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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首都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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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idi雷娛樂
個人認為各有千秋吧。
個人:如果資金充足,一個人做,做的好做的壞都是自己的。但相應的承擔的風險相對較大,假如投資一個20萬的專案賠了,賠了就是賠了,掙了就是掙了。而且一個人來做資源源,人脈相對來說有侷限性,各方面都需要自己做決策人,沒有太多合理性的建議,限制發展,創造性相對較差。如果不是資金充足,有把握打持久戰還是建議不要一個人做。
合夥:最大的好處就是規避風險,有好有壞吧,好的方面上面也說了,除了規避風險,又可以整合資源,利用相關的人脈資源,畢竟人多才能生財嘛。
選擇合夥人一定要深思熟慮,兄弟不是一定不考慮,畢竟每個人性格不同,處處不肯讓利,斤斤計較或者聽不進他人意見的朋友,一起合夥十分的不明智。所以有句俗話麼,可以共患難,卻難以共富貴。所以因為利益產生糾紛是很正常的現象,要合夥必須白紙黑字多勞多得,提前進行分配,親兄弟明算賬並不是沒有道理。
個人覺得偏向於合夥,因為在現代經濟的大熔爐裡不是家底過硬,一個人的力量畢竟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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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短線淘股喬東澤
做生意肯定是合夥好,眾人拾柴火焰高,這句話肯定錯不了,但是現在很多合夥人存在很多問題,股權分配不合理,職務不同導致貢獻不同,利益分配意見不統一,薪資待遇有意見,公司沒有絕對的主心骨,都想擁有話語權等等很多合夥問題,究其原因無外乎沒有提前約定好合夥協議。
現在企業很少有獨資企業可以做的很大,證明人才少了資金少了資源少了註定只能成為小作坊,只能單打獨鬥,註定成不了大事。
全國A股主機板上市3000多家企業,新三板上市10000多家企業,沒有哪家企業是獨資100%股權,全部都經過了一輪或者幾輪融資,全部都經歷了尋找合夥人尋找資源藉助券商借助會計,律師,股權等等機構,所以合夥註定是現在的趨勢。
怎樣尋找合夥人就顯得更加重要,怎樣尋找合夥人,怎樣簽署合夥人協議也變得愈加重要,尋找到對的合夥人才是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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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逍遙店小二
如果從長遠發展來看,合夥生意遠比一個人單打獨鬥發展得要快得多。人多力量大,路子寬業務廣。1+1>2,只要把合夥人制度商議好,每個人分工合作,職責和義務明確劃分,各司其職。一切都要體現在合同上面包括利益分配。合夥人之間必須要有起碼的信任,俗話說:要吃得虧才能打得堆。
一個人做生意基本上也只能小打小鬧,格局太小難以成就大業。投資大,風險大。雖然你可以一個人做任何決策,但是一意孤行身邊沒有給你諫言的人是非常危險的!成功的機率大大減少!
所以我認為能找到惺惺相惜又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創業是一件很好的事情,祝老闆財源滾滾,生意興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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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能自己乾的還是自己幹,比較和別人合夥有好多的不確定性。必須合夥的話一定要看對方人品怎麼樣,人品可以的話風險小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