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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水煮木娛

    民國時期,最紅的兩位影后應該就是阮玲玉和胡蝶了。只不過雖然在當時兩人都紅遍了整個上海灘,可是最終兩人的結局卻是截然不同。一個年僅二十五歲,就留下“人言可畏”四個字,然後吞服安眠藥香消玉殞了;一個享年81歲,直到1989年才在加拿大去世。

    然而她們的命運之所以會有如此大的差別,其實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為愛情,因為她們所選的託愛之人。

    1934年,阮玲玉先後被“潑皮無賴”一般的張達民和“花心大蘿蔔”的有婦之夫唐季珊玩弄感情之後,又在出演電影《新女性》時與導演蔡楚生的關係慢慢走近。

    只不過阮玲玉的運氣實在是有些背,再加上初二就退學的她,看人的眼光也實在是有問題,沒想到這個蔡楚生竟然又是個有家室的有婦之夫。而且更加可氣的是,當所有的輿論都攻向阮玲玉的時候,蔡楚生因為顧忌自己的家庭與名譽,不但沒有選擇跟阮玲玉一起面對,甚至都沒有幫阮玲玉做出絲毫辯解。

    1935年3月8日,阮玲玉在求助無門的無奈之下,實在是不堪眾多民眾與八卦小報的輿論侮辱,留下兩封控訴張達民、唐季珊的遺書和“人言可畏”四個字,然後在上海新閘路沁園村的住宅裡,服下3瓶30粒安眠藥自殺身亡。

    然而,相比起阮玲玉的不幸,同在一個公司的胡蝶在感情這條路上可就要幸運多了。

    1929年,21歲的胡蝶已經出道4年,她跟圈內男友林雪懷正值矛盾最深之時,偶然的一次機會,她在一個私人舞會上經由堂妹胡珊介紹,認識了做茶葉生意的老闆潘有聲。兩人自那次舞會認識後,又經過幾次接觸和了解,彼此逐漸地在心裡萌生出了濃濃的愛意。

    只不過當時的潘有聲也已經有妻室,可是他比起阮玲玉那位始亂終棄的唐季珊要專情得多,比起懦弱的蔡楚生也要果敢得多。他為了胡蝶,非常堅決而快速跟原配妻子做了了結,然後一心一意地跟胡蝶走到一起。

    1935年11月23日,胡蝶和潘有聲經過6年馬拉松式的戀愛,在上海九江路的聖三一教堂裡舉辦了婚禮。

    之後,就算是胡蝶被國民政府軍統局局長——戴笠霸佔了長達三年之久,潘有聲仍然對她不離不棄。甚至對於那三年的分別,潘有聲都從來不曾多問一句,彷彿什麼事也沒有發生過一樣。

    經過了“戴笠霸佔事件”,胡蝶和潘有聲心智變得更為成熟,也更懂得關愛對方。1946看,他們在戴笠出事後,很快從上海搬到了香港。

    潘有聲到了香港之後,在胡蝶的資助下,憑著自己多年的生意經驗,在生意場上如魚得水,夫妻兩人生活越過越好。他們這一對經過大風大浪的夫妻,直到六年後潘有聲因病去世,一直都感情特別融洽,從未因任何小事而發生過爭吵。

    事實上被戴笠霸佔的三年,胡蝶所遭受的侮辱絕對不比阮玲玉當年的“人言可畏”要小。如果沒有潘有聲的不離不棄和那種寬容、大度,在那樣一個年代,胡蝶的結局也許比起阮玲玉來還要悽慘許多。

    所以,究其“一個因愛善終、一個為愛而死”的原因,除了胡蝶和阮玲玉各自的運氣不同之外,主要還是她們看人的眼光差異。

    幼年就開始接受文化教育,16歲考入中國第一所電影演員訓練學校——中華電影學校的胡蝶,比起年幼時在別人家裡做女傭,初二就退學混社會的阮玲玉,看人的深度自然是完全不一樣。

    不得不說,“男怕入錯行,女怕找錯郎”,這句俗話真的是至理名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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