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個都是法學裡比較好的方向,不用太糾結,喜歡哪個就報哪個吧!如果非要排個序,1、民商法 和經濟法 2、 刑法和國際法。民商就業範圍最廣,經濟法也差不多,這兩樣就是哪哪都要的那種。刑法考公和去律所比前面兩個能選擇的少一些,國際法如果能學好外語(能作為工作語言)那就是高階人才了,不愁就業與收入。
怎麼說呢,法學這個專業,如果你不讀博,個人認為研究生階段的方向不用那麼在意,實際上如果從事法律實務工作,應用法學這些科目都是要去學習的,不能說我做民商法方向的律師我就不去關注刑法和行政法,相反也一樣。法律風險的把控是全方位的,訴訟策略的選擇也是綜合考慮的,不能只顧一個方面或忽視某個方面。個人認為最好的辦法就是選擇一個自己感興趣的方向報考,因為你三年的課程、論文肯定都在與這個方向打交道,沒有興趣是很痛苦的一件事,讀研期間重點研究這一個方向,認真做好學位論文。此外不可忽視其他方向部門法的學習,比如你選了民商法專業作為研究方向,那麼對其他部門法談不上去研究寫論文,但起碼要對它們的學科架構、理論爭議處、法律條文等等有個掌握,尤其是法律條文要熟悉(當然這是句廢話,學法的人對法律條文都不熟悉,如何相信他的理論功底紮實?)。
如果考博,一從自身興趣,二從新興方向。興趣由題主自己決定,對方向略說一二,比如,在民商法領域,讀博選擇民法就不如選擇商法方向明智,民法學大廈穩固,研究者多如牛毛,如今的民法學要出成果、出好文章是很困難的,反而商法充滿機會。再如近年來的環境法學逐漸成為理論研究的熱點,一些基本的問題比如是否要訂立環境法典都存在爭論,核心期刊上有關環境法學的文章逐漸多了起來,個人認為讀博的話選擇環境法學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後面有點跑題了,都是我個人的一些認識,題主隨便看看就行)
這幾個都是法學裡比較好的方向,不用太糾結,喜歡哪個就報哪個吧!如果非要排個序,1、民商法 和經濟法 2、 刑法和國際法。民商就業範圍最廣,經濟法也差不多,這兩樣就是哪哪都要的那種。刑法考公和去律所比前面兩個能選擇的少一些,國際法如果能學好外語(能作為工作語言)那就是高階人才了,不愁就業與收入。
怎麼說呢,法學這個專業,如果你不讀博,個人認為研究生階段的方向不用那麼在意,實際上如果從事法律實務工作,應用法學這些科目都是要去學習的,不能說我做民商法方向的律師我就不去關注刑法和行政法,相反也一樣。法律風險的把控是全方位的,訴訟策略的選擇也是綜合考慮的,不能只顧一個方面或忽視某個方面。個人認為最好的辦法就是選擇一個自己感興趣的方向報考,因為你三年的課程、論文肯定都在與這個方向打交道,沒有興趣是很痛苦的一件事,讀研期間重點研究這一個方向,認真做好學位論文。此外不可忽視其他方向部門法的學習,比如你選了民商法專業作為研究方向,那麼對其他部門法談不上去研究寫論文,但起碼要對它們的學科架構、理論爭議處、法律條文等等有個掌握,尤其是法律條文要熟悉(當然這是句廢話,學法的人對法律條文都不熟悉,如何相信他的理論功底紮實?)。
如果考博,一從自身興趣,二從新興方向。興趣由題主自己決定,對方向略說一二,比如,在民商法領域,讀博選擇民法就不如選擇商法方向明智,民法學大廈穩固,研究者多如牛毛,如今的民法學要出成果、出好文章是很困難的,反而商法充滿機會。再如近年來的環境法學逐漸成為理論研究的熱點,一些基本的問題比如是否要訂立環境法典都存在爭論,核心期刊上有關環境法學的文章逐漸多了起來,個人認為讀博的話選擇環境法學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後面有點跑題了,都是我個人的一些認識,題主隨便看看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