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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官網訊息,深交所計劃於2020年8月24日組織創業板註冊制首批企業上市!在深交所上市的股票(含核准制和註冊制)、存託憑證及相關基金的交易,自8月24日起適用新版交易規則(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交易特別規定》,以下簡稱“特別規定”)。為保證您熟悉註冊制改革後的創業板股票差異化交易規則,防範創業板交易風險,請您務必仔細閱讀本公告內容:
❶ 所有存量創業板股票(核准制下創業板股票)漲跌幅限制自8月24日起從10%變更為20%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官網訊息,深交所計劃於2020年8月24日組織創業板註冊制首批企業上市!在深交所上市的股票(含核准制和註冊制)、存託憑證及相關基金的交易,自8月24日起適用新版交易規則(暨《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交易特別規定》,以下簡稱“特別規定”)。為保證您熟悉註冊制改革後的創業板股票差異化交易規則,防範創業板交易風險,請您務必仔細閱讀本公告內容:
❶ 所有存量創業板股票(核准制下創業板股票)漲跌幅限制自8月24日起從10%變更為20%
根據深交所公告,《特別規定》將自按照《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發行上市的首隻股票上市首日起實行。基於此,核准制下發行的創業板股票,自8月24日起正式實行20%價格漲跌幅限制。
特別提醒的是,20%價格漲跌幅限制同樣適用於創業板風險警示股票和《特別規定》正式實施後進入退市整理期的創業板股票。具體規定如下:
>《特別規定》實施前,創業板風險警示股票適用《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以下簡稱《交易規則》)第3.3.15條規定,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為5%。
> 《特別規定》實施前已進入退市整理期,且《特別規定》實施時仍處於退市整理期的創業板股票,在退市整理期間的交易機制適用原《交易規則》的規定。退市整理期間,價格漲跌幅限制比例為10%。
> 《特別規定》正式實施後,根據《特別規定》第2.1條規定,創業板風險警示股票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特別規定》正式實施後進入退市整理期的創業板股票漲跌幅限制比例為20%。其他交易事項適用《特別規定》,《特別規定》未作規定的,適用《交易規則》及深交所其他有關規定。
❷ 連續競價階段買入創業板股票(含核准制下創業板股票和註冊制下創業板股票),若買入價>基準價102%,賣出價<基準價98%,委託將暫存於交易主機,不能即時生效,直至進入有效競價範圍後方可參與競價撮合。如您希望及時成交,需撤單後再次申報。
創業板連續競價階段的限價申報實行2%價格籠子。
> 價格籠子是什麼:買入申報價格不得高於買入基準價格的102%,賣出申報價格不得低於賣出基準價格的98%。開市期間臨時停牌階段的限價申報除外。
> 超出價格籠子有何影響:委託將暫存於交易主機,不能即時生效,不在即時行情中揭示。當價格波動使申報價格進入有效競價範圍後,交易主機才會自動取出申報,參加競價。
> 申報超過價格籠子又想即時成交怎麼辦:可以撤單後在有效競價範圍內再次提交申報
> 創業板的價格籠子和科創板一樣嗎:不一樣。委託不在有效競價範圍內的,創業板是暫存於交易主機,不即時生效;科創板是直接廢單。
❸ 註冊制下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創業板股票,上市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自第6個交易日開始實行20%價格漲跌幅;相關基金漲跌幅同樣變為20%
創業板股票競價交易實行價格漲跌幅限制,漲跌幅比例為20%。首次公開發行上市的股票,在上市後的前5個交易日不設漲跌幅限制。自第6個交易日起漲跌幅限制為20%。投資者需關注可能產生的股價波動風險。
特別提醒的是,下列基金實行的漲跌幅限制比例也將調整為20%,具體基金名單由深交所公佈:
> 跟蹤指數成份股僅為創業板股票或其他實行20%漲跌幅限制股票的指數型ETF、LOF或分級基金B類份額;
> 基金合同約定投資於創業板股票或其他實行20%漲跌幅限制股票的資產佔非現金基金資產比例不低於80%的LOF。
❹ 無價格漲跌幅限制期間的創業板股票,盤中交易價格較當日開盤價格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60%的,將實施盤中臨時停牌。
單次盤中臨時停牌的持續時間為10分鐘;盤中臨時停牌期間,可以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實行盤中集合競價;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於當日14:57復牌,並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再進行收盤集合競價;
特別提醒的是,如股票出現快速上漲或下跌,直接較當日開盤價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60%的,深交所將對其實施一次臨時停牌,當日後續在同方向上不再實施臨時停牌。如股價出現劇烈波動,較當日開盤價先上漲達到或超過30%,60%,各停牌一次後,轉而下跌,又較開盤價下跌達到或超過30%,60%的,也將各停牌一次。反向同理,一個交易日內最多停牌四次。
❺ 創業板新增盤後定價交易,所有創業板股票(核准制下創業板股票和註冊制下創業板股票)均允許投資者在競價交易收盤後,按照收盤價買賣股票。
開市期間停牌的,停牌期間可以繼續申報。當日15:00仍處於停牌狀態的,不進行盤後定價交易。 接受申報的時間內,未成交的申報可以撤銷。盤後定價申報當日有效。
特別注意,盤後定價交易區分申報時間和交易時間,並非即時生效。具體規定如下:
> 申報時間:交易日9:15-11:30,13:00-15:30
> 交易時間:交易日15:05-15:30
每個交易日9:15至15:05,盤後定價申報不納入即時行情;15:05至15:30,盤後定價申報及成交納入即時行情。
❻ 擴大單筆申報數量,但具體規定和科創板存在較大差異,切勿混淆
買賣創業板股票(含核准制下創業板股票和註冊制下創業板股票),單筆買賣申報數量規定如下:
> 限價申報:100股≤單筆申報數量≤30萬股
> 市價申報:100股≤單筆申報數量≤15萬股
> 盤後定價申報:100股≤單筆申報數量≤100萬股
其中,餘額不足100股的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特別注意,單筆申報數量的規定上,創業板和科創板存在較大差異:
創業板的最低申報數量和改革前一致,仍為100股,而科創板是200股;創業板限價申報和市價申報單筆最大申報數量分別是30萬股和15萬股,而科創板分別是10萬股和5萬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