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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晚,江蘇崑山市震川路發生一起持刀砍人案件,造成一死一傷。現場影片顯示,一輛寶馬車在搶道時與一輛電動車發生糾紛,雙方爭執時寶馬車司機從車上拿下一把砍刀對電動車車主進行揮砍,途中砍刀不慎掉落,遂被電動車車主撿起,反將寶馬司機砍傷。隨著影片被大量轉發,崑山男子持刀欲砍人卻遭“反殺”一事持續發酵。寶馬紋身男劉某與白衣電瓶車於某因交通路線發生口角,致使一人死亡。對此,從當時監控記錄看:一開始寶馬車在實線上違規變道到停車手持刀具砍向白衣電瓶車於某,不慎將刀落地被於某搶在手中回覆刺向劉某數刀,使劉某搶救無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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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蕪湖車王

    寶馬紋身男劉某與白衣電瓶車於某因交通路線發生口角,致使一人死亡。對此,從當時監控記錄看:一開始寶馬車在實線上違法變道到停車手持刀具砍向白衣電瓶車於某,不慎將刀落地被於某搶在手中回覆刺向劉某數刀,使劉某搶救無效死亡…

    此案也引起了國外的關注。

    德國之聲專門就此案採訪了刑法案件專家格隆斯特(Benjamin Grunst),格隆斯特表示,按照德國刑法的定義,於某某雖然殺人,但他的行為明確屬於正當防衛的範疇。

    假如以後白衣男被判無罪,給社會帶來的利絕對大於弊。如果判嚴重了,我就說說我自己對此次事件判決的利弊。利:威懾犯罪分子,鼓舞社會正氣。

    如果白衣男無罪釋放,傳遞給那些尋滋鬧事之人的資訊就是,你敢威脅我生命,那麼我的防衛措施將更有底氣。假如你敢拿兇器出來,就是一場生死之搏,你作為尋滋鬧事者,你要承擔所有後果。這可以讓以後那些私藏管制刀具的犯罪分子心生恐懼,讓他們不能再像以前一樣無法無天了。

    另外對整個社會的正義之風一次很大的鼓舞,告訴所有善良的人: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搏之。以後再遇到壞人尋滋鬧事,我們的路人都敢出手相助了,使整個社會正義者都沒有後顧之憂。可以給我們社會主義的道德體系,價值體系提升一定的層次。

    弊:某些犯罪分子會更極端,更心狠手辣

    這肯定只是少部分喪心病狂之人,假如白衣男於某是名警察呢?我相信法院最後會公平公正!

  • 2 # 我沒啥大膽的想法

    判定正當防衛的話,可以震懾其他同類型人員

    判定防衛過當的話,可以助長其他同類型人員

    像影片中死掉的那個,他們那種型別的人多了去了,不震懾震懾他們的話,他們會變本加厲的實施犯罪,反正你們正當防衛的話也要考慮考慮防衛過當的問題

  • 3 # 子儒藍紳

    老實人,老實工作,天降禍事,本身有一定血性,未在惡勢力下低頭逃跑,如果被判防衛過當,大家以後自求多福吧,你我都一樣,要不被人砍,他賠錢或賠命,要不你自救,你賠錢或蹲監獄,反正紋身男越蹲越有錢,還牛13,你也不虧!未來你也不差

  • 4 # 張小陽35

    我覺得這個白衣服的男的更該死,最先下車挑事兒的是他,下來他又不敢動手,那你就別得瑟唄,紋身男也是看不下去了下去動手,這時白衣男也不幫忙也不拉架,算是朋友嗎?如果他積極點,幫忙打,或者堅決拉架並告誡讓電動車快走,估計都會避免後面更惡性的事情發生了,可他偏偏成了一副湊熱鬧的態度,這種朋友誰遇上誰也算是倒黴到家了!現在社會這種人最多,我覺得也最可恨!把朋友坑慘了!惹了事,自己卻沒事,唯恐天下不亂!太壞!我覺得這種人同樣要追究責任!

  • 5 # BULL

    正當防衛的解讀: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正當防衛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應具備的條件:(1)必須是對不法侵害的行為;(2)必須是對正在進行並且實際存在的不法侵害;(3)只能對不法侵害者本人;(4)防衛不能超過必要限度。請注意第(2)(4)點:寶馬男當時並沒有做出要真的傷害騎車男也沒有對他構成真正威脅。然後當寶馬男的手上已經沒有刀了,而且已經逃跑了,你還繼續追趕將他砍死,這個已經超過必要限度了。所以定性防衛過當都有點勉強,應該是故意傷害致死罪。但可以結合更多引起事端的因素考慮可以從輕處罰。

  • 6 # 十分自在

    一般人要是被多人圍攻,且拿刀威脅並被追殺,一般會受刺激、反抗、不顧一切保護自己的生命和尊嚴。若能在危險中做到有理性的、有分寸的、有節制、恰如其分的處理好這種危險情況的絕對不是常人,那是演員或者見過世面的聖人。相信百分之九十以上凡人的經驗是“敵人打我幾拳、砍我幾刀、一定要回應相等的拳數和刀數,這樣以顯示公平。當然敵人技能差受不住,這就只能怪修煉不夠了”,這個人盡皆知道理在體育比賽中如此,人與人、國與國的相處中也是如此。我們也都知道法律應該是維護公平的制度。如果違法只佔社會中百分之幾,那麼法律應該是站在百分之九十平凡人類的立場上。

  • 7 # 蔡縣1

    對於白衣電動車男來說,純粹是意想不到的災難(無奈)。對於紋身男來說是一種習慣,天下就是他的,如果不殺他,也許白衣男今後沒好日子過,紋身男肯定會報復。還是這結果好,為民除了一害。

  • 8 # 人間正道風雨彩虹

    整個過程也就短短几分鐘,白衣男遭到群毆,已經沒有抵抗能力,步步後退,但紋身男仍然不依不饒,甚至拔刀相向,危及白衣男性命,白衣男奮起反抗,純粹是迫不得已的自衛行為,空手搏擊持刀紋身男,並將兇器打落,白衣男撿拾起刀後搏擊也是自衛行為及本能。期間,紋身男受傷後跑向寶馬車,可能是取其他兇器如槍支等,白衣男可能面臨更大的危險,進一步搏擊徹底消除其反抗能力是處於本能,如此危機狀況下白衣男很難判斷他是否有還手能力,進一步搏擊是合乎情理的!

    雖然民眾一遍倒的認定整個過程屬於正當防衛!但是,審判權利不在民眾,而在法院!

    這個案件這將是一個標誌性案例,法院的判罰是否合理合法,是否能夠服眾,涉及中國大陸地區依法治國的程序及民眾對法律法規的信心!

  • 9 # 小石匠

    我不是律師,也不一定分析的很到位,但是我也是一個普通勞動者,如果我遇到這件事,身臨其中我會很害怕,他帶著紋身,拿著刀,即使刀背對著我,我心裡肯定非常害怕,何況還有同伴,我大腦是空的,我不會分析我該怎麼辦,何況我就是一個普通人,我受傷了,我只有努力保護自己,突然,看見他刀掉地上了,我趕緊撿起來,因為不撿起來我不知道會有什麼後果,然後他奪我刀,我更害怕,害怕佔據了我得大腦,所以,我趕緊砍他,只有他受傷我才能活……所以,只有你遇到同樣的事,才知道心裡如何決定

  • 10 # 路燈下的怪蜀黍1

    電車男不讓道是導火線 雖然佔理但也許龍哥有急事 就不能給個方便 所以判斷電車男就是一死犟的人 這種人不碰到龍哥也會碰到浩哥的 這種人天生就是給龍哥這樣的人添堵的 再說紋身男縱有天大的罪行電車男也不能殺死他 因為他沒有執法權 有人侵害你而沒有控制你自由 你不跑而是對打 就是鬥毆性質就變了 正當防為是防止自已受到傷害

  • 11 # 渫血Wu顏

    白衣哥是老實人:並沒有首先動手打文身男:文身男拿著砍刀這麼兇:並且是3個人去打白衣哥:白衣哥沒錯:換成我同樣這麼做:往死的搞:不搞死文身男會叫他的兄弟們來砍白衣哥:

  • 12 # 愛在深秋156664577

    如果我是他,我會和他一樣做法。爺們的做法。不管最後什麼結果我都支援你,如果刑法可以分擔,我願意替你分擔一部分,我這也是肺腑之言,爺們說的話.

  • 13 # 阿生192888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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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麼叫“正當防衛”呢?舉個例子,當壞人拿刀對著你時,你不能反擊,因為傷害“尚未開始”。當壞人的刀插入你的身體後,你仍然不能反擊,因為傷害“自動停止”。當壞人的刀從你體內拔出後,你還是不能反擊,因為傷害“實施完畢”。違反以上任意一條都屬於“防衛過當”要負刑事責任的。那怎樣才算“正當防衛”呢?很簡單,在壞人拿刀刺向你的那一瞬間,你準確判斷,迅速反擊,奪刀斃敵,一擊致命,這個就屬於“正當防衛”了。技術活!

    創建於2018.8.30編輯

  • 14 # 誠鑫手袋廠

    我覺得騎電動車大哥就算無罪釋放了,出來都不安全 。

    從網路上看紋身男的天安社實力和成員那麼多。會不會起報復。

  • 15 # 遠離塵世54869339

    法制社會、朗朗乾坤、光天化日之下,崑山的黑惡勢力竟敢持刀砍人,試問:誰給他的膽量?更何況全國正在打黑除惡之際,崑山怎麼了?

  • 16 # 365奮鬥

    如果白衣男,不還手還不是被紋身的砍死嗎?信好紋身拿的刀砍白衣男子,上天有眼,紋身男子砍白衣男子砍去砍來自己把刀搞掉了,白衣男子才活下的,白衣男子應該無罪!

  • 17 # 非著名企業家曹

    正當防衛,電瓶哥醫藥費我們全部報銷。感謝國家和黨的司法建設,公道已到人們心裡,江蘇影片和檢察院好棒!電瓶哥早康復,祝全家人平安!中國法冶的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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