碗;所以,現在的師徒關係己經不是從前那樣的“一日為師,終身為父“的關係了;做師傅可能不會盡心的去教,做徒弟的也可能不會把師傅放在眼裡。
所以才會出現:收了個徒弟,幹了兩月就跑了,現在找師傅要錢,還要起訴師傅的事情發生。
本來,一個師傅帶個徒弟卻搞成了這種好象仇人相見的尷尬局面,確實讓人很氣憤;但是,致所以會弄成這種局面,師傅和徒弟是不是都應該反思一下呢?如果做師傅的沒有對徒弟做過什麼過份的要求和行動,做徒弟的是不會幹了兩月就走,現在找師傅要錢並且還要起訴師傅的;做徒弟的如果還有視師傅為父親的思想觀念,並且還有一種任勞任怨只為把手藝學到手的毅力和恆心;這種尷尬的的局面是不會發生的!
所以,我認為,遇上這種事情的解決辦法只能一種,就是各退一步:師傅多少補償一點徒弟幹了兩月的工資,也不用去追究什麼培訓費了;而徒弟也應該見好就收,拿到那點補償的工資就算了,如果再去起訴師傅,那就會有一種被人瞧不起的人格問題了,畢竟能成為師徒也是一種緣分吧!大家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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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吉星高照2344570
自然跑的就不給,也看看您當時接收的情況如何說的!師傅等於老師徒弟等於學生,哈,一個要學費一個要工錢,打和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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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昭羅
怕毛線,他必須提前能夠舉證在你這裡幹過!
我正常辭職,最後一個月沒給我,還是在上海,勞動監察大隊,說我的證據沒用,我銀行賬戶上有往來記錄,備註5月工資,都判定輸!打官司,執行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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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大致若魚Oo
一群沒帶過徒弟,甚至都沒當過學徒的在那瞎逼逼……還特麼什麼以前一個師傅帶一個徒弟……我二十多年前學徒,當時一共7個徒弟,照樣給學徒費,還不管吃住……
說實在的,世道變了,以前是師父領進門 修行在個人,現在學不好就是師傅的問題,也不管現在的年輕人吃不吃的了苦,能不能用心。
乾脆,帶什麼徒弟,讓他們花幾千塊去學校學吧,費那個心費那個力,還不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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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給也不用全給,都是口頭協議,他也沒給你幹三月,員工還有適應期呢,怎麼說呢,經一折長一智,成長的代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