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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怪蜀黍凸-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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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陳大頭ai
這個事情要客觀分析,經過多方核實,多次向聊城腫瘤醫院陳主任家人和醫院內部人士瞭解的情況與此完全一致,大體經過如下:
陳主任向患者家屬王玉青建議使用卡博替尼後,王玉青要求陳主任幫助購買,陳主任表示該藥在國內並未上市,自己也沒有購買渠道,讓王玉青自己想辦法。
大約一週後,王玉青再次找到陳主任,表示自己實在買不到,苦苦哀求陳主任幫忙想辦法。陳主任想起一個患者曾購買過該藥,就把該患者家屬聯絡方式給了王玉青,讓王自己聯絡。
恰好,該患者病情當時比較穩定暫時不需用藥,患者家屬就將手頭暫時不用的一瓶藥物以原價(一萬三千元)轉讓給了王玉青。后王玉青覺得藥物有效,就又找到該患者家屬,在其幫助下又買了一瓶。
目前為止,沒有任何證據顯示陳宗祥主任和轉讓藥物的患者家屬利用該藥獲取任何經濟利益。
因此,所謂的“主任醫師開假藥”之說根本就是無稽之談。
陳宗祥作為醫生,在他知道有療法可能對患者有效的時候,他難道不應該告訴患者嗎?在患者買不到救命藥物著急的時候,他告知患者可能的渠道資訊有錯嗎?
重複一遍:目前為止,沒有任何證據證明陳醫生參與生產、經營、銷售該藥物,更無證據證明陳醫生透過此藥獲取任何經濟利益。
在這種情況下,“開”假藥之說,豈非滑天下之大稽?
如果患者透過這種非正規渠道買到質次價高的偽劣藥品,是陳醫生的責任嗎?
我認為不能。
聊城假藥案中的卡博替尼,是號稱印度生產的盧修斯,有人稱其質次價高,甚至不排除是國內非法企業生產。我也在網上閱讀了一些相關文章。但是坦率的說,即使作為醫生做足功課,我還是無法得出任何有意義的結論。網上那些揭批印度盧修斯的文章,大都是一些藥品代購企業寫的,由於行業競爭關係,可信度非常可疑。
一個無法否認的事實是:沒有正規的進口渠道,就意味著所有的獲取渠道都是非正規的。而非正規的進口渠道,肯定不可能有國家有關部門的全程監管和質控。因而其質量和真假根本就無法保證。
無論你從什麼非正規渠道購買什麼牌子什麼產地的藥物,都存在上當受騙和購買偽劣產品甚至真正意義上假藥的可能。
作為醫生,陳主任沒有能力也沒有可能對藥物渠道進行全面瞭解和監控,更未從藥物中獲取任何利益。他將自己所知的資訊告訴患者,已經是盡了醫生的責任。
至於非正規渠道購藥的風險,患者家屬作為成年人應當自己清楚,也應當自己承擔。
第五、公安部門之前對陳醫生“情節顯著輕微不予起訴”的決定,錯了嗎?
我認為沒有!
如果一定要說錯,我認為連情節顯著輕微都算不上。
生產銷售假藥,保護的法益有三:公民的健康權;藥品經營企業經濟權益;以及國家藥品銷售秩序。
對於第一個權益,在合理用藥的前提下,公民健康權不會受到損害。
對於第二個權益,該藥尚未在中國上市銷售,不存在因為患者使用該藥蒙受損失的企業。
至於國家經濟秩序,存在一個個案正義的問題,也就是如何平衡國家經濟秩序與公民生命權。毫無疑問,在“買假藥活”和“不買假藥死”之間,要求公民選擇後者是不具有期待可能性的,也是違背個案正義的。
一句話:我們制定打擊生產銷售假藥的條款,是為了保護公民健康的。我們不可能以犧牲患者生命為代價來執行這個條款,因為這完全違背了立法的本意。
陳醫生的做法,並沒有違背醫生的道德操守,更沒有侵害公民的健康權。相反,就個案而言,他做的是有利於患者健康的。因此,陳醫生的所作所為,充其量是“情節顯著輕微”。如果一定要認定情節嚴重,那就完全違背了制定打擊生產銷售假藥條款保護公民健康權的立法本意。
最後,我真誠希望,有關部門在處理此案的時候,要充分考慮法律的謙抑性和潛在的社會影響,給無數的晚期腫瘤患者,留一條生路。
在電影《我不是藥神》中,有一段令在場觀眾全部潸然淚下的段落,是警察查收“假藥”的時候,一個老太太哭著求警察不要再查下去了。
這裡,有一句直擊人心令人心如刀絞的話:誰家還沒有個病人,你就能保證自己一輩子不生病嗎?
我請問涉及此案的媒體人,請問涉及此案的衛生系統公安系統所有領導和基層同志,請問看到這篇文章的每一個人:你們誰家沒有個病人,你們誰能保證自己和自己的親人一輩子不生病嗎?
由於種種原因,很多國外已經上市並證明確實有效的藥物,尤其是很多效果極佳的抗腫瘤藥物,在國內短期內難以上市,被法律定義為“假藥”。
透過各種渠道流入國內的這些真的不能再真的“假藥”,是很多晚期腫瘤患者唯一的希望,是他們延長生命緩解痛苦,甚至獲得長期生存的唯一機會。
昨天是格列衛,今天是卡博替尼,明天可能是其他的什麼藥物。
看看卡博替尼治療有效的那些腫瘤吧,那都不是什麼罕見的疾病。
我請問涉及此案的媒體人,請問涉及此案的衛生系統公安系統所有領導和基層同志,請問看到這篇文章的每一個人:你們誰能保證某一天,你的愛人,你的姐妹,你的兄弟,你的子女,你的爹孃,不會罹患這些疾病中的某一種---那時這些“假藥”,可能將是他們生存下去的唯一機會。
到那一天,你是準備看著家人在痛苦和絕望中死去,還是希望有一個陳宗祥這樣的醫生,冒著風險告訴你還有一種“假藥”可能挽救你親人的生命?
重判一個陳宗祥容易,但重判之後,在嚴刑峻法面前,真到那一天,還會有第二個陳宗祥嗎?
當你們雷厲風行舉起法律之劍準備嚴懲“假藥”的時候,可曾想過你們是在斷送千萬晚期腫瘤患者的生路?
人心是肉長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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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趙大洋
仿製抗癌藥顧名思義就是沒有經過官方許可也沒有嚴格按照官方的藥品配方和製作加工流程控制,透過對正規藥品的分解和分析取得相應的原料成分表,等一系列引數,而自行研製的藥品,正規藥和仿製藥最根本的區別就是藥品成分比例和份量有差別,差之毫釐,謬以千里,正規藥某一成分的含量是95%比例佔比0.23,而仿製藥接近95%,這就造成了這種成分在這個藥品中的比例不同,而造成效果差很多,也可能會起到反作用,正規藥品剛上市價格非常高,因為他的研發成本太高了,研發時間要10多年,需要經過大量的臨床實驗,觀察,在反覆實驗,還要進行安全論證,試藥分階段,而仿製藥研發成本很低很低,只有製作成本,所以仿製藥相比比較廉價,眾所周知印度是世界最大的仿製藥產地,現在已經成了生產仿製藥製作中心,印度政府不作為,監管不力,是假藥氾濫的原因之一,大家都知道是藥三分毒,但仿製藥成分千差萬別,毒性可想而知,總體來說,醫生的出發點是好的,能夠讓患者在自己能力範圍內能夠得到繼續治療,減少痛苦,倒是處理問題方式不對,服用假冒的仿製藥品這個風險是無法估量的,慎行,僅代表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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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zejin
據我判斷,這個卡博替尼在印度也肯定是假藥,因為印度主管部門目前還沒有批准過任何企業生產卡博替尼。唯一經當地管理部門批准生產的是孟加拉碧康公司的。
拋開這個藥本身的問題回到事件本身,法律上來說,醫生是隻能推薦國內批准的藥,醫學專業上來說,自己不瞭解的版本絕對不能亂介紹。患者用什麼版本是其自身決定的問題,找不到也怪不到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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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無法超越的足跡
看過這個新聞報道,原因是醫生給患者提供了購買印度仿製抗癌藥的途徑,患者家屬在購買該藥後給患者服用,患者服用該藥後出現異常的反應,後停用此藥,不久後家屬拿該藥到鑑定部門鑑定藥物成分,最後由於該藥因沒有獲得審批進入中國市場銷售而被認定為假藥,而涉事醫生因提供銷售假藥而被停職。
事情說到這樣應該對這個事件有了初步的瞭解,醫生給患者開仿製藥,而該藥並沒有獲得國內銷售許可,只是很多人不明白醫生為什麼會給患者提供購買仿製藥而沒有給患者開正版藥呢?是這個家庭承擔不起正版藥的價格而給家屬提供仿製藥的購買途徑呢,還是說醫生想透過介紹患者購買仿製藥而從裡面獲取好處,這是一個重點問題。
當然現在的確在醫院裡面也有一些醫生給患者開一些特殊的藥讓患者到外面的指定藥店去買,讓很多人不理解醫院難道沒有這種藥嗎還要特意讓患者到指定的藥店買藥,裡面不是存在著一些利益的貓膩呢?還是說醫院對某些藥有指標不能開過多的這種藥但是患者需要用所以醫生才讓患者到外面買,但是要到指定藥店買這個不知道怎麼解釋了,反正裡面的水的確很深。
回到這件事情上面,醫生為何要提供途徑給患者購買仿製藥,這跟去年上映的一部反應真實現象的電影《我不是藥神》是不是非常的相似呢,唯一的不一樣是主人公的區別和被發現的過程而已,但是這個事情是因為晚期癌症患者購買醫生提供的藥物途徑買的藥服用後產生的副作用,而在患者家屬懷疑醫生提供的藥物有問題導致的。
問題來了晚期癌症患者基本上很難治癒這是大家都明白的事實,而患者家屬不可能不明白這個道理,而患者家屬透過鑑定藥物真假的原因是什麼呢,是認為患者出現是藥物造成的還是想勒索一筆錢呢,畢竟患者家屬肯特也應該知道他們自己購買藥物途徑知道自己購買的是什麼藥,但是自己願意購買就說明他們自己知道這個藥物本身就是仿製藥,但是決定購買了只是沒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而產生了疑惑才決定藥檢的嗎?
所以對於家屬的行為其實讓很多人有懷疑這些是報復性的行為,抗癌藥服用並不是說對每一個患者都能做到沒有後遺症和有治療效果,這一點很多人都明白家屬也不可能不明白,而在國內也有很多過了專利期後被仿製的藥出現在市場上,而這些藥都是經過同意仿製和銷售的,所以並不被認定為假藥,印度仿製藥被認定為假藥其實就是沒有獲得銷售權。
而抗癌藥價格貴這是公認的,一般家庭根本承擔不起原裝藥物,所以很多家庭和患者會選擇從代購仿製藥入手,因為仿製藥價格便宜太多了,至於療效和真藥相差多少,這個就只有經歷的人和一些內行人知道了,但是沒有獲得審批上市的的確被劃分為假藥不得銷售和購買,而這個醫生給患者提供這個渠道是為自己的利益還是為患者家庭承受能力著想就不好說了,但是我個人覺得醫生其實是為了患者好,像這樣為患者提供特殊渠道緩解患者家庭壓力的醫生其實並不多,只是這個家屬事後反咬一口讓人不能接受,而為什麼會變成購買藥要偷偷摸摸的,反正電影《我不是藥神》只要大家看了就明白,而這個家屬的行為說實話絕對被很多人痛嗎罵,原因大家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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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忙閒人
第二,中國註冊醫生,確實只能給出官方註冊藥物。任何未獲得官方批准的藥物,確實不能出現在處方上!
第三,對於官方市場上未獲批的藥物,註冊醫生只有建議權,而無推薦權!並且建議也需有依據,無論患者是否看的懂依據!
第四,電影帶來負面影響,盲目相信他國仿製藥。
這是不負責任的表現!因為他國也有很多小作坊,也有小實驗室產品未獲批,也有假貨!更何況,現實假藥越來越多!
記住,安慰劑也有可能起到作用!反正絕症的結局都是一樣,而一款藥物的延長時間也就是多出幾個月,並且還不是在所有使用者上都有效果!所以,假貨你也不能判斷!假貨很可能就是麵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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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劉永毅醫生
山東聊城腫瘤醫院陳醫生幫患者購買“卡博替尼”這是事實,其具體細節不述,電視臺說“醫生賣假藥”噱頭以及陳醫生停職也不述。
購買該“藥物”之前患者家屬是否知道這是“印度版”的?是否知道這是“假藥”?若清楚這些情況、或者心裡明白裝糊塗而後維權,這和職業打假人的出發點相同,不同的是以親人的生命為籌碼。若說相信醫生、沒有一絲懷疑是“假藥”,可能嗎?
鑑定肯定是假藥!沒有上市的藥物不論成份是什麼,即就是再“真”的藥也是假藥,違法。
藥物是要花錢買的,醫生是製造不了的,治病沒藥不行,而醫生又必須遠離錢。陳醫生再怎麼解釋買藥過程沒有參與,也難免被人誤會,“跳進黃河洗不清”也是有的。
許多醫生介紹疾病治療時,只說到有什麼辦法,至於需要花多少錢,哪裡能買到藥是不敢提的。許多家庭根本沒有經濟能力也是要罵醫生的,病人到處找哪裡有藥賣而醫生是不能告訴的,除非膽大的。醫生這樣做應該是合法的,其他的情理就不知道了。
新型抗癌靶向藥物有專利保護,價格大多非常高,一年幾十萬,成百萬的都有,傾家蕩產、砸鍋賣鐵對於許多家庭也都不夠。仿製藥、原料藥,是其價格的十分之一、二十分之一,有些可能是“真”藥,可以活命,有些可能就是澱粉!醫生、特別是腫瘤專科醫生又有誰沒有遇到過“印度藥”呢?是不讓患者用“假藥”呢?還是說“假藥”能行?醫生會沉默,是沒有態度的,這樣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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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500強企業工作日常
一、醫生要有職業精神,先保護好自己,好心必須有,但先要救自己,才能更好救別人。
二、不是所有的病人都是人,恩將仇報的比鬼還狠毒。
三、政府醫藥管理部門做得還很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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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公孫軒轅
人命大於天的理念,現在早已被踩在腳下。為什麼購買仿製藥,還不是花不起錢嗎?一百倍甚至幾百倍的差價擺在那裡,如果是快餓死的人,偷了饅頭,只是為了活著,而不是去傷害誰,這本身不算大錯。一人生病,全家返貧是不是現實?藥品的暴利是不是事實?一切向錢看以後,人性徹底變成了獸性,不講道德,只有他自己的利益,都這麼做,不代表他就是對的,哪個朝代都一樣,都喊著自己代表天下黎民,其實,已經走在了自我毀滅的路上。歷史的規律,就是成住壞滅,誰也無法阻擋,一個水果和社會一樣,從最開始的新鮮到最後腐爛才是規律,動物和人也是,都是小的好,末路上,大家一起狂奔,笑著別人的悽慘,覺得自己高高在上,豈不知天理迴圈,報應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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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說者有意
在我們國家,定義真假藥的標準是藥監局有沒有備案,如果沒有,就算是有效也是假藥!就算是備案的沒有效也是真藥!你懂?
還有,我們國內很多藥都是仿製藥,甚至大部分達不到仿製藥的標準和效果,嚴格來說連仿製藥效果好都沒有!這就是為什麼中國是輸液吊瓶大國,因為藥效果不行,同樣的病不同效果的藥肯定不行,只有輸液提高藥量。
不過從國家層面來說要保證國內醫藥行業的安全,畢竟醫藥也是可以威脅國內人民安全的,但是你把有效的藥定義為假藥明顯是不妥的!你可以說是走私藥不承認它的身份,但是它的效果你要承認!如果不承認身份連效果都不承認,那和古代的“指鹿為馬”有什麼區別?
既然國內需要,國家應該儘快完善該藥品的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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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修理地球的男人
如果國內經銷的藥價格普通老百姓能承受,這些仿製藥還會有市場嗎?不理解的還是看看電影<藥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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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問題有點不符合邏輯,正規醫院醫生髮生不了這種事。
首先區別兩國,中國是承認專利保護的,而印度不承認,所以印度仿製藥如果流到中國市場就會被定義為假藥,是違法的(自己買來自己吃不算,是可行的)。
第二次編輯,:
我看了新聞,陳主任根本沒有處方,他只是建議患者去購買卡博替尼,患者買不到來求醫生,陳主任向患者推薦了另一患者的女兒手上正有。兩患者間自己交易。醫生在中間最多起了個好心人牽線搭橋的作用,完全沒有利益糾紛。
所以我第一次寫得哪裡錯了,醫院根本不可能發生這種事,噴子就會瞎噴。
假藥在中國不符合藥品管理法的都是假藥,並不是說沒有效果是假藥,普通老闆姓根本不懂這的區別。
說到卡博替尼確實有效,這是世界衛生組織公認的,患者最後不治身亡也和藥沒任何關係。
不過當地媒體、律師、家屬惡人先告狀,對檢察院判決不滿才傳播開的。
噴子們看完再噴,處方假藥根本不純在。
這不是我不是藥神,這是現實版農夫與蛇,醫生是農夫,家屬是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