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責任是合同中的重要條款,不能疏忽。根據《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35條、第36條的規定:
.供方的違約責任為:
供方不能交貨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通用產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1%—5%,專用產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10%—30%,具體比例由供需雙方在規定的幅度內商定,並在合同中明確寫明具體的比例。
供方所交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需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供方負責包修、包換或者包退,並承擔因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供方不能在合同交貨期內修理或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供方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供方應當償付需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者滅失的,供方應當負責賠償。
對需方自提的產品供方不能按期交貨的,應負逾期交貨責任,除承擔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外,還應比照華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違約金。
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產品,供方應承擔需方代保管、保養的費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
供方未經需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需方的違約責任為:
中途退貨,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通用產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1%~5%,專用產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的10%~30%,具體比例可由供需雙方在這個幅度內具體商定,並在合同中寫明。
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予順延外,應比照華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自提產品未能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華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供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逾期付款的,應比照華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供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需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承擔由於需方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所造成的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實際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產品因需方保養不善而造成的損失。
違約責任是合同中的重要條款,不能疏忽。根據《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第35條、第36條的規定:
.供方的違約責任為:
供方不能交貨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通用產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1%—5%,專用產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10%—30%,具體比例由供需雙方在規定的幅度內商定,並在合同中明確寫明具體的比例。
供方所交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如需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供方負責包修、包換或者包退,並承擔因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供方不能在合同交貨期內修理或調換的,按不能交貨處理。
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供方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需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供方應當償付需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者滅失的,供方應當負責賠償。
對需方自提的產品供方不能按期交貨的,應負逾期交貨責任,除承擔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外,還應比照華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違約金。
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和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產品,供方應承擔需方代保管、保養的費用,以及非因需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
供方未經需方同意,單方面改變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的,應當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
.需方的違約責任為:
中途退貨,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通用產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1%~5%,專用產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的10%~30%,具體比例可由供需雙方在這個幅度內具體商定,並在合同中寫明。
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予順延外,應比照華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自提產品未能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華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供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逾期付款的,應比照華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供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需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承擔由於需方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所造成的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實際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產品因需方保養不善而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