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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爛泥伯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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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夏日林風輕輕語
在有關古代處決犯人的小說和影視劇裡,常有“午時三刻”處決犯人的說法。
古代為什麼把處決犯人的時間定在午時三刻呢?
我們知道,古人將一天分為12時辰,每個時辰又分8個時刻。對應我們現行的時間劃分方法,古時一個時辰為2小時,每個時刻為15分鐘。午時為上午11時至下午1時,午時三刻的時間就是指上午11時45分。
古代人迷信,認為人死後會變作鬼魂,鬼魂會記住殺死他的人並纏上他報仇,而鬼魂只能待在黑暗中,見光就會消散。中午是一天中太Sunny最直、影子最小的時候,此時陽氣最為旺盛,陰氣最為衰弱,在這個時候處斬犯人,鬼魂因為陰氣弱本身就不夠強大,又因無處可遁藏會直接消散。
古時人們出行等是有很多規矩的,就像現今的黃曆,某日宜嫁娶,某日宜搬遷,某日忌動土,等等禁忌約束著人們的日常安排。官府處斬犯人同樣如此,所以可以處決犯人的日子並不是很多,也就是說處決犯人時可能不止一人,而是有好多個。為了避免出現犯人過多,正午前處斬不完(正午後陽氣下降,陰氣上升,古人認為不吉利),就把處斬開始時間規定為午時三刻。
午時三刻開斬犯人還有一個原因,就是讓劊子手能一刀砍斷犯人的脖頸,減少犯人的痛苦。大家都打過針,如果你肌肉緊張,護士會提醒你放鬆,不然針頭就進不去面板。午時三刻是當天溫度相對較高的時候,人的肌肉因為溫度高會放鬆一些,劊子手行刑的困難就會小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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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紅塵彌勒
此問最好。
每天接到的邀請連篇累牘,不是不想回答,而是自感問題來得突兀生硬,與我本人的看法和論點相悖,有的又極為淺薄或者偏門,一個是自家知識儲備不夠不足以應對,一個是這個白痴問題答者比問者更白痴,那就乾脆不答了,也省得落得徒賺美譽甚至沽名釣譽的名聲。
這個問題卻是十分的好,問的客觀冷靜,也必須答者如約以應。
要想弄清楚為什麼要在午時三刻開刀問斬而非他時,這裡面的原委且聽在下慢慢道來。
首先,我們要明確午時三刻是什麼時候。
我們祖先的原始計時,計有圭表、日晷等等較為先進的計時器具,也還有較為感官和原始的漏刻計時,甚至更簡陋的“立竿見影”計時。但無論是哪種計時,都必須先行掌握一天之中的十二個時辰。我們知道,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乃為十二個地支稱謂,對應著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寅癸十大天干,兩者相配合成天干地支六十個甲子。
這午時,就是源自於地支的十二個時辰。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十二個字各自對應著一個時辰,一個時辰時長接近於我們現在的兩個小時,合起來構成一天二十四小時的周始往復。
這個子時的起點,要算在深夜的十一點,兩個小時再變更為另一個時辰。也就是說午夜十一點到一點,是子時時辰。而到了午時,恰好是正午十一點到一點之間。至於午時三刻,基本可以固定在中午十一點四十五分向十二點的過渡當中——古時將一晝夜劃為一百刻,一刻相當於今天的14.4分鐘,基本接近我們今天的一刻鐘時間。
而之所以將犯人押至午時三刻處斬,就是因為這個時刻是一天之中Sunny最為直照的時刻,這一刻的日影也最短,古人以為這個時刻的陽氣正處於蓬勃孟浪的濯發時刻,陽氣達到了極致。這就牽扯到了古時的陰陽論觀點,認為只有最陽剛的時刻才能最大限度的壓制住來自陰厲的侵襲,而殺人,是要將人犯一刀斬斷頭顱,由陽氣罡正迅速轉為陰氣縈頭,一個大活人瞬間被送進陰曹地府,那是個最陰的所在,一切陽氣都被無邊的陰氣包圍剝蝕,自然就全部變成了陰氣。
午時三刻代表了正義的最光大時刻,也是取正義永遠戰勝邪惡之意。
這是其一。
二一個是邪不壓正論。犯人本來就是這個社會的禍害和渣滓,不說罪大惡極不共戴天,起碼也是天怒人怨犯了眾怒,當然也不刨除那些冤死的鬼。這些人被處以極刑,就是採自這樣的陰陽論觀點。
日影最短,說明陰氣最弱,也就是說邪惡和魑魅是最孱弱的時刻,這一刻殺頭,就是表明邪氣永遠侵蝕不了Sunny正義,邪惡永遠只是那麼一小撮。
其三,這也是陰陽論的又一論斷。是說這個被殺的人,陰氣纏繞,按照古時迷信的觀點,一定會糾纏和迫害那些判他罪的人、殺他的人、監斬的人和朝堂上御極的人,當然是皇帝本尊了。就是要保護這些人不被惡鬼陰氣侵犯瀰漫,以保證這個社會一直處於光明正大的執行之中。
還有一點,就是這個時刻太陽最為毒辣,無論是即將要死去的人還是那些眼看著他即將死去的人,這個時候很容易由於Sunny的照射而昏昏欲睡,也是最為迷瞪的時刻。這一刻殺頭,人犯會被映照得昏昏沉沉,對於大刀砍下去的知覺不很明顯,再加上斷頭酒的刺激和發作,也就基本感覺不到那種銳利而尖刻的疼痛,也少了那些冤戾纏頭裹腦。
最後一點,也可以看作是一種有心解讀,就是非是重大的罪犯不在這個時刻問斬,只要是上午的時辰都可以施行。而這個時候的問斬,都是罪大惡極的人犯,也是取讓他們不能再行轉世為人、禍害人間的意願。
這大概就是午時三刻問斬的真正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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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中經常出現有“午時三刻”砍頭的說法,為什麼不是午時、午時一刻之類的呢?
首先,咱們要搞清楚午時三刻到底是什麼時候。中國古代自唐朝以來,將十二個時辰分為初、正兩個部分,午時三刻即午正三刻,相當於12點45分(有人說是11點45分,其實是不對的,那是午初三刻)。
其次,咱們得搞清楚為什麼要定在這個時點砍頭。古人認為人死時陰氣太重,所以得選在一天中陽氣最盛時行刑,才能壓制陰魂。按陰陽家的說法,陽氣最盛時應該是正午12點,但這個時間根據西安時間定的。中國古代早期常定都西安,後改為北京,兩地時差約45分鐘,但改都北京後當權者仍習慣以西安陽氣最盛時行刑,即北京的午時三刻就是西安的正午12點。還有一種說法,這個時點是“伏枕”邊緣,人比較瞌睡的時候,這時候行刑可以減少犯人痛苦,但我覺得,這種說法尚需考證。
再次,咱們得搞清楚什麼樣的人會在這個時點砍頭。古代砍頭是按罪行輕重分時辰斬的,其中罪大惡極之人必選午時三刻,因為這個時點,陽氣太盛,陰魂一出就會消散,也就是讓犯人連鬼都做不得。另外,皇城午門是陽氣最盛的地方,砍頭可以不分時辰,皇帝讓推出午門斬首的人,也是連鬼也做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