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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無名13044461

    上銀行查詢,或上能查詢個人信貸的網站,放心我估計國家會幫你解決的,我是樂觀主義,哈哈,負能量決一死戰,哈哈

  • 2 # 上善若水38317287

    這個問題我們要客觀看待,我認為主要是三點:

    第一,在如今提前消費的時代,我們有愛慕虛榮的心理。可能還沒有結婚就已經負債了。

    第二,現在的婚姻已經變得畸形,沒有移動移不動婚都結不成,這是社會亂象!

    第三,結婚後,夫妻一方過於任性,不理性消費或者賭氣消費造成入不敷出!

  • 3 # 妖百慧1

    沒想到現在夫妻之間還要防另一方惡意舉債,社會上流傳著“防火防盜防小三”,現在再加上一條“防配偶”,真是防不勝防啊!

    既然防人之心不可無,自家人也要防,那麼就說說應該注意什麼。

    第一,要收好自己的身份證,沒有身份證明說明配偶舉債自己並不知情,屬於個人行為。

    第二,需要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才算共同債務,包括一方先簽字,另一方過後補簽名。你不簽字,別人強迫不了。但是配偶有證據證明借錢是用於家庭生活開支的除外。這就需要你在籤任何字的時候,睜大眼睛認真仔細看完內容,不要閉著眼睛亂簽名。

    第三,夫妻一方個人舉債,訴訟時必須向法院提供證據證明借款用途。如果是惡意舉債,一般都額度較大,必須要證明借錢幹了什麼用。例如說買了房,就得出示買房時的轉賬交易證明。不管說借錢幹了什麼用,都要出示轉賬交易證明或其他能證明錢款用途的證明材料。現在大額現金的說法法院一般不支援。

    總之只要你的身份證收好了,本人不簽字,配偶舉債賴不上你。要相信法律是公正嚴明的!

  • 4 # 我心中的桂花香

    我就深受其害,我前夫在我不知道的情況下利用我的身份給他公司擔保,而且和前夫籤擔保合同的人也承認不是我籤的,但因為是異地仲裁,我對仲裁製度又不瞭解,仲裁缺席裁定我承擔責任,現我們當地法院強制執行,扣我的工資,只留八百元生活費,我想去異地檢察院申訴不知道能否翻案,有明白人能否指點迷津。

  • 5 # CHR真誠

    現在是網路時代,現在的人太可怕了,好多女人揹著自己的老公或親人在馬雲的支付寶裡,借唄,花唄,借錢、貸款。太可怕了,安徽的一個大姐50多歲,已經貸了50多萬了,但是她老公和兒女都不知道的,大姐一直在逃呀!大姐貸款的錢全部都揮霍一空了,但是她認為錢不用還,想想看馬雲有那麼傻嗎?

  • 6 # 奮鬥在育兒前線

    題主的這個問題僅代表少部分婚姻人群,不代表全部,沒有結婚的朋友不用過份悲觀!題主只是在問事前如何預防,多學習無妨!

    個人對此題,見解如下:

    1.如果真遇到惡意舉債的另一半,首先得自認倒黴了;第二,應果斷離開,不管分開當時的代價有多大;第三,拋棄“渣男/女”你的人生還有很長!不管是自己創造還是遇到那個對的人!

    2.如何預防?是福不是禍 是禍躲不過!兵來將擋、水來土掩,只能是見招拆招!因為組建家庭如果本身就存在二心也過不好!何況對方有意為之。

    3.惡意舉債也不是這麼容易,在事實面前講的是證據鏈的完整性,天網恢恢 疏而不漏!你得相信法律!當然也無需低估自己、高估了對方!

    祝好運!祝天下好心人有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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