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學前兒童音樂高效課堂,達到和諧、靈動、創新的學前兒童音樂高效課堂教學,是用盡可能少的時間獲取音樂教學的最大效益;是充滿和諧、靈動而具有創新性的音樂教學活動;是系統地研究音樂教學的高效性理論,規範音樂教學與管理,全面提高音樂教學質量,努力形成學前兒童音樂高效課堂教學的策略體系。將課堂的“意外”巧妙地轉化為教學資源,捕捉“靈動之美”,生成高效音樂課堂。透過“音樂形象、體態律動、學科綜合”等來培養學前兒童的“創新思維”,打造學前兒童音樂高效課堂。學前兒童音樂課程是音樂教育的重要領域,因此高效的音樂教學至關重要。
一、培養學前兒童的自信心
就學前兒童音樂課程教學活動設計而言,教師所採取的教學手段必須符合學前兒童的認知情況及心理發展特點,由此為學前兒童營造一個輕鬆愉悅的學習氛圍,以便學前兒童接受音樂知識及音樂技巧技能,進而提高學前兒童的自信心。例如,歌曲的教學中,教師應事先示範性演唱歌曲,然後再鼓勵學生自願演唱歌曲,注意認真聆聽學前兒童的演唱,及時給予表揚。如此一來,一方面可提高學前兒童的自信心,另一方面也可鼓勵其他學前兒童積極參與進來。
二、及時評價
教師的及時評價往往直接影響著學前兒童對學習的積極性及興趣,因此教師應該特別重視對學前兒童學習狀況的練習評價或分層評價,注意時常從不同角度、不同側面使學前兒童感受到成功的喜悅。此外,教師對學前兒童的評價應該面面俱到,即評價的內容應該全面覆蓋學前兒童對音樂力度、速度、節奏、情感等方面的掌握情況及學前兒童對音樂的愛好、參與態度、興趣、情感反應及參與程度,其中音樂的參與程度包括參與過程的配合程度及參與的積極性等。就個人或集體而言,其評價獎勵的常用方式包括小印章、小紅旗、紅五星、小紅花等,此外教師亦可以採取他評、互評、自評等評價形式對學前兒童進行定量評價或定性評價,由此充分體現出評價的及時性、差異性、激勵性。
三、合作交流,學習新歌
學前兒童音樂教師應該採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引導學前兒童正確理解歌曲的情感與內容。教師應該積極引導學前兒童彼此合作與相互交流,同時鼓勵學前兒童大膽唱出自己掌握的歌曲,此外教師務必要引導學前兒童開動腦筋,找出整首歌曲的難點及最美的部分。針對歌曲所涉及的重難點,教師有必要事先或中途進行示範性演唱或及時點撥,由此啟發學前兒童以最佳的聲音及情緒演唱歌曲。
綜上所述,合作交流的方式對鼓勵學前兒童積極參與舊知識的複習與新知識的獲取以及對引導學前兒童自主發現並解決難點至關重要。與此同時,把對歌曲與歌譜的學習結合起來能夠幫助學前兒童聚精會神地聽取歌曲力度的強弱、旋律的走向、節奏的跳躍舒緩,進而引導學前兒童正確理解詞曲結合所表現出的藝術形象,以便從視覺、聽覺、口語表達等方面實現自身音樂知識的全面協調發展。合作交流、及時評價及學前兒童自信心的培養皆是學前兒童音樂教學的重要環節。作為學前兒童音樂教師,應該把音樂基本技能及基礎知識的學習與音樂藝術的審美體驗逐步滲透到一起。此外,教學形式與教學內容的安排必須始終結合全體學前兒童的實際情況。據現代行為科學研究表明,若未受到任何激勵,那麼人的潛能僅有20~30%能夠被開發;若受到足夠的激勵,那麼人的潛能約有80~90%能夠被開發。總體而言,學前兒童音樂課堂教學過程,教師對學前兒童學習活動的限制應儘可能少,引導應儘可能多,即儘可能留給學前兒童更多的發揮空間,其中針對某些大膽表現自己想法的學前兒童,應該及時給予評價與表揚,進而提高學前兒童學習音樂的興趣。
構建學前兒童音樂高效課堂,達到和諧、靈動、創新的學前兒童音樂高效課堂教學,是用盡可能少的時間獲取音樂教學的最大效益;是充滿和諧、靈動而具有創新性的音樂教學活動;是系統地研究音樂教學的高效性理論,規範音樂教學與管理,全面提高音樂教學質量,努力形成學前兒童音樂高效課堂教學的策略體系。將課堂的“意外”巧妙地轉化為教學資源,捕捉“靈動之美”,生成高效音樂課堂。透過“音樂形象、體態律動、學科綜合”等來培養學前兒童的“創新思維”,打造學前兒童音樂高效課堂。學前兒童音樂課程是音樂教育的重要領域,因此高效的音樂教學至關重要。
一、培養學前兒童的自信心
就學前兒童音樂課程教學活動設計而言,教師所採取的教學手段必須符合學前兒童的認知情況及心理發展特點,由此為學前兒童營造一個輕鬆愉悅的學習氛圍,以便學前兒童接受音樂知識及音樂技巧技能,進而提高學前兒童的自信心。例如,歌曲的教學中,教師應事先示範性演唱歌曲,然後再鼓勵學生自願演唱歌曲,注意認真聆聽學前兒童的演唱,及時給予表揚。如此一來,一方面可提高學前兒童的自信心,另一方面也可鼓勵其他學前兒童積極參與進來。
二、及時評價
教師的及時評價往往直接影響著學前兒童對學習的積極性及興趣,因此教師應該特別重視對學前兒童學習狀況的練習評價或分層評價,注意時常從不同角度、不同側面使學前兒童感受到成功的喜悅。此外,教師對學前兒童的評價應該面面俱到,即評價的內容應該全面覆蓋學前兒童對音樂力度、速度、節奏、情感等方面的掌握情況及學前兒童對音樂的愛好、參與態度、興趣、情感反應及參與程度,其中音樂的參與程度包括參與過程的配合程度及參與的積極性等。就個人或集體而言,其評價獎勵的常用方式包括小印章、小紅旗、紅五星、小紅花等,此外教師亦可以採取他評、互評、自評等評價形式對學前兒童進行定量評價或定性評價,由此充分體現出評價的及時性、差異性、激勵性。
三、合作交流,學習新歌
學前兒童音樂教師應該採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引導學前兒童正確理解歌曲的情感與內容。教師應該積極引導學前兒童彼此合作與相互交流,同時鼓勵學前兒童大膽唱出自己掌握的歌曲,此外教師務必要引導學前兒童開動腦筋,找出整首歌曲的難點及最美的部分。針對歌曲所涉及的重難點,教師有必要事先或中途進行示範性演唱或及時點撥,由此啟發學前兒童以最佳的聲音及情緒演唱歌曲。
綜上所述,合作交流的方式對鼓勵學前兒童積極參與舊知識的複習與新知識的獲取以及對引導學前兒童自主發現並解決難點至關重要。與此同時,把對歌曲與歌譜的學習結合起來能夠幫助學前兒童聚精會神地聽取歌曲力度的強弱、旋律的走向、節奏的跳躍舒緩,進而引導學前兒童正確理解詞曲結合所表現出的藝術形象,以便從視覺、聽覺、口語表達等方面實現自身音樂知識的全面協調發展。合作交流、及時評價及學前兒童自信心的培養皆是學前兒童音樂教學的重要環節。作為學前兒童音樂教師,應該把音樂基本技能及基礎知識的學習與音樂藝術的審美體驗逐步滲透到一起。此外,教學形式與教學內容的安排必須始終結合全體學前兒童的實際情況。據現代行為科學研究表明,若未受到任何激勵,那麼人的潛能僅有20~30%能夠被開發;若受到足夠的激勵,那麼人的潛能約有80~90%能夠被開發。總體而言,學前兒童音樂課堂教學過程,教師對學前兒童學習活動的限制應儘可能少,引導應儘可能多,即儘可能留給學前兒童更多的發揮空間,其中針對某些大膽表現自己想法的學前兒童,應該及時給予評價與表揚,進而提高學前兒童學習音樂的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