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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BaoTong77163295

    我認為是合理的,爭取自己的權力,輿論也是一種手段,這個問題看到了很多方面性,其一,國家隊管理也不過如此,什麼為國爭光,就是為了金牌多拿獎金多掙錢,你只要本事夠大就可以想幹什麼就幹什麼,國足要是能奪冠,你想穿什麼衣服都行,不穿衣服也行。其二,網上熱炒,國家隊沒有新聞發言人嗎?體育總局總應該有個人站出來表個態吧!那麼多人吃閒飯呢?不該給民眾一個交代,一個正確的表態也是對運動員的保護,如果是錯的立即糾正,如果是對的適可而止,必競影響不好。其三,有人為了影響孫揚說安踏的不是,我們亞運會金牌多與少我們要的是含金量,如果運動員有問題,這樣的金牌不拿為好,這弘揚的不是體育精神,而是不分青紅皂白。

  • 2 # 愚公128876315

    安踏沒理由發聲指責孫楊!首先,孫楊並非是安踏的合約相對方,安踏的代言合同是否告知孫楊?不得而知!其次,如果孫楊在知曉該代言合同的情況下,沒有根據合同履行,其責任應該由代表團承擔!至於代表團履行合同的瑕疵,應當根據雙方合同約定承擔責任!即使,孫楊的行為違反了代表團的規定,也應當由代表團對其進行追究!有安踏什麼事?

  • 3 # 季然視界

    安踏作為一個企業,當與他方簽定的合約未被履行時,安踏所能做的只有與締約方溝通,協商合約未被履行致使本方利益受損的䃼償或賠償問題,未果時,可提交相關部門裁決或起訟至法院。並無指責一個運動員的資格和權力,介定罪名或扣大子,更不應該了。說明安踏的市場公關、應急管理存在問題,致使受害方落入遭世人指責的地步。

  • 4 # yichen12386596930

    個人認為安踏的行為是越權越界。孫楊跟安踏並沒有契約關係,安踏拿著贊助協議維權應該去跟協議簽署方溝通解決,也應該僅限於這個範圍。運動員歸屬國家隊管理,贊助商無權也不應該干涉國家隊的內部問題

  • 5 # 水中望月1235

    安踏跟國家體育總局籤的合同,就應該找總局。其實這事。不是孫楊違約,而且總局違約,安踏沒權利直接點名孫楊。孫楊怎麼處理只有總局才有權利。安踏厲害直接給孫楊扣讓損害國家利益的帽子。是損害國家利益了嗎,損失的是安踏的利益把。我認為孫楊沒有按照體總局的要求穿著,應該內部處理。安踏自己利益受損,跟誰籤的合同去法院告誰

  • 6 # 沈一點

    先要分清楚誰是甲方,誰是乙方,一般付錢方是甲方,安踏作為甲方,國家隊作為乙方,乙方違約,難道還要經過乙方的同意才能發洩一下?如果乙方不同意是不是隻能啞巴虧自己吃了啊?沒這麼欺負人的,我相信沒有哪個贊助方會籤這樣的屈辱協議!孫楊作為乙方的一員,代表著國家隊比賽,個人違約也就是國家隊違約,安踏發表的宣告也沒指名道姓,給足了面子,是給國家隊看的,不是給孫楊看的,是讓國家隊好好管教孫楊!孩子犯錯了,是父母的責任!

  • 7 # William Wales

    安踏這是作死啊,本來品牌就不硬,情商有時候比眼前的利益更重要,孫楊現在在為國爭光,你的品牌雖然收到了損失,但是會激起多數人的抵制的,一個沒有格局和利害關係的企業,憑什麼做大?告贏了大不了賠你點看得見的錢,那看不見的人心才最可怕你明白嗎?聯想事件剛開始不是掛橫幅自證清白麼?現在誰不討厭聯想?長點腦子吧

  • 8 # 雷姐9388

    現階段什麼都不要去說,當前首要的工作就是,支援孫楊,要他有更好的狀態去拼每一個比賽。贊助商也好,其他個人贊助也好,為國家爭光才是最棒的。違規的事情,相信等亞運結束後會有處理結果的。孫楊加油你是最棒的!

  • 9 # 餘管教

    程式還是要走一下的,畢竟安踏是與體總籤的合同,而不是個人,但安踏的兩份廣告語又沒有明面上指出孫楊,所以這廣告不能算是過份,頂多語言過激,過激也是情有可原,畢竟十多億的贊助費換來的是把361送上領獎臺,這事誰都來氣,希望孫楊能再接再厲創造好成績,別在犯任性的錯誤了。

  • 10 # 手機使用者64148718763

    安踏以國家利益為由攻擊孫楊已經有些日子了,就在孫楊奮不顧身為國爭金牌的時候,一個私人企業,就因為贊助了倆錢,就可以以國家的名義向功勳運動員問罪了,安踏是國家嗎?不露出安踏商標就是損害國家利益了?身披國旗也不行了,佩戴國徽遮擋了安踏的標識也被認為不講契約精神了?請問你安踏的契約有不允許身披國旗的條款嗎?國旗有國旗法,難道安踏還要踐踏國法嗎?不知死活的東西!

    更讓人氣憤的是,安踏為了造勢居然組織一幫水軍汙言穢語攻訕有識之士,把網路搞得烏煙瘴氣,大有國家已經非安踏莫屬了。你還真的要篡黨奪權嗎?量你也沒那個膽子!

    安踏事件引人深思,市場經濟,資本世界,有倆糟錢就可以作威作福,利令智昏了。今天左右輿論,明天左右社會,最後就要左右國家了。!我們必須警惕不能讓歪理邪說,混淆視聽的商人說什麼是什麼!商人求的是財,見得是利。被他們左右國家就危險了。國家一定出重拳打擊安踏的不法行為,特別是在運動員為國爭光的時候,暗中幹著給國家丟臉,損害國家利益,為國家抹黑的事情。

    不嚴辦安踏,不足以安天下。

  • 11 # 娛樂島主

    管不了別人管自己,以前從來沒買過安踏,以後也絕對不會買安踏。

  • 12 # jiaer007

    個人議論鋪天蓋地!這種國家大事 太錯綜複雜!!專業的行業律師會怎麼說??

  • 13 # 徐鐵人

    安踏撕孫楊其實是失策的,且不說孫楊粉絲眾多、奪金勢頭正猛,安踏指責孫楊給自身帶來了極大的風險,單就指責孫楊的動機來看從某種層面來看也已經失去了道義-孫楊身披國旗上臺領獎在國際體育比賽中是常見的運動員表達國家忠誠的方式,而安踏的指責動機則是品牌被國旗遮蓋-顯然安踏的思維方式是“企業的品牌比國旗更加重要”-如果說孫楊用其他方式遮蓋安踏品牌都可以被批判,但是唯獨用國旗遮蓋品牌具有某種“正當性”,也可以說無可指責吧……

  • 14 # 嬌滴滴的小菊花

    就跟上面人說的一樣 !士兵在前線打仗 !後方的人出來搗亂!咋不學學壽光書記說的話 先救災後問責!安踏明顯在踐踏國家榮譽和利益!

  • 15 # 進不了城的那個少年

    這個問題我覺得安踏是對的。

    試想一下,如果冠亞季軍三個獎牌都是華人拿的話。冠軍穿361,亞軍穿安踏,季軍穿李寧,。然後其他隊員上場領獎的話,有可能還穿鴻星爾克,喬丹。那這還是中國隊嗎?

    這像什麼話?難道說,拿了獎牌,我就可以胡作非為啦?

  • 16 # 勇哥在征途

    安踏當年豪氣干雲一舉拿下國家隊,李寧默默離開,甚至李寧本人在場合也要穿安踏,莊家輪流做,無可厚非,但更重要的是要從國家榮譽層面去發聲。比起李寧的大度,安踏這事你搞不好,會影響你品牌影響,進而逐步出局。

  • 17 # 大大畫畫

    孫楊穿什麼衣服是他決定的嗎?孫楊個人代言361度難道游泳總局不知道?沒分成?安踏為什麼要在比賽關頭對運動員進行開撕?為什麼安踏有怨氣不能直接去找游泳總局討說法?我覺得孫揚背後肯定有人教他怎麼穿,每天比賽那麼辛苦,還要想著用什麼方法陪你們這些冠名商玩,累不累?我不是因為孫楊拿冠軍才這麼支援他,兩邊都是贊助商,支援誰不支援誰都會被告違反契約精神,那麼游泳總局為什麼不頂在前面?讓一個運動員(後續還有比賽的運動員)被頂在風口浪尖,怪不得人家說對孫楊來說,穿衣服比拿冠軍還累……

  • 18 # 繁花相送3300

    合同不是孫楊跟你安踏簽約的合同,你受損失,你可以找簽約單位賠償,還把這件事上升到國家利益上,真是為國家利益著想嗎?要是為了國家利益想,就應該背後找簽約單位溝通協調,畢竟孫楊代表的是國家參賽,代表的是國家榮譽,而且比賽正在如火如荼的進行著,一個戰士在前線拼命的殺敵,後方在勾心鬥角真是讓人寒心,知道這樣給他帶來多大的壓力嗎?

  • 19 # 金成根

    至少可以確定的是,安踏代表不了國家榮譽,所以安踏沒有資格以國家利益指責孫楊。相反,孫楊的的確確是代表了國家榮譽。

    所以安踏指責孫楊無非是廣告效益不完美,使得自身利益受損才指責孫楊,這關乎國家榮譽什麼事?其次,一個贊助商家而已,憑什麼以國家榮譽指責功勳隊員?越俎代庖。

    安踏以商業合同條款與相關簽訂方追究法律及損失條款,那是天經地義,理所當然。但也只限於合同簽訂方。至於孫楊,隸屬體育部門,不歸安踏所屬,安踏還沒有資格直接責難孫楊。

  • 20 # Frank192444578

    這個問題提的首先就別有用心,其次不管是什麼事,錯了就錯了,有錯就要認,捱打就要立正,哪來那麼多理由? 自己做得,別人說不得? 而且這還是國際賽事,到底是孫楊特立獨行影響國家形象,還是安踏發聲明影響國際形象?

    還有看了上邊的答案,真是擔心華人的法律意識,國內出這種事不是一次兩次了,為什麼?

    如果是公司與公司之間的合同這麼搞,違約的一方早被罰的傾家蕩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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