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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人生難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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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書童蝦侃
工廠明令禁止不讓帶小孩來上班,而家長私自帶小孩來上班,發生意外造成燙傷植皮需10萬,家長有不可推卸的責任(負主責)。廠方並沒有說不賠償,已經賠了3萬元,剩下的7萬元得緊快想辦法湊齊,救人要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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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步武堂
從法律上講,五歲的孩子,他的家長就是法律意義上的監護人,孩子出了任何問題,監護人必須負全部責任,何況是監護人本身就沒有盡到監護責任。
在這件事情上,作為孩子的家長,由於自己違反勞動紀律,私自帶孩子進入原本“兒童不宜”的工作場地,無論有沒有後果,這個行為其實就已經違法了。因為作為監護人,把被監護的孩子帶入危險場所就是違法。
第二,作為監護人的母親,自己首先未能識別環境會給被監護人帶來什麼危險的安全隱患,同時,讓毫無行為能力的被監護人脫離自己的監護,也是監護不利,罪責難逃。
第三,轉移自己的監護責任,把責任推到工廠一方,把個人的責任遷怒於工廠,這就是推卸自己的監護責任。
工廠的各種警示,制度,規章都是給成年人定的,成年人明白就行,孩子看不懂也罷,感知不到也罷,就根本不在工廠的防控範圍內。
按照這個母親的邏輯,僱傭你的工廠,還要預見到你的孩子來車間後有什麼危險而搞一個應急預案才算對得起你?
看起來,這個母親似乎是“弱勢群體”,似乎“情有可原”,但是連“監護人”的法律責任都不懂,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值得同情。
當然,既然是自己的員工孩子在自己的工廠受到了傷害,工廠有責任和道義承擔一些員工的困難,但這絕不是法理上的責任,而是企業的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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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都是我烏雲
少一出問題就訛人了,自己的孩子自己負責,你帶孩子上班,你得看好他呀,廠長已經很人性化了,憑什麼給你3萬,叫你別帶來,你還帶孩子來,我覺得這母親害了自己的孩子,是錢的問題嗎?你知道一個孩子植皮的痛苦嗎?你還不如殺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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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晴天下雨60726785
這個事情我們曾經專門諮詢過公司法律顧問,起因和這個媽媽一樣,暑期孩子沒人帶,是否公司可以安排一個會議室,讓小孩呆那裡。然而法律顧問明確地回覆,不行,就是因為安全問題,如果公司默許帶小孩上班,那公司就必須確保小孩兒在公司區域的安全,然而並沒有這個人力資源去做安全防護。所以這件事,最終法院判決仍然是要該企業賠償部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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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老陳69605585734
家有家規,國有國法,企業有企業的規定,企業本身就是一個生產產品的場地,不適合小孩玩耍、逗留,就是企業的員工也要經過安全教育培訓,並取得上崗證才能上崗,你帶小孩進入生產區域,造成了對小孩的傷害,你違犯了工廠的廠規定,你錯在先,家長首先是脫不了干係的,也就是你要承擔全部責任,工廠可以從人道出發,適當給予傷者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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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樂在其中書蟲
女兒一直到外面上大學,妻子才開始上班,這是對孩子負責,大人吃點苦,人家吃肉我喝粥,人家汽車我電瓶車,人家多套房我一套。最反對這樣的,自己對孩子不盡心,對金錢無限貪心,出了事,無賴嘴臉盡現。鄙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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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臨港之鷹
個人認為,在這起事件中,既然工廠有規定不允許員工帶小孩到廠裡來,那麼這起意外事件中女員工違反廠規,私自把小孩子帶到工廠裡,並最終導致孩子出事受傷,那麼,作為孩子的法定監護人,完全是這個女員工自己沒有盡到對小孩的安全和監護責任!這個女員工自己承擔全部責任!與工廠無關,當然,工廠方面出於人道主義,自願給付人民幣三萬元,這個在法律上和道義上都是支援的!這足以能夠證明這家工廠的老闆還是挺有善心的,但是作為真正負有責任的孩子母親,則不能再做恬不知恥,不要臉皮的無賴,去訛廠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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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史海爛柯人
無論怎麼看,受苦遭罪的都是孩子。事情已經發生,責任最大的還是家長。就提問者的問題描述來看,植皮的費用可能在10萬元以上左右,工廠方面願意出3萬。如果訊息無誤,倒也算是仁至義盡了。
當然,事件可能還要複雜的多,咱們都不是當事人,只是旁觀者的觀點。相信如果協商無果,透過法律途徑解決,才是最為穩妥和公正的方式。
孩子出事,是誰都不願意發生的。但是,事情已經發生了。痛定思痛,我想這應該引起大家的注意,盡最大可能地杜絕此類情況再次發生才好。
見到有些朋友指責孩子的母親,不該把孩子帶到危險的工作車間。是的,她做的是不妥,但這也是一種無奈。當前,社會壓力很大,家長都在忙著拼命打工賺錢,孩子的看管問題確實成了一件令人頭疼的事。
我想,作為一名母親,把孩子帶到工廠,總比將其獨自關在家中或任由其在外面玩耍要放心地多。這時,帶著孩子上班,就像是一場賭博。無奈的是,她賭輸了。而後果則是孩子要承受巨大的痛苦,並且會影響到今後的成長和生活。
作為一名工人,違反工作紀律,將孩子帶入工廠,並引發了嚴重後果。自然有逃脫不淨的責任。但是,除了向工廠索賠,她哪裡還有什麼出路呢?而工廠也算是有良知了,願意承擔3萬元的醫療費,便是最好的證明。
至於責任最終如何劃定,咱們都不是專業人士,還是需要藉助有關法律機構來進行裁決。孩子是無辜的,家長的過失也固然嚴重,但在殘酷的社會壓力下,又有多少人在咬緊牙關過日子呢?相信,此事對於這個家庭而言,將是一個巨大的打擊。
說什麼都是蒼白的,大家還是引以為鑑吧!但願孩子能少一些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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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何人
帶就要負責,我這經常性的週六來好幾個孩子,幼兒園的,小學的,公司上班6天制,孩子沒人帶,然而就帶公司了,都是沒辦法的事,然後我就成保姆了,看著他們,剛開始都挺老實了,不跑不吵不鬧,現在熟了,一到週六跟遊樂場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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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我在瞎掰
無理取鬧,給你點是人情,不給也沒錯!
難道有人被刀砍死,要去找生產刀的廠家要賠償嗎?什麼邏輯!
4月2日,海南瓊海市一泡沫廠,洪女士帶5歲兒子小天上班,不慎掉入80度的廢棄熱水溝,造成嚴重燙傷,植皮需10萬以上。洪女士讓賠償,工廠說:告訴過你不讓帶孩子,只肯出3萬,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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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孩子淘氣是每個家長頭疼的事,就算孩子不惹事,不小心傷到自己,也是不好的。所以,除了約束孩子外,多加照看也是必須的。近日,海南省瓊海市的洪女士,就因自己的大意,差點陷兒子於萬劫不復之地!
洪女士是當地一家泡沫廠的發料工人,晚7點上班時,兒子小天無人照顧,洪女士想了想,就帶到了工廠。
到工廠後,洪女士叮囑小天坐在工位上不要動,自己開始工作。她走上一條鋪上木板的水渠,下面是80度的工廠廢棄熱水。忽然,兒子小天耐不住寂寞,也跟隨媽媽來到了木板上,哪知道這個木板有點窄,小天一個沒注意,就掉入了水渠的一個開口處,瞬間,80度以上的熱水將小天迅速燙傷。
我們心痛的同時,不免遺憾,多少家長因為自己的無知,讓孩子陷入險境!
比如洪女士,孩子確實無人照顧,將孩子帶到上班的地方,也情有可原,可她上班的地方不是酒店、飯店、超市,是工業工廠,有一定的危險性,而5歲男孩是不會老老實實坐著的,洪女士應該知道,除非將孩子關在辦公室裡,讓他看個動畫片,才會保險一些。
小天送到醫院後,初期花了6萬多,後期如果植皮,費用將在10萬以上。洪女士認為,雖然自己有過錯,工廠也有管理不善的原因,應該承擔責任。
工廠負責人魏先生則表示,之前多次告訴洪女士不要帶孩子,她就是不聽。如今,工廠願意一次性補償3萬元,洪女士不同意!
這件事,深層原因是魏先生不知如何管理員工,員工僥倖,才釀成慘案。現在,只有賠償一定損失唄!
那麼,怎樣杜絕此類事件呢?如果我是老闆的話,會採取以下措施:
第一道防線:嚴格規定上班不許帶孩子,違者罰款100,制度上牆,人人簽字,做到充分告知。關鍵是罰款,從洪女士的例子可以看出,魏先生曾多次告知不讓帶孩子,而光靠說是改變不了一個人的,不罰款永遠觸動不了人們的內心。就像洪女士,確實沒人帶孩子,僥倖心理讓她將領導的警告當成耳旁風。反之,違反一次,堅決罰款100。我相信,洪女士的工資不高,她是會長記性的!
第二道防線:任何人進入工廠,都要有安全措施,包括供貨商、親戚朋友、上級檢查等。像洪女士的兒子小天,如果有一些保護措施的話,傷害會小點。
第三道防線:有一個修路原則,就是讓人沒有犯錯的機會,即隱患一定要消除!在這個泡沫廠,洪女士就反映過熱水溝未做封閉處理,就有工人腳被燙傷過,我不知道是成本原因,還是技術原因,讓魏先生拖延至今。你這麼大一個泡沫廠,連一個小小的熱水溝你都封閉不了,你還談什麼企業發展,還怎麼賺錢!
當務之急,魏先生集中廠裡所有的資金,所有的技術,將這個熱水溝封閉好,包括其他的安全隱患!
最後,生活中很多的遺憾,都是人們不懂“人的基本特點”,沒有采取對應措施,只憑自己的一腔熱血橫衝直撞,結果是,碰的頭破血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