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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疫苗出了問題,那麼管疫苗的同時,是不是也應該管管狗?將不文明養狗列入刑法,禁養大型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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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Leo19781113

    必須立法養狗。

    1:狗對人的傷害是直接的殘忍的。

    2:道德無法約束狗主人不文明行為。

    3:參考酒駕,對不牽繩不戴嘴套狗的狗主直接罰款拘留。

    4:對咬傷他人的狗主直接入刑。

    5:對大型犬要限制或杜絕飼養。

    6:強制辦證,保險,疫苗及徵稅。

  • 2 # 老範聊商業

    法律規範養狗是必須的,人類的文明是建立在法律法規的規範加以約束自己,形成了文明社會,何況是養狗的行為呢?

    現在愛狗的人士養狗的人士很多?如何做到遛狗要牽繩,愛狗要理性,出門要幫助狗清理便便,養狗要辦證,打疫苗,這些規定都不健全,就算是辦證,打疫苗有規定,具體執行的人也是少之又少。

    做到理性養狗的人就更少了,喜歡的時候買狗養狗,有病了遺棄的流浪狗到處都是,遇到狗咬人了,逃避責任的人更是沒有法律法規去追溯他們的責任,特別是部分愛狗人士已經失去理智,發現吃狗肉或其他行為,動不動威脅、人肉影響到社會家庭。

    再不建立法律法規規範這些行為,社會矛盾更加凸顯,需要建立這樣的制度,你有權利愛狗、養狗,別人也有權利吃狗肉、不喜歡養狗,需要正確面對,不可走入歧途。

    希望早日出臺法律法規進行規範,文明愛狗養狗,那些部分愛狗人士打著愛狗人士的牌子,到處像個噴子、憤青,需要這些法律法規規範文明行為,做到文明養狗。

  • 3 # 冬眠的魚151

    這是個好問題。我認為,現在全國各地的愛狗人士、養狗人士和不愛狗人士、不養狗人士已形成了社會對立,一些涉狗事件時有發生,有些甚至是惡性事件,靠社會道德、公德心和城市管理、小區物業管理已不能約束雙方,立法刻不容緩。

  • 4 # 求圓4

    在城鄉養狗的數量有增無減,由於狗的種類不同,飼養地方的條件也不一樣,狗主人養狗的目的也不相同,管理上更是千差萬別,有的狗主人確實管理的很到位,始終能控制,不讓狗闖禍傷人,甚至能清理好狗的糞便,不讓它汙染環境,而有的人記起來管一下,不記起來的時候不管,更有甚者是放任不管,由此造成被狗咬死咬傷的事件時有發生,因此引起的糾紛不斷,成為社會上的老大難問題。

    多年來各個地方對養狗的問題,也出臺過很多政策、採取了很多措施,也取得一些成效,但各地的效果參差不齊,因為面對如此龐大的狗的數量,管理起來確實存在難度。怎麼辦?還是先從重點上突破,對大型犬、容易闖禍的狗,狗主人必須負責辦理養犬證,並與相關部門簽訂責任狀,明確因狗闖禍所承擔的法律責任,主人出門遛狗時,狗脖子上要掛牌,明確狗主人的姓名、居住地、聯絡方式,並向相關部門交納一定數額的保證金,以便發生狗闖禍時,便於繳納醫療費用,以免貽誤病情。

    還有一些小型的寵物狗,闖禍的風險較小,但數目很大如何管理?願分享大家的高見,以上是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補充一下;還是繳納一定數額的養犬保險金為妥。

  • 5 # 沸揚科技

    我們先拋開疫苗的事情來討論一下獸性,人也是一種動物,人也是有獸性的,但是人為什麼能約束自己的行為呢?那是因為我們都生活在一個有法律法規和道德規範的社會里面,如果沒有這些法律法規以及道德規範的制約,其實人和其他的野獸是一樣的,為所欲為,自私自利。而就是有各種的法律法規約制下,一樣也有部分的人做出一些利己害人的事情。所以說人之初性本惡也是有道理的。那我們再回來養狗的問題上(其實也並不僅僅是養狗,其實養其他的寵物也是一樣的)。很多人都說我的狗是很有性靈很聽話的,但別忘了它還是一個動物,再怎麼性靈聽話相比起人來說還是有很大的差距的。而且人都是有法律法規制約的,所以為養狗甚至養其他的寵物,我認為很有必要去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去規範和管理。

  • 6 # 吉祥如意

    完全必要,現在養狗已氾濫成災。大街小巷凡有人居住的地方時不時竄出來一條。尤其是居住樓房,養狗者白天不在家,有些戀主的小狗娃子日夜狂吠,令人煩燥不安。政府部門應儘快出臺寵物法,用法律形式約束伺養者的權益丶責任、義務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公民享有平等的權利,養狗者不應侵犯非養狗者的權益。透過立法才能從根本上解決所謂的養狗、愛狗、買賣狗以及殺狗吃狗肉的社會問題。

  • 7 # 南海一號71954580

    養狗單純強調狗證亳無意義,國家要儘快立法,對於狗傷人狗主不但要積及賠錢,更應受刑法處罰,戶籍民警平時應有了解誰家養狗、管理的積極責任,對無證、管理不善的狗主人第一時間處罰到位。

  • 8 # 過客小七

    有法可依,建全動物保護法律制度,嚴懲孽待動物者,遺棄動物者,建立動物保護中心,政府應該有所作為,與民間愛心人士共同救助,流浪小動物,也體現了國家的文明程度,與國民的整體素質,

  • 9 # 自由媒體作者

    [沒有規距.不成方圓]

    用法律的形式規範養犬行為是非常有必要的。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有了一定的經濟條件和充裕的時間來改變自己的生活習慣.愛好,養養各類寵物也漸成一種潮流。侷限在居民家中養的各類寵物.不會給它人帶來威脅和不便,所以問題不大。犬就不同了,犬需要到戶處活動.排瀉,並且犬還屬於有攻擊性動物,會仿礙人們的正常活動.對人的安全構成威脅。

    由於社會發展、生活水平提升速度過快,而人們的公德意識.自律.自覺的綜合素質提高程度明顯滯後,這就造成很多社會矛盾的發生,人.犬之爭就是這類社會矛盾的較為突出的表現之一。用法律條款規範養犬,讓人們共同有法可依。養犬人和不喜歡犬的人均可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是調解矛盾.處理糾紛,預防惡性事件發生的最有效手段。

    我們常羨慕西方國家的文明。其實西方國家的文明.最初也是靠法逐步規範出來的。因此我們會發現.西方國家的法律十分繁雜,國家有母法.地方還有各自的子法,每個洲.城鎮都有立法權和相應的地方法規,違犯了就要受到處罰.沒有什麼理由可以開脫。所以人們逐漸養成了遵法守法的習慣,也就體現出了社會的文明程度。但繁雜的法律條款也有其自身的缺陷和漏洞。比方說:西方人常為一些行為.事件爭論其是否違法。因為西方國家人們的觀念是.只要法律沒有做出規定的.就是合法的。制定法律的門類再多再細也不能函蓋所有方面,所以.西方國家的法律也常常導至社會矛盾的激化(如美國的槍支管理法)。

    中國不能盲目的效仿西方國家。但必要的.能規範人們行為的法律,能調解.處理日常矛盾的相應法規還是有必要制定的。有了法規.人們就有了規範自己行為的標準,社會才能更和諧。

  • 10 # 義烏王家軍

    這是必須的,也是迫在眉睫的事,因為這件事情最近己引發了社會矛盾,對立事件己在網上發酵,如果不盡早解決狗患問題,早晚會出大問題的,狗患不是小事情,關係到每個人的切身利益。最主要的一點就是狂犬疫苗也造假!狂犬病致病率百分之百。被帶病的狗咬了,等於判了死刑。在中國沒素質的狗主太多了,所以必須全民禁養大型犬,也應該儘早立法,只有立法才能把社會矛盾扼殺在搖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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