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知足常樂6144539457

    算了,萬元買個教訓,人也變得成熟老練穩重,萬元也不算太多,還是把心思放下做生意或工作上吧!

    借錢揮手間,討錢任重道遠,慢慢來,焦急也沒用,也不再打電話給他,也許發了財,他會加倍償還給你,應該正常的人不為萬元而賣掉自己的名聲吧?!

    所以借錢要看人,更應看自己的承受能力,借給重情重義的人,他會感動一輩子,借給無賴,那就無奈了!

  • 2 # 和煦陽光60

    借條有沒有還款時間?有還款時間和沒有還款時間的處理方式是不一樣的。再說了,網友都給你講了,我的觀點也是,等吧,等他有能力了,或者是等他良心發現吧。

  • 3 # 臥牛堂主

    你能知道他的所在地嗎?這種經濟糾紛只有法院受理,報警沒用。但是,他人失蹤了,法院也無法傳喚他。你多打聽一下,他原來工作的地方,住處,相交的朋友等,然後起訴他。但是希望渺茫。長記性吧!

  • 4 # 一生逍遙1111

    還能咋辦,涼拌唄。不是聯絡不上,是對方躲著你,就是不想還錢。前事不忘後事之師,也可以說,吃一塹長一智,總之下次別傻了。

    我的信條,想與朋友相處長久,不向朋友借錢,不把錢借給朋友。如果朋友真遇到難處,可以給朋友一些錢解燃眉之急,我這些年一直這麼做的。

  • 5 # 愛旅遊的瑜伽達人

    人與人之間往往都是因為錢傷了感情和和氣,無論親人朋友,當他衝你借錢時你就要有他不給你的準備,儘量少發生這種借錢的事情。如果你生活過得去,就當這錢捎了,如果你朋友想還早就還了,即使不還他也會給你個期限的,這種人也不配做朋友,交友不慎,趕緊刪除朋友圈,當花錢買教訓了,生活還得繼續。

  • 6 # 遊山玩水老漁翁

    八四年借給一個鄉友500塊錢,然後就沒有然後了,人也聯絡不上了。三十年後的一天他突然造訪,還錢來了,舉著500塊錢說以前還不起沒臉見你,現在有錢了才敢見你啊。把我激動的夠嗆,錢沒要還請了他下飯店吃一頓。

  • 7 # 日久見真心

    朋友好!

    我看你的朋友不仁,不能怪你不義,借錢還債,殺人嘗命,自古以來是天經地義。

    找他親屬聯絡他,向他要錢,如果還不給,那一紙訴狀,到法院起訴,讓法庭來給公正判決。

  • 8 # 長空浩月園月

    債權債務有時間效應,應該是三年,在三年裡,你應該和你朋友重新簽訂借款協議,將債權的時效性續上,否則在法津上視同放棄,具你自己說,己經四年沒有

    聯絡上他了,所以你的壹萬元大概是打水漂了,你可以諮詢下律師,看律師怎樣解釋。

  • 9 # 凌73920896000

    等著吧,不要著急。不就是一萬塊錢嗎,總有一天朋友會還你的。我也借錢給別人了,也是一萬多塊錢,三年了沒有還我。關鍵這個人是個網友,還是個農民工,家裡條件不好。既然借了就借了。還我就失而復得,不還就當助貧了。

  • 10 # 福明166467022

    人還是要往好的方面去想,你的朋友也許有難言之隱,仍處於非常困難時期,有意在躲避你,或者不在本地。也不要去猜測和猜想,即然有借條,就是憑據,另一方面人還是大度點,放棄又有什麼不可能。

  • 11 # 子軒2845

    這樣事太多了,處理方式不同,結果也不同。近四年聯絡不到他,若沒有什麼不測,就是他在躲避你。躲避的原因,一,是不想還錢,二,是暫時沒能力還錢。

    先想辦法瞭解他的情況,如果有錢不還,也不必和他糾纏,寫訴狀。若沒有能力償還,也要和他面談一下,把欠條再備註一下,不讓借條過了訴訟時效。

    如果以前兩人關係很好,也互相幫助過,自己沒有這一萬元,對生活影響不太,也可以放棄不要。誰都有危難時候,誰都有感恩之心,等他日翻過身來,一定不會忘記困難時刻的搭救之恩!

  • 12 # 天馬行空雲遊五湖四海

    想辦法找到他,否則就認了吧。

  • 13 # 李阿姨老來樂

    找不到他這人,可以去警察局問他戶口遷到哪裡了?

  • 14 # 你好92638

    現在朋友的生活不如你,不好意思出現在你面前。第二:還有可能不在認你這朋友。現在有借條也沒用了,你說的時間長了,借條也有時間效應的,可能是一年的時間,時間過了,在有借條也不管用了。還是自己忍痛吧!

  • 15 # 太陽映照不老松

    我就納悶你不認識他就給他一萬一萬的錢?

  • 16 # 張榮森694

    賠錢長經驗吧,錢是不能借人的,不論是朋友還是親戚

  • 17 # 豫宛一針

    你朋友又遇到難題了,是朋友就相信朋友!

  • 18 # 我來說你聽

    我借過錢,總之一句話,看盡人情冷暖!在第一時間還清欠款!親人間年節走動問候,朋友間一直聯絡聚聚,當時確實比較困難,只要幫過自己都心存感恩!後來也有同事借錢,想想當時自己為難的處境必須借,但真是條件有限,兩個朋友,一個給了一萬,一個給了兩萬寫了借條,其中一個就本著還就還,不還就不換了的想法,錢自然是都還了。——如果借人錢不管自己多難也要還,要對得起那份信賴,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如果朋友確實有困難錢數額大,那保留欠條暫不追究,如果朋友有能力還,一定要追要!如果萬來塊錢的就算了,能拖這麼久也就沒想還 這種人認清了,不來往最好!

  • 19 # 蓮5760360651801

    還好,就一萬,要是十萬,就沒辦法說了

  • 20 # 盧貴平207

    登報,寫《尋人啟示》,報警,然後到法院起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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