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兵體檢專案:
1、外科(身高、體重標準、視力標準)
2、內科(血壓標準、高血壓病、器質性心臟病、血管疾病)
3、耳鼻咽喉科
嗅覺喪失,不合格。嗅覺遲鈍,合格。聽力測定,雙側耳語均低於5m,不合格。
4、眼科
陸勤人員:右眼裸眼視力不低於4.9,左眼裸眼視力不低於4.8。
坦克乘員、潛水員、潛艇及水面艦艇人員、空降兵、專機服務隊女服務員、中央警衛團條件兵、特種部隊條件兵、儀仗隊隊員:每一眼裸眼視力不低於5.0。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員可放寬到右眼裸眼視力4.8,左眼裸眼視力4.6,矯正視力不低於5.0;屈光不正,準分子鐳射手術後半年以上,無併發症,視力達到各類人員標準,合格
5、口腔科
Ⅲ度齲齒、缺齒並列在一起的2個以上、不在一起的3個以上,重度牙周炎,顳頜關節疾病,唇、顎裂及其術後瘢痕,影響咀嚼及發音功能的口腔疾病,全口義齒及複雜的可摘區域性義齒,不合格。
中度以上氟斑牙及牙釉質發育不全,潛水員、潛艇人員不合格。
齲齒、缺齒經治療、修復後功能良好,功能合格
6、婦科
內外生殖器發育異常,妊娠,急、慢性盆腔炎,功能性子宮出血,生殖器官結核,盆腔腫物,不合格。
7、輔助檢查(血常規檢查、尿液檢查、糞常規檢查、酶法檢測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即谷丙氨酶)和酶標法檢測乙型肝炎表面抗原、胸部X射線檢查、心電圖檢查)
擴充套件資料:
應徵公民體格檢查標準
輔助檢查
(一)心電圖檢查作為常規檢查專案。
正常或大致正常心電圖,合格。
(二)腹部超聲檢查作為常規檢查專案。
肝、膽、胰、脾、腎末見明顯異常,單發肝腎囊腫(或血管瘤)直徑不超過1cm,輕度脂肪肝,合格。
(三)鑑於一些地區輔助檢查結果與當地常用標準有差異,《標準》中輔助檢查正常標準作為臨床參考數值,檢查結果要結合臨床及地區差異作出正確結論,具體明確為:
1、血常規檢查:血紅蛋白、紅細胞數、白細胞總數、白細胞分類、血小板計數高或稍低,根據所在地區人體正常值範圍,在排除器質性病變的前提下,不作單項淘汰。
2、尿液檢查鏡檢白細胞數(離心沉澱標本)不超過6/高倍鏡,可結合外生殖器或外陰檢查情況綜合判定,其它尿檢專案要嚴格執行標準。
3、酶法檢測丙氨酸氨基轉酶如大於40單位、小於或等於50單位,要結合臨床物理檢查,參考當地常用數值進行判定,在排除疾病的情況下,可視為合格,但須從嚴掌握。
常規檢查
艾滋病和吸食毒品檢測、心理檢測作為徵兵體檢常規檢查專案,按照國防部徵兵辦公室下發通知及有關規定執行。
其它問題
(一)文身及文身瘢痕問題,按照下列規定執行:身體刺有“點、字、圖案”的,不合格。身體刺有“點、字、圖案”經手術處理後,仍留有明顯文身瘢痕,影響軍容的或一處瘢痕直徑超過2cm的,均不合格。
少數民族地區純屬風俗習慣的文身,著短裝不影響軍容的,合格。
(二)白癜風著短裝身體裸露部位每處直徑不超過1cm;非裸露部位每處直徑不超過2cm,數量不超過兩處的,合格。不明顯影響軍容的胎痣,合格。
(三)男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線,不合格;男青年每耳扎耳眼1個(地區性或民族風俗習慣者可適當放寬),不影響軍容的,合格;女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線、扎耳眼不影響軍容的,合格。
(四)尿妊娠試驗陽性,根據需要做血聯酶免疫定量檢測,檢查結果陽性的,不合格。
(五)有胸、腹腔手術(含微創手術)或準分子鐳射手術史的,需提供相關醫療證明或送檢單位出具健康證明。
(六)黴菌性或滴蟲性陰道炎,不合格。
(七)肘關節過伸或肘外翻不超過15度,無功能障礙,合格。
(八)補入高原地區的兵員,心、肺及鼓膜應從嚴掌握。
(九)海軍陸戰隊員,視力、鼓膜、鼻腔按潛水員標準執行。
(十)Ⅱ度(含Ⅱ度)以下腫大的慢性扁桃體炎,合格。
(十一)包莖不影響功能的,合格。
徵兵體檢專案:
1、外科(身高、體重標準、視力標準)
2、內科(血壓標準、高血壓病、器質性心臟病、血管疾病)
3、耳鼻咽喉科
嗅覺喪失,不合格。嗅覺遲鈍,合格。聽力測定,雙側耳語均低於5m,不合格。
4、眼科
陸勤人員:右眼裸眼視力不低於4.9,左眼裸眼視力不低於4.8。
坦克乘員、潛水員、潛艇及水面艦艇人員、空降兵、專機服務隊女服務員、中央警衛團條件兵、特種部隊條件兵、儀仗隊隊員:每一眼裸眼視力不低於5.0。
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員可放寬到右眼裸眼視力4.8,左眼裸眼視力4.6,矯正視力不低於5.0;屈光不正,準分子鐳射手術後半年以上,無併發症,視力達到各類人員標準,合格
5、口腔科
Ⅲ度齲齒、缺齒並列在一起的2個以上、不在一起的3個以上,重度牙周炎,顳頜關節疾病,唇、顎裂及其術後瘢痕,影響咀嚼及發音功能的口腔疾病,全口義齒及複雜的可摘區域性義齒,不合格。
中度以上氟斑牙及牙釉質發育不全,潛水員、潛艇人員不合格。
齲齒、缺齒經治療、修復後功能良好,功能合格
6、婦科
內外生殖器發育異常,妊娠,急、慢性盆腔炎,功能性子宮出血,生殖器官結核,盆腔腫物,不合格。
7、輔助檢查(血常規檢查、尿液檢查、糞常規檢查、酶法檢測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即谷丙氨酶)和酶標法檢測乙型肝炎表面抗原、胸部X射線檢查、心電圖檢查)
擴充套件資料:
應徵公民體格檢查標準
輔助檢查
(一)心電圖檢查作為常規檢查專案。
正常或大致正常心電圖,合格。
(二)腹部超聲檢查作為常規檢查專案。
肝、膽、胰、脾、腎末見明顯異常,單發肝腎囊腫(或血管瘤)直徑不超過1cm,輕度脂肪肝,合格。
(三)鑑於一些地區輔助檢查結果與當地常用標準有差異,《標準》中輔助檢查正常標準作為臨床參考數值,檢查結果要結合臨床及地區差異作出正確結論,具體明確為:
1、血常規檢查:血紅蛋白、紅細胞數、白細胞總數、白細胞分類、血小板計數高或稍低,根據所在地區人體正常值範圍,在排除器質性病變的前提下,不作單項淘汰。
2、尿液檢查鏡檢白細胞數(離心沉澱標本)不超過6/高倍鏡,可結合外生殖器或外陰檢查情況綜合判定,其它尿檢專案要嚴格執行標準。
3、酶法檢測丙氨酸氨基轉酶如大於40單位、小於或等於50單位,要結合臨床物理檢查,參考當地常用數值進行判定,在排除疾病的情況下,可視為合格,但須從嚴掌握。
常規檢查
艾滋病和吸食毒品檢測、心理檢測作為徵兵體檢常規檢查專案,按照國防部徵兵辦公室下發通知及有關規定執行。
其它問題
(一)文身及文身瘢痕問題,按照下列規定執行:身體刺有“點、字、圖案”的,不合格。身體刺有“點、字、圖案”經手術處理後,仍留有明顯文身瘢痕,影響軍容的或一處瘢痕直徑超過2cm的,均不合格。
少數民族地區純屬風俗習慣的文身,著短裝不影響軍容的,合格。
(二)白癜風著短裝身體裸露部位每處直徑不超過1cm;非裸露部位每處直徑不超過2cm,數量不超過兩處的,合格。不明顯影響軍容的胎痣,合格。
(三)男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線,不合格;男青年每耳扎耳眼1個(地區性或民族風俗習慣者可適當放寬),不影響軍容的,合格;女青年文唇、文眉、文眼線、扎耳眼不影響軍容的,合格。
(四)尿妊娠試驗陽性,根據需要做血聯酶免疫定量檢測,檢查結果陽性的,不合格。
(五)有胸、腹腔手術(含微創手術)或準分子鐳射手術史的,需提供相關醫療證明或送檢單位出具健康證明。
(六)黴菌性或滴蟲性陰道炎,不合格。
(七)肘關節過伸或肘外翻不超過15度,無功能障礙,合格。
(八)補入高原地區的兵員,心、肺及鼓膜應從嚴掌握。
(九)海軍陸戰隊員,視力、鼓膜、鼻腔按潛水員標準執行。
(十)Ⅱ度(含Ⅱ度)以下腫大的慢性扁桃體炎,合格。
(十一)包莖不影響功能的,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