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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流星蝴蝶劍141369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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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4109655147041
坐飛機的行李託運流程如下:
1、首先到相應的值機櫃臺,值機、取登機票,然後說明每件行李登記在哪張登機牌上,然後根據指示放在傳送帶上。這樣,取得的登機牌上就會附有對應的行李的編碼等資訊,以後取行李離開時,也方便機場工作人員核實行李確實是你自己的。
2、行李放上傳送帶上後,工作人員會檢測裡面是否含有不允許攜帶的物品。如果有,工作人員會通知你去開啟行李,取出可疑物品。或是交給送機的親人朋友帶走,或是扔掉。
3、如果行李經過檢查,沒有問題的話,那麼行李就將被工作人員搬運到一輛小車後,然後小車會開到你乘坐的飛機旁,會有工作人員把行李一件一件卸下來,再裝進飛機放行李箱的專門倉位。這樣,當你登機後,行李也會和你一同隨飛機飛行抵達目的地。
4、到達目的地後,到達取托執行李的大廳,找到航班對應的轉盤,耐心等待你的行李被傳送出來。看到你的行李後,最好對照一下你的登機牌上的行李資訊。因為,有可能別的乘客也託運了和你外形一樣的行李。確認一下,以防拿錯。
5、取好行李,並確認是自己的行李後,離開大廳。離開前,會有機場工作人員檢查你的行李上的編號是否和你登機牌上的一致。如果,一致,你可以放心離開。如果不一致,要將行李放回去行李的轉盤,並等待自己的行李,並重復步驟4和5。到此,就結束了行李託運的流程。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旅客應當在目的地點或者中途分程地點及時憑行李牌識別聯領取托執行李,並在必要時交驗客票及行李票。
承運人憑交驗的行李牌識別聯交付託執行李,對領取托執行李人是否確係旅客本人,以及由此造成的損失,承運人不承擔責任。
承運人應當在客票及行李票上載明的托執行李目的地點或者中途分程地點交付託執行李。情況允許時,旅客也可在中途經停地點領取托執行李,但對已開始運輸的逾重行李,未使用航段的已付運費不予退還。
未交驗行李牌識別聯而要求領取托執行李的,領取行李人應當提供承運人認為滿意的證明,必要時填寫承運人規定的申請書,宣告同意賠償由此可能造成承運人的損失。
旅客在領取托執行李時未提出書面異議,即為該托執行李已完好交付並與運輸憑證相符的初步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