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與晴兒

    她對你只是陰奉陽違,虛情假意,何必當真?

    這種人就是把你當做備胎,一旦覺得和你沒有關係了,馬上就找下一個。

    這種人沒有所謂的真感情,只有功利心,她的愛情也是功利性的,分手後你不必要再聯絡她了,好好的過你的日子,命裡有時終須有,命裡無時莫強求,是你的終究是你的,不是你的怎麼強求也沒用。

    看是否是一段真感情,是否值得付出自己的真心,自己分不清道不明,可以用時間來證明。

    所謂: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就是這個道理。

    分手了,過濾掉的是不適合你的人,等來的終將是幸福,所以,不必要頹廢,調整好自己,不要在失戀的陰影裡無力自拔。

  • 2 # 生活情感助理師

    你好,分手前說你好,並不代表你是很適合她的。只能證明她在心中是認可你有好的一面的。分手後也許遇到適合她的人也就表白了。既然是分手了說明你們不適合,所以,還是祝福對方吧!然後總結自身原因,修正不足的地方。無論對方是什麼人,都這樣了就做好自己。不要花時間糾結。還是花時間提升自我。多看書,多鍛鍊,多靠近優秀的人,去學個有用的生活技能充實自己,也許下個路口就能遇到適合你的人。個人建議,謝謝!

  • 3 # 一條浪裡小青龍

    不用對待,已經分手,她跟你沒有任何關係了。

    你是覺得委屈嗎?原來你在別人眼裡不過是塊踏腳石,是騎驢找馬的工具,是相看兩厭的前任。

    其實何苦跟自己過不去呢?

    她是好是壞,要死要活,與你何干呢?想想自己有沒有認真對待這份感情,是否還有遺憾?如果都能放下,那何不讓一切都過去呢?

    你可以挑個不冷不熱的日子,出去散散步騎騎車,找一家小館子,叫上三兩個好友,一起吹牛吃飯或者打打遊戲。

    看看有沒有感興趣的東西去了解一下,或者考慮自己做飯給自己吃。

    給家人打打電話,想想有什麼能力範圍內可以給他們買的。妥帖的為每個人適當的付出,活的像個菩薩。

    然後你渡過這段緩和期,再重新愛一個女孩,不管結局如何,還是要一樣用力去愛。

    祝你幸福。

  • 4 # 師父說的對呀

    擇期不善者而改之,你覺得她哪裡不好那麼也問問自己,如果你沒有那麼很好,如果你也有那麼就需要改正了。以後對待愛情就要更認真了,看人也要更認真。

  • 5 # 丘丘說

    明顯地,在你們分手前她就有了新的目標。

    說你好,或許當時來說,你是真的好。但要看時機點,如果是分手前不久還說你好,無非是虛偽的做作罷了,目的讓你心裡不那麼難過,不那麼去糾纏她,好讓她順利拿下新目標。

    事實上,那麼著急去表白,說明她不愛你了,她也不值得你去愛了。

    若還有愛,哪怕是一點點,她也不會那麼地迫不急待。

    一個愛你的女人,可以為你付出一切;一個不愛你的女人,可以無視你的一切。

    緣來不拒,緣盡不留。何必念念不忘。過客而已,她的一切已經與你無關。

    愛和不愛,都沒有對錯。只是,若你還愛她,就把愛藏於心底,然後無視她;若你不再愛她,那也更應該無視她。

    放下,便是自在。

  • 6 # 久絆還是久伴

    剛分手就能和別人在一起的。這種人一般沒心沒肺。渣之又渣的,或者她從來沒有愛過你。在你們分手前,他早已找到了新的目標。迫不及待的甩開你去找他的新目標!

  • 7 # 浪漫的凱

    在愛情中說沒有對和錯之分的人,本身就錯了。更是對在愛情中受傷的人的一種不公平。

    對於這事情,是我們每一個人都不願意看到的,因為本身兩個人決定在一起都是真心的。

    一旦發生這種事情,我們沒有必要氣氛。只要你在這段愛情中盡到了你的義務。分手後就沒有必要在對她產生任何的看法,因為已經分開了。這種情況以後就沒有什麼必要再聯絡了。

    愛就愛的徹底,斷也斷的乾淨。

  • 8 # 川寶的懶媽媽

    已經分手,對方無論怎麼做都是對方的自由,無論從法律層面,還是道德層面,對方都沒有什麼可以指責的地方。你需要做的就是擺正自己的心態,以平常心對待,以陌生人處之。

  • 9 # 不染的時光

    怎麼對待,當然是把她當做最熟悉的陌生人。大路朝天,各走一邊,從此斬斷一切聯絡,誰也別礙著誰。

    難道你還要跑回去,揪住她的領子,大聲的質問她,為什麼之前說的那麼好,怎麼剛分手就轉投了別人的懷抱?

    這樣,除了能顯示出你的無理取鬧和她的決絕,還能得到什麼?

    難道是她對你的愧疚?她對你的不捨?還是你有多佔理?

    她要真的覺得你好,怎麼可能與你分手?

    分手之前的場面話而已,你好,她好,大家好。雙方之間都留有面子,不用顯得那麼的苦大仇深,較為和平的分手。至於分手以後怎麼樣,那已經與你無關了。

    你現在唯一受不了的,就是她的行為好像是急於甩掉你,好順利轉投別人的懷抱。

    這在某種程度上,好似她的新歡比你強,這讓你很沒有面子;而且有一種在感情內時就被對方背叛的感覺,這讓你很氣憤。

    其實,你想對她的態度,就是想讓自己順心一點而已。

    但是,你越與她糾纏,你傷的越深不是嗎?她過的好了,你會越看越氣,越想越氣;她過的不如意,那畢竟是曾經愛過的人,最熟悉的人;她過的不如意,那是不是也是對當初的自己的一種變相的否定?這時,你到底是該喜還是悲?

    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把她當做陌生人。你們之間的一切就此塵封,不在回憶。從此,她走她的,你走你的,再無交集。放過對方,也放過自己,給自己一個更廣闊的天。

  • 10 # 麥田之

    謝邀。這需要分情況對待。分手前,作為你女朋友,說你好這不女朋友應該做的嘛。分手後,就著急和別人表白,這個就要看她多著急了。一週,一個月?如果一週內就表白別人了,要不就早有心儀物件,分手前說你好就有發好人卡的可能,你很好,不過我不喜歡你了,為了減輕對你的傷害,我說你好。也有可能她很驕傲,分手傷害,不怕,表白下一個,減輕她的痛苦。如果分手一個月表白,那就很正常了,畢竟現在這個社會,發展都是跨越式的。至於作為提問者的你,你明顯還喜歡人家嘛,有點檸檬味兒,那管她表白個什麼,喜歡就追去,就酸一下也沒必要再繼續,你也著急的表白其他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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