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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沒有住房的貧困戶能不能向政府申請協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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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人生來一段

    國家為了解決農村低收入謀求農民的利益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做出精準扶貧讓農民切身體會到最好的效益對於貧困的孤獨的政府給予廉租房

  • 2 # 市政小卒

    你這是兩個問題

    1.通俗點講,就是精準到戶,精準到人,精準每個貧困人口的需求,精準到每項政策.

    2.政府在住房這塊有危房改造,最高可以補貼1.9萬,對沒有住房的這塊,國家是沒有政策,你可以找村委會,幫你協調那些經常不在家住的戶的房子

  • 3 # 麥麥來道

    可以申請,村委會提供服務的。

    精準扶貧不是針對個別窮人,是以一個地區發展的程度來看待,有效的集合每個地方的經濟和文化的特色,打造地方特色。發展是互動的過程,光有政策,沒有實地考察,因地制宜的發展絕是不行的。我們說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只有一個,沒有另一個,那麼發展就是走彎路。兩條腿不一樣,瘸了就不能好好走路。過去只提倡物質,有錢了,但是富裕了,人的素質提高了,沒有。作為一個富人,更懂得分享財富,不是錢能決定一切,是他有意識和能力為社會提供更好的幫助,多做有意義的事。比如提供基金,為科學家研究,這是多麼偉大和進步的事。讓我們當地科學長久的發展,不是物質提升那麼簡單,是為綜合發展提供基石。

  • 4 # 誠信是金74444785

    什麼是精準扶貧?答:在農村山區地區精準扶貧力度大,中央、省、市、縣、鄉因該多瞭解農民的想法,但是因該因地制宜,不要整個縣說搞什麼項就叫下邊搞什麼專案,那樣會極浪費了資金農民也得不到實惠,農民的所須特多,比如:村基礎建設、環衛生、教育、水利建設、村安全問題、專案的選項、責任人素質,管理人員的人選問題,支部、村委兩張皮玩向,上級下撥農裡專案資金用作管理問題,等,有很多事、資金農民和貧困戶都不清楚,有的村貧困戶不實,群眾有意建,村裡的合作社不實,把中央對農村精準扶貧在農村變成了敵對矛盾了,也不知道是群眾們的看法不同還是村裡的幹部作法有問題,知要是上級對農民辦好事,村幹部和村民就發生矛盾,希望上級各部門對貧困村的精準扶貧,監管到位,責任到位,特別是資金問題,群眾們明白,幹實事,農民有利益,我想精準扶貧是項利國利民的戰略好路經。

  • 5 # 羅無聲永不落幕名博彙

    時代使命,創造中國“扶貧”傳奇。

    精準扶貧更要“精深精細”扶貧。每一個貧困地區和貧困家庭,都有其“貧困”的原因,找到其“貧困”的真正真實原因,更要找到“貧困”地區和家庭的優勢資源,開展“對症下藥”,幫著其脫貧,這就是“精準”扶貧。

    “精深精細”扶貧,是高於“精準”的扶貧方式與方法,是著眼於大局於長遠,根據時代發展資源優勢背景,從長遠利益出發,從根本上解決貧困難題,更要從整體戰略全域性理念上去思考扶貧,把扶貧脫貧工作做得更深更細更好。

    扶貧要有“新思路”新方法,要開闢“扶貧”新時代新徵程!扶貧不僅僅要真正脫貧,更要從戰略層面看扶貧,要創造“扶貧”生產力,不但要要徹底脫貧,更要有貧變富,走上致富路,走上幸福路,有脫貧致富而開創貧困人員與貧困地區的美好幸福生活。要讓“扶貧”開創華人民美好幸福生活,要讓“扶貧”扶出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時代輝煌傳奇,煥發出“扶貧”的勃勃生機和偉大生產力。

  • 6 # 龍百曉生

    精準扶貧,是以前扶貧幫困的升級版。

    以前,說到扶貧或許只是對某個縣鄉的,並沒有那麼精細。而現在的扶貧,會考慮“扶貧誰,誰來扶,怎麼扶”等問題,可以說是非常具體。可以用六個精準來體現:即扶持物件精準、扶貧專案安排精準、扶貧資金使用精準、扶貧措施到戶精準、因村派人精準、脫貧成效表準,最終以確保各項扶貧政策能落戶到每個扶貧戶身上。

    說白了,就是”對症下藥“,就是要幫扶到各家各戶,不讓一個貧困戶掉隊。例如,在我們這邊的農村裡,對於特別貧困的,如危房的。可以獲得當地補貼給予改造。幫助重新蓋新房。而且比個人修的還要漂亮。雖然有地方功績表現的體現,但也讓一部分貧困者享受到了基本的住房保障。

    隨著網際網路的下鄉步伐加快,電商精準扶貧得到力推。要知道,扶貧的重要體現,就是幫助貧困者實現穩定收入,而穩定收入無外乎就是就業及透過減少農產品滯銷,使農民手裡種養殖的優質農產品能獲得穩定收入而致富。電商扶貧方面,做的比較不錯的就是隴南模式。這個小編就不在這裡詳細介紹了。網上相關報道已是鋪天蓋地。電商扶貧的作用有:

    1、電商扶貧可以助農民增收致富,拓展農產品銷售新渠道

    2、電商也可以倒逼農業升級轉型,產業結構調整。

    3、電商能促進當地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4、電商能促進當地基礎工程建設,助推城鄉一體化。

  • 7 # 6059642541李明周

    精準扶貧可以這樣來回答和認識。從理論上講就是,良心扶貧講的以人為本,做事的人是否有良心。二是科學扶貧,講的規律,發展的前景和空間的廣大。三是參研貧困的前因後果,做到精準決策功行圓滿。所以國家提出的搬得出,穩得住,富得起才能得以實現。這也是拷應我們幹部是不是真正為人民服務。解決農民所需解決的問題。

  • 8 # 職業果農八哥

    精準扶貧就是幫助那些沒有文化,沒有一枝之長的貧困戶,身體不好的貧困戶給予他們力所能急的工作,讓他們有自信,有能力脫貧。我能給他們這樣的工作,可不知道找誰去辦??

  • 9 # 應和2

    什麼是精準扶貧?我個人認為,以精準扶貧四個字來談談我對她的認識及理解,不對任何相關事項。

    精準扶貧,首先我們必須從精準二字開始扶貧。精什麼,精是在農村這塊貧困地中,找出貧困家庭及貧困人員。準什麼,在農村這塊貧困地中,將貧困人員錄取集中過米篩,再由村民代表大會的米篩反覆篩一次,最終會得出碎米及齊米。

    扶貧,應該從扶志,扶智開始,因為困難戶各有差異,困難重度不是都一樣。具體在扶貧實施中,應該是誰有困難,什麼困難,應該做到心中有數,扶植才不會放空炮。

    農村貧困人員大體存在這幾個方面,孤兒,孤寡老人,因殘疾無法勞動為生,

    其次為:因病,因學,危房,天災等,但是,在這些困難群體中各有不相同困難,首先我們要從最困難戶開始扶植。假如困難戶是孤兒及孤寡老人,對這部份人員就無需多考慮,政府有照顧相關政策,具體進行落實。

    對因殘疾人員,也各有差異,不能一事成形的扶貧。有手腳殘廢無法參加勞動,家庭直系親屬也都在農村,無國家工作人員。對這樣的人員政府及地方應保證他的基本生活,過年過節送點慰問品。有些殘廢人員,他還能參加一般勞動,也能為自己生存付出一點力,對這種人員我們應根據他的具體情況進行具體扶植。

    對其它困難戶,我們應理清他的困難所在,進行實事求是扶貧。扶一戶困難之處,脫貧一戶,這才是我們扶貧的結果。

    總而言之,扶貧決不扶懶漢,決不扶關係戶,決不扶違法人員,同樣也不扶兒女購買了商品房而不去住,寧可自己守著破爛房屋用柴火煮飯吃的頑固老人。

    精準扶貧的目的是,一般是誰有困難,就應該為誰解難,實現共同富裕,一個不掉隊,最終一起跨入2020年小康時代。

  • 10 # 楓林吉星

    從字面意思理解就是精確、準確的扶貧物件簡稱精準扶貧。

    貧困戶物件精準識別標準:

    以是否解決“兩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義務教育有保障、安全住房有保障、基本醫療有保障)為基本原則,以農民家庭年人均純收入是否達到國家現行扶貧標準(各地情況不一樣,我選取中間值3300元)為基本標準,堅持“四進七不進”的具體標準進行識別。

    (一)“四進”。

    1.農民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於上年國家扶貧標準線的。

    2.因缺資金有子女無法完成九年制義務教育階段學業的。

    3.無房且自己無能力修建的,或無間斷居住半年以上唯一住房屬D級危房且自己無能力改造的(無能力指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於當年特困人員供養標準,以民政部門公佈的資料為準)。

    4.因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或長期慢性病等,扣除各類救助政策補助後,自付醫療費用超出家庭現金總收入,導致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

    (二)“七不進”。

    1.家庭年人均純收入高於全縣上年平均水平的。

    2.凡是購買商品房、超標準修建新房,或高標準裝修現有住房的。其中因災重建、危房改造、易地扶貧搬遷和國家徵地拆遷解決住房的除外。

    3.家庭擁有或長期使用汽(轎)車、船舶、工程機械及大型農機具的。其中購買普通摩托車、三輪車、農用車、微型貨車(載重量0.6噸以下,價格在2萬元及以下)、用於營運謀生的麵包車等微型客車的除外。

    4.家庭辦有或投資企業、長期僱用他人從事生產經營的。其中身份證被借用於經商辦企業、不是企業實際控制人和投資人的除外。

    5.家庭成員中有財政供養人員的(指公務員、參公事業人員、事業編制人員等有正式編制的機關事業人員,或行政村、社群的四職幹部)。其中財政供養的臨時工(如學校保安、保潔人員、廚師、司機、環衛工人或公益性崗位人員等)、享受財政補助的村委委員和村民小組組長、確因大病大災等導致家庭特別困難的村(社群)四職幹部除外。

    6.舉家外出(縣外)一年及以上的。

    7.其他明顯不符合貧困戶識別標準的。

    (三)其他情況

    1.物件人口識別

    物件戶家庭成員是指居住在同一住宅內,常住或者與戶主共享開支或收入的成員。包括由本家庭供養的在外學生、未分家農村外出從業人員或隨遷家屬、輪流居住的老人;不包括不再供養的在外學生、已分家子女、婚嫁人員、掛靠人員或寄宿者、幫工、已應徵入伍者。

    (1)人在戶籍不在。一是應該上戶口或遷入戶口的人員,在物件識別時,必須先完善戶籍手續後再納入;二是收養或抱養人員,履行相關手續並上戶後再納入;三是居住在同一住宅內、與戶主共享開支或收入的特殊人員(主要指流浪被收留人員、身份不明人員)應嚴格按照精準識別流程從嚴把握。

    (2)戶籍在人不在。因死亡、婚嫁等原因不再與本戶共同生活的,在物件識別時,不納入貧困物件管理。

    2.購買商品房、超標準新建房屋後,家庭成員因患重大疾病或長期慢性病,導致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可納入貧困物件。

    3.與子女分戶生活的父母,三分之二以上的贍養人屬貧困戶無贍養能力的,可納入貧困物件。

    4.符合貧困戶條件,但在識別過程中,因鄰里關係不好等原因民主評議未透過的,由村支兩委和駐村工作隊研究意見後,形成專題會議記錄,上報鄉鎮(街道)稽核認定。

    5.對於貧困戶家庭成員中部分成員就地“農轉非”,實際仍居住在一起,且未享受城鎮居民政策,只因當時戶籍政策限制,已轉人員沒有進入建檔立卡系統的,應確保“整戶進入”。

    6.鄉鎮(街道)透過敬老院、村辦公室、村學校等閒置資源集中或分散安置,解決了五保戶住所的,不能因住房無保障納入貧困物件。

    7.經自願申請,已納入宅基地復墾計劃的,不能因住房無保障納入貧困物件。

    8.確實未達到“兩不愁,三保障”的特殊情況戶,由村支兩委和駐村工作隊調查核實,並上報鄉鎮(街道)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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