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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是這個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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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趙大哥使用者5813035669
感覺你就精神不正常!一個精神病人,怎麼可能殺全村人?
我有間歇性精神病,我去把他活埋了!犯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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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生長農村工作國企基管
提到這事我心沉重了!8幾年的時候,我隔壁村的一神經失常者把自己家點了起了,後來在點隔壁家時被親哥用棍子打死了,雖然當時隔壁家沒點點著火,但自己家大火燒起來後沒有被控制住,一下燒了半條村十幾戶。
過後親哥哥扛著被窩去派出所自首,派出所把他移交給縣法院,法院叛他無罪,當天就放回家了!後來由鄉政府出面打報告,各戶損失得到了一點點補償款!
由於當年我還小,後續事就不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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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何明1980
需要看他是否處於精神病的發病期。假如處於發病期,他是無完全責任。不需要負刑事責任。但需要精神病院接受治療。監護人需要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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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秋月五哥
這樣的人固然可憐,但留著還會禍害其他人。更有甚者,也是部分公檢法人員借用“間歇性精神病”公然製造不公正不公平的判決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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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CHlNA勇者
這個問題有點誇張,一個精神病人殺全村人?可能嗎?這個是不可能的問題,
如果一個精神病人在有動機殺村民的時候,這個就不用在法律上來論判他是否死不死刑了,可以明確的說,他早給村民弄死了!最終的理由解釋是村民人眾多也不知道是誰打死的,且村民是正當防衛,他這是白死,也是必須的死!畢竟這種人留著也是一個禍害!將會是給社會帶來後患無窮的傷害!所以這種惡性的瘋子必須的剷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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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俞遠通
一個精神病殺了全村人,突然,一個剛滿月的勇敢的小男孩又殺了精神病人,白鬍子法官來了,他說,鑑於精神病己死,就免了精神病的刑事處罰,至於殺人犯小男孩,審問讓他交代,他不會說話只會哭,誰見誰可憐,無法審問無法判刑,最後這老法官難為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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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葉律師
這個有點扯淡,應該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但是精神病人傷害人的事件還是時有發生。這裡涉及刑事責任能力問題。
《刑法》第十八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這是精神病人刑事責任規定。根據上述規定可知,精神病人實施違反犯罪行為是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所以,即便是殺了全村人,罪大惡極,但仍然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自然也不可能判處死刑。所以,按照刑法規定,兩種人不管事實什麼樣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根據規定都是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分別是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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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荊山一狼2
精神病人發病期間殺多少人都不會判刑。但是,如果造成這麼嚴重的後果,將會有一大批其他人判刑或者嚴厲的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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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深深一段情很純
一個精神病怎麼可能殺掉全村啊?全村人都是木頭就站著等他砍嗎?再說現在人人手裡都有手機不會報110嗎?你這假設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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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議你這樣問,一個精神病正在一個村子殺人,結果村子出來個正常人把這個精神病殺死了,那麼這個人要判死刑嗎?如果不判死刑只是判坐牢那是不是就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