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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二哥拾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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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律師獨角獸
這種完全否認,尤其是對出借賬戶的否認,不管你們信不信,反正我不信。我有點懷疑,這是在挑戰我等吃瓜群眾的智商麼?
第一是關於教主黃曉明否認參與18億元的股票操縱案的看法。這種否認,我相信。我剛剛已經說了,我主要對他否認出借賬戶不認可。為什麼呢?因為我判斷在這個案子裡,黃曉明和高勇多半是一種類似委託理財的關係。黃曉明提供資金和賬戶,高勇負責賺取收益,然後高勇收取一定的佣金。基於這種基礎的判斷,黃曉明不可能直接參與操縱股票,他最多隻關心賬戶的收益而已。畢竟黃曉明還有拍電影等許多事情要做,其與專門希望透過股市獲利的趙薇有根本的不同。在一些媒體爆料中,也指出了黃曉明的母親將其賬戶交給高勇打理。
第二至於黃曉明方面聲稱在不知情的狀況下,被借用賬戶。這個我絕對不相信。其一真要借用賬戶,借用誰的不好,非要借用一個大明星的,難道高勇想出名麼?誰都知道,真要用這個賬戶操縱股票,那肯定得越低調越好。其二從通報上看,高勇動用數十億的資金操縱股票,如果不知情的情況下借用,誰這麼好心往別人的賬戶裡打入數十億呢?其三大家都知道,股票賬戶變動,證券公司也會有簡訊提醒。時不時地還會有電話回訪。所以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人借用賬戶的說法站不住腳。
第三根據相關法規,如果自然人的賬戶被借用,而本人不知情,其賬戶不會被查封,所以現在我們看到黃曉明的賬戶沒有被查封。我想目前的這種迴應,黃曉明方面一定也得到了高人的指點。但是,大資料時代,一點蛛絲馬跡都可以查出來。只要查查賬戶裡的資金流向,不就清楚到底誰才是真正的受益者,到底知不知情了。所以,讓我們等等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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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鑫財經
這可不是說說就可以逃避處罰。
即便是像黃曉明說的,他對此毫不知情,但是他也是將賬戶有意無意交給母親處理,而其母親又委託投資公司打理,具體操作什麼股票、怎麼操作也許不知道,但是這家公司運作方式其母親肯定是瞭解的,其母親告不告訴黃曉明是一回事,但黃曉明該不該過問又是一回事,不妥善保管自己的賬戶本身就有責任,不能因為說我把賬戶交給別人,別人幹什麼我不知道,我就沒責任了。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釋出了《關於對證券違法案件中違反賬戶實名制行為加強自律管理的通知》,加大對違規使用他人賬戶的自律管理力度,提出了對於賬戶出借人也將採取限制新開戶的自律管理措施。
通知裡也明確指出“一些投資者守法合規意識淡薄,將自己的賬戶出借給他人使用,為違法違規行為提供了變了。違反了證券賬戶實名制管理規定。”
現在無論你是去銀行開戶也好,去證券公司開股票賬戶也罷,都有實名制的規定,經辦人員也都會提醒你要保管好自己的賬戶和密碼,不要借給他人使用,黃曉明如果說不知情,我是不太信的。
況且在2016年財經圈有個不大不小的新聞,很多明星都去參加證券從業資格考試了,為什麼呢?當年出了個規定,擔任私募基金、投資公司的高管需要透過資格考試才能發行產品,所以當年像羽泉、李冰冰、任泉等很多涉及投資業務的明星都去參加考試了,黃曉明表示他沒沒有去考試,但是作為明嘉資本的董事長,說一點不懂業務和利害關係我也是不信的。
所以我認為,無論是口頭說自己不知情,還是真的不知情,主動出借賬戶還是被動出借賬戶,沒保管好自己的賬戶違反規定是“實錘”,肯定要受到應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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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R娛記
不能的,法律是公正的,不是黃曉明說了算,借賬戶出去本來就是違反金融法的。
8月15號凌晨黃曉明已經公開發表聲明瞭,自己未參與投資任何股票,也不認識高勇,從未投資長生生物,此次事件系自己投資理財不慎所導致。
雖然黃曉明極力澄清自己,並且曬出了有關證明,但是廣大網友並不買賬。此次事件的關鍵點並不在於黃曉明是否知情,而是黃曉明利用自己的名人效應為高勇私募資金獲利提供了很大的幫助,很多股民都是衝著黃曉明的名字才去買股票的。
而且黃曉明自己也說了,他把賬戶交給高勇是為了投資理財,按照常理來講,黃曉明對自己的帳戶不可能不聞不問,帳面有上億的資金,一點都不知情不可能吧!而且高勇是你什麼人呢那麼信任他,自己銀行賬戶這麼重要的東西,不管是經過了多少手,隨便交給一個不認識的人去管理,難道就不怕有一天他金融犯法連累你嗎?而且什麼都不知道的理財叫理財嗎?
照黃曉明這樣說,網友們以後都可以互相交換賬號,彼此做違法的事情獲利,都可以逃避法律責任了,那金融市場不就混亂了嗎?
按照規定,本人的賬戶只能用本人的所有業務,不能隨便外借的。黃曉明把賬戶借出去了,肯定首先他是有好處的,要不然他會白白借給別人嗎?而且涉嫌這麼重大金額的犯罪,黃曉明也是要有一定的連帶責任的,只是現在還沒有查到他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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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西格瑪的化學
處罰不是憑情緒。應該認真細緻考慮,不管對方是什麼身份,就事論事,按照規定處罰才能做到公正。
委託他人管理投資或者直接投資基金產品或者買理財產品,都是正常的投資方式。因為很多人因為工作關係,或者自身的業務關係,沒有時間和精力進行直接的股票投資,因此有人選擇了委託他人管理,黃曉明也是這麼做,交給他媽媽處理,他媽媽又將賬戶委託給一個叫高勇的人,高勇與另外一個人合起來操縱股價。其實可以設身處地想,黃曉明既然是委託給他媽媽管理,顯然是很放心,有可能是有時候問問賬戶賺了還是虧了,特別是賺了的時候,更放心,更不太會檢視具體操作。而他媽媽,也可能是這種狀態,既然賬戶交給了高某人,高某人盈利了,她也不太會具體過問詳細操作甚至即使問了,也看不出來是操控,除非他媽媽特別專業,很懂股市能看出端倪,不然看不出。反正賺了就好,省心,覺得找對人了,哪裡料到居然是操作股價。
以上按照正常狀態去推理,畢竟資金大了,不敢隨意買,找個自己認定是專業的人來代理投資,很正常。不像散戶,用小錢自己隨便買賣,亂折騰,虧了也不影響。
其實再設身處地想,如果你是黃曉明,你會用一大筆錢,找個第三方人士來幫忙操縱股價嗎?不太可能。
只能說,黃曉明識人出錯,看過他的一段採訪,自稱能三分鐘識人,這是因為長的帥,名氣大,傲嬌了,膨脹了,看錯人了。看錯了高勇。以為遇到賢才,其實遇到了江湖騙子。
再者,已經有新聞講過,無法證明他參與操控,因此無法處罰他。因為肯定委託協議是有明確規定的,他本人不可以參與管理賬戶,否則就亂套。所以協議恰好也可以證明他沒有參與。除非另外找到可以證明他參與的證據,否則,他不會受處罰。
當然,好多人虧錢,恨不得處罰他好為自己洩憤。如果誰強烈表示支援處罰他,或者表示因為他未被處罰而憤憤不平,網上多數人會熱烈響應。畢竟罰別人又不是罰自己,不怕看熱鬧。管他罰的對還是錯。輿論的威力很大。
另外,說個不相關的,看過幾集黃曉明演的《上海灘》,不喜歡,24小時耍酷,顯帥氣,不是演戲。可能他做夢都要被自己帥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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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財經者思
不知情,恐怕沒有這麼簡單吧!
我即使能勉強相信黃曉明沒有直接參與股票操縱,但是說不知道自己的證券賬戶已經出借給別人,這個有點不合常理吧!
1、資金是由黃曉明(或其母親)提供。那這就是一個委託投資的關係,高勇只負責買賣股票、賺取收益,從而獲得一定的佣金。如果僅從這個角度來說,黃曉明可能並沒有直接參與具體的股票買賣事宜,只需要知道每年獲利多少即可!
第二,操縱股票產生的收益歸屬如果說,雙方是委託代為投資的關係,那麼最終大部分的收益,肯定歸黃曉明(或其母親)所得。一旦被證實,那就有點意思了!即使是黃曉明本人不關心投資的收益情況,難道“打工仔”高勇也不定期告知的,著實讓人費解!
換個角度來說,黃曉明出借了個人證券賬戶,那是否獲得了相關報酬,為什麼高勇要借用一個“知名”明星的賬戶,難道是為了“標新立異”、僅僅會是巧合麼,恐怕沒有那麼簡單吧!
第三,黃曉明對出借賬戶知不知情根據相關規定,如果本人對賬戶出借情況不知情,其賬戶也不會被查封,這個說法是否屬實,期待相關部門的進一步核實!
但是高勇利用這個賬戶進行股票操縱行為,是事實吧;獲得了鉅額回報,是肯定的吧!那這個賬戶及其他的13個自然人賬戶,所有涉及的資金流轉,是否都應該追查!
如果說,這個賬戶有資金流轉到黃曉明(或其母親)的其他賬戶中(或者說其他賬戶也有跟投獲利),是否應該追回,甚至罰款,這個會不會涉及到關聯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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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愛豆伴醬
最近娛樂圈真的不太平,范冰冰惹事,前一久“女巴菲特”出事,最近的黃曉明又出事,還和股市有關,按網友的話來說,這是不是為了和趙薇靠近一點。這股市真的一點都不好弄,一般人都被當做韭菜一般割掉了,就連樂視的賈老闆也還沒回國。
按照黃曉明的話來說,他只是把股票賬戶借出去了而已,只是收回來的多了好多好多錢。還發了宣告,說和那個高某不認識,壓根不知道那個人是誰。
喵喵喵?不知道人家敢把自己的幾千萬交到別人手裡?真的是人傻錢多嗎?而那個高某控制著16個賬戶,非法獲利9億人民幣,我們的教主大概也就拿了個八位數的收入吧。
給我們平常人,卡里多了少了幾百塊都知道,而教主的賬戶裡突然多了很多個零,他也是不知道的,即使知道了,也不去過問。
而那個人出事,教主就把自己撇得乾乾淨淨,是“純潔的小白兔”沒錯了。而且教主一向是很孝順的,像錢這種東西,肯定是交給自己的媽媽最為妥當了。
但真要追究,也真不關教主什麼事,畢竟名字是他老媽的,要有金錢往來,肯定也做了十足的準備。這種事,賺錢了就是明星們有商業頭腦,出了事就是理財不慎,這娛樂圈真的錢太多了,不敢想不敢想。
但也還是很多人相信教主是無辜的,畢竟人家的人設都在那裡,而且黃曉明也澄清過幾次了。
你還相信黃曉明是無辜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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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沈鐵
資本賬號,這麼重要的個人資訊外借.你黃教主安全意識這麼差嘛?法律講究證據,你說外借不外借沒用,你的賬號出現違法行為就有你這個賬號主人負責,誰讓你“安全意識差”呢。就好比你的身份證拿去借錢,然後一句不是我借的,我只是借給別人用,你就可以不用還錢了?
吃相這麼難看,要是把吃進去的都吐出來,大眾還能看到點你的誠意,吃的盆滿缽滿,然後一句不知情就想了結?如果這樣的話,不光資本市場和法律會對你嚴懲,娛樂圈也徹底沒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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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陳武鵬律師
8月10日,證監會發布一則市場禁入通知書,北京護城河投資發展中心合夥人高勇控制16個賬戶操縱股價,沒一罰一,合計金額達18億元,並對其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這16個賬戶中,多個賬戶曾組團進入長生生物的前十大流通股東當中,這其中就包括黃曉明在內的6個賬戶。
當然,黃曉明立即公開表示,他並不認識高勇,更對他非法操縱股價一事毫不知情。但畢竟紙包住火,他也坦誠自己的賬戶平時交給母親張素霞打理,母親又將其委託給路某管理,而後又經路某介紹將賬戶交給高勇打理。將賬戶委託給別人管理還要繞這麼大一個圈子,也不知是有意為之還是真的巧合。
相關稽查人員也表示,目前沒有證據證明黃曉明曾經參與過高勇的非法操縱股價一案,因此並沒有凍結他的賬戶,也沒有對他進行處罰。雖然出借賬戶本身是違反金融法規定的,但在現實中這種案件一般只追究主要操作人員的法律責任,所以本案中證監會只對高勇進行了相應處罰。
當然,如果之後有證據證明黃曉明實際參與了高勇的非法操縱股價的違法行為,那麼就能對他進行處罰。但從當前形勢來看,這幾乎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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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風雲焦點說
這種說法不對,這是假定黃曉明有罪的情況下的問題,也就是黃曉明老賴,明明犯法但是死不承認,這個問題才成立。
那麼假設黃曉明是知情人,但是卻怎麼也不願意承認,畢竟一旦承認,就會斷送演藝事業,可能還有自己老婆安吉拉嬰兒的,甚至會坐牢,所以他必須咬著牙扛著,絕定抵抗到底,但是這樣就真的沒罪了嗎?那以後犯罪分子在確鑿的證據下不服罪時,是不是就可以逍遙法外了?那這世界不就亂了套了嗎?任何人犯了法只要死扛著不說,就可以逃避責任,那法律就是形同虛設。
所以現在放出的訊息是,黃曉明在百忙之中抽出時間,和調查任人員確認了自己並不知情的訊息,因為賬戶都是媽媽在打理,具體媽媽怎麼弄得,自己也不太知道,所以他們只是在不知道的情況下才“違法”。
當然,這顯然不能滿足大家的好奇心,並且對這個結果很不滿意,大家普遍認為,黃曉明這個二十四孝好兒子,如今甩鍋給媽媽,好一招棄車保帥,目前的情況就是這樣,賬戶未被凍結,當事人呢沒什麼別的事情,只是有一些名譽上的損失,而且還打算訴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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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哈爾濱森
中國好男人,應該是敢做敢為。現在社會的男人,X炮太多。不敢做沒有擔當,一個社會如果沒有底線,臉皮丟地隨便你踩。人哪價值觀在那。另一個我想提醒一下那些所謂的人名。哦哦我說反了。請你們先學會遵重大家,反之人民群眾才會遵重你們。中國現在社會多少所謂名人的智商,我感覺智障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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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中有很大的風險,不懂的人,對股市沒有研究的人,貿然進入股市肯定是要賠錢的。
不要說別人,就是現在的我股票也是深套其中,現在大盤指數在2800附近。這個指數對我來說就是可以大膽的去買入。或者說滿地都是黃金。股市多少年了,什麼都在變,可我們的指數還在原地不動,也就是說,進入股市的股民,百分之80以上都在賠錢。
這不合情合理,也是無法用我所學的專業知識來解釋的,學了那麼多的技術分析,學了那麼多的理論,但是這些在中國的資本市場通通沒有用。
怎麼會是這樣?錢都跑到哪裡去了?有不懂的人說是錢蒸發了,其實那是自欺欺人。
或許證監會的這個罰款可以給你很好的答案。
是的,錢都集中到那些有錢人的身上。
那麼。現在什麼行業最有錢了?什麼人最有錢?買套住宅要上億元,買輛車也要成百上千萬。什麼行業什麼圈子最容易掙錢,答案可能你們已經知道。
是的,演藝圈。
一個本應該去好好拍電影的演員,卻能在資本市場上行雲流水,有的甚至被稱為中國的巴菲特,中國的股神。股市本是一個風險的市場。但是卻在有些人手裡成為了最保險的投資。
試問演員有這個能力嗎?他們對股市就這麼精通嗎?還是他們另有途徑?
對於證監會這次的天價罰款。我們不得不說很給力。很明顯這是一次股價操縱案。
被操作的股價叫精華製藥。操作手法極為兇悍。已連續封漲停的方式購買,最後高價賣出,在一個多月的時間裡獲利近9億。
之後在高勇的18億股價操縱案中發現了自然人賬戶之一的黃曉明。
其二,出借賬戶是否違法?
雖然現在還有爭議,但是我認為像這種持股較大的自然人對他們出借賬戶的這種行為必須嚴加管理,因為這很有可能成為操盤手們操縱股市的重大砝碼。
更何況到底是真出借賬戶,還是別有目的,事實還有待於調查。你認為哪種可能性大呢?
股市真的需要好好的管理規範,不能成為有些人贏取暴利的工具。對這種股市操縱行為必須嚴懲,對這種藝人的股票監管必須嚴格管理。
或許正是有了他們,我們的股市才永遠處於底部,我們的股民是永遠的被套。
股市是融資的場所,是為上市公司提供融資通道的工具,是為上市公司服務的。
規範股市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