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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fuhe88847256

    就廣州恆大外援保利尼奧在對北京人和的比賽中被當值裁判出示紅牌罰下場的事情說說看法,我贊成有一位專家的說法:最圓滿的結果就是兩個球員都沒有犯規,比賽繼續。但是現實是北京人和球員倒地了,裁判當立即吹停比賽,給球員進行緊急處理發生的狀況(流血)的時間,這樣的判定就是啥事都沒有了,好比雙方球員跳起爭頂來球時頭碰頭了,其中一方眼角破了出血了,這不是故意的,也不是嚴重的犯規(報復),但裁判還得要吹停比賽,讓球員得到治療,到並不是因一方有犯規動作的。為什麼這樣說呢?就是如國際級裁判王學智說的,保利尼奧非故意踢人,更沒有嚴重犯規。這裡面要突出非故意踢人,當時保利尼奧是正常的轉身意圖去停住在空中飛行著的球到自己的腳下,這是一個很正常的踢足球的技術動作(轉身停球),裁判也可以口頭提示給保利尼奧要注意動作的幅度的,但是他沒長後眼,迅間是不知道身後面有一個球員上前來用頭去爭頂來球的,而且還是保利尼奧先接觸到皮球,防守球員後上頭去碰到保利尼奧的球鞋底的,都是無意之中的相碰,並不是保利尼奧故意的為之,更不是保利尼奧正面看著對方球員用頭來頂來球還故意抬高腳去踢向對方球員的頭,也不像有的防守隊員不甘被對手盤過了自己的防守難堪,在後面追趕上去給對方球員的腳或腿來那麼一下狠的飛鏟,甚至造成對方嚴重的受傷,這才是裁判員說的故意傷人和嚴重犯規。大家要清楚地區分開來兩者之間的不同之處,正常的比賽中的相碰和故意的報復的嚴重犯規是不能等同為嚴重犯規來處罰的。雖然保利尼奧被處罰了,但是還是要把事情分清楚來說明白,為以後的比賽有可能還會有這樣無意的相碰,就不會處罰過分了。

  • 2 # 小言球事

    而在最新一期的廣東體育頻道《足球星視界》節目中,主持人、嘉賓對保利尼奧紅牌問題拿來說道說道,主持人周維嘉、陳寧以及嘉賓陳熙榮、李英明對恆大戰人和進行復盤。

    先來看看幾位的觀點:陳熙榮認為,“連贏4場後輸給了副班長,這是想不到的,恆大輸球,不僅僅是10打11問題,在用人上依然有改進空間。陳寧意見是,恆大的比賽非常詭異,很多意外情況影響了最後的賽果。

    而認為保利尼奧不該紅牌的兩人是李英明和周維嘉。前者認為,表示:“保利尼奧的動作是一個合理的接球動作,動作的時間上在先並且符合發展過程連續性。空間上,球是在保利尼奧的控制範圍內。對方隊員(羅歆)是動作在後且不顧自身的安全而作出一次以危險的方式進行比賽的動作。我個人認為合理合情的判罰是人和隊員危險動作,由恆大在犯規地點罰直接任意球,即刻處理傷患。”他從動作時間先後、空間距離,進行分析,得出了“人和隊員是危險動作”,這個有點不可理解。

    陳熙榮表示,“我不提倡這種勇敢、頑強,而且犯規先與後,保利尼奧先拿到球,你再拱過去,判個犯規,我還算理解吧,但是給個紅牌,我就覺得有點過,這絕對是有點過了。”

    這家粵媒的幾位主持人和嘉賓,給出了一個很明顯的界定:“保利尼奧犯規吃紅牌是瞎判,這個錯,不是保利尼奧的錯,而是羅歆在拿不到球情況下,選擇上頭來拱。”這完全是人和隊員的錯。

    粵媒的意見與知名國際裁判王學智觀點幾乎一致,我想這種觀點也是不少媒體人、球迷的意見,這又有什麼呢?除了表達一種態度外,沒任何意義。

    王迪對保利尼奧紅牌判罰,在協會內部看來,這是正確的判罰,而且意見是一致的,他們認為保利尼奧是“嚴重犯規”。粵媒,現在還是為保利尼奧祈禱,別被追罰吧!

  • 3 # 順風142596258

    保利尼奧不得紅牌世界足聯

    要修改足球規則了,設想一下如果恆大11名球員賽場上一字排開,一人控球10人個個高抬腿,人擋踢人,被踢者是碰瓷,浩浩蕩蕩直搗對手龍門。對手不可能控球,上來搶球迎接他的22條高抬腳。恆大不奪冠也難。

    試問中超(恆大除外)15✘23共345名球員,那位球員為了對手得紅牌,願意頭上挨一腳縫6針的,有嗎?

  • 4 # 久古gg

    保利尼奧吃紅牌一事已經爆炒了4、5天了,直到現在,也沒見足協有關人員出來說半個字,而任由民間各路大神你來我往的亂炒,各種說法滿天飛。而從不參與、不理睬的吃瓜群眾,則在一旁看笑話。我認為這是非常不負責任的行為。

    那麼,保利尼奧的紅牌究竟該不該罰呢?或者像廣東個別媒體或者某些名人說的,是羅歆自已主動把頭伸上去的,是“碰磁”呢?這裡有兩種比較統一的觀點:

    觀點一:直接紅牌。根據國際足聯相關規定,抬腳過高首先就是犯規。因為無論如何,保護、考慮對方的安全是判斷是否規規時首要原則。這裡不說保利尼奧是否故意,他在轉身抬腳夠球的時候,根本就沒有考慮對方球員的安全。並且因為他已經確實鞋底踹到羅歆的頭頂,並致其出色。這在國際足聯相關規則中,屬於“過度使用暴力行為”,或者叫草率、魯莽犯規行為,直接判紅牌沒有錯。

    持這種觀點的主要代表,是前中國足協裁判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劉虎。

    觀點之二:判紅牌過重,至多黃牌,並且羅歆也要判犯規。因為保利尼奧先觸到球,而後羅歆冒然用頭去爭頂,是他用頭去頂保利尼奧的鞋底。至於判個黃牌給保利尼奧,一是考慮確實抬腳過高,屬犯規動作,二來羅歆頭出血了。

    持這種觀點的代表,是廣東體育頻道《足球星視界》的主持人周維嘉、陳寧以及嘉賓陳熙榮、李英明等人,還有中國足協裁判名宿王學智。

    我本人是支援劉虎的觀點的,但在此不再就此進行探討。因為此前已經說的夠多了,再說全是炒舊飯,沒意思了,這裡想說的是足協有關人員一直沉默的問題。

    或許他們認為這不過是一次普通的判罰、一張紅牌而已,不值得自已親自出來“澄清事實”。如果是這種觀點的話,我認為這真的是中國足球的悲哀。因為該場比賽之後,恆大立即向足協提出申訴。並且保利尼奧的紅牌,直接導致恆大有可能接下來對陣魯能、斯威和國安時受到相應的影響,最終的結果是恆大可能再次失去本賽季節中超冠軍。而這卻是恆大本賽季初就提出的“雙冠”目標之一,它非常看重。

    如果說,這只是恆大自已的事情,與足協無關。那好,往前溯,李鐵被紅牌罰上看臺的問題,源於上港主場的球童遲遲不扔球,並且李鐵與球童的“衝突”同樣被爆炒得火熱。不但卓爾球迷炒,全國球迷都在炒,足協也沒發聲。

    魯能與一方之戰,多得離譜的不正常中斷比賽行為、U23涮水問題,如果都不值得一提的話,李帥給吳興涵那麼一戳,也沒見足協有誰動了嘴皮。

    再前溯,中超前3輪時紅牌就創近15年來聯賽前3輪紅牌紀錄,甚至第一場比賽就有斷腿的現象,中間也出現過場上大規模衝突的現象、用腳踢球悶人現象、卓爾主場“草皮現象”……等等,難道這些都不值得足協有關人員出來走兩步?一天到晚坐在辦公室幹嘛啊?除了籤個字發個處罰通報,難道不應該公開表個態,要求嚴格管理、嚴格約束球員的行為、尊重對手、遵守職業道德嗎?你不會說,可以讓秘書幫寫講稿啊!

    所有的爭吵,都是民間的自發行為,可其中又滲雜不少前裁判專家、名宿、前這個前那個。這些議論、這些觀點,一是混淆視聽、影響觀眾的判斷,二來誤導老百姓,認為某些動作、行為是值得提倡的,不應該受到批評、處罰的。這對中國足球的發展,不是一種負面的、消極的影響麼?如果足協拿不準、沒有這個能力處理,可以召集專家進行專題論證,甚至可以向國際上知名裁判或國際足聯裁判委員會諮詢。這麼謙虛好學、不恥下問,不丟臉啊!結果出來之後,你要公佈出來,作出權威的解釋以正視聽,還當事人一個清白,也還公眾一個明白。這點事,真的就這麼難辦嗎?

    足協,你倒是說句話啊!

  • 5 # 柳梧新區扎西嘉措

    粵媒恆迷都缺乏理性,不過也可以理解。勸恆迷們心態放平,今年國安陣容整齊,實力強大,冠軍基本沒跑,這樣就不會太計較了。

  • 6 # 太2真人太2

    當時我有看廣東體育,嘉賓說暴力鳥危險動作,對方的動作更危險,沒有說誰更該受罰,不知道你是哪裡臆想出來的話。低著頭這樣懟過去難道不危險嗎?不過是自己危險而已

  • 7 # 秀浩來評球

    這麼個犯規居然還引起這麼大的爭論,這要是本土球員做出的動作恐怕要被罵的體無完膚。可見現在自媒體的惡劣影響,顛倒黑白,混淆是非,完全離開了體育報道的範疇,就是要造輿論,製造地域矛盾,抹黑其他俱樂部。其他就算了,還說被踢到的出血的球員是碰瓷,這是一個什麼樣的人和媒體才會這麼不要臉的說的出來!

  • 8 # 正一品1

    強盜一般都不說自己是強盜。強盜的親友一般都說被害人招惹他們犯罪。是非觀念顛倒是人性的顛覆。不恥呀。媒體說這話啊就是對流氓賬目。人得有起碼的是非觀念你犯錯不能都賴受害方。基本的公理都不知道還有臉做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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