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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語文線上

    絕對不對!

    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教師根本無權剝奪孩子受教育的權利,這一點是肯定的。

    《未成年人保護法》中第十八條規定: 學校應當尊重未成年學生受教育的權利,關心、愛護學生,對品行有缺點、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應當耐心教育、幫助,不得歧視,不得違反法律和國家規定開除未成年學生。

    《教育法》第二十九條 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

    可以看出,教師沒有剝奪孩子受教育的權利。停課兩週屬於嚴重侵犯了學生得合法權益。

    在學生應該上學,而教師沒有讓其去,西單發生事故,學校和老師將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以前學校都是在六一兒童節的時候,上午看演出,下午放假半天!但考慮到一旦學生在家萬一發生危險,學校將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而六一下午並不是國家法定節日,於是就果斷取消了這一規定!

    很抱歉,對於那些作業不完成的同學我也採取過這種辦法,停其半天課,但我絕不貿然行事,我會和家長聯絡,確認家裡有人陪伴孩子,才實施。

    人們的法律意識比較弱。也不會斤斤計較!有的甚至很多要求老師嚴加管教。

    這應該是好事!

  • 2 # 憤怒野虎

    問題沒有敘述過程。而從題目隱測,這個提問者,肯定是上課講話學生或者是其家長。

    “學生在上課講話,老師罰他兩天期不得來上課”。這說明,該生並非上課講話,而是經常性上課講話,而且影響同學,屢教不改,告知其監護人(也可能爺、奶等),其監護人根本不理或無法管教,為了還班上課清靜環境,才作出這處理。這個,可以說很合理。

    現在的讀書學生,因為沒有分快慢班,學校教師要成績,學生讀書要安靜環境。自然,對那些屢教不改的學生,心裡痛恨,卻又不能發怒。都希望老師嚴肅處理,還一個安靜環境。

    “學生上課講話,老師罰他兩星期不得來上課,這樣對嗎?” 嘿嘿!明顯,這個學生,是“大爺式學生”。同樣,提這個問題者,你是“大爺式家長”。

    學校教育,要求是儘量保證每個學生,能得到良好教育。對於那些屢教不改的學生,採用讓其回家(反思),主要是要求家長正視自己孩子,加強教育,同時警告個別想效仿的學生,減少班風不良風氣存在。“教學的基礎是教育,教育的主導是家庭教育。學生思想品行差,教學的一切努力都是白費”。說什麼耽誤課程,都是野蠻藉口。

  • 3 # z自在囚z

    不對。學生有接受教育的權力,這是法律賦予的。沒人能剝奪這種權力。學生,小孩子而已,那有不犯錯的。我的一個學生經常犯錯,家長都說:“老師,這孩子太不像話,我都無語了。”她的父親都沒辦法了。說實話我也沒辦法,但義務教育階段一不能體罰,特別還是女孩,二不能開除,法律不允許,三沒有工讀學校,是法律規定錯了還是地方政府錯了。我認為就是為了震懾這些“熊孩子”,也要拿出經費來開辦工讀學校。哪怕工讀學校一個學生都沒有。可能是有這個學校是地方教育機關沒有辦好教育的表現,為了面子也不能開辦工讀學校。就算是有,誰來決定什麼樣的孩子還去這個學校?我認為不能由老師決定,那樣會有兩種情況。一是老師不想得罪人,二是老師濫用職權。該開家長會讓不記名投票,讓家長們決定。好像也不夠科學,呵呵,咱是農村老師,水平有限。不喜勿噴。

  • 4 # 手機使用者6993297953

    看了很多回答,大多數都很理智冷靜,一般學生,老師不會有那麼嚴重的處置手段,老師那麼做了,無疑,孩子有很大問題,而且是屢教不改,這種狀況,必然會影響其他孩子。為了保證其他孩子的受教育權,把這個熊孩子清理出去,讓他反思反思是很有必要的,因為,他根本就不學習。坐在哪裡都一樣。有些蠢貨家長,還強調,學一節課是一節課,真是愚蠢至極,一節課不聽下一節課就聽不動了,不趕緊補上來,一大章內容就有很大漏洞了。不學習的孩子,坐不坐在教室裡,真的沒多大區別。提問的人和反對老師的人,不要告訴我,你家孩子就是這副德行,那麼你也不是什麼好鳥,因為你根本就沒有正確的是非觀,事情到了這個程度,還在遮遮掩掩,顛倒黑白,推卸孩子的責任,這樣子能教育出來一個有正確是非觀的人嗎,這就是家庭教育的作用啊,你不想著做好人,做一個正直的人,你家裡也不會有這類人的,你一定會後悔的。你所做的一切,一定會在其他的時間,回到你們的身上,而且會更加猛烈。

  • 5 # 師雲風馬牛

    學生在上課時說話,老師罰他二個星期不得來上課,這樣做對嗎?

    我不太相信會有這樣的老師!

    1.這是一個自以為是的老師。

    學生上課講話,多大錯誤?至於令老師作出這樣的處罰決定?這種輕率說出口的決定,你當作學生的面,嚇嚇他也就算了。如果傳到家長耳朵裡,或孩子真的回家去了,家長聽了,考慮過家長會怎麼想?會怎麼做?想過後果嗎?

    現在,社會普遍對教師持不滿的心態,一點小事就容易激起軒然大波。如果老師自以為是,不管不顧,一旦引起家校之間矛盾衝突,後果誰來承擔?

    2.這是一個極不專業的老師。

    學生上課講話,並不是什麼新鮮事兒。作為老師,應該從自身的課堂教學方面去找原因,是不是自己的課堂調控能力不夠?是不是自己的課過於枯燥,吸引不了學生?是不是這個學生有什麼事情?被別人干擾?多找找原因。而不是動不動就讓學生滾回家去,兩個星期不準上學。

    兩個星期不準上學,落下的課怎麼辦?不照樣要你補嗎?別說法律規定,你沒權力趕學生回家去。就連平時學生請假,超過了規定的天數都要報學校批准,這樣的老師也太不專業了。

    3.這是一個不見棺材不掉淚的教師。

    兩個星期,學生不準來上課,就算暫且家長聽你的,把學生留在家裡,這兩個星期會發生什麼,你考慮過嗎?

    2月21日,深圳寶安有一個13歲學生留下四封遺書後在家跳樓身亡,據稱是因為沒有完成寒假作業,被老師幾次趕回家寫作業。一條鮮活的生命說沒就沒了,誰能承受這巨大的悲痛?我想天底下沒有比當事老師更後悔的人了吧!

    這樣的悲劇千萬別重演!

    3.這是一個幹不長久的教師。

    上面提到的事情過去還不到一個月,莫非這個老師沒有聽說過?如若真是這樣,那這個老師也是一個不善於學習的老師,你“秀才不出門,不知天下事”。你一不知道自己是誰,二不自我反省課堂教學,三不理會國家法律,四不吸取別人的經驗教訓,五不考慮行事後果……

    這樣教書,恐怕遲早得出事,遲早要玩完!

  • 6 # 子木老師講語文

    這種事情的出現,要多方面考慮,如果僅從問題的描述而言,學生上課說幾句話就讓學生回家反省兩週,這是明顯處理過重,不正確的。但是有幾個問題可以簡單分析一下,有因為學生在課堂上說一次兩次話就讓學生回家反省的老師呢?果真如此,這老師也太不著調了。

    1,這學生是不是常常在課堂上說話,幾乎不聽課的學生。不僅如此,而且還會擾亂課堂秩序,影響他人學習,導致教師的課堂教學無法進行。而且老師已經很多很多次談心教育,這學生當面保證得好好的,一回到教室裡,該咋地就咋地,讓任課教師和學生無可奈何,而且已經有一些家長反映到學校了,都要求調班?這樣的學生遇到過嗎?更讓人無語的是,家長根本就不管,說是我忙得要死,哪有功夫管他,再說,我把他交到學校了,咋管是學校的事,是老師的事!見過從不到學校裡來的家長嗎?見過把教師的電話直接拉黑的家長嗎?

    2,這孩子難道僅僅是因為上課說話嗎?僅僅是上課說幾句小話,太正常了,孩子嘛,說就說唄,沒事。是不是還有其他的問題?比如,經常遲到,不做作業,逃課等等,平時根本不學習,見過平時到班裡轉悠幾圈根本不聽課不學習的學生嗎?將心比心吧。

  • 7 # 這邊風景無限

    這樣做不對,這老師你可以去告他,要求他賠償誤工費,誤課費(這條不知道法官支援不支援)精神損失費,車船費,營養費,口水費(這條估計法官不認可)等,一起算下來應該也有十萬八萬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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