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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小強話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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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無法超越的足跡
假疫苗事件持續受到關注和不斷髮酵,說明了大家對這種事情的關注程度非常高,畢竟關乎家庭和孩子的安全與切身利益的問題,而在這個事情被曝光後引起巨大的轟動,大家紛紛譴責製造不合格疫苗的生產廠家,還有憤怒那些購買假疫苗給孩子注射的人,以及怨恨那些為了自己的利益給假疫苗開綠燈的人,最後就是整個市場的管理者的責任問題。
目前公佈出來的相關責任人基本上都是生產廠家的主要負責人的罪行,其他相關的責任人目前還沒有被公佈出來,應該還在處於調查取證的過程當中,這樣的調查肯定會引起那些參與者的恐懼,這些參與者肯定會給整個調查的過程製造許多障礙和麻煩,所以調查的進展肯定沒有那麼快,需要一個非常長的時間,這個必須要耐心的等待結果。
當然能參與到這種疫苗製假和售假的事情裡面來,肯定都是屬於跟疫苗工作相關的人才行,而且這些人在自己的行業上都應該屬於身份不一般的人 ,只有這樣的人才有可能被拉進去,普通的人在這件事情中起到的作用不大,只有掌握相關能力的人才可以讓整個假疫苗能在生產和售賣以及購買這些環節上開綠燈,這個問題難就難在每一個不簡單的人身後都會有一個或者幾個更不簡單的人的存在,而這些人才是障礙。
這件事影響那麼大,按理說一些的相關責任人多多少少都會有一些責任在裡面,但是為什麼沒有人站出來道歉攬則呢?這當然是因為人性的自私在作怪了,為什麼這樣說,畢竟爬到一定的高度不容易,付出的努力和代價也是非同一般,而且付出的東西基本上都是自己身上刮下來的,沒有任何人贈與,哪個人不會珍惜自己付出代價換來的東西,誰也不可能想自己去做聖人隨隨便便無私的付出,特別是這種有身份的人更在乎自己手中的東西。
費勁千辛萬苦弄來的東西怎麼捨得隨隨便便放棄,不是被逼無奈絕對不會有人主動做聖人自己去承擔而讓對手或者別人舒服,特別是身在不同的隊伍裡面,怎麼可能自己捨棄利益給自己的對手好處撿便宜,每一個隊伍的人都在想把責任推出去給對手,讓對手去承擔怎麼會可能自己傻乎乎的主動去給對手送溫暖呢!而且人不為己天誅地滅的思維根深蒂固,特別是一些對權利慾望強的人更注重個人的利益,想要這樣的人主動站出來那是不可能的,這些人只有受到壓力和被動被逼無奈的時候才有可能出來,當然站出來的行為都是戰略性的犧牲而已。
為什麼沒有人出來道歉,因為這些人都等著別人主動站出來承擔所有責任呢!都在相互戒備和觀望,更何況自己的隊伍還在跟對手博弈,勝負難料,還在等待結果,而現在保持沉默是他們唯一能做的,想要這些人自己覺得愧疚對不起大家,那是不可能的,在這種人眼裡只有自己的利益,其他人的利益根本不存在,不然怎麼還會發生這種造假售假的人如魚得水的局面,有良心和責任心的人會主動把問題殺死在萌芽階段了,而不可能弄到現在這種地步。這些人都在想怎麼保住自己逃避責任呢,想要他們良心發現出來自悔那根本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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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沱江人
假疫苗事件已經持續了一段時間,至今為止,沒有人道歉,也沒有人引咎辭職,這說明了什麼?僅僅是是犯罪集團或犯罪個人的心理原因嗎?還是社會太過於仁慈,沒有采取果斷的措施,給違法犯罪造成威懾?
事實上,社會上的確存在這麼一種傾向,在打擊和懲處違法犯罪的過程中力度不夠,清理不徹底,場面上過於形式化,造成了諸多的偏差與失誤,給犯罪分子留下喘息的機會,無意間提供了可乘之機。沒有從實際中解決問題的根源,也達不到處罰效果。
假疫苗案引發的問題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點:
一〉犯罪成本低廉是犯罪擴張的唯一的理由,拋開犯罪分子的僥倖心理,執法人員依法辦案也是一個關鍵,要真正做到依法執法,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無論是誰,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二〉犯罪手法相同,性質相同,涉嫌面廣,活動空間大,犯罪理由十分充足,直接影響辦案的質量和速度,阻礙重重。使辦案進展舉步維艱,陷入孤立無援的僵局,讓人無法適應,束手無策,無計可施?
三〉犯罪分子對犯罪行為持否定態度,不認可自己的行為構成犯罪,甚至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不承認對社會有罪,不承認對老百姓犯下的滔天大罪?
四〉犯罪分子有一個共同的心態和原則,就是犯罪之後相互建立攻守同盟,同舟共濟,抵制和逃避法律的制裁。在這方面,其目的卑鄙,用心險惡!一千個不認罪,一萬個不講理!與社會扛,與人民扛,與法律扛,死扛硬扛,一扛到底。
這就是目前的違法犯罪,有幾個不法之徒會賠禮道歉?向社會認錯?向人民謝罪?犯罪集團與犯罪個人不僅瘋狂猖獗、肆無忌憚,而且還厚顏無恥,愈演愈烈。
我們已經不需要道歉了,不需要假惺惺的眼淚與惡意的憐憫!讓我們共同期待法律的公正審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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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通城丹妹
如果道歉或者辭職能夠消弭問題疫苗的傷害、平息公眾內心的憤怒,那麼我想第一個站出來的必定會是高俊芳本人。
長生假疫苗事件從曝光之日起截止如今已經過去了超過半個月的時間,在過去的這段時間內這家曾經的疫苗巨頭突然間成了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公眾的恐慌、公眾的憤怒瀰漫並且充斥著了整著網際網路。
人們很難想象原本是用於救人的疫苗緣何成為了害人的毒藥,多少年來讓公眾信任的公共安全體系原來不是那麼的牢不可破。
長生生物作為一家上市企業、業界巨頭,在疫苗市場中佔據這絕對的優勢,按理說這樣的企業根本沒有造假的必要更沒有造假的可能,然而事實讓我們徹底改變了這一想法。一家企業的卑劣歹毒居然可以達到如此的地步。
從表面上看疫苗造假是企業行為,企業生產了毒藥,所以它有罪。可實際上說到底,有毒的不是藥,而是人心,人心的罪惡有些時候是無法用法律去丈量的。
作為假疫苗事件的罪魁禍首,高俊芳與她的一眾黨羽們確實有道歉的必要和義務,引咎辭職也是理所應當。一個已經泯滅人性的人我相信她可以很好地表演出公眾所需要的致歉與辭職的戲碼,但是這種虛偽的演出事實上卻根本於事無補。
所謂的道歉也好、辭職也罷,我想這些都不是我們需要的,我們需要的是惡人們受到了應有的懲罰。
我們關注假疫苗事件,是因為我們感到恐慌、感到了憤怒、感到了不滿、感到了不公。但與此同時,我們也應深感慶幸,慶幸真相終於得以曝光,慶幸我們還有機會做出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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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夜雨如書
道歉或辭職?
先問問那些受害者答應不?再問問廣大群眾答應不?更不用說還有法律在把關,事到如今,是道歉或者辭職就能解決的嗎?
如果問題疫苗是偶發事件,那麼高俊芳等主要負責人還有可能出面道歉或辭職。退一步講,要是這事情可以透過道歉或辭職來解決,那高俊芳他們可就要笑醒了。
問題疫苗造成的影響太惡劣,而且綜合之前長春長生企圖銷燬硬碟,張洺豪質押股權,某所長注射胰島素自殺等等事件,長春長生的問題已經不僅僅是製造劣藥了。等待高俊芳的是法律的嚴懲!
其實,如果類似的食品或藥品出現造假或者對消費者造成了影響,企業負責人及時出面道歉或辭職的做法在國外很常見。要知道,如果問題嚴重,人家就不只是鞠躬道歉了,而是自殺謝罪。你覺得高俊芳之流有這種覺悟嗎?
本來疫苗行業的利潤就是驚人的,他們竟然可以為了降低成本而造假,能做出這種泯滅良知、喪心病狂的行為,他們還會發自內心的認識錯誤嗎?
即便是面對受害者,高俊芳仍能叫囂“你隨便告,想去哪兒告去哪兒告,我一年掙好多個億,還不信擺平不了你?”
你相信這種人會真誠地道歉嗎?
現在,我們不需要道歉,只需要對高俊芳之流嚴懲不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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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山東夏津赤腳大仙
是非公道在人心 法網恢恢誰能逃
長生公司問題疫苗案件爆出後,可謂一石激起千層浪,畢竟疫苗問題牽扯千家萬戶,事關祖國花朵的生命健康,因此黨中央、國務院已經第一時間強力發聲,並採取了一系列嚴密舉措,相信此案不久即可真相大白。
長生公司問題疫苗案件同時也帶來了“老鼠屎效應”,畢竟是給嬰幼兒和傷病員用的必須品,而且老百姓根本沒有鑑定真偽優劣的能力,所以大家難免產生不好聯想------其他企業生產的疫苗有沒有問題?進一步講,消費者目前對中國產疫苗乃至中國產藥品已經產生嚴重的信任危機,包括本大仙在內的許多家長正在透過各種途徑給孩子聯絡注射進口疫苗途徑……
說了一堆,是想澄清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這個事太大、性質太惡劣,不是道歉可以解決的;二是要相信黨和國家對打擊製售假冒偽劣食藥品的決心和力度,沒有任何人可以逍遙法外;三是要知道走司法程式是需要時間的,越是對民憤極大的重點案件,越是要組織得力工作人員完成嚴密的調查、審訊、取證、量刑等環節,做到“鐵證如山”,做到“萬無一失”,如此才能給人民群眾一個公正、權威、全面、清晰的交代。
1、調查取證
國務院特別調查小組,已經在事發後第一時間進駐長春長生公司,現場指導督促各部門團結一致、密切合作,調動一切力量力爭用最短的時間讓整個案情的詳情大白於天下,給人民群眾一個明明白白的交代。出了這麼大的事,相關涉事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已經被抓捕,暫且不論。那麼涉事公司經營這麼多年,生產工藝流程比較複雜,生產銷售的產品種類繁多,涉及銷售地區(疾控中心、醫院等)較多,這些問題逐一摸清真不是個易事,恐怕還得外聘專家相助。同時所在的各級地方政府、特別是負有監管職責的各部門領導人(責任人),現在肯定是精神緊張、壓力山大,正在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也可以說是出於自查自糾階段。畢竟每天都要向國務院調查組彙報,哪家貪贓枉法、哪家潔白清苦,必須實事求是、交代清楚,再想矇混過關簡直白日做夢。
目前的形勢可以形容為“山雨欲來風滿樓”,在黨紀國法的持續高壓下,違法亂紀者如同熱鍋上的螞蟻越來越沉不住氣了。可以想見,有主動找組織交代問題的,也有擺出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架勢要一條道走到黑的,當然也有少部分人正在準備秘密潛逃,甚至有心理素質差的要畏罪自殺了。
但是霧霾終將散去,一輪經過暴風雨洗禮的朝陽,明天一早將會以更加嬌豔的姿態冉冉東昇。
2、僥倖心理
之所以沒人出來道歉或辭職,還有一個重要原因是人們普遍懷有的僥倖心理在作怪。這也不奇怪,華人向來都有隨大流的習慣,自幼接受的教育就是凡事不當“出頭鳥”,跟在人家屁股後邊走總不會犯錯的。所以現在那些問題疫苗的既得利益者們,大概有這麼三種心態,遲遲讓他們下不了決心自首:一是盲目比較。覺得自己犯的事小,還有比自己更厲害的人都不站出來,為什麼自己要首先承認呢?二是自作聰明。這種人屬於“聰明反被聰明誤”型別,覺得自己做事謹慎小心,不會有把柄落在別人手上。殊不知小人同而不和,為了減輕自己罪責,誰能為誰保密?還是保命要緊。三是推諉扯皮。總覺得這個事與自己無關,那個事別人應該負主責自己是次責。殊不知當初就是因為自己的這種推諉扯皮態度,才會走向違法犯罪道路。
相信隨著事件調查的持續深入,被挖出來的幕後黑手越多,就會有更多人主動站出來認罪伏法,以期爭取寬大處理。當然也許有人會採取道歉或辭職的形式來悔罪,但是不是能被組織允許,或者是不是可以被群眾所接受,這還是個新情況,值得有關部門去研究。
3、依法治國
有些國家時興官員或政客採取向公眾道歉或者辭職的方式,來減輕其罪責。但是也有些國家並不允許出現這種情況,比如施行“依法治國”前提下會基於以下三點考慮:一是防止混淆視聽。在案件尚未調查清楚始末之前,個人不經組織同意唐突做出的抉擇,沒有法定效力。也許站出來的人是為了打掩護,其背後有更大的“魚”,再說隨便現身說法也會誤導群眾;二是防止文過飾非。在事件尚未調查清楚之前,任何人如果自覺良心不安真心悔過,應該主動向調查機關自首。是否屬於違法亂紀問題,或者說依法該如何定性,應由相關司法部門站在事實基礎上依法作出判決。自己主動站出來的話,容易人為大事化小。三是防止串供洩密。如果有人透過新聞媒體道歉或者宣佈辭職,難免引起其他同夥的警覺,而採取措施對抗司法部門的調查取證工作。何況這些說辭裡有可能會隱藏著某些只有其同夥才能讀懂的“暗語”,這就相當於給團伙成員提供了毀滅罪證的條件。
依法治國,本質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體現的是國家對每個公民的關懷照顧,同時也是對危害社會、危害集體、危害其他人生命健康的犯罪分子予以無情打擊。任何人無論高低貴賤,是不是違法違紀,得透過黨紀國法的“篩查對比,對號入座”才行,不是自己想怎麼認定就怎麼認定的。就算是為了彌補良心不安,也要在走完司法程式之後,經過組織同意,再給你一個對群眾懺悔的機會。
總之,判斷任何人是不是有罪,唯一衡量標準就是法律條文,法無明文不定罪,疑罪從無,這都是我們的法律制度優越性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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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小言詹詹
從造假者立場上來看,他們必須要考慮到一個問題,那就是誰出來道歉,替誰道歉。這個“誰”,就是要負責任的人。
在我們口誅筆伐之時,他們一定也是一片混戰疫苗造價的問題,不可能僅有一個責任主體,甚至說是一個利益團體都不誇張。
所以,往往最終要有人出來把所有事兒都扛下來。
可是誰扛?誰願意扛?
人性都是貪婪和自私的,要不然也不會再缺乏監管的情況下,導致了規模如此龐大的假疫苗事件。這時候沒人會出來當英雄,因為他們就不是英雄,甚至在人格上本就存在問題。
那麼,不管是誰,都不會出來道歉,甚至不會僱一個發言人出來道歉。因為任何道歉行為,都要有道歉主體。
如果說主體是企業,那等同於把所有人都拉下水,其中可能還有什麼都不知道,只是負責幹活的員工。
如果說主體是個人,首當其衝的便是董事長,可是長生生物的董事長已經被捕等待審判,而其他製藥公司的責任還沒來得及追究,自然也不會有人願意出來承擔責任。
更重要的是,興許有些人正在尋找替罪羊。
但相信法網恢恢,不會有任何人逃脫。
另外,道歉的不應該僅是藥企監管單位在其中的角色也令人疑問重重,雖然長生生物是因監察而曝光,但是,因此牽連出來的案件,很多都是媒體曝光或個人舉報。
在這種情況下,作為監管者也應當承擔一部分的責任。可是,其更不會出來道歉,因為如果真的有責任心的話,就不會導致諸如此類實踐層出不窮。
當然,這方面筆者多說無益,只是希望其能夠肩負起應當履行的責任。
監督對於製藥這個領域來說,是十分必要的。
藥企其實很大程度上掌握著每一個人的健康,甚至於生命,其任何差錯,都可能引發巨大的問題。
所以,在這方面筆者反倒不希望監督者去搞那些形式,而是真正意義上履行監督的責任,積極、嚴格的履行,只有這樣才能讓大家放心。
最後說一句,筆者明白之所以有人提出道歉,很多程度上是善意的,因為我們希望看到一個人真實的悔過,並主動承擔責任。
如此,雖然無法澆滅怒火,卻能夠讓我們的內心舒服一些,讓我們看到這個世界上還有人性。
只可惜,有的人心中只有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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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笑搞
不是道謙或一句對不起就能過關了,這種行為與故意殺人有何區別,心太毒了。會不會是誰道歉誰負責呀?
如果道歉之後可能這個人就脫不了干係,所以沒有人敢站出來。 不是每個人都有資格學習文化,學習知識!首先要過關的就是道德品質。否則,沒有道德底線的人一旦學習了知識文化,犯罪,都是大罪,禍國殃民!
簡直就是人面獸心,真是最毒婦人心啊,這句話形容她一點也不過分,害人不淺。我看只有將高俊芳兒子抓起來,她才會交罪惡。否則64歲的她不會說出陰謀的,無期或死刑對她來說不起作用。
他們沒有愧疚感,沒有錯,包括他們的公子哥,這樣的人一個都跑不了,慢慢都給他們收了,道歉,別指望了。虧心事做久了會自認為是正確的,是理所當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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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沒有查出來之前,誰都不願意主動出來道歉啊,道歉,表示自己有責任,有責任,就要被追責。
誰都不願意給自己潑髒水,見到問題,躲都來不及呢,何況是道歉?再說了,你看到之前同類事件,有人出來道過歉嗎?所以,這個問題,說白了,就是我們缺乏擔當和責任意識,缺乏一種自我反思和反省精神,縱觀這次疫苗事件,之所以沒有人站出來,給道歉,這裡有很多深層次原因的,也反映出來很多問題。
1、缺乏主動擔當,缺乏認錯反思反省精神。無論是關鍵的高俊芳家族,或者是企業涉及的員工,以及其他涉及的人員,都是缺乏自我反思反省,主動站出來認錯道歉的精神,說白了,就是缺乏擔當和責任。
2、之前沒有這樣的先例。想想,三鹿奶粉、蘇丹紅等多個食品安全事件,都沒有人主動站出來道歉。以前都沒有出現過這樣的,你讓我主動站出來認錯?那是不可能。
3、我們沒有認錯的傳統。國外出現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後,會有人主動站出來認錯,但我們則沒有,這個跟每一個國家人民的想法,思維不一樣,主動承擔的責任也不一樣。
4、避之不及。這種是最為普遍的因素,一旦涉及到問題了,就趕緊逃避,讓我主動出來,不是給自己找不痛快嗎,給自己找事嗎,還嫌事情不多呢,能少責任就少一點,能不惹事就不惹事,除非是找到我了,硬是要求我站出來向公眾致歉,否則,沒門。
5、核心人高俊芳在接受調查,你讓她道歉也道歉不了啊。而且,田文華(三鹿奶粉生產企業負責人)都沒道歉過,你讓她主動站出來表示愧疚之心?不可能。
6、擔心一旦道歉,會惹來更多麻煩。網民不僅不原諒,還會人肉搜尋,帶來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國民的心裡就是,能少一個麻煩就不要給自己增加麻煩,能少一事就不要多一事,夾緊鉤子、低調做人,何況還是處於輿論風暴時期,更是誰都不願意去承擔這個道歉責任和風頭。
7、誰來承擔主要責任和道歉?人不定。誰的主要責任都不定,你讓誰主動出來道歉呢?小兵小蝦還是大老虎?所以,要道歉前,得先有人,確定人,在人沒確定下,談何來道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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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好客14148892868
站在這個臺上沒有人推,或者命令,誰願意下來錢一分不少又舒服,還有灰色收入,這要不被人發現最後還能成為億萬富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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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應該辯證的看。
今年以來,媒體持續關注醫藥行業。
首先是從年初開始,醫藥股就出現了單邊行情,在大盤跌跌不休的情況下,醫藥股卻獨善其身,大幅上漲。
然後疫苗之王事件就出來了。
所以說一連串事件的背後都是因為社會進入老齡化,經濟放緩的情況下出現的。
不得不說,未來醫藥行業將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行業。
沒有人道歉或者辭職,這是非常幼稚的問題。
總理都表態了,還需要更多的人道歉麼?
已經採取強制措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