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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蔣勁夫女友中浦悠花曬出多張臉部、身體淤青照,隨後,蔣勁夫發文承認對女友施暴,並道歉,稱自己“這一個月一直在懺悔和悔恨中度過”。網上有人把蔣勁夫稱為“第一個承認自己家暴的男明星”,還直言被他的道歉信圈粉。還有網友開扒女方過往,指責女方的私德,言外之意她是該打;更有甚者,只是因為被打的是日本姑娘,就要給“小蔣同學點個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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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愛情100分

    生活之所以美好,感情之所以甜蜜;是因為我們能夠感受到人和人之間的真誠,愛人之間的溫暖和親密無間。蔣勁夫作為一個公眾人物家暴無論如何都是不對的,但是其能夠在事情發生的第一時間選擇公開道歉至少我覺得總是可嘉!

    但是至於到底該不該原諒能不能原諒的話你覺得應該區別對待。畢竟不熟悉蔣的成長經歷,性格,人品……所以無法判斷是真心道歉還只只是單純的出於擔心負面訊息對自己的影響不好。

    來,先看看他的道歉信吧“這一個月一直在懺悔和悔恨中度過……”這句話說明一直以來都為自己的行為表示過後悔,那麼問題來了,既然這一個月都在向老婆懺悔的。那麼今天為什麼會被女友突然曬出來了?是女友覺得他的道歉不夠真誠還是他自己根本就沒有覺得有什麼過錯最後女友忍無可忍才曝光,還是有別的更深層次的隱情了?這裡恐怕只有雙方當事人自己清楚吧。所以如果蔣勁夫是真心的懺悔,真心的為自己的家暴行為感到後悔我覺得可以被諒解。反之如果單純的只為了討好吃瓜群眾,為自己及時止損的話,那麼不但不可原諒反而應該受到道德的懲罰。

    在這裡需要補充說明一點的是有一種家暴是一種心理疾病,典型的症狀就是平時看上去溫文爾雅、謙遜和順,但是一旦遇到特殊的事件以後就會變得特別的易爆易怒,完全控制不住自己,而做出很多讓人包括自己完全不相信、不可理解的事情,直到等他們平靜下來以後才會意識到自己的過失並且為此懊悔不已。 總之無論如何,我都希望蔣勁夫是第一種情況是真心的想要道歉,真心的為自己的家暴行為表示懺悔!

  • 2 # 天天樂呵呵啊

    不可原諒,一個人的自控能力是他內心最真實的表露,一個普通人控制不了自己的言行,受害的是身邊少數人,一個控制不了自己言行的明星,被影響的範圍就不在少數了,更加不應被原諒。

  • 3 # 熙寶的爸

    她有一萬個錯,在現在的社會尤其是你是公眾人物的你,你有一萬個理由懲罰她,但你卻做了最愚蠢且華人最痛恨的事,家暴,她喜去夜店,愛玩,你以前不知道?你倆怎麼認識的請問?丟人嘞,你知道不知道全華人有三分之一的人包括我一個男人,都喜歡你,就希望你能大紅大紫,不管你對與不對,把事情弄明白了,完犢子玩意

  • 4 # 夏露的二三事

    首先,作為一個成年人,而且是公眾人物的成年人,家暴肯定是無法接受和無法原諒的,所以無論後期蔣勁夫怎麼洗白這個都不可推翻,我覺得作為一個成年人要有控制自己情緒的能力,個人認為他們之間不存在發生一些不可原諒的,必須要動手才能解決的問題,所以歸根到底還是無法處理好自己的情緒。

  • 5 # 活著且得活著

    我覺得排除正當防衛,動手打人都屬於違法行為。既然都違法了更別說道德成面了。

    至於能不能原諒那得看動手的原因了。真是對方太過份了,頭腦一熱動了手那還是可以理解。如果要是因為雞毛蒜皮的小事,就動手打人就卻是不應該了,而且還作為一個公眾人物沒考慮到社會影響,就更不能原諒了。

  • 6 # mingming9944

    打個日本女人有什麼光榮的,就像當年法華人“懲罰”和德華人相好的法國女人,羞辱的其實是他們自己,沒能力保護自己的女人,反過來再次欺負她們。蔣打人也是這樣,喚起某些人不值錢的自尊心。打女人,打哪國的女人都是沒品的行為。

    真相除了當事人沒人知道,各種“朋友”都是哪路神仙誰知道,沒必要偏聽偏信。給女方添油加醋,詆譭得一無是處,也是蔣自己喜歡的,所謂朋友都是一群說三道四的損友。蔣自己都出來道歉,這些人出來解釋、披露別人的隱私,是否考慮過蔣的處境!別人給你們私下說的話、發的圖都曬出來,這樣好嗎?

  • 7 # 願世間多些光明

    打完人,趕緊承認,隨後一幫自稱為兄弟的人拼命貼他女朋友如何作的證據,為他洗白喊冤,彷彿人被打死了也是應該的。

    這看上去就像是一個完美的圈粉套路,博同情,更會討好到“愛華人士”。他女朋友是日本人,能到中國來發動水軍反攻,為自己辯護嗎,看樣子不能。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的,他兄弟說他以前提出過分手,但女的下跪求情,但又說女的有辱華言論不想和華人生孩子。那女的既然愛他,甚至都要下跪,怎麼會說出不想和華人生孩子這樣的話來。是這女的神經錯亂還是他兄弟邏輯有問題。

    大陸的年輕明星我不知道哪個應該值得信任,娛樂圈就是一缸糞水,他們只是瘋狂撈錢撈名的撈仔,我也不知道他們怎麼就成了明星。他們讀書嗎?

  • 8 # 使用者4707801706440

    男人一旦動過手,開了先河就永不會停止,原不原諒是日本妞的事,跟咱們毛關係。這回是鼻青臉腫,我可以肯定下回就是親媽都不認識

  • 9 # 愛吃咖哩的小仙女

    家暴事件出了以後,又爆出蔣勁夫女友濫交騙財等各種汙點,讓我想到被傳網紅打孕婦後大家一邊倒,最後卻發現孕婦隱瞞真相還誇大事實,也不是一個善茬

    網路暴力太可怕真的可以摧毀一個人,不敢隨便站隊,法律自有評判

  • 10 # 邊城浪子全明

    如果是蓉(偷人+偷錢+偷感情)能打不??????一時氣不過打了算家暴嗎?有人成算洗白嗎?只是想知道以上問題的答案。

  • 11 # 自在的李逍遙

    不應該被原諒,這個就像狗吃屎,是改不了的。

    遇到家庭暴力怎麼辦,以下是10種求助方式:  (1)你可以找社群的婦女組織對你的丈夫進行教育和勸誡;  (2)你可以到本地派出所報案,請他們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對你的丈夫進行處理,並要求留下筆錄;  (3)你可以到街道和區市婦女組織反映情況,尋求幫助;  (4)如果你受傷了,一定要儘快到醫院診斷,請醫生出具詳細的傷情證明,並請人拍下傷處的清晰照片,儲存好;  (5)如果你受到嚴重的傷害,並希望你的丈夫受到法律的懲罰,你可以到法院起訴他犯傷害罪,併到有關部門申請傷情鑑定,這將是判定他對你傷害程度的最有利證據;  (6)如果你正在遭受傷害、無力自衛,你可以大聲呼救,並報警電話;  (7)如果你受到嚴重的暴力威脅,一定要注意保護自己,你沒有必要像戰戰兢兢的羔羊那樣回到他身邊,承受不可預知的危險;  (8)“捱打是醜事”、“家醜不可外揚”、“認倒黴”的想法是最危險的,它們使你放棄反抗和求助,須知只有你自己發自內心地反抗這種暴力,外界的幫助才有可能發揮最大的威力;  (9)為了永遠擺脫這種痛苦,你可以和他離婚,他毆打你的證據也是訴訟離婚的有力證據;  (10)你可以依據《婚姻法》46條的“因家庭暴力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向法院提出自己的要求。當暴力發生時女性不要示弱  另外,預防家庭暴力很重要的一點是要重視婚後的第一次暴力事件。許多家庭暴力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很大程度上是由於女性的一再忍讓,使男性的施暴成為習慣。當暴力發生時,女性應該不示弱,讓丈夫知道你是不可以忍受暴力的,婚姻中充滿著心理較量,任何一種婚姻模式究其根源都是自己創造的。正處在戀愛過程中的男女現在就要注意觀察雙方父母的關係。因為有研究表明,暴力是學習而來的,有暴力史的家庭更容易產生暴力。

  • 12 # 萬氏制筆

    這看上去就像是一個完美的圈粉套路,博同情,更會討好到“愛華人士”。他女朋友是日本人,能到中國來發動水軍反攻,為自己辯護嗎,看樣子不能。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不信的,他兄弟說他以前提出過分手,但女的下跪求情,但又說女的有辱華言論不想和華人生孩子。那女的既然愛他,甚至都要下跪,怎麼會說出不想和華人生孩子這樣的話來。是這女的神經錯亂還是他兄弟邏輯有問題。

    年輕明星我不知道哪個應該值得信任,娛樂圈就是一缸糞水,他們只是瘋狂撈錢撈名的撈仔,整天戴著面具做人!我也不知道他們怎麼就成了明星。他們讀書嗎?

  • 13 # 南風窗NFC

    首先應該正視的是,家暴不是普通的家事,它是嚴肅的法律問題,是一種違法行為。任何行為一旦違法,那麼無論是從道德上還是法律上看,它都是錯誤的,因為法律代表著是非的底線。

    中國在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指出: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雖然女方與蔣勁夫不是夫妻關係,但是根據《反家庭暴力法》的規定,“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參照本法規定執行”,監護、寄養和同居關係的人之間發生的暴力也屬於家暴,受法律約束。

    一個社會對家暴的態度,也是一個社會文明程度的反映。經過數十年的努力和爭取,我們社會才逐漸形成這樣一個共識:對家暴應該零容忍。全社會的輿論壓力和道德約束,成為法律的重要補充,有效地約束了家暴行為的發生。

    但蔣勁夫家暴事件後的輿論反饋:只要有一個說得過去的理由,只要女方有錯在先,男性家暴就有理了——這簡直是助紂為虐。蔣勁夫的支持者的邏輯漏洞,到底在哪裡?

    “私刑”邏輯是社會暴力的催化劑

    任何一個但凡有一丁點是非觀念的人,都會明白家暴是錯誤的。我相信蔣勁夫的支持者也知道這個常識,但他們之所以冒天下之大不韙站在施暴者的一方,根本原因就在於,在蔣勁夫好友的陳述中,女方有錯,一個是非對錯非常鮮明的家暴事件,演變成一個單純、善良、純情小生,被一個水性楊花、居心叵測、毒蠍心腸的女性欺騙的故事,純情小生在忍不可忍的情況下,才失控動手。

    蔣勁夫女友不僅不是“完美受害人”,相反,暴力發生之前,蔣勁夫才是這段關係的受害者。

    我們假設(注意,只是假設)蔣勁夫方的一面之詞屬實,那蔣勁夫家暴是否就可以被諒解?這觸及到另外一個更復雜更深層次的問題:如果一個人有錯在先,我們是否就可以打他/她?

    如果你認為可以,這其實就是一種私刑的思維。私刑是私力救濟的一種。所謂“私力救濟”,就是當事人認定權利遭受侵害,在沒有第三者以中立名義介入糾紛解決的情形下,不透過國家機關和法定程式,而依靠自身或私人力量,實現權利,解決糾紛。私力救濟分為正當防衛、緊急避險、自助行為這些合法的私力救濟和違法的私力救濟兩種情況。

    簡言之,私力救濟就是法律一時用不上,別人也靠不住了,我就用自己的力量來剗惡鋤奸。

    中國民間一向有私力救濟的土壤。在樸素正義感的作用下,許多老百姓信奉的是“好人好報,壞人壞報”“以眼還眼,以牙還牙”“欠債還錢,殺人償命”,見不得好人受難、壞人囂張,這一基本正義感很容易得到社會大眾心理的認同,於是很多人心中有一種復仇的情緒。在這種情緒的主導下,很可能催生出對所謂惡人的私刑,即擅自對所謂的惡人使用暴力等手段,即便這些手段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顯然,在蔣勁夫事件中,不少人之所以原諒和支援蔣勁夫就是私刑觀念在作祟。在他們看來,蔣勁夫女友騙婚騙錢,是一個壞人,蔣勁夫家暴是給她一點教訓,是在“伸張正義”。

    這種私刑邏輯,在其他社會事件中也很常見。比如有司機惡意別車後,遭到暴打,網上便一片叫好聲;再比如有人在動車上霸座了,於是全民人肉搜尋他,希望他“永世不得翻身”……

    乍一看,私刑挺揚眉吐氣、大快人心的。但人們在快意恩仇時也忽略了私刑的危害。一則,私力救濟的使用是嚴格限定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只有在公力無法救濟的情況下才允許使用私力救濟,比如請求權人來不及請求官方機構援助,而且如果不即時處理則請求權無法行使或行使確有困難時,這時方可出於自助或自衛的目的,依靠自身的實力救濟自己被侵害的民事權利。

    也就是說,即便蔣勁夫真的被騙婚騙錢了,那麼在私力救濟之前,他應該尋求的是公力救濟,家暴並非緊急情況下的自助或自衛,他還有更多合法合理的止損的方法。但蔣勁夫都沒有采納,他逾越了法律的邊界,直接採用私刑。

    二則,私刑的濫用助長的暴力的泛濫。私刑的本質是,個體擅自取代法律成為是非對錯的判斷標準,只要我認為你是錯的,我就可以打你,至於如何打你、打得嚴重不嚴重,全憑實施私刑者裁量,這與法治社會背道而馳。

    試想一下,如果每個人(無論理智還是非理智)都罔顧法律,擅自使用私刑,這就如同每個人手裡都有一把槍,都可以根據自己的判斷向“壞人”開槍,這時我們這個社會還有安全感可言嗎?

    或許有人會辯解,實施私刑者不會胡亂使用暴力的;可實際上,我們社會上偶爾發生的慘絕人寰的無差別殺人案,就是私刑最極端情況,那些殺人兇手無一例外是在社會上受到了什麼“委屈”,想要討個“公道”,於是他們透過對弱勢群體的傷害來實現“訴求”。千萬不要小看我們每一次對私刑的支援,我們對施暴者的理解和同情,我們對人肉搜尋的參與,它們其實都是在播下暴力的種子。而最後為其買單的,是整個社會,尤其是這個社會中無辜的弱勢群體。

    因此,任何人都無權逾越法律擅自使用暴力;一個人的行為是否該被暴力懲戒,從來不是個體說了算,而是法律說了算(當然,我們有必要加強公力救濟,這是另外一個話題了)。蔣勁夫家暴女友,無論事出什麼緣由,都是錯誤的,這不該被洗白。

    對家暴零容忍,是一個社會不容踐踏的文明底線。

  • 14 # 快樂小麻呱

    “女人做錯事導致男人家暴”是荒謬的。

    作為比男女朋友關係更進一層的夫妻關係裡,馬蓉出軌、轉移財產,王寶強發現以後有家暴馬蓉嗎?沒有。

    如果說蔣勁夫女友與其他男性拍攝的照片太過開放,誰都受不了。可是馬蓉與他人發生“婚外不正當關係”有法院判決書為證,難道不比幾張勁爆照片嚴重多了?

    如果忍受不了女友的行為,可以分手。家暴行為不能一封道歉信就被原諒,甚至圈粉。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同價位車是不是整備質量越高就鋼材用的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