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撤職與免職的區別。
第一,性質不同。撤職是處分的一種,即撤銷現任職務;而免職是幹部管理與任免的一種方式,是工作人員的職務變遷和調整,不是處分。
第二,適用條件不同。撤職適用於嚴重違反行政機關公務員紀律,造成國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損失,已不能擔任現任職務的行政機關公務員;而免職則是依據《公務員法》第四十條的規定,根據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職務發生變化、不再擔任公職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職務的,應當按照管理許可權和規定的程式任免其職務。
第三,法律後果不同。受撤職處分的,不僅應當撤銷其現任職務,而且應當按照規定降低其職務、級別。而免職的,按照身體、年齡和德、能、勤、績等情況,有的不再安排工作,有的安排平級或者較低職務,有的晉升職務。但除晉升職務的以及一些特殊情況外,一般原職級待遇不變。
第四,決定機關不同。撤職是根據受處分人的錯誤事實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作出處分決定;而免職一般由有關部門提出免職報告或者本人申請,由任免機關下達免職令或者通知。
(2)不再擔任職務通常來講是主動辭職。免職通常是被動的,帶有強制性的。而不再擔任職務多是主動的,一般是領導幹部根據自己的特殊情況,如身體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職責,則可以向上級提出不再擔任職務要求。因此,不再擔任職務多數帶有一定的主動性。
(1)撤職與免職的區別。
第一,性質不同。撤職是處分的一種,即撤銷現任職務;而免職是幹部管理與任免的一種方式,是工作人員的職務變遷和調整,不是處分。
第二,適用條件不同。撤職適用於嚴重違反行政機關公務員紀律,造成國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損失,已不能擔任現任職務的行政機關公務員;而免職則是依據《公務員法》第四十條的規定,根據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職務發生變化、不再擔任公職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職務的,應當按照管理許可權和規定的程式任免其職務。
第三,法律後果不同。受撤職處分的,不僅應當撤銷其現任職務,而且應當按照規定降低其職務、級別。而免職的,按照身體、年齡和德、能、勤、績等情況,有的不再安排工作,有的安排平級或者較低職務,有的晉升職務。但除晉升職務的以及一些特殊情況外,一般原職級待遇不變。
第四,決定機關不同。撤職是根據受處分人的錯誤事實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作出處分決定;而免職一般由有關部門提出免職報告或者本人申請,由任免機關下達免職令或者通知。
(2)不再擔任職務通常來講是主動辭職。免職通常是被動的,帶有強制性的。而不再擔任職務多是主動的,一般是領導幹部根據自己的特殊情況,如身體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職責,則可以向上級提出不再擔任職務要求。因此,不再擔任職務多數帶有一定的主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