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耳鼻喉科李大夫

    一般先告訴家屬。若二者都要告訴時,對癌症的病情告知程度也有區分,不能家屬病人一個樣,一般對病人要說輕一些,有利於幫助病人樹立戰勝病魔的信心。有一些不需要病人配合治療的癌症也可以只告訴家屬。另外,還要根據病人和家屬的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可千篇一律。

  • 2 # 使用者6503856202

    癌症病情應該先告知患者還是家屬?

    談癌色變是很普遍的,原因是對癌症的認識不全面,如果大家都懂得了癌症主要是因為免疫力的問題,提升免疫力就可以調理癌症,讓病人重新獲得健康的話,告訴誰都無所謂。但是現在很多人不知道營養補充能解決問題,看到的都是都是醫院治療以後不理想的結果,所以對病人的壓力就非常大,現在得癌症病人,主要是嚇死的和治死的,病死的不太多,治好的更少,所以不應先告訴患者本人,尤其是個性敏感的人,告訴了就加速死亡。但是如果我們掌握瞭解的癌症的病理,瞭解透過營養補充能調整好的話,告訴誰都無所謂。

  • 3 # 趙老太撥筋一絕

    癌症病人的病情我認為應該先告訴家屬,不要告訴病人。因為,好多的病需要一個好的心情,有些心不寬的人,會有壓力的。癌症病人中醫上講,是陰陽不平衡,到最後陽氣不足,免疫力下降,瘦幹為止。

    六十歲以下的人群,只要不是之前經常熬夜喝酒,喝大酒使肝功能受損,或者是有脂肪肝,酒精肝的人,都是有希望透過撥筋療法改善,加上中藥調理,甚至會全愈的。要調理肝功能,一定要調理肝功能,人體的免疫力增加了,癌細胞就不會產生了。臨床經驗,原創答題,僅供參考!

  • 4 # 神經介入戴醫生

    我覺得從目前國內對癌症的認識不夠,大部分人對癌症存在極大的心理恐懼,即使詳細解釋其癌症預後良好也難以消除,可以說是聞癌色變。

    有了病一定是要告訴病人和家屬的,但是癌症不是其他一般的疾病,因為有其特殊性,對於告訴病人目前有兩種觀點。

    “不該說”派:給病人留點希望吧   

    “應該說”派:病人有權知道   

    家人患上癌症,要不要告訴他實情?這確實是個兩難的抉擇,誰也無法說哪種觀點就一定是對的或一定是錯的,事實上或許現在就有很多癌症家屬需要得到這方面的指引。

    我個人認為絕對不要告訴病人,但是也不能不說,只能用善意的謊言告訴病人 ,要不病人反而更加擔心,比如明確了是肺癌,也只能說這是一點感染,用一些藥,注意一些什麼情況就會好的。

    因為癌症的產生和演變與人的心裡狀態分不開的,到目前為止,仍然是談癌色變,很多人不知道自己是癌的時候可能沒有什麼問題,一旦知道自己是癌症,死的很快,好多的癌症是嚇死的, 我們一個鄰居,開始有一點咳嗽,知道自己是肺癌後,不到一個星期就死了。所以很多癌症是嚇死的。

  • 5 # 全科掃地僧

    癌症是令人聞之色變的惡性疾病,大部分癌症預後較差,一般癌症晚期的病人生活極差。生活中我們常常會見到許多癌症病人發現癌症之前和正常人一樣,但當得知患有癌症後很快出現病情惡化。這常常是患者心理防線的崩潰,對於癌症治療來說,心態是很重要的。這就存在一定的問題,當病人診斷癌症後我們需不需要告訴患者本人,我的建議是先告訴家屬。

    癌症的發病很大程度上與我們的環境、飲食有關,對於癌症病人,癌症應以預防為主,早期識別和處理是決定預後的關鍵。癌症對於病人來說不僅是身體上的折磨,也是心理上的煎熬,尤其對於惡性程度高的腫瘤,患者治療的效果常常較差,後期需要不斷的放療和化療。在不斷的治療過程中患者常常會產生自暴自棄的想法,這個時候家屬的支援就很重要。

    如果是惡性程度不高、早期癌症等預後較好的腫瘤,可以告知患者,患者的主動配合對於疾病治療有事倍功半的效果。但如果是患者心理承受力低,癌症預後差的情況下,可以先告知家屬,由家屬決定是否告知患者。對於終末期癌症病人,家人的陪伴和儘量減少痛苦會更合適。

    病人對疾病是有知情權的,很多時候醫生為了病人著想,會選擇善意的“欺騙”,這是為了讓病人減輕心理負擔,尤其是在癌症終末期階段,我們常常希望患者能夠儘可能沒有過多痛苦的度過。所以,癌症病情先告知家屬,看家屬意見和患者狀態等綜合評估是否告知患者。

    感謝閱讀,祝大家身體健康。

  • 6 # 閒雲野鶴240937479

    從情理的角度,應該首先告訴家屬,至於告不告訴病人什麼時候告訴,應該由家屬來決定,除非需要病人配合治療必須要告訴病人本人。我的看法是,家屬主導,也應當聽取醫生的意見。在這裡,我們不能機械地套法律,片面去強調“病人的知情權”。特別宣告,若有資深法律人士對此有不同意見,我尊重,但不辯論。

  • 7 # 陳國林

    這個問題應該先告訴患者,後再告訴家屬,這個問題是我個人認為的,我也是癌症患者,當我檢查出有肺癌的時候,我自己就有了心裡準備,不管做任何檢查,只要結果一出來我第一個先看,我再告訴家人,我想不管是早期或晚期我自己都有打算,如果是早期的話更應該讓自己知道,好讓和醫生配合治療,要是晚期的話,更讓我自己先知道,起碼一點我知道自己是晚期了,懇定是治不好了,那我就不必要放療化療之類的,免受痛苦了,那倒不如在家該吃就,該喝就喝,痛痛快快的過完剩下的日子,不過這是我個人的想法,不知是對還是不對,希望大家參考參考一下。

  • 8 # 63350106375

    謝邀!癌症病情應該先告知患者還是家屬?要看家屬和患者實際情況而定,如果患者非常理智,必須明智地告知患者,以免貽誤早期治療最佳時機。如果家屬優於患者,必須先告訴家屬,與醫院主治醫師配合選擇最佳的治療和手術方案。也許大家都必須知道,共同合作攻克癌症難關。但是,如果癌症已到晚期,最好不要先告訴患者,穩定患者情緒,給予對症治療,以減輕患者痛苦。做好對患者的安撫工作。

  • 9 # 德寧裝飾

    首先癌症患者是有權知道自己病的情況,現實生活中為了照顧患者的心情和有利治療會隱瞞患者病情。癌症是種複雜的疾病,病人的情緒會影響醫生的治療和病情的發展。如果是需要長時間的治療,最好能告訴病情實際情況,並需要疏導病人的情緒,進行好安撫工作。建議最好和家屬溝通好,提前告訴家屬最為恰當。家屬在今後的治療過程中,對病人的心情疏導,關心,理解不可缺少。

  • 10 # 長征154442478

    患者本人一般不應該首先知道病情,怕精神崩潰,本來能活半年卻只能活一月。我有個同事,老三屆,77年恢復高考讀了醫學院,畢業後回單位醫務所當醫生,人緣極好,89年9月因感冒在醫院的普通撿查中被懷疑得了癌症。隨後複查確診為淋巴癌,這時他還沒有症狀。對病情的擔憂使他決定去南京做手術,他姐姐在南京的那家醫院當醫生,手術後一直沒有出院,在醫院內去世。癌症患者精神崩潰的極端例子是我的一位親戚,同妻子從醫院走出在公交站臺等車,妻子看病歷隨口而出"是癌症",患者當即腿軟癱倒在地再也沒有站起來,一個月就去世了。患者精神不崩潰的其實很少,醫生一般不會先告訴患者本人。但如果家屬精神承受能力差,對患者也不利,80年代我的車間主任被查出患肺癌,未成年子女(兩女一男)立即傷心地哭泣,對著他哭令他心理負擔加重,幾個月後他去世了。這三個病例都是沒有出現明顯症狀就被診斷了,可見患者的精神承受能力多麼重要。對老年人來說這方面可能要好一點,他會看得比較淡一些,反正夠了本,早晚都得死。對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年人來說,接受噩耗就比較難了。所以醫生對確診為癌症的中年患者,讓他行使知情權時,無論是對其本人還是對其親屬,都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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