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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傲翔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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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草木菁華2005
步槍,衝鋒槍,再牛有用嗎?近戰遠距都不佔優勢。
比得過三八大蓋的有效射程嗎?
近戰有手榴彈靠譜嗎?
唯一的優勢就是突然接敵,近戰火力壓制。
與其裝備精良的步槍,衝鋒槍,還不如直接用簡單粗暴的方式,飛機,打炮,手榴彈,迫擊炮,槍榴彈,還有一件靠譜的RPG。
鷹醬更靠譜,直接空中支援一下。
兔子以前窮,戰術開花,但是現在誰還和你談戰術開花啊,先給老子炸了再說,炸完了再和你談戰術的事情。
所以與其裝備精良的步槍,衝鋒槍,還不如直接炸完之後接敵,就算接敵也是再來一輪迫擊炮,RPG,槍榴彈,最後再和你談步槍,衝鋒槍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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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兵哥哥vs
步槍威力過剩其實就是說子彈出鞘以後飛行的距離要遠遠大於實際的戰鬥距離,就比如步槍的子彈能夠飛兩千米,實際的作戰距離卻只有五百米,這多餘的一千五百米就是過剩的意思了。如果當時戰爭年代知道的話,一定是一件好事,但是是直到二戰快要結束的時候人們才意識到步槍威力過剩的。有的聲音提出質疑,是槍的問題嗎,其實並不完全是的。
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在當時的戰爭年代的社會大環境的一個剪影。在戰爭年代,槍支是根據士兵們的需求和戰事需要逐漸升級的。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時候,戰鬥兩方國家一般是在各自軍隊的戰壕裡對戰,專業的來就是塹壕戰,運用的武器大部分是遠端對射的步槍。第一次世界大戰的時候,兩個國家打仗一般採取的塹壕戰,所以步槍的威力是比較大的。
一般是在四百到六百米的樣子,衝鋒槍的話,一般是在二百米左右,再加上那個年代的科技並不是非常發達,二百米到四百米就出現了一個空窗期。在一些當時的很多國家,戰爭所需要的彈藥準備的是非常多的,很足夠,數量非常龐大,質量又好,威力是比較優秀的,但是數量再多也抵抗不了大量的消耗,而且在戰爭中,需要不斷地移動陣地,而且一旦軍隊遇到危機情況的話,就必須迅速撤離,這個時候就需要扔很多槍支了。
在準備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前,就有些國家發現步槍威力過剩的情況,但是為了軍事需求,還是不斷的研發新的戰鬥武器。像在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時候,兩個國家的戰鬥已經是不僅僅固定在各自的戰壕內,在德國的第一次轉變後,很多國家都開始了新的作戰方式,就是所謂的閃電戰。因為戰事的需要,德國等國家研發了坦克等大型武裝裝置,戰鬥過程中。
有計程車兵坐在坦克上,手裡拿著衝鋒槍,進行突進,到了地方就下車開始打,遠端的基本上坦克就可以解決,發射一炮就能把對方以為平地。也是因為作戰形式的變化,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慢慢的很多國家就發現步槍的威力確實是過剩了。雖然在戰鬥的程序中已經研發了一千米甚至是兩千米的射擊,但是二戰後戰鬥武器已經慢慢的轉變為坦克飛機了,這些步槍的威力再大,射程再遠,也比不上坦克飛機,再厲害也是沒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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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國平軍史
一戰時,英法俄等協約國的軍隊,與德意志、奧匈帝國、奧斯曼帝國等同盟國,更多的時候展開的是塹壕戰,雙方陷入了長時間的膠著狀態,都待在壕溝內,乒乒乓乓地摟火,使用的都是直射距離遠的栓動步槍。
二戰時,除了美軍大量裝備M-1加蘭得半自動步槍以外,德軍裝備的G-43,以及蘇軍裝備的SVT-40這兩把半自動步槍,畢竟數量非常有限,和各自裝備的毛瑟98K及M-1891莫辛·納甘步槍相比較,完全可以忽略不計。當時,德軍毛瑟98K栓動步槍有效射程高達800米,配上4倍觀瞄鏡,就是一把出色的狙擊步槍,儘管此槍射擊精度高,動作非常可靠,但發射時後座力卻相當驚人。
事實就是地說,德華人在二戰時期,就已先知先覺地認識到了栓動步槍威力過剩的問題,為此,特地開發了發射中間威力步槍彈的Stg44突擊步槍。
毛瑟98K步槍發射的是7.92×57毫米毛瑟步槍彈,為解決自動步槍在發射時的穩定性問題,德國軍工將毛瑟步槍彈彈長縮短,彈頭減輕,發射藥減少,遂研發成功了7.92×33毫米步槍短彈。
儘管7.92×33毫米步槍彈長度比原有毛瑟步槍彈縮短了三分之一,但發射時槍的後坐力卻大為減小,解決了自動步槍無法連續準確射擊的技術瓶頸。
於是,Stg44突擊步槍橫空出世,成了世界上第一把既融合了步槍射擊威力,又有衝鋒槍連續射擊火力猛的自動步槍。
此外,除了德華人以外,日本人其實也已認識到了栓動步槍威力過剩的問題,日本人引進了德國毛瑟早期的M-1887步槍,由於7.92毫米步槍彈發射時後座力過大,身材矮小的日本兵根本吃不消,於是,日本軍工就將口徑縮小為6.5毫米。
日本人如此這般,儘管有效射程銳減之400米,但步槍的後座力明顯減少,特別適合日本兵使用。此舉,另外一個好處就是,節省了大量寶貴的銅材,這對資源緊缺的島國日本非常有利。
綜上,其實二戰時期,德華人就已經發現了栓動步槍威力過剩的問題,為開發新型自動步槍,就將大威力的毛瑟步槍彈改成了短彈,有效解決了自動步槍發射時的穩定性問題。
日本也認識到了毛瑟栓動步槍威力過剩的問題,所以將其口徑從7.92毫米縮小為6.5毫米,使得仿毛瑟M-1887步槍的金鉤步槍即三八式步槍的前身,更適合身材矮小的日本兵使用。
蘇聯是戰後認識到了栓動步槍威力過剩問題,在Stg44突擊步槍的基礎上,二戰老兵卡拉什尼科夫發明了大名鼎鼎的AK-47突擊步槍,並在越戰中狠狠地教訓了老美髮射大威力步槍彈脫胎於M-1加蘭得半自動步槍M-14自動步槍。
如夢初醒的老美,才直接跳過了7.62毫米中間威力步槍彈這道坎,一舉研發並裝備了世界上第一把5.56毫米小口徑自動步槍M-16,引領了槍械領域的發展趨勢,老美對栓動步槍威力過剩明顯屬於後知後覺,但研發小口徑步槍,卻反倒先知先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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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鐵血戰史1927
人類在二戰快結束的時候才意識到步槍威力過剩,主要是因為作戰模式發生變化。一戰普遍戰壕對射,二戰步坦協同、空地一體作戰。作戰模式不同,導致傳統步槍過時了!
步槍威力過剩這意思很簡單,就是步槍射程過遠、威力太大了。事實上二戰前已經有人意識到步槍威力過剩,但是因為一戰的原因導致步槍大規模裝備,各國都儲存了相當多的彈藥,暫時又沒具有威脅的戰爭爆發,所以沒有過多重視。
一戰時用的是傳統栓動式步槍,這種步槍槍身長,子彈彈藥多,射程遠,威力大。因為一戰時期,大多數交戰都是戰壕戰。比如一戰時期西線戰場戰壕戰。戰壕前面拉上鐵絲網、佈置雷區、在後面機槍、步兵戰壕,最後面是炮兵陣地。純粹以人海戰術、步兵衝鋒很難突破這種戰壕構成的火力網。大炮的威力確實很大,但是當把戰壕挖的足夠深又長的時候,大炮的威力也就被削減了。所以戰壕也是防備大炮的在野外決戰的好辦法。
這個時候只能透過戰壕對戰壕,雙方互相拼消耗。那麼此時此刻哪方步兵擁有的步槍射程遠、威力大,哪方就具有優勢。戰壕對射著唄,雙方離那麼遠,而且大多數時候都在戰壕裡面藏著,頂多漏個頭還帶鋼盔,你想打中他,步槍射程得夠遠,威力得大。一槍爆頭。所以一戰時的步槍射程遠、威力大,也就是步槍威力過剩。那時候的步槍射程一般都在400到600之間。
到了二戰,德國開創了足以改變歷史的戰術——“閃擊戰”。以坦克裝戰車大規模機械化部隊衝鋒的為主的戰術,同時由於飛機的崛起,各種俯衝轟炸機、戰鬥機,空地一體戰產生了。這時候戰壕已經不能阻擋坦克叢集的衝鋒了。法國為了阻擋德國坦克叢集,花12年耗費巨資建立了愚蠢的馬奇諾防線,想用堅固的工事碉堡群來阻擋德國進攻。這時候傳統拉栓步槍沒太大用處了。
當步兵坦克衝鋒的時候,以殺傷躲在坦克後面的步兵為主。傳統拉栓式步槍不僅發射慢,射程還超標。基本上要接近貼臉近戰了,而衝鋒槍射程一般在200內,傳統步槍射程又超標,機槍又不可能人手一把,所以就缺失了在200到400米之間的火力空檔。各國步兵缺乏一種能夠在適合距離交戰的輕武器。這時候都意識到傳統拉栓式步槍威力過剩。所以突擊步槍應運而生。不得不說武器隨戰爭應運而生。
我是抽菸的苦咖啡,感謝關注與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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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滿船清夢壓熙和
開篇點題:
其實是和戰爭的形態發生改變有關
也就是軍事裝備的進步有關
最關鍵是內燃機的普及和應用
另外還有一個原因是為了減小後勤壓力。
從現代步槍的發展史來看,威力的曲線明顯是一條拋物線。
而拐點,大家通常都認為是stg44突擊步槍的出現為代表的。
然後正常的套路就是介紹一下號稱ak之父的掛著衝鋒槍名號的突擊步槍stg44(圖一)(小鬍子認為德國有mp40已經夠了,一開始堅決反對stg44的裝備,後來為了正式列裝起了個衝鋒槍的名字mp44才忽悠過去)。
然而相關的資料太多老說也沒意思。
咱們可以簡單分析(爪機手打,真的超簡單,想了解詳細內容可以去B站搜尋紀錄片西班牙內戰,有6集)一下促進這個拐點出現的一場戰爭,嘗試從另外一個角度去分析一下:為什麼大家突然發現步槍威力過剩了呢?
這場戰爭就是號稱史上最文藝範兒的戰爭的西班牙內戰,一場典型的代理人戰爭。
大名鼎鼎的《喪鐘為誰而鳴》就是描繪的這段歷史。
眾所周知,代理人戰爭除了帶來地緣政治的改變以外,通常都會成為大國的武器實驗場。
先扯遠一點。一戰時期的最主要作戰方式為塹壕戰,幾乎就是龍蝦兵排隊槍斃戰術的威力增強版。受制於戰略目的,一戰時期最大的武器需求就是能防守住800-1000米左右的步槍和機槍,還有打掃戰壕用的衝鋒槍,迫擊炮剛被髮明,要不是能塞個人進去的對城大管,要麼就是完全就是個棒槌的試驗品(圖二,英制兩英寸戰壕迫擊炮)。
所以基於這種戰術要求步槍的射程自然是越長越好。因為大家的主要作戰距離就是這麼遠。乃至一戰結束後大家的武器仍是這種思路,比如98k前身gew98式步槍和三八大蓋。
而坦克作為新鮮事物也就是剛剛登場,完全長的就是一個水箱模樣(圖三英國的mk-4)。
而到了西班牙內戰時期,由於內燃機的普及,交戰雙方已經大量裝備了坦克。比如佛朗哥方的一號 二號坦克。左派手裡的bt5和t-26。
部隊行進方式也逐漸開始摩托化,行近距離和行進速度有了大幅度提升從這張佛朗哥檢閱部隊的照片可以看出一些端倪(圖四)。
另外,左翼勢力太不能打導致的沒時間挖戰壕可能也是影響原因之一。
再扯一句:這些都對德國後來的戰術思想提供了大量經驗值。再搭配紅男爵家小弟沃爾夫岡·馮·里希特霍芬(這姓聽著就很會打飛機。。。)在禿鷲大隊刷出來的bf109的經驗值,為後期閃擊戰的出現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根據這些經驗,眾多歐洲的軍事專家(主要是德國,美國大兵到北韓戰場還有好多端著m1的)很驚奇的發現。在短短20年間,這個世界變化的太快了。之前的戰術已經完全不能適應新的技術了。所以比如古德里安(閃電戰),圖哈切夫斯基(大縱深理論,36年提出來轉頭就被斯大林斃了)紛紛根據各自的國情提出了新的軍事思想。
在西班牙內戰中大家一致發現,雖然步兵的交戰距離雖然遠遠拉長了,但是由於新武器的使用,實際上步槍的交火距離已經已經由一戰時期的400-800米,大大降低到了50-400米。甚至絕大多數交火距離都已經抵近至了200米。裝甲運兵車的使用(比如奇葩的sd.kfz. 251/1半履帶運兵車,圖五,或者像毛子一樣綁在T-34上),迫擊炮,擲彈筒等前線支援火力的普及,火力支援的密度和效率的提高是造成這種怪異的退化的原因。
這也就造成了二戰大放異彩的步兵武器不是中規中矩的步槍而是各種衝鋒槍,比如mp40 波波莎 司登 黃油槍 駁殼槍(。?。) 。。。
而這種影響一直持續到現在。
最早發現這種影響的德華人實際上開始研究將衝鋒槍和步槍整合的時間正是西班牙內戰結束。正式列裝則是1943年(mp43,stg44的前身)。
所以可以這麼說,西班牙內戰時人們發現了步槍威力過剩這個錯誤,二戰後期改正了這個錯誤。更合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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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8歲開始發呆
其實不是這個理!這個命題完全搞錯了!首先,我來告訴你,不是到二戰結束才發現步槍威力過剩!不存在的!為啥,任何軍事武器,都存在於整個作戰體系中!不可以單獨拿出來看!包括單兵武器!我們只在武器類紀錄片中聽到說二戰後主流國家認識到單兵武器威力過剩!那你考慮過為什麼意識到嗎?因為技術的進步,導致現場中遠端支援火力較一戰時期有巨大的飛躍!幾百米就有迫擊炮和步兵炮負責了!美帝一公里朝上就可以呼叫空軍了!你步槍做成20毫米難道威力還大過炮彈了嘛?那麼這個時候,軍事專家發現,在這樣一個技術背景下的戰場上,單兵步槍只需要對付500米以內的敵方軟目標就行了!那還需要那種7.62X51全威力彈和長步槍幹啥?又長又重,子彈也重!而這個時候需要的是,射程400米左右,既有精準度,又有近距離連續射擊的投射量的武器!所以,突擊步槍誕生了!同時由於化工技術的進步,發射藥能提供更大的動能,而槍械自動化後彈藥消耗增加,所以士兵需要攜帶更多的彈藥!所以,要的是啥,500以內有效射程,有精準單發,和快速連發能力,槍械,子彈相對較輕,400米能夠穿透鋼盔!所以突擊步槍加短彈藥的組合,閃亮登場!回頭一看,以前的步槍威力過剩了啊!但是就像戰列艦被航母取代一樣,如果沒有這些技術進步,會意識到嗎?不會!戰術永遠配合與技術水平而發展!所以有什麼技術,就會產生什麼戰術,反過來,戰術出現的情況,催生新技術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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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琅琊利劍
步槍威力過剩!我先來解釋一下什麼叫威力過剩?可以用我們的一個成語很好的解釋一下。(殺雞焉用宰牛刀)。就是說我的步槍在八百多開外一槍就能打死一頭牛。而在戰場上要面對的是比牛小很多的敵人。並且敵我之間的距離只有四百米甚至更近。
大家在抗日電視劇上看的在二戰時期鬼子裝備的38大蓋是手動步槍,它的容彈量只有五發。並且打一槍需要拉一下槍栓。但是它的射程能達到450多米,精準度也高。它的口徑是6.5毫米。
德國的98K毛瑟步槍它的口徑為7.92毫米它的有效射程為800米。
美國的M1式加蘭德步槍它的口徑是7.62毫米它的有效射程為750米。
也就是說在沒有狙擊鏡的情況下即使你能看到敵人,步槍的子彈也能打到但是你也打不中目標。(畢竟沒有那麼多神槍手)到了二戰後期很多國家都換上了半制動步槍,並且大量裝備了衝鋒槍和狙擊槍,大型坦克和裝甲車的加入一下又拉近了敵我之間火拼的差距。也就是說在一百米之外你根本就看不到敵人。
步槍口徑大子彈打的遠。就意味著用的火藥多彈殼與彈頭的用料也多。同樣的5毫米射程400米的子彈能殺死敵人,為何還要用7毫米射程800米的子彈那?這就是所說的步槍威力過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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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此路有殺氣
打仗的時候沒人會覺得自己的武器威力大,威力越大,射程越遠,射速越快,精確度越高越好,故障率越低越好。。。。。打完仗政府發現這樣的武器太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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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戰某人
我覺得主要是戰爭環境的改變,造成了步槍彈藥威力的過剩,而非武器本身造成了這一結果。
一戰前由於自動武器不普及,交戰雙方比拼的是槍法、是士氣,所以交戰雙方更依賴士兵的槍法甚至白刃戰能力。往往是士兵邊射擊,邊向敵人靠近,當距離足夠近的時候發再起白刃衝鋒,從而打敗對手。這時候步槍射擊的準確性就顯得非常重要了!誰的步槍射程遠,誰就能先與對手攻擊敵人。誰的步槍射的準,誰就能更有效的打擊對手。此時雙方都為了能夠讓自己的步槍打的又準又遠,往往把步槍設計的很長,將步槍的子彈威力設計的很大。這樣就可以在交戰時獲得更遠的打擊距離。畢竟有槍的情況下誰願意陷入殺敵一千,自損八百的白刃戰呢!(g曰的小鬼子除外)……
一戰時,由於數量眾多的大口徑火炮,和以馬克沁機槍為代表的自動武器大量運用於實戰,使得進攻一方往往要付出巨大的人員傷亡,交戰雙方不得不陷入塹壕戰的泥潭裡。此時交戰雙方計程車兵都面臨著一個同樣的問題……“我的步槍太長了”……在狹小的戰壕裡一隻‘過長’的步槍的確非常的不方便。各國又‘不約兒童’的開始縮短步槍尺寸。
但是軍方認為步槍要更短,子彈的威力可是一點也不能減哦。咋辦呢?把圓頭彈改為尖頭彈,增大藥室容積,更換效率更高的火藥……槍短了,子彈威力沒變。資料顯示此時雙方的交戰距離普遍在800米左右。
二戰時,同樣由於坦克、裝甲車、卡車等機械化部隊的大量應用,戰爭的形態從塹壕戰,迅速向運動戰轉變。進攻一方計程車兵往往乘坐坦克、裝甲車發動進攻。步兵通常會在坦克的掩護下,乘坐裝甲車或汽車突進到較近的交戰距離,在下車發起進攻。此時雙方的普遍交戰距離從一戰時的800米被迅速縮短成了400米左右,甚至更近。此時士兵手中的步槍就顯得過時了,射速低不說,威力也過剩。“沒有遠距離目標讓我打,為什麼還要我揹著一隻這麼長的傢伙呢?不如給我一隻衝鋒槍,冒藍火的加特林也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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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邀請。二戰之初,各國軍事思想還停留在一戰模式,注重大兵團塹壕戰、人海戰術等,熱衷於使用射程遠、刺刀長的步槍。二戰白熱化以後,德國的閃電戰、裝甲戰,各種小規模襲擾、游擊戰的出現,還有蘇德戰場的城市拉鋸戰,都讓人們意識到衝鋒槍和中間威力彈藥的優勢,可以在攜彈量多、射速快的情況下對敵人形成火力壓制,此時戰術思想先進的國家就開始逐漸提高衝鋒槍的裝備比例,降低步槍的數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