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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寒子涼今天不吃飯

    瀉藥

    能,而且非常有必要,婚前同居

    有必要,非常有必要。

    1.不建議同居時間過長。快領證的時候小住一段時間就好了,不是讓你同居一兩年啊。一個月甚至一兩週就能看出好多問題來。比起這個,離婚損失更大吧……不然對方好多事情你是不可能知道的。

    2.對那些戾氣很重什麼都要懟一下來顯示自己與眾不同的人——此篇只站在我的立場上。我老公目前和我立場一樣。我和他一直努力改掉自己的缺點,當初是奔著結婚去的,都為對方做出了改變,中途遇到了挫折和問題,但是我們挺過來了,現在很幸福。說我不解決問題,你來告訴我這種事情怎麼解決?分手嗎?你就光動動嘴皮子而已。忍著嗎?你是忍者神龜我又不是。

    PS:我不同意說不能忍受對方缺點就是不愛。說什麼兩個人在一起就要互相遷就。那我是不是可以說,對方不能為你改變缺點也是不愛?遷就是對的,但不能什麼都遷就,一味遷就只會越來越憋屈。既然準備結婚,有事說事,有問題解決問題,別跟小孩一樣總拿愛不愛當幌子。我愛你,但不代表你的一切缺點我都要接受。一上來就覺得自己包容心特強,不管是對是錯都去包容,甚至當別人影響到你生活也要去包容,不是包子嗎?

    以下原答案

    我和男朋友兩家是世交,關係很鐵。那年剛上大學,男朋友的爸爸天天來找我爸媽,要我和他兒子見面,我媽一鬆口,就立馬安排了相親(暑假)。當時覺得非常合拍,興趣愛好相同,三觀大體一致。見面兩週確立戀愛關係,戀愛一年訂婚,兩家關係越來越近,我和男朋友關係也非常好。然後又談了三年,因為我沒畢業,所以一直沒提結婚。

    後來終於畢業了,我工作地點離我們婚房近,婆婆家讓我提前住進婚房,我媽一塊住,陪著我。但是我和男朋友依然是一週見一次。一切都這麼順利,彼此相愛,時間夠久,人品脾氣都瞭解了,就算有小打小鬧也是情侶間的小矛盾,看起來直接結婚就可以了。

    家裡催領證,我倆決定先試婚。也不算同居吧,從一開始每週見我一次,慢慢的一週見我兩三次,偶爾晚上留宿。這已經算是大進展了!於是我倆終於爆出了大矛盾——

    比如他用完東西到處亂放,垃圾也放桌子上堆著,我要天天追著他收拾;

    衣服脫下來應該直接掛衣櫥,他偏要堆在椅子上或者枕頭旁邊;

    我說書房臥室不許吃東西,他在床上喝果汁結果撒了一床(這個一說起來還是很氣,我剛鋪的床笠啊 );

    我習慣床單被罩兩週一洗(冬天),他嫌麻煩,他在家三個月都不洗;

    吃完飯不刷碗,刷碗也不刷鍋,還說家務都是女人的活;

    他姐姐一家四口來小住,他讓我當了一禮拜保姆,我天天擦地做飯刷碗看孩子累死,而他只負責給養的小鳥餵食還不刷籠子……

    這些都是雞毛蒜皮的小事,但卻把我搞得身心俱疲。平常看著挺乾淨利索一人,誰能想到……

    那段時間我真的很累很絕望,守著我媽我不想吵架,他卻故意不理我,一說話就嗆,像故意引戰一樣,非常幼稚。每次見面都吵,他對我也不怎麼上心了,甚至下雨了我要他接我一下,他直接說今天不想來我這裡住……

    ……我好累。生氣有什麼用呢?他又不改。我說什麼他也不聽。

    他上廁所大咧咧到處甩,我每次去廁所都得先擦馬桶,我讓他自己清理,每次他都說忘記了。直到某天晚上我起夜,弄得睡裙上都是尿……那一天我真的怒了,一直積壓的怒火和委屈瞬間湧上心頭。我媽總說兩個人好好的不要吵架,更不要動手。而那時我也不管我媽就在隔壁睡覺,怒氣衝衝地把正在打呼嚕的男朋友踢起來,然後瘋了一樣地打他,手都錘紅了,我一邊揍一邊罵:“你噁心不噁心!我是你保姆?你憑什麼天天跟個大爺一樣讓人伺候你?願過就過不願過就滾!滾回你家回爐重造!!!讓你媽好好教教你!我跟你在一起是過日子的!不是天天吵架和伺候你的!穿上衣服麻溜給我滾出去!”

    我男朋友被我嚇到了,他一米八,一百八十斤,要是還手我就死了,好在他不是那種人,也理虧。他爬起來去把馬桶擦乾淨,小心翼翼地過來抱我,一直不敢說話。之後又發生什麼我想不起來了,我只記得我當時真的要爆炸,血液彷彿都衝上了腦袋,我殺了他的心都有。我腦海裡只有一個念頭——我要分手!

    後來這事兒讓我公公知道了,讓我務必把男朋友這些臭毛病糾正過來,我婆婆人挺好,就是太溺愛兒子,一句話——慣的!我其實挺無語的,為什麼別人家的婆婆教育出來的兒子又體貼又懂事又會做家務,而我男朋友被他媽慣成巨嬰?我們沒有分手,一是我公公一家對我真的很好,我們兩家關係又親密,分手了實在沒法和家裡交代;二是畢竟四年感情,他善良心軟不善言辭,對我也很好,除了生活習慣差,沒別的大毛病。

    後來又發生過幾次衝突(沒動手啊沒動手),原因類似,我都不想繼續下去了,我說我就是這樣,要麼你改掉你的壞習慣,我們好好過日子;要麼我們分道揚鑣,你找個願伺候你的。說破大天去他也不佔理啊,我要是不堅持自己,婚後真的要過上水深火熱的免費保姆的日子了。他去告狀無人理,誰也不站他,他給他姐姐說我強迫症,他姐姐說這樣多好啊都像你一樣家裡還能住人嗎?我公公更不必說,一聽我倆吵架的原因立馬就罵他懶。我有幾次去他家,婆婆說她兒子什麼也不會幹,說男的都這樣,我說:“我爸就會刷碗做飯,我媽釦子掉了都是我爸給縫!我媽要給我爸洗衣服我奶奶還不願意呢!你一直不給他機會做他怎麼能會?”

    當天,是我男朋友刷的碗。(感謝我婆婆,最後沒有偏向他)

    再後來,我一直教他生活技能,和他溝通,一直試著改變他奇奇怪怪的觀點,讓他不要把自己當孩子。他學會了做家務,也學會了負責和擔當。那年他27歲,我24歲,然後我們就結婚了。

    說好一人一半家務,其實他現在做的比我多。吃完飯他刷碗我擦桌子。我學習的時候家務他全包。上廁所很小心,甚至如果有男性長輩來我家玩,去過洗手間的話,人走了他就立刻去刷馬桶……他對我越來越好,婚後經濟大權交到我手裡,但他一有零花就給我買東西。每個月都給我買花花,時常準備小禮物給我驚喜。他也願意和我膩在一起了,天天回家開開心心過來抱我要親親,有時候晚上不能回家,他就中午抽時間來找我吃午餐。

    我看到了他的改變。而這些,都是我費了很大的力氣改造的。

    我很慶幸婚前同居了一陣子看到了他不好的一面,要是婚後才住在一起,我真沒把握他可以變成一個正常成年人。雖然談戀愛時他對我很好,可把我氣到深夜痛哭的人也是他。如果沒有在一起生活過,可能等待我們的只有離婚了吧……

    1.先弄清楚這些問題你能不能接受,是你太敏感還是對方確實太過分。不要總抱怨,聽多了會煩。

    2.不要作,不要動不動就說分手。分手是感情結束的最後一步,不是你拿來威脅他做出改變的武器。

    3.抓住可以幫你的人,其他事情小兩口可以自己解決,但生活習慣不是你給他養成的,是他父母慣的。讓他父母管教,從源頭根治(這一步也可以看出男朋友是不是媽寶男,公公婆婆是不是偏心自己兒子)

    4.你自己也要做出改變,總要求別人,自己的壞習慣卻不改,兩個人肯定無法長久。讓他看到你想和他走下去的真心。

    做完這些還不改,還說不能接受他的缺點就是不愛他的混蛋話,趕緊分手吧!

  • 2 # 劉燕翔1

    書上的愛情是美好的,現實的愛情是平淡的。不論是婚前還是婚後,在一起前幾年都是磨合期,因為我們的生活規律被從新洗牌,就像孩子學走路,會摔跤,會疼,只有過了這段時間,才是長久。

  • 3 # 迴歸農村慢生活

    我的觀點是婚前同居試愛非常有必要。一對男女從陌生到相愛,再到結婚,熟悉信任對方是基礎。那麼怎麼樣全方位全天候的熟悉對方呢,從性情秉性到生活習慣,從風華雪月到柴米油鹽,從白天到黑夜,只有同居才能無死角的瞭解。我們賣水果要嘗味道,手機要試用,買車要試駕,即使盲目的買了還都可以換,而愛和婚姻要比這些要重要的多,更換的代價要大的多,而且很多時候不能換,所以在結婚前必須試愛,才能儘可能避免短命和悲劇的婚姻。

  • 4 # 扯蛋的生活

    這已經不是能不能的問題,雖然中國結束封建時代不足百年,可社會的快速發展已經徹底改變了人們的的思想觀念,這一現象只會越來越普遍,但我們也要自律,不要在道德操守和法律底線面前越走越遠。

  • 5 # 自主法律人

    有一定的幫助,婚前在一起,主要是想更全面的瞭解一個人。

    天天住在一起,對於全面瞭解一個人是有很大的幫助。

    但是,天天見面也只能瞭解到在你面前他展現出來的那一面。

    所以,有一定的幫助

  • 6 # 使用者1926152990245

    同居真的能試”愛”嗎?試個屁!不可能!現在的年輕人都很現實。婚前同居根本不是為了”試愛”,而是為了解決自己性生活的一時痛快,具體同居完了”愛與不愛”都沒有關係。正如沙家浜裡阿慶嫂那句唱詞的調子。”來的都是客,全憑嘴一張,相逢來睡覺,過後不思量,人一有茶就涼”。這就是當前那些同居人的心理,他們只管當時,不管過後。我見過有個女人已經和四.五個男人同過居了,最長的兩年,最短的兩個月。同完居好像沒事似的,兩個人根本就沒有感情,如同馬路上的人一樣,哪裡還有”情”這一說,這些人沒有思想,沒有道德,沒有廉恥,與男人同居如同家常便飯那麼簡單,家長根本不管,任其隨便亂睡!

  • 7 # DNFM152611809

    個人挺支援婚前同居的,為什麼呢!

    當我們在戀愛的時候,大多數都是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現給我們所愛的人,很多真實的東西不敢表現出來,因為在乎怕給對方不好的影響,所以這個時候我們都是不真實的。

    如果同居的話,很多東西是無法隱藏的,都會真實的暴露出來的,那這個時候我們就可以真實的認識到對方,也能知道對方是否適合自己,無論是性格,做事方法,處理問題的能力,責任心和你們生活的和諧度,這些在婚姻中是很現實重要的,提前瞭解避免問題我覺得是有必要的。

    個人看法,不喜勿噴

  • 8 # 儒姐在北京

    隨著人們觀念的開放,如今有很多人選擇在婚前同居,為的是能夠提前適應婚後生活,同時也是給婚姻一個新的考量,看一下是不是適合彼此,確認一下感情有沒有到了能夠結婚的時候。然而,婚前同居雖然是為了試驗愛情,但是這樣的行為究竟能不能達到這樣的目的呢?

    一、婚前同居最能適應的是身體的契合,而不是性格的磨合

    在婚姻戀愛過程中人們總是會適當收斂自己的稜角,能夠到達婚前同居的地步,證明感情基礎是有的。多數人用婚前同居來為婚後生活做一個過渡,或者說磨合。

    然而有一個很明顯的事情,在婚前同居期間,雙方都會在細節上格外注意,男的一定是好丈夫的角色,女的一定是好妻子的角色。最不同的,也許是在身體的親密程度上能夠更進一步。與其說是試愛,不如說是讓欲得到了契合。

    二、婚前同居,終究不是真正的婚姻

    婚前同居,還有一個很大的不同,這是兩個人的世界。如果真的找到一個相對貼切的詞,應該是簡化版的蜜月。兩個人更多的是在一種新奇的氛圍下生活,很多事情很難注意得到。

    可是婚姻裡牽扯的人太多,事也太多,沒人能夠做到徹底獨立於錯綜複雜的關係網之外。所以真實的婚姻,沒辦法用所謂的試婚去體驗。

    三、即便沒有辦法試愛,但是婚前同居依舊有必要

    也許有人覺得,既然婚前同居和婚姻差別這麼大,就沒必要做這件事了吧,其實不是這樣的。婚前同居,還是有很多必要性的。

    其中最主要的一點,是能提前磨合生活習慣,其實客觀來說,即便是相處時間長久的戀人,也不一定真的能瞭解對方的生活習慣。

    風花雪月的戀情裡,這些細枝末節的事不是最重要的,但是在婚姻中,細節往往很重要。這世上沒有真正完全契合的兩個人,最終恩愛到老的夫妻,一定是不斷磨合的。

    所以婚前同居最大的意義,就是去磨合生活習慣上的細節。免得在結婚後因為這件事造成不愉快。

    當然,這裡需要說明的一點,婚前同居,是在為結婚鋪路,而不是否定一場婚姻。說白了,婚前同居如果發生了衝突,不要灰心,這個階段最大的意義不是用來粉飾太平,而是用來發現問題。

    所以不必對婚前同居這件事賦予太大的意義,生活本就是簡簡單單,哪怕神聖如婚姻,也是如此。

  • 9 # 感悟人生195726

    我不建議婚前同居,真愛就應該留到最神聖的那一天,想想那一刻該是多麼美好,在人生的道路上留下了永遠不可抹去的影響,而且是永恆的。

    做為夫妻就應該互敬互愛,在婚前如果同居了,實際就是對互敬互愛的打折,到了真正結婚時都沒有了神密感,甚至覺得平平淡淡的。所以,美好的事情就應該留在美好的那一天進行!

  • 10 # 小麻哥的日常

    婚前同居能否試愛這個問題,我是這樣看的:

    首先,走到同居這一步,大部分是有感情基礎的。

    其次,開始同居,大部分是奔著結婚的。

    第三,開始同居後,兩個人朝夕相處,除去神秘感後更能看到真實的另一半,同時兩個人朝夕相處後兩個人的脾氣習性都呈現在對方面前,兩個人可以更好的瞭解對方。

    第四,還能發現是否有生理疾病不是?

    婚前同居就是透過同居知道對方是否適合自己,就像買鞋買衣服,要試穿一下才知道合不合腳,自己穿好不好看!

    因此,婚前同居不是能否試愛,而是試合不合適。

  • 11 # 城市貧農化十木

    婚前同居我認為可以試愛。沒有同居之前的戀愛,戀人之間的交往,約會往往都會戴著面具與對方相處,儘量會將自己的優點,美好的一面展示給對方,而將自己的缺點,不好的方方面面給掩藏起來,有的甚至是邪惡一面。而同居之後,彼此在一個屋子裡生活,戒備之心漸漸放棄,彼此的優缺點亦會暴露無遺,情感的真假,愛的坦誠與自私也必然顯山露水。經過一段時間的同居生活戀愛雙方對彼此性格的契合,愛的付出與否,彼此是否適合走進婚姻都會有個基本的認識了,前提是此時必須要有理性的認識。然而,人大多時候都是感性動物,所以當我們面對婚姻,戀愛,家庭等問題時,我們也須要理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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