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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ATT吃喝玩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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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成都大D
所謂場所精神個人理解是對某個地方或者建築有他的獨特性,特殊性以及情感最後賦予到個人主觀意識上的認可,最終我們才會選擇在這個地方居住。
但是現實中很多人最後居住的地方不一定是自己認可的地方,比如我在上海打拼了幾年,非常喜歡這個地方,想留在這個地方生活度過餘生,但是個人即將結婚,面臨買房的問題,無奈上海的高房價承擔不起只能退而求其次選在老家的省會買房,想買個稍微好一點的位置你還會發現買不到,因為限購,只能買偏遠一點的不限購的地方,最後還發現自己看了那麼多樓盤中意的要麼賣完了,要麼還沒開盤,但又急需買房結婚最後買了一個自己不喜歡,既陌生的建築又陌生的城市居住,我相信這不是所謂的場所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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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6254989320
按理說應該是這樣的。一個好的建築應該是座凝固的音樂,是具有靈性的,是具有人文精神的!一個好的建築應該令人心嚮往之,令人歡喜的,它不僅是人們辦公、購物、居住等等活動的場所,更應該是人的心靈、精神的家園和港灣。而現如今良心的地產商少之又少,他們為了降低成本、利益最大化,好的建築方案被否定,拼湊的建築方案盛行;好的結構設計師被否定,鑽規範空子迎合低含鋼量著盛行。猶如演藝圈,戲好的人無戲可演,而不會演戲者猖狂。這種氛圍何談建築精神場?心痛!盼理性、盼建築美學回歸,讓房屋更美,讓人民安居樂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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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在疆途
1.首先,住在哪裡,一定是和那裡有某種情感的連線。
2.經濟條件也一定程度上限制人的遷徙。
3.人的視野和生活狀態,也可以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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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思明vlog
現在談起場所,大家一定會從“精神”談起。如今都市生活一體化,人們除了與日俱增的物質追求外,同樣需要內心裡的一片棲息淨土。
早在古羅馬時代,人們認為所有獨立的本體,包括人與場所,都有其“精神”陪伴其一生,同時也決定其特性和本質,這一說法被世人認為是“場所精神”的源起。
而當著名城市建築學家諾伯舒茲提出了“場所精神”這一概念,並認為這種精神在於“事物的集合”中獲取氛圍。
拋開字面,“場所”代表著記憶中的一種空間表達;而“場所精神”,可以理解為是對一個地方的認同感和歸屬感。
回覆列表
理想很美好現實很殘酷。
當你結婚成家立業以後就知道了。
有時候不是人的選擇,更多的是社會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