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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飲馬江湖血未涼

    胡適先生,安徽績溪人,新文化運動的創導者,提倡白話文的先驅。

    胡適先生一生致力於文史哲及教育領域。民國時期首屈一指的大師,著作等身。

    師從導師約翰杜威,信奉實用主義。大膽假設小心求證便是大師的名言。

    胡適和江冬秀是典型的母親包辦婚姻。作為花樣美男胡適肯定是看不上文化不高相貌平平的江冬秀的。其實民國時期有文化的青年學子圈是流行自由戀愛的,但作為孝子的胡適卻不敢有違母命。

    年輕的胡適才華橫溢,相貌堂堂,這樣的人從來是不缺女人緣的。有記載的便有初戀情人韋蓮司,噯昧友情的陳衡哲以及紅顏知己的曹誠英。可見其魅力所在。但為什麼能和江冬秀能走到最後呢?

    胡適終不似魯迅的驕傲固執,江冬秀更不像朱安一樣膽小木訥。江冬秀的性格果敢潑辣且聰明。必要時,甚至拿殺死自己的兒女來威脅,要面子的胡適被嚇到了。無疑,她是深愛胡適的。客居紐約的十年,不懂英語的她要忍受怎樣的孤獨和不便來伴著自己的丈夫。

    文化不高的她卻自有一套忠孝節義的價值觀,事事為丈夫和兒女考慮,總能不遺餘力的協助和提醒丈夫,怎不讓胡適對其高看三分。?

    智慧的人生需要懂得取捨,高尚的情懷總能相互感染,而互補的性格更適合長久。無疑,他們都做到了。

  • 2 # 玄學之智劉大懶人

    民國曆史上,有許多的包辦婚姻,大多過得不幸,這樣的結合方式被稱作“小腳與西服”。

    比如,徐志摩和他的前妻張幼儀,一個是留學國外的風流才子,一個是他口中的“小腳女人”,徐志摩因為文化水平、思想差距的不可調和,在張幼儀懷著身孕時,提出離婚。

    比如魯迅與朱安,朱安雖未“被離婚”,卻也一輩子只能做周家的女兒,得不到她眼裡的大先生的一絲欣賞和愛意,寂寞孤苦終身。

    但唯有胡適與江冬秀,這對外人眼裡極其不般配的夫妻——一個是大才子,學者、教授,一個是大字不識的鄉下小腳老太太,卻過得還算幸福,互相陪伴至老。

    外人都說,江冬秀是一位虎妻,嗓門大、脾氣暴躁,所以才把性格柔軟的胡適管的死死的。

    但在我看來未必,雖然沒有知識文化,不能和胡適談論詩詞歌賦、治國之道,江冬秀卻是一位有生活智慧的女人,有生活情趣,樂觀開朗,懂取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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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江冬秀出身於世家名門,讓她的性格里帶著大家閨秀的大氣風範。

    ▎江冬秀

    胡適與江冬秀的結合也很有戲劇性。

    有一次江冬秀的母親到績溪旺川胡適的姑婆家走親戚,恰巧胡適也隨母親到了姑婆家,江母看到胡適眉清目秀,聰明機敏,便要把女兒江冬秀嫁給他。

    最初,胡適的母親並不同意,然而又經人說媒,又經過算命先生算出非常好的“八字”。

    這一年,胡適14歲江冬秀15歲,他們的終身大事便敲定了。

    定了親之後,胡適就外出求學,先是上海,此後又遠赴美國,一直到26歲才學成歸國。而江冬秀則在家鄉,整日學習女工、刺繡,大字不識幾個。十年間,兩人始終不曾見過面。胡適求學回來曾經想見江冬秀一面,都到了江家門前,但江冬秀出於傳統禮儀,對胡適避而不見。

    成年之後的胡適對這段婚姻未必不曾有過反悔之意,但出於對母親的孝順,他從未真的想要悔婚。

    眾所周知,胡適是一位非常孝順的人,母親的教育對他的影響可謂是終身的。

    ▎胡適

    六歲的時候,胡適父親去世,母親作為後母辛苦支撐整個大家族,即使條件艱苦也努力支援胡適讀書求學上進,從15歲外出求學,到26歲學成歸國,胡適一直遠離母親,對母親給他選定的這個妻子,他是無論如何不想違逆母意的。

    而且,因為母親的影響,胡適一生從不因為江冬秀沒有知識文化而看不起她,反而能看到她身上的諸多優點。

    他在給自己的紅顏知己韋蓮司的信裡說起,他母親給他訂下的未婚妻江冬秀,沒法做他知識上的伴侶,但是他依然很樂觀,因為“母親既不能讀又不能寫,可是她卻是我所知的一個最善良的女子。”

    多年後,胡適對另外一位紅顏知己陳衡哲說,愛情只是生命的一件事,而不是唯一的事。

    胡適還說他當時不毀婚約,是因為不想傷幾個人的心。所以,胡適選擇了回國娶江冬秀,而韋蓮司則在大洋彼岸默默地為胡適祝福,在此後四十八年的歲月中,一直作為胡適的粉絲和女友而終生未嫁。

    2

    在結婚幾年之後,胡適出軌了

    1917年冬天,胡適與江冬秀舉辦了婚禮。

    在胡適的大力推行下,兩個人舉辦的是新式婚禮,破除了很多舊式禮節,沒有拜天地拜父母,用鞠躬代替了磕頭,還交換了戒指,還有證婚人講話、新郎講話。這場別開生面的新式婚禮著實有趣,惹得非常多的人觀看。

    胡適還為婚禮寫了兩副對聯:一副是“舊約十三年,環遊七萬裡”;另一副上聯是“三十夜大月亮”,下聯一時沒有想好,胡適身邊站著一個本家哥哥,當即脫口而出:“廿七歲老新郎!”眾人哈哈大笑,胡適也覺得有趣,真的寫了上去。

    新婚燕爾,胡適與江冬秀的生活是很甜蜜的,兩個人一起逛街、吃美食、逛書攤。江冬秀燒得一手好菜,胡適多次在自己的日記裡讚賞有加。徽州有一道著名的“一品鍋”,是一大鐵鍋,裡面燒得滾沸,一層雞,一層鴨,還有蛋皮餃和蘿蔔白菜,江冬秀拿來宴請客人,讓胡適滿面紅光。

    出乎胡適意料的是,江冬秀並非小家碧玉式的傳統女性,反而帶有些許男子氣概,過了不久,江冬秀的潑辣便盡人皆知。

    據傳說,當時的北大教授梁宗岱成名之後,有些喜新厭舊,要同他的妻子離婚,梁宗岱的妻子忠厚懦弱,無力抗拒。江冬秀知道這件事後挺身而出,為她打抱不平。江冬秀將梁妻接到自己家中,給她助威壯膽,鼓勵她去打官司;江冬秀還親自到法庭代她辯護,結果使梁宗岱敗訴。

    這件事轟動了整個京城,不過胡適的心裡或許仍舊有些不太滿意:江冬秀沒有文化。

    早在1909年的時候,胡適便給母親寫信讓她勸江冬秀識字,隨即又讓江冬秀寫字,對於江冬秀寫錯了字、用錯了詞,胡適極為耐心,然而也有些不滿意之感。

    在結婚幾年之後,胡適出軌了。

    3

    力挽狂瀾,挽救婚姻

    曹誠英,胡適三嫂的妹妹,胡適與江冬秀結婚時正是最出眾的一位伴娘,她從小被許配給某大戶人家,因完婚後三年沒有孩子,丈夫在婆婆的安排下另娶了小妾,曹誠英作為新思潮中成長起來的女性,一怒之下便解除了婚姻。

    ▎胡適與曹誠英

    1922年年底,胡適身體欠佳,住進了協和醫院,第二年舊病復發又入院,到杭州療養,遇見了剛剛離婚的曹誠英,二人共遊西湖,臨別前胡適寫了一首詩,明寫西湖,暗指曹誠英,詩中說:“十七年夢想的西湖,不能醫我的病,反而使我的病更厲害了。”

    胡適的詩可以看得出來暗有所指,而胡適這樣謹慎的人寫出了這樣含義頗深的詩,似乎已經沉浸其中了。胡適又在日記裡說:“前天伊卻未免太絢爛了!我們只好在船篷陰處偷覷著,不敢正眼看伊了。”

    胡適在杭州療養三個月,曹誠英一直陪伴在他身邊,胡適寫下了非常哀怨的日記:“睡醒時,殘月在天,正照在我的頭上,時已三點了。這是在煙霞洞看月的末一次了。下弦的殘月,光色本慘慘,何況我這三個月中在月光之下過了我一生最快活的日子!今當離別,月又來照我,自此一別,不知何日再繼續這三個月的煙霞洞山月的‘神仙生活’了!枕上看月徐徐移過屋角,不禁黯然神傷。”

    像這樣的文字,在胡適的全部著作中都十分罕見,可見曹誠英對他的影響之深。

    胡適動了跟江冬秀離婚娶曹誠英的念頭。

    胡適的遠房表弟石原皋回憶說:“江冬秀為此事經常同胡適吵鬧,有一次大吵大鬧,她拿起裁紙刀向胡適的臉上擲去,幸未擲中,我把他倆拉開,一場風波,始告平息。”

    面對婚姻危機,江冬秀採取了非常主動、強勢的態度,力挽狂瀾,挽救了這段婚姻,事情最終以曹誠英出國為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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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體恤人情,生活能力強的妻子

    江冬秀確實很潑辣,但是她絕非傳說中的悍婦,而用“剛柔相濟,賢妻良母”八個字來形容更恰當一些。

    江冬秀嫁入胡家,是非常孝順的,她孝敬婆婆,照顧家庭的每一個成員。

    胡適二哥家境不好,而胡適侄子上學的費用都是從胡適薪水裡出的,江冬秀對此毫無怨言;胡適的二哥還經常在胡適家養病,江冬秀就無微不至地照顧和熱情款待。

    據記載,胡適的三嫂寫信給江冬秀要皮襖子、皮背心,江冬秀手頭緊,就把自己的一件皮襖子拆了改成一件皮背心,又另買一件皮襖子寄回老家。

    江冬秀為人直爽、樂於助人的性格無人不讚揚,她手頭稍一寬裕就救濟別人,曾經接到胡適寄來的一千六百元,她給羅爾綱夫婦一百五十元,吳晗一百元,借給毛子水一百元,給用人一百四十元,又給幾位同鄉幾百元,另外還捐給某學堂二百元。

    胡適一直以很高的道德標準來要求自己,看到江冬秀如此的舉動,他很是欣慰,寫信讚揚道:“我很贊成你捐貳佰元給周先生的學堂。你在患難中還能記得家中貧苦的人們,還能寄錢給他們,真是難得。我十分感激。你在這種地方,真不愧是你母親的女兒,不愧是我母親的媳婦。”

    江冬秀的強悍中透著溫柔,她對於丈夫、孩子、家人的生活照顧得無微不至。

    胡適在美國當大使期間,有一天穿上江冬秀寄來的衣服,發現口袋裡裝著七副象牙耳挖。她還給胡適的領帶下端縫製了一個小拉鍊,藏上一張五元的鈔票,預備著丈夫被人搶了還有五元搭計程車回家。

    江冬秀知道書是胡適的命根子,在抗戰時期,時局動盪,夫婦二人長時間不能相見,不用胡適提醒,江冬秀每次逃難都帶著胡適的幾十箱書,從不辭辛苦,讓胡適的藏書在戰亂中得以保全,不得不說很偉大。

    胡適在信中發自內心地稱讚:“北平出來的教書先生,都沒有帶書。只有我的柒拾箱書全出來了。這都是你一個人的大功勞。”

    胡適與江冬秀的感情出現過危機,江冬秀的化解方式並不只是強悍的舉動,更多的是一種有禮有節、知書達理的態度。

    江冬秀是用自己的才幹與態度維護了與胡適的婚姻,胡適也收回心來,專注於學術研究和自己的家庭。

    隨著時間的推移,胡適對江冬秀以及自己的家庭越來越看重,他如果在外地,便會催促江冬秀寫信過去,對於其中的字詞都會予以表揚:“你這封信寫得很好,我念了幾段給錢端升、張子纓兩位聽,他們都說,‘胡太太真能幹,又有見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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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們是舊式婚姻罕有的幸福的例子

    胡適在五四時期寫的第一部白話劇本《終身大事》,宣傳的是男女青年自由戀愛,反對包辦婚姻,但是胡適卻在個人的終身大事上,遵從了“父母之命”的包辦婚姻,這種逆差讓他與江冬秀的婚姻更加受人關注,在那個思想自由、結婚戀愛自由的年代,這樣一段“包辦”婚姻持續了四十五年,這不是奇蹟,而是用心經營的結果。

    1962年2月24日晚,胡適心臟病復發,在臺北逝世。

    江冬秀聞訊趕到,傷心至極,痛不欲生。2月26日,胡適長子胡祖望聞訊從美國趕回臺北,在瞻仰父親遺容、行過跪拜禮後,轉回家中安慰母親。母子見面抱頭痛哭。

    ▎胡適去世,江冬秀慟哭

    後來,胡祖望在父親遺囑遺體火化問題上徵求母親意見,江冬秀鎮定地說:“不行,我和你父親曾有約在先,後死者有權決定先死者的安葬方法,我是主張棺葬的。”最終,江冬秀得以如願以償。

    小腳女人江冬秀與西裝教授胡適的婚姻,被稱為“民國七大奇事”之一,縱觀二人幾十年的婚姻,或許同時代的名人的評價是最客觀公正的。

    當時張愛玲對這樣的奇事很好奇,就去了胡適家,回來後說:“他太太帶點安徽口音,我聽著更覺得熟悉。她端麗的圓臉上看得出當年的模樣,兩手交握著站在當地,態度有點生澀,我想她也許有些地方永遠是適之先生的學生,使我立刻想起讀到的關於他們是舊式婚姻罕有的幸福的例子。”

  • 3 # 替您讀書

    中國近代偉大的文學家,思想家,哲學家,美國康奈爾大學,哥倫比亞大學高材生,中國駐美大使胡適,100年來都是非常具有爭議的人物。

    這麼一個“五四”的領導者,著名的新派人物,他的夫人江冬秀卻是個裹腳的鄉村望族家的女人。胡適能和江冬秀一直走到最後,主要有幾個原因

    一、胡適的母親

    胡適在《四十自述》這本書中,回憶了自己和母親相依為命的兒童時期。父親早逝,胡適母親尚年輕的情況下,維持住了整個大家庭的運轉,並且給予了胡適非常良好的教育。胡適妻子江冬秀也是在胡適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他母親定下來的婚事。胡適宣傳新思想,反對舊的觀念和生活方式,但是出於胡適對她母親的感情,胡適預設這個婚事或多或少有些“父母之命”的意味。胡適本身的思想就是複雜的,他一邊宣傳“新”,一邊卻投入中國古典文學的研究中,多少有些可疑。學者李敖便對胡適的思想產生過質疑,認為胡適是“新舊結合”的產物。

    二、江冬秀不好惹

    江冬秀不好惹是怎麼說呢?別看江冬秀是個小腳女人,性格卻極其潑辣。梁宗岱離婚案,江冬秀看不過去忘恩負義的拋妻行為,親自到法庭為好脾氣的何氏辯護,轟動了北京城。胡適幾次被江冬秀抓住把柄,江冬秀知道胡適愛面子,反而不揭穿。小腳女人江冬秀一切都是為了自己胡適妻子的名分而已,沒有別的心思。江冬秀是聰明的女人,胡適難免對“母老虎”懼怕三分。

    不管胡適因為什麼樣的原因,和江冬秀走到了最後。這位“胡大博士”的小腳老婆,已經是民國七奇的其中一事,成為後世人們有趣的談資,增添了胡適人生的傳奇意味。

  • 4 # 一念覺944

    一個有文化,一個沒文化。 一個有文人氣,一個有霸道氣。一個是男,一個是女。

    【易經】曰:

    說一陰一謂之道。

  • 5 # 必讀歷史

    民國曆史上,有許多的包辦婚姻,大多過得不幸。比如,徐志摩和他的前妻張幼儀,一個是留學國外的風流才子,一個是他口中的“土包子”,又比如魯迅與朱安,朱安雖未“被離婚”,卻也一輩子也沒得到她眼裡的大先生的一絲欣賞和愛意,寂寞孤苦終身。但唯有胡適與江冬秀,這對外人眼裡極其不般配的夫妻——一個是大才子,學者、教授,一個是大字不識的鄉野粗鄙丫頭,卻過得還算幸福,互相陪伴至老。

    1904年1月,十四歲的胡適與十五歲的江冬秀的終身大事,在家母之命、媒妁之言、算命先生瞎湊和灶神爺保佑之下定了下來。接下來的一輩子,他被這個女人牢牢掌握,曾經他也曾用放縱對宿命做最後的抗爭,可最後他還是決心洗心革面,連帶著那份對那個不相稱婚姻的妥協。

    1910年8月,胡適前往美國留學。看著美式的自由戀愛婚姻自由,胡適也許並非不動心,但他是決定了做好人的人。1911年4月22日,胡適給江冬秀寫了第一封信。信中鼓勵她多讀書,如果哪裡有不懂的地方可以讓有識之人代為講解,在沒有收到江冬秀的來信之後又寫信來催。胡適對江冬秀是努力的,他小心翼翼地培養著他們之間的愛情,哪怕能夠一絲一毫。

    這時候江冬秀已經是一個二十五六歲的“老姑娘”,在胡適母親再三催促下,胡適終於回國和江冬秀完婚。對於胡適來說,他終於完成了母親的夙願。對於江冬秀而言,她像是苦守寒窯多年的王寶釧終於等來了薛平貴。

    1923年夏天,胡適和江冬秀婚後五年,他們遭遇了人生中最大的坎兒——胡適與曹誠英擦出了火花。江冬秀不是張幼儀,也不是朱安,誰敢搶她老公,她有的是手段。當胡適提出離婚後,她一手抱著兩歲的兒子,一手拿著刀說:“我為你胡家生孩子娃,操持家務,你竟然要同我離婚。離婚可以,那大家都不要活了。”

    憑著一把菜刀,將丈夫旁逸斜出的感情活活扼殺。從此,胡適成了圈內有名的“妻管嚴”,自覺遵守自創的”三從四德“丈夫準則;江冬秀亦被世人冠以“母老虎”、“河東獅吼”之類的稱號。

    如果要說江冬秀靠著彪悍作風留住胡適,也不盡然。江冬秀的強項是操持家務,每個節日,她都要做徽州菜,家裡常常高朋滿座,這讓胡適覺得特別有面子。江冬秀文化程度不高,讀不懂胡適的書,但是她非常敬重讀書人,把胡適的書籍看得特別重。抗戰時期,她一路逃難,寄人籬下,自顧不暇,卻還帶上了胡適的七十箱書。後來,胡適感激地給她寫信,說,“北平逃難出來的教書先生,都沒有帶書。只有我的七十箱書全出來了。這都是你一個人的大功勞。”

    江冬秀不懂文墨,但她一直在背後全力支援胡適的工作。胡適的哥哥與子侄們的開銷都是胡適承擔的,甚至包括哥哥們的菸酒,侄子們娶親的費用,江冬秀給錢從不吝嗇,毫無怨言。動盪時期,胡適在紐約生活的十年中,是她一直陪著胡適,她不懂英語,卻自己上街買菜生活,這樣的日子她只接受,從未抱怨過。

    時間是證明一段感情最好的藥方,所有的轟轟烈烈終將會被一日一日的廝守磨成角落裡的回憶。別人眼裡不般配的一段婚姻,倒讓她成為成功男人背後的女人,吵吵鬧鬧,在煙塵俗世裡過完一生。1962年2月,胡適突發心臟病去世。這個大字不識幾個的老太婆,在胡適死後,挑起了整理《胡適全集》的重任,她在用她的一生,捍衛著自己的男人。江冬秀一個人平靜地生活到八十五歲,在臺灣無疾而終。

    張愛玲曾說:“胡適和江冬秀的婚姻是罕見的幸福的包辦婚姻”。這對看似不般配的夫妻,過得卻讓人羨慕。江冬秀用一生為“什麼是真愛”做了最好的回答:轟轟烈烈的纏綿是愛情,但更多的是激情,離真愛尚遠;真愛是柴米油鹽醬醋茶裡的打磨,真愛是相濡以沫的堅守,真愛,是經年累月付出的結果!

  • 6 # 有書共讀

    胡適和夫人江冬秀被才女張愛玲譽為是“舊式婚姻裡罕有的幸福例子”。

    因為,在那個人人都在努力擺脫“父母之命”,爭先與原配離婚的年代,作為新文化運動倡導者的胡適不僅沒有拋棄舊式髮妻,還與之相知相伴了一生。

    那為什麼胡適與目不識丁的江冬秀能白頭偕老呢?有書君認為,原因有以下三個:

    一、胡適是個寬容厚道的人

    眾所周知,胡適是個既寬容又厚道的人,他生平最喜歡的座右銘之一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所以,當他知道含辛茹苦將自己養大的母親為自己定下了一門親事,且女方是個大字不識的深閨小姐時,他沒有第一時間就拒絕,而是做好了試著去接納的準備。

    訂婚後,胡適繼續遠走出外求學,留了寡母一人在家艱難度日。江冬秀聞訊,拋開自己大家閨秀的名聲不顧,跑去胡家幫忙照顧胡適的母親,且一照顧就照顧了十年。

    江家本是當地的名門望族,江冬秀一個自小被人伺候長大的小姐卻主動去照顧自己的母親,替自己盡孝,胡適縱有不願,也是不願意辜負這份恩情的。

    所以,當他求學歸來後,二人順利完了婚。

    結婚後,胡適更是把寬容厚道發揮到了極致,不僅給予了妻子相應的尊重,且不以做“妻管嚴”為恥,提出了新式的“三從四德”。

    一眾文人朋友總是拿“河東獅吼”來揶揄胡適,可他毫不在意,偶爾還會自我打趣一番,一副樂在其中的模樣。

    他會在婚前建議妻子放棄裹腳,也會督促妻子識文斷字,更會買妻子愛看的書給她看。

    甚至,對於妻子愛打麻將這樣的陋習,胡適也沒有一竿子打死,而是選擇了尊重。

    所以,與魯迅、徐志摩等紛紛與舊式婚姻堅決說“不”的人相比,胡適寬容厚道的性格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他能與江冬秀走到白頭偕老。

    二、江冬秀底線分明,寸土不讓

    胡適能與江冬秀白頭偕老的另外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和江冬秀的底線分明、寸土不讓息息相關。

    從古至今,“風流才子”這個詞都是“風流”與“才子”成對出現的,於胡適這個民國男神而言,自然也不會例外。

    當時,胡適叫得上名、叫不上名的知己、情人加起來,沒有數十,也有十數。

    可是,無論是誰,都沒法在江冬秀的“悍妻”之名下活過三招。

    比如胡適的第一個心儀物件曹誠英。二人彼此傾心,惺惺相惜,胡適剛有了一點離婚另娶的心思,江冬秀已經抱著兒子找上了門。

    她手拎一把裁紙刀,直言要麼乖乖回家,要麼就自殺再殺了兒子和胡適。

    胡適一介文人,哪見過這種場面,當場便慫了。

    可身體迴歸了,心還留在知音那裡。江冬秀面上不動聲色,照舊將胡適照顧得妥妥帖帖,可當她真的抓到胡適還在跟曹誠英藕斷絲連的書信證據時,便直接發了飈。

    她深知,胡適最愛面子,倘若不一擊即中,以後這種事會層出不窮。

    所以,江冬秀毫不猶豫地將胡適打出了家門,且對著四鄰廣而告之了胡適的風流韻事,直逼得胡適再也不敢明目張膽胡來。

    果然,張冬秀的這個舉動震懾了胡適的一眾紅顏知己,縱是風流如陸小曼,也只得故意將字跡假裝成男人的,或用江冬秀看不懂的英文,才敢給胡適鴻雁傳情。

    張冬秀在婚姻裡的底線分明,讓她不惜“臭名遠揚”也要寸土不讓。

    可是,不得不說,若不是江冬秀如此潑辣,及時地嚇退所有有可能的“第三者”,二人有可能沒法走到最後。

    三、胡適和江冬秀的共同努力,是她們可以相攜一生的最根本原因

    婚姻是兩個人的事情,可以說,世上所有幸福的婚姻,都離不開夫妻二人的共同努力。對於胡適和江冬秀這對新文化運動導師與裹腳深閨小婦人的組合來說,能夠白頭偕老,最根本的原因也在於他們二人的共同努力。

    原本,在準備訂婚之初,江冬秀是被動的,但胡適的點頭和鼓勵卻給了她信心。所以,江冬秀才能大膽地放開裹腳,學著寫信,幫他照顧家人,積蓄恩情,然後一步一步地走到了胡適的身邊。可以說,江冬秀能夠苦等胡適十餘年不放棄,也是胡適給予她的底氣。

    婚後,江冬秀始終沒有放棄學習,一直在努力縮小與胡適之間的差距。胡適呢,也樂於幫助妻子,幫她買書,不厭其煩地給她回信,糾正她在書寫上的文法錯誤。

    到了後來,江冬秀早就不再是當初那個目不識丁的深閨小姐,而是成為了胡適工作生活上必不可少的賢內助。

    胡適不擅理財,江冬秀主動接替丈夫,幫他理清版稅、借款等事,省去了胡適很多麻煩。

    江冬秀愛打麻將,但時有湊不夠人的時候。胡適為了討妻子歡心,頂著外界的輿論,也要上場充當妻子的牌友。

    這樣的共同進退,愛情少一些,又有什麼妨礙呢?更何況,二人雖“門不當戶不對”,但在婚後的相處中卻逐漸形成了默契。

    江冬秀脾氣暴躁,胡適卻性格溫和,最知道怎麼迅速熄滅妻子的怒火。

    胡適是著名的吃貨,江冬秀就修煉廚藝,緊緊地將胡適的胃和心都抓在了手裡。

    胡適在美國當大使,江冬秀連挖耳勺都給胡適準備了7副,怕他不夠用。甚至,還在胡適的衣服內袋裡留了應急的零錢。

    可以說,胡適和江冬秀在婚姻裡是一個離不開一個的狀態。

    試問,如此步調一致地想要維繫好婚姻的兩個人,又怎麼會走不到白頭偕老呢?

    總之,胡適和江冬秀可以白頭偕老,歸根結底在於胡適給了江冬秀幸福的可能,江冬秀呢,也十分給力,始終牢牢維繫著婚姻的底線,將自己努力成了胡適身邊不可或缺的賢內助。

  • 7 # 知鴉

    比救人於水火更不容易的,是在新舊更替的時代中,保有相敬如賓的態度對待婚姻。

    胡適和江東秀相伴相守一生,是舊式婚姻中罕有的幸福的例子。

    民國期間,包辦婚姻很多,但是大多數過的不是很幸福。

    比如,魯迅被母親騙回老家要和朱安完婚,新婚晚上,他獨自睡進了書房,第三天,他從家中出走,去了日本,多年之後,魯迅赴上海與許廣平同居,朱安獨守空房41年,一生無子女。

    在那個年代,喝過洋墨水的年輕男女們紛紛追求「新式婚姻」、「戀愛自由」的新觀念。拋棄包辦婚姻與糟糠之妻逐漸成為新潮流,但新文化運動的旗手胡適卻是一個例外。

    ▲胡適與妻子江冬秀

    胡適14歲時在家庭的要求下和15歲的江冬秀定親。定親之後,胡適就外出求學,先是去的上海,後經輾轉又遠赴美國,一直到26歲才學成回國。而江冬秀在家中,整日學習女工,刺繡,大字不識一個,後來倆人成婚之後,胡適對這段婚姻也曾有過想要反悔的意思,但是出於對母親的孝順,他從未真正要悔婚。

    因受母親的影響,胡適從來沒有看不起大字不識一個的江冬秀,反而能看到她身上很多的優點。在胡適留學美國期間,胡適與江冬秀就一直有書信的往來,有一次知道胡適身體不舒服,江冬秀寫信說:

    「望你多多保重身體,就是頂愛我的一件事了。」

    「杜兒見你的信,他叫祖望讀給他聽,他又哭了,我也哭了。」

    胡適生病,她關懷地寫道:

    「我今天聽他說你今天不狠(很)好,我心裡好比刀割一樣……」

    胡適與江冬秀夫妻相處中,有一點是非常好的,就是凡事都能敞開來談,保持溝通。縱然是吵架,也比冷漠要好。胡適曾動情的說:

    「別人的太太都希望自己的丈夫可以做官,自己就可以當個官太太,但是我的老妻卻鼓勵我回到學術上去,真心覺得敬佩他。」

    ▲前排為江冬秀和胡適,後排左為長子胡祖望,次子胡思杜

    婚後六年,胡適生病前往杭州修養,表妹曹誠英負責照顧他,日日下棋,沒想到兩人陷入熱戀,每日下棋,讀書,散步,真神仙眷侶也。胡適甚至寫文說,那是他一生中最快樂的一段日子。

    三個月後,胡適回到北京,第一次起了離婚的念頭。有傳言說,江冬秀得知胡適要離婚,拿起菜刀,拉著三個孩子,對胡適說,離婚可以,我和孩子們先自殺,一向溫柔的胡適被這種陣勢給震住了,於是此後再沒提過離婚。此後後半生,雖然偶有紅顏知己,但也從未越軌了。

    對於丈夫與紅顏知己的關係,江冬秀也處理得比一般女人理智,所謂抓大放小,分輕重緩急。

    這對外人眼裡及其不般配的夫妻——一個大才子、學者、教授,一個大字不識的鄉下小腳老太太,卻過得還算幸福,互相陪伴終老。

  • 8 # 大洲文苑

    胡適廝守夫人江東秀一生不離不棄,應該與他母親有關,也是他最敬愛的母親送他一生的“禮物”。

    胡適母親馮順弟很偉大,具有中國傳統女性的犧牲、慈愛與遠見諸優秀品質。 她17歲嫁於年近50歲的胡傳,目的竟是因為填房可得厚重聘禮,以此完成父親蓋一座大屋的夙願。

    與三歲多兒子胡適一起學識字達千字以上。23歲守寡23年去世時,胡適已留學美國歸來成教授,達成其母夙願。而胡適能成為一代國學大師,正得益於胡適上蒙館時學費每年兩塊銀元,母親卻由初始送6元終學送12元的優厚學金得先生另眼相看,使胡適獲一生最得力的講書,受益一生。

    胡母弟弟患血吸蟲病,接到家中,割臂肉當藥引烤焦食之。 丈夫教她識字時寫的紅方紙兒她珍藏一生。 族人因困窘而變賣《圖書整合》一部卷軼浩繁大書,胡母知兒子喜歡,借錢買下。

    胡適一生廝守母親包辦的媳婦江冬秀應有報母恩之意吧? 讀《胡適傳》第一章,為胡適母親之偉大而感動,選摘事蹟片斷以饗書友![/cp]

  • 9 # 帝國的臉譜

    胡適之所以能和江冬秀結婚,並恩恩愛愛地走到最後,其中有三個重要因素:其一是胡適的為人;其次是胡適對母親的孝順;再者是胡適在文化上的認同。

    一個是留洋博士,一個是鄉下村姑;一個西裝革履、氣宇軒昂,一個小腳千金、顫顫巍巍;一個最先接觸了聲光電氣的現代文明,一個在鄉野村間感受不到時光的流逝。這似乎是兩個時代的人,但他們最後結為了夫妻。這就是胡適與江冬秀,民國時代堅守婚姻傳統的樣板。

    就為人來說,胡適真是我們這個國度裡少有的謙謙君子。我覺得一個人要語出驚人並不難,只要捨得了這張臉,人都可以與眾不同、石破天驚一番,我行我素也好,特立獨行也好,只要能滿足自己的慾望,無論傷害到誰,都可以滿不在乎。

    那個時代,那些讀過一些書、接觸過現代文明、或者留過洋的知識分子,大都以少有的勇氣反對父母包辦,或者是生米已經煮成熟飯的婚姻。徐志摩如此,魯迅如此,還有很多人都如此,似乎是一種潮流。然而,徐志摩與張幼儀離婚再娶陸小曼這件事中,不僅傷害了張幼儀和她的家庭,也傷害了自己的父母,更傷害了那個曾是自己好朋友的陸小曼的前夫王賡。但徐志摩為了一己之私,傷害了這麼多人他也不管不顧,這就與私德有關了。而魯迅對婚姻的選擇,最後也讓那個紹興鄉間的村姑朱安守了一輩子的活寡。

    胡適不是這樣的人。胡適在當時也好,以後也好,他的做人原則都是如此,要透過傷害別人來滿足自己的慾望的事,胡適一般不會去做。所以,有時候就難免為了成全他人,而委屈了自己。所以,胡適的婚姻談不上幸福,但很恩愛。

    胡適是一個孝子,尤其對母親百依百順。這種孝順不單是因為文化,還因為內心的感激。胡適5歲父親就去世了,是母親馮順弟將他養育成人,不但供胡適讀書,還送他出國留學,這在那個時候的母親中,是十分罕見的。在最困難的時候,馮順弟為了讓兒子讀書,不得不變賣家產,變賣傢什來供他上學。

    即使是在這樣的情況下,為了滿足兒子的學習所需,母親還向別人借過八十塊大洋,給胡適購買了一部《古今圖書整合》。所以,感激於母親的含辛茹苦,胡適一直對母親非常孝順。有時候對比頗有趣味,胡適因為對母親的孝順,與江冬秀白頭偕老;魯迅因孝順母親,讓朱安成為了家裡的一尊木偶。

    胡適在文化上,對於包辦婚姻,也有一定程度的認同。當年,他在美國康奈爾大學讀書的時候,有一次曾應學生會的邀請,做過一個《中國婚姻制度》的演講。當時,西方人對中國的包辦婚姻多有嘲笑和批評,認為包辦婚姻是“盲婚”。胡適針對美華人的批評,在演講中辯解道:“貴華人結婚,男女事先戀愛,戀愛熱度達至極點乃共締姻緣。敝華人結婚,從前多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素未謀面,結為夫妻後,始乃戀愛,熱度逐漸增加。是故貴華人之婚姻是愛情之終也,敝華人之婚姻是愛情之始也。”

    這段話雖然不能完全看作胡適對包辦婚姻的贊同,但也可以認作是他對包辦婚姻的理解。從中既可見他略帶矛盾的辯解,但更可以看出他寬容豁達的秉性,胡適真是一個好人。

  • 10 # 不沉的經遠

    胡適能和江冬秀走到最後原因很簡單,渣男在渣,也怕菜刀,胡適想離婚先得問江冬秀手裡的菜刀同不同意。

    民國時期恰逢時代變革,新舊思想衝突極大。很多有新思想的文人大多對被包辦的舊婚姻不滿,要麼離婚重新找了新的戀人,要麼就是對父母包辦的妻子冷漠對待,自己外面找一個。所以常說民國時文人多“渣男”,應該說這也是時代特殊性造成的吧。

    胡適就是當時眾多“渣男”文人之一,他的原配江冬秀就是兩人母親覺得合適而定的親,當時胡適只有15歲,而江冬秀是14歲。定親以後胡適又外出求學,直到26歲才返回家鄉,此時距離他定親已經過去了11年,在此期間胡適和江冬秀一直沒有見面,自然談不上什麼感情。

    出於對母親的孝順,雖然胡適覺得沒有任何文化的江冬秀其實和自己不合適,不過還是選擇了遵從母命成婚。結婚以後,兩人雖然沒有什麼感情基礎,不過在胡適的勸導下,江冬秀也開始放腳、讀書識字,努力做一個新女性,所以日子過的還算融洽。

    然而後來胡適還是出軌了,1923年胡適去杭州養病時,江冬秀於是寫信給在杭州的表妹曹誠英,讓她幫忙照顧生病的胡適。江冬秀此舉是出於對丈夫的關心,然而她沒想到的是這反而成了引狼入室。

    曹誠英是個才貌雙全的女學生,接受過新式教育,對胡適來說和她有更多的共同語言,而胡適的名氣和才氣對於曹誠英來說也是頗有吸引力,所以相處三個月以後,兩個人相戀了。

    然而在胡適決定和江冬秀離婚娶曹誠英時遇到了麻煩,江冬秀雖然是舊式女性,但是可不是那種逆來順受的個性。她非常彪悍的拿出菜刀,直接告訴胡適,敢離婚就一刀殺了他,再殺了兩人的孩子,然後自殺。

    面對亮閃閃的菜刀,胡適頓時跪了,灰溜溜的打消了離婚的念頭。開始胡適還像學其他文人那樣,不離婚但是保持和曹誠英的關係,兩個人繼續通訊。然而江冬秀經過胡適的教育,已經識字了,所以兩人的情書她全看得懂。江冬秀也不客氣,直接把胡適和曹誠英的情書當中念一遍,然後把胡適訓了一頓。

    胡適被江冬秀這麼一鬧,顏面盡失,可又怕菜刀,所以也不敢鬧,只能和曹誠英斷絕關係,老老實實和江冬秀過日子。

    所以胡適能和江冬秀走到最後,不是他多重視兩人的夫妻之情,只是面對菜刀不敢越線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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