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世倫理”的重要思想資源——《論語》的道德哲學(劉示範)
《論語》一書總共一萬五千餘言。通觀全書,始終貫穿一個十分明確的思想:教人處理好“利”與“義”的相互關係,即處理好利益和道德的相互關係。這正是道德哲學的基本問題。任何社會和有人群居住的地方,總有一個基本的關係,這是任何人都不可迴避,也是迴避不了的問題。《論語》書中所闡發的諸多觀點,旨在教人以“義”(即以“道德”)制“利”(即“利益”),用“義”這種“道德”作為制衡“利益”的工具,以便將人們對利益追求的這種強烈慾望,牢牢地控制在社會整體利益所允許的範圍之中,以此維護社會的穩定和有續執行及其健康發展。由此看來,那種以“子罕言利”作為根據,斷定孔子與先秦儒家是隻重“義”,排斥“利”的。這是與孔子和先秦儒家的思想實際相悖的、不科學的結論。
《論語.里仁篇》有言曰:
子曰:“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
放於利而行,多怨。
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
《論語·雍也篇》載言曰:
樊遲問知。子曰:“務民之義,敬鬼神而遠之,可謂知矣。”
《論語·子路篇》記載:
子夏為莒父宰,問政。子曰:“無慾速,無見小利。欲速,則不達;見小利,則大事不成。”
《論語·憲問篇》又記:
子路問成人。……子曰:“今之成人者何必然?見利思義,見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為成人矣。”
子張曰:“士見危致命,見得思義,……”
《論語》各篇中所記孔子及其弟子有關“義”與“利”的相互關係的言論,均表明:孔子及其弟子在“義”、“利”關係問題上,主張:以“義”制“利”,使兩者在社會發展的動態中保持某種“平衡”,由此取得社會穩定與發展。這個基本主張,在先秦另一位儒學大師——孟子那裡,表現得更是明澈。
《孟子·梁惠王章句上》記載:
孟子見梁惠王。王曰:“叟不遠千里而來,亦將有以利吾國乎?”
孟子對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
孟子怕梁惠王不理解自己的用意,緊接著便曉以利害:
王曰“何以利吾國”?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徵利而國危矣。萬乘之國弒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國弒其君者,必百乘之家。萬取千焉,千取百焉,不為不多矣。苟為後義而先利,不奪不饜。未有仁而遺其親者也,未有義而後其君者也。王亦曰仁義而已矣,何必曰利?
朱熹在這一段文字之後作注說:
程子曰:君子未嘗不欲利,但專以利為心則有害。唯仁義則不求利而未嘗不利也。當是之時,天下之人唯利是求,而不復知有仁義。故孟子言仁義而不言利,所以拔本塞源而救其弊,此聖賢之心也。(《四書章句集註》)
孟子對梁惠王的這一番教誨,十分清楚地表明孟子及先秦儒家的“義”、“利”觀,強調以“義”制約與保證獲得更大、更長久也更根本的“利”。為此,一定要防止急功近利。作為一國之君,如果只顧眼前而不擇手段地攫取“利”,其結果可能是社稷傾覆,性命不保,此時還有什麼“利”可言呢?對儒家的這種“義”、“利”觀,漢朝的思想家、歷史學家司馬遷的認識比較到位。他說:
餘讀孟子書,至梁惠王問‘何以利吾國’,未嘗不廢書而嘆也。曰:嗟乎,利誠亂之始也!夫子罕言利者,常防其原也。故曰‘放於利而行,多怨’。白天子至於庶人,好利之弊何以異哉!(《史記孟子荀卿列傳》)
司馬遷非但理解儒家的上述“義”、“利”觀,而且十分肯定和贊同這種“義”、“利”觀。
孔子與先秦儒家關於以“義”制“利”的“義”、“利”觀,自孔子之後,對中華民族的積極影響深刻而久遠。兩千多年以來,它一直是我們處理和解決國內外一切“利”、“義”關係所遵循的最基本的指導原則。實踐證明:先秦儒家以“義”制“利”的基本主張,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尤其是在中國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今天,孔子和先秦儒家的“義”、“利”觀,仍具有揚善拒惡的多種積極作用。在國際交往中,我們堅持這個原則,不論在經濟往來中,還是在政治交往中,我們都能較快地得到對方的信任,朋友日益增多。這都受益於厚重的中國傳統文化,尤其是受益於博大精深的先秦儒家文化。
在當前市場經濟幾乎遍佈全球,不少人為了某種“經濟”的或“政治”的利益,揎拳捋袖寸利必得地“鬥爭”,真應了古人所說的“爭名於朝,爭利於世”。我們研究和討論“普世倫理”和《論語》的道德哲學,就應當著重注意並弄清楚孔子和先秦儒家以“義”制“利”的道德原則。其中的一些基本思想,對於“普世倫理”的枸建,還是有積極鏡鑑作用的。
“普世倫理”的重要思想資源——《論語》的道德哲學(劉示範)
《論語》一書總共一萬五千餘言。通觀全書,始終貫穿一個十分明確的思想:教人處理好“利”與“義”的相互關係,即處理好利益和道德的相互關係。這正是道德哲學的基本問題。任何社會和有人群居住的地方,總有一個基本的關係,這是任何人都不可迴避,也是迴避不了的問題。《論語》書中所闡發的諸多觀點,旨在教人以“義”(即以“道德”)制“利”(即“利益”),用“義”這種“道德”作為制衡“利益”的工具,以便將人們對利益追求的這種強烈慾望,牢牢地控制在社會整體利益所允許的範圍之中,以此維護社會的穩定和有續執行及其健康發展。由此看來,那種以“子罕言利”作為根據,斷定孔子與先秦儒家是隻重“義”,排斥“利”的。這是與孔子和先秦儒家的思想實際相悖的、不科學的結論。
《論語.里仁篇》有言曰:
子曰:“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貧與賤,是人之所惡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
放於利而行,多怨。
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
《論語·雍也篇》載言曰:
樊遲問知。子曰:“務民之義,敬鬼神而遠之,可謂知矣。”
《論語·子路篇》記載:
子夏為莒父宰,問政。子曰:“無慾速,無見小利。欲速,則不達;見小利,則大事不成。”
《論語·憲問篇》又記:
子路問成人。……子曰:“今之成人者何必然?見利思義,見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為成人矣。”
子張曰:“士見危致命,見得思義,……”
《論語》各篇中所記孔子及其弟子有關“義”與“利”的相互關係的言論,均表明:孔子及其弟子在“義”、“利”關係問題上,主張:以“義”制“利”,使兩者在社會發展的動態中保持某種“平衡”,由此取得社會穩定與發展。這個基本主張,在先秦另一位儒學大師——孟子那裡,表現得更是明澈。
《孟子·梁惠王章句上》記載:
孟子見梁惠王。王曰:“叟不遠千里而來,亦將有以利吾國乎?”
孟子對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
孟子怕梁惠王不理解自己的用意,緊接著便曉以利害:
王曰“何以利吾國”?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徵利而國危矣。萬乘之國弒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國弒其君者,必百乘之家。萬取千焉,千取百焉,不為不多矣。苟為後義而先利,不奪不饜。未有仁而遺其親者也,未有義而後其君者也。王亦曰仁義而已矣,何必曰利?
朱熹在這一段文字之後作注說:
程子曰:君子未嘗不欲利,但專以利為心則有害。唯仁義則不求利而未嘗不利也。當是之時,天下之人唯利是求,而不復知有仁義。故孟子言仁義而不言利,所以拔本塞源而救其弊,此聖賢之心也。(《四書章句集註》)
孟子對梁惠王的這一番教誨,十分清楚地表明孟子及先秦儒家的“義”、“利”觀,強調以“義”制約與保證獲得更大、更長久也更根本的“利”。為此,一定要防止急功近利。作為一國之君,如果只顧眼前而不擇手段地攫取“利”,其結果可能是社稷傾覆,性命不保,此時還有什麼“利”可言呢?對儒家的這種“義”、“利”觀,漢朝的思想家、歷史學家司馬遷的認識比較到位。他說:
餘讀孟子書,至梁惠王問‘何以利吾國’,未嘗不廢書而嘆也。曰:嗟乎,利誠亂之始也!夫子罕言利者,常防其原也。故曰‘放於利而行,多怨’。白天子至於庶人,好利之弊何以異哉!(《史記孟子荀卿列傳》)
司馬遷非但理解儒家的上述“義”、“利”觀,而且十分肯定和贊同這種“義”、“利”觀。
孔子與先秦儒家關於以“義”制“利”的“義”、“利”觀,自孔子之後,對中華民族的積極影響深刻而久遠。兩千多年以來,它一直是我們處理和解決國內外一切“利”、“義”關係所遵循的最基本的指導原則。實踐證明:先秦儒家以“義”制“利”的基本主張,具有強大的生命力。尤其是在中國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今天,孔子和先秦儒家的“義”、“利”觀,仍具有揚善拒惡的多種積極作用。在國際交往中,我們堅持這個原則,不論在經濟往來中,還是在政治交往中,我們都能較快地得到對方的信任,朋友日益增多。這都受益於厚重的中國傳統文化,尤其是受益於博大精深的先秦儒家文化。
在當前市場經濟幾乎遍佈全球,不少人為了某種“經濟”的或“政治”的利益,揎拳捋袖寸利必得地“鬥爭”,真應了古人所說的“爭名於朝,爭利於世”。我們研究和討論“普世倫理”和《論語》的道德哲學,就應當著重注意並弄清楚孔子和先秦儒家以“義”制“利”的道德原則。其中的一些基本思想,對於“普世倫理”的枸建,還是有積極鏡鑑作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