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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3名未成年人涉嫌捂死女店主事件繼續引發關注。3月31日,涉嫌未成年人的父母面對鏡頭寫下道歉信,向受害方家屬致歉,並稱:我們做父母的沒管教好孩子是我們的責任,現在我們只有儘可能讓死者入土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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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書鄉情緣

    再賠理道歉,死者家人能原諒嗎?如果行為人是個不懂事的孩子,家長賠些錢還能過去。現行法律規定,年滿16週歲就要負刑事責任,暴力犯罪達14週歲就可判刑。

    倫理道德是不能代替法律的。處於這種情況,理想結果就屬於投案自首,減輕處罰罷了。

  • 2 # 麒嘉看世界

    這事件太惡劣了,人命啊!家長再道歉也挽回不了一個活生生的生命!教育的缺失,家長的失敗。家裡可能太寵溺孩子了。以至於孩子拿生命當兒戲,毀了幾個家庭,悲劇!更毀了孩子。人們聽到別人的故事反醒自己

  • 3 # 風青楊

    道德的歸道德,法律的必須讓法律來管。

    被害人不僅是兩個孩子的母親,而且是家裡的主要收入來源。在丈夫腿腳不便,大兒大有智力缺陷的背景下。不知道接下來的日子,這一家人該如何面對?更讓人值得反思的是,在光天化日之下三名未成年人竟捂死了這位奮力反抗的母親,起因僅僅是因為“三塊錢起爭執“。未成年人犯罪為何越來越膽大包天?

    根據中國《刑法》規定,不滿14週歲為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不管實施何種危害社會行為,均不負刑事責任。而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只有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爆炸、投毒等罪的,才要當負刑事責任,而且還須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這體現了國家對未成年人的關愛與保護,但也讓極個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囂張起來。

    目前法律對低齡未成年人犯罪行為缺乏打擊力度。作為最嚴厲的法律規範——刑法對全體成員產生威懾作用,而現行責任年齡的劃分恰恰使得刑罰的威懾力受到削弱,往往是一放了之,結果不但無助於其本人的改造,而且產生示範效應,讓更多的同齡人產生“犯罪要趁早”的念頭。

    部分未成年人不能正確認識“從輕減輕處罰”的涵義。在其看來,犯罪被抓也不過是被取保候審再被判處緩刑,不用坐牢也不用受苦。在心理輔導沒有跟上的情況下,法律對犯罪未成年人的威懾力大大減弱,使未成年人產生“犯罪也不是什麼大事”的思想。

    因為有“未成年”的身份,所以就明目張膽作為免死金牌,甚至認為“犯罪要趁早”,鑽的就是法律的空子。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威廉·戈爾丁有一句名言:“一個孩子在沒有制度約束、懲罰機制的情況下,很容易做出野蠻的舉動,生物性中的惡便傾瀉而出,併產生巨大的破壞力。”

    一些未成年人不以坐牢為恥。“坐牢前受氣捱打、坐牢後揚眉吐氣”的奇特現象使部分未成年人沉溺於“揚眉吐氣”的快樂中。對於未成年人犯罪,一味從輕懲處的同時,對於可能發生的犯罪行為卻沒有強效的規避方式,以至於大面積的“寬容”造就了少部分的“縱容”。“未成年”甚至成為某些人肆意侵犯他人權益、逃避法律責任追究的“護身符”。

    一邊是被害者備受屈辱、無法伸張;另一邊是小暴徒無罪脫身、逍遙法外。很多未成年人暴力事件,從性質上而言已經符合《刑法》當中規定的犯罪條件,卻因為不符合刑事犯罪責任年齡的最低要求而無法入罪。甚至有些暴力未成年人以此作為自己的犯罪藉口,而作為監護人的家長往往只承擔民事責任,絲毫不能起到懲戒教育的作用。

    對於未成年人來說,既維護受害者權益,又能避免施暴者滑向深淵,這才是對他們的真正保護。

  • 4 # 1青山綠水

    生活水平提高了孩子們也比較早熟,這個可到衛生部門瞭解,現在幼兒的思維比起六七十年代的幼兒不是一般的聰明,是否修改法律,在十三四歲有犯罪應受到負什麼責任,讓孩子們及早的認識,特別在學校老師們也應要求孩子們提高法律意識,犯罪是要付出代價

  • 5 # 聖依1234567ABCDEF

    我的意見是,這三名未成年人均槍斃。未成年一點不是理由。未成年怎麼不捂死自己呢?!在殺人這件事上,他們表現得比他們的爺爺奶奶還要成年!

    甚至比盤古還要成年!

  • 6 # 牛知曉

    家長應負主要責任,這是毫無疑問的。但是,全社會都應該思考一下,社會應該承擔什麼責任?我們社會中的每一個人應該承擔什麼責任?孩子變成這樣,與整個社會的大環境是不無關係的。

  • 7 # 手機使用者52532785508

    能保護未成年人不犯法,不作惡,不犯罪唯一正確方法只有從小教育,規範其行為並用嚴勵的法紀加以約束,使其從小具有知道那些能做那些不能做那些是必須以生命去抵償的錯誤並說到做到而決不應該對所犯罪去縱容包疲嬌慣在這裡連說三次從嚴管理教育,教育,教育嚴,嚴,嚴這些制定未保法和想免除死刑的磚家所起的作用都只能是縱容和保護犯罪行為的作用

  • 8 # 使用者夏天

    現在的孩子從小就接觸到很多新鮮事物,特別是遊戲、電視等時代性的東西,還有社會上大人也接觸到很多隨時代進步一些東西,經過語言也或多或少的影響孩子,所以15歲左右的孩子的智力已經不是以前那個時代孩子的智力,跟現在成年人的智力差不了多少,父母始終認為是孩子,也有過分溺愛的因素,又由於不懂法,孩子花錢上又有放鬆的原因,所以孩子的膽子越來越大,什麼事都敢做,什麼事都敢幹。

    孩子從遊戲中學會了很多不利於成長的東西,時代的進步也給社會帶來了負面的影響,成年人有防犯意識能力,可未成年沒有,加強孩子的教育工作,不論是在學校或者是家裡,經常講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讓未成年人知道什麼是犯罪,應該受到什麼樣的懲罰。

  • 9 # 愛因思念70942256

    雖然未成年人值得保護?但我覺得應該保護的是未成年人不受傷害.這是活生生的一條人命啊!未成年保護法就是保護這樣的未成年?

  • 10 # 她和她我和我

    我們都知道,做錯事不可怕,做錯了不承認、不需要付出代價,才是可怕的!

    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了未成年人的人權,卻沒有保護未成年人認錯、改錯、承擔責任的權利,現行條例有失偏頗!

    希望有人大代表提出,未成年人犯錯犯罪,即使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也必須在監護人和相關人員陪同下進行認知疏導,然後給被害者賠禮道歉,由監護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對犯錯人和受害人來說,這樣才能都完成一個心理需求上的閉環,才有最大可能放下過去、面對未來,這應該才是真正的人權。

  • 11 # 十江春水向東流

    道歉能換回一條生命?這個事情破碎的不只是一個家庭,如果不嚴懲,是不足以服眾的,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未成年人保護法不是為他們犯罪提供保護的,而是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不被侵害的。

  • 12 # 使用者王大膽

    4其實封閉式管理,老師管理是形式只要交費了其他都是很少管的。家長一週也就見到孩子一兩天怎管理孩子?學校教學質量有問題,全部強加到學生頭上,孩子成了壓力最大的人。學校該改革了。

  • 13 # 南宮先生z

    捂死”。聽起來不是那麼嚴肅,就直接寫成“殺人”很難?這麼嚴重的人問題,一定寫的夠嚴肅!教育缺失,不是逃避責任的理由。該承擔就承擔吧,沒什麼好說的

  • 14 # 藍辰幻夢

    家長是其監護人,老人與未成年人應該受到保護,但是,他們的監護人應該受到刑拘。這樣未成年人犯罪及老人碰瓷就會減少很多。

  • 15 # 俗不可耐151798807

    三個孩子雖然未成年,畢竟殺了人,而且這個年齡的孩子什麼都懂,他們很清楚自己是犯法的行為,他們也知道有個青少年保護法,明白自己不會被判死刑他們才敢這麼做的。

  • 16 # 中醫考神

    應當科學量刑,已滿十六週歲屬於完全刑事責任年齡段,對那個已滿十六週歲的女子判無期徒刑,兩個未滿十六週歲的男孩屬於相對刑事責任年齡段,應該判十年以下。

  • 17 # 假寶玉9

    沒用,都沒用了!

    老闆娘死了,沒人償命,

    傻兒子再也沒人疼了,

    小兒子的人生被擊潰,

    病老公可能會再娶,

    在那種生活環境,

    都是沒辦法的事。

    犯罪這種事情,

    只講對錯,不論是非。

    任何道歉與粉飾都

    不能改變殺人的實質。

    三個兇手,還要活著,

    雖做過魔鬼的行徑,

    也會為自己爭取活著的待遇,

    多年之後,或許醒悟,或許沉淪,

    又與此事何益?

    時間是最殘忍的試金石,

    活下去,才會有可能,

    死了就是沒了,

    沒了就是沒了!

    沒用!

  • 18 # 手機使用者69288908054

    說個屁話,誰願意放縱自己的孩子嗎,誰不願意天天跟孩子在一起,形式所逼,生活所迫,上有老,下有小,不打工能行嗎

  • 19 # 漂浮的雲133563206

    土匪,賊是天生的,不是誰能教的,這種東西殺掉得了,硬要家長道歉,也委屈了家長,又不是家長叫他們去殺人,何況家長叫他們去殺人他們能聽嗎,家長肯定叫他們好好學習,當個富人,但他們聽了嗎?我們的社會上好像沒有一所叫人們犯罪的學校,世界上恐怕也沒有,但咋那麼多犯罪分子呢?思考一下我們的社會體制,可能會有答案。

  • 20 # 蘭色的雨3

    我個人覺得不能輕饒,現在犯罪的年齡越來越小,不能這樣放縱了,必須嚴懲,全國中小學宣傳,疑似警告那些心裡蠢蠢欲動的學生和社會青年,只要犯法誰都逃不了法律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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