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1
回覆列表
  • 1 # 武威王

    這個問題貌似很簡單,實際分析起來還挺有意思的。

    它有意思主要在於,重婚罪從犯罪型別上講屬於繼續犯(也叫持續犯),簡單的說就是重婚行為和它的違法狀態一直持續。但是依照法律原理來講,一個犯罪行為只能有一個處罰結果。那麼是不是以重婚罪判過刑以後,再繼續重婚的行為就不被追究了呢?顯然不是。

    讓我們來看看重婚罪的表現形式,它的表現形式無外乎有三種:

    第一種,自己已經結過婚,又與他人登記結婚,即以以欺騙的方式拿到結婚證或者與登記機關的工作人員相互串通拿到結婚證,也就是有兩個法律婚姻的重婚;

    第二種,自己已經結過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結婚,但是長期以夫妻名義同居的,也就是先有法律婚姻,後有事實婚姻的;

    第三種,自己沒有結婚,但明知道其他人已經結婚還與他人登記結婚或者與他人長期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的。

    在這三種情況下,第一種最好辦,以欺騙或者串通的形式登記的婚姻關係是違法的,應該被撤銷,撤銷了意味著重婚狀態應該終止,沒有終止就構成新的犯罪了;後面兩種也很簡單,構成重婚了,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該拘留的拘留,該判刑的判刑,服刑期間重婚狀態自然沒有辦法繼續,刑滿釋放後又在一起,顯然又構成新的犯罪了。

    總之,重婚服刑後,應該知錯就改,結束不合法的重婚狀態,不然是想再試試刑法的鋒芒了。

    另外,提醒一點,重婚可以作為“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明,據此可以訴訟離婚,重婚給對方造成傷害的,無過錯方可以依法要求賠償。

  • 2 # 小雅262

    重婚在刑法是規定為犯罪,是指有配偶者又與其他人結婚或者雖未結婚,但是以夫妻名字同居的情形。所以重婚罪服刑後,應當解除這種同居關係,或者與一方離婚,否則,重婚的違法狀態依舊存在。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何看待恆立實業十連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