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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5590478773027

    既然已經分手了、禮物還是別送了,至少不要主動送了,理由如下:

    1.你主動送禮物無非是想表達你潛意識裡還是想挽回。在我看來生日是一個人生命中最重要的日子之一、最重要的日子當然要跟最重要的人一起過。如果他都沒有主動邀請跟你一起過、那就排除他視你為最重要的人之一了,感情是雙向的、在這種情況下、你主動送禮物多少有點熱臉貼冷屁股的嫌疑。

    2.除去第1條提到的你潛意識想挽回的情況,你會說分手了不做戀人做普通朋友,普通朋友送禮物很正常。話雖可以這樣講、可問題就在你們不僅僅是普通朋友,你們是曾經相互愛過又分手的普通朋友。有了這樣一層關係後你們兩個可以彼此自欺欺人的告訴自己說是普通朋友,可是你們雙方該如何面對各自周遭環境?光是他向他接下來的另一半去解釋這個禮物的來歷就夠他受的、那就更不要提你如何忘記以前經歷的一切、洗心革面重新開始一段新生活的這個過程有多艱難了。

    3.上面提到的都是單方面說你這一方的,還有另一種情況是他也有挽回的意思。如果真是這樣的話、你要糾結的是要不要跟他重心開始的問題,而不是送不送禮物了。一般情況下、你們分手了就說明你們之間有了裂痕,一塊有裂痕的鏡子和一塊完整的鏡子使用壽命在理論上肯定是更短,這個就靠你自己把握。我個人的習慣是一般對於自己不確定沒把握的事都是採取投入最低的方式去嘗試(簡言之就是對眉目不清的事情能不額外投入的就儘量不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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