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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浪韜拍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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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胡川3414075
首先,蔣勁夫沒有否認打人,現在大家在探討他為什麼打人,大家想知道真相,你打人不可能沒理由,龍哥事件作為參考,雖然知道殺人,一個打人,輕重程度不一樣。
其次,對方是日本人,兩國文化不一樣,日本人出軌率世界最高,中國男人最受不了的就是出軌。
再者,女方把沒有經過確認的所謂證據叫人發出來,製造輿論,這本身就是不負責任,可以說是欺詐,很多人被這些表面東西蒙了眼,就像讓蔣勁夫死,對蔣勁夫不公平。
俞敏洪是對的,很多女人判斷能力基本為零,只知道女人被打,就要支援女人,不問任何原因,作為一個男的,看到這種景象,只能感覺悲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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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夢千秋溯天機
罪無可恕,情有可原。我覺得這句話可以作為評價這個事件的標準答案了。某種意義上,這個事件最大的作用,是向大家普及了7P的含義,打開了很多人的腦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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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活在夢裡的於
看到那些說只要你打人了就一定是不對的這種評論覺得有點好笑。我們做一個假設,我天天在你身邊對你進行侮辱挑釁,直到把你逼瘋,然後你打了我,但人們並不知道你打我是因為我逼瘋了你,然後他們只看到了我身上的傷痕。這個時候我站出來賣個可憐把責任全推到你身上,是不是我就完全沒有錯了。(這裡不談自己的良心會不會過得去)。說這些沒有洗白的意思,只是想讓網友們慢一點,等到事情真相大白的時候再去抨擊也好,謾罵也好。那個時候隨你們的意。但希望你們理智一點,慢一點,讓子彈飛一會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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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行空娛樂
真相,公平?
真相:蔣勁夫打人這是事實的事情,為什麼網友輿論一邊倒,因為不管什麼原因,身為公眾人物家暴而且打的還女性,在網路裡鬧得沸沸疼疼,如果輿論導向蔣勁夫,這是提倡家暴是解決事情的方式,所以說不可能!這是他自己犯得低階錯誤,自己是一個公眾人物!什麼事情非得家暴解決,所以不管什麼原因,他得為自己的行為買單!
在者說,女性應該百分之八十都是辱恥家暴,因為家暴不是你解決事情的方式,方法!
公平;
這件事沒有公不公平,自己身為一個公眾人物,自己都忘記,而且你暴打的還是日本女性,前期沒有什麼公平而言,想要所謂的公平只有等法律結果,可能還會導向過來,如果沒有特殊事件的話,很難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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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寂寞梧挏
當局者迷,旁觀者清。這句話由來已久,聽起來,看起來好象都十分有道理,但仔細分析一下,就不那麼絕對了。為什麼呢?因為就要看這句話放在什麼樣的場合,什麼樣背景,什麼樣環境下,什麼樣的事情上了,有時旁觀者不一定就清楚,就比如夫妻糾分,兩口子吵架這件事情來說,做為旁觀者你能說得清兩口子為什麼吵架嗎?具體誰的原因導致糾分的發生,錯究竟在那方,你清楚嗎?所以旁觀者不一定事事都清楚明白的,人往往都會以自己主觀的思想支配自己主觀的意識去討論評定克觀的東西,主觀的思想又往往會被表象的東西所矇蔽進而被左右,發表不切實際又離真象很遠的評論和態度。這就是為什麼有時受害者反而變成害人者,而害人者卻變成了含冤受屈人。當然了我不是當事人,甚致連旁觀者都談不上,我確實不知蔣勁夫是何許人也,因為我從不追星,對電視劇感興趣的也不多,致於蔣,我是從最近關於他家暴的事情,網上傳的沸沸洋洋,才知道他是個演員,所謂的名人。被家暴的,他的妻子也好,女友也罷,我從電視和網上看過圖片,很慘,可以用慘不忍睹來形容,確實可憐,讓人垂淚同情。不管出於何因,蔣也不應該用如此手段來對待自己朝夕相處女友妻子的,確應受到道德的遣責和法律的嚴懲的。一個家的組成,初始時因一對相愛的男女走到了一起而產生,所以家的完整缺誰也不行。既然相愛而成家,那麼理應互相幫助,理解和尊重。誰也不是誰的奴力私有財產,可以認意打罵與欺凌。能過則過,不能過可以一拍兩散,各找歸途。一方也不能成為另一方洩慾,洩憤的工具。對於蔣的禽獸行為,確實讓人感到震撼和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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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楊星星丫
首先從整個事件來看,夫仔是錯在打人,還打了女人。站在普通人的角度來看,貌似只會想到:哇,一個明星,竟然打了自己即將結婚的女人,還那麼慘,一定有暴力傾向,該被判刑。這樣的思想其實也沒錯,只是看到大家那樣的謾罵心裡很不舒服。
試想一下,如果這個女的本來就不是一個簡單的人,她是日本的模特,透過她刪除了她ins的一切資訊,也不願意接受中國媒體的採訪,還說了很多謊之外,我都覺得她一定有所目的。萬一跟夫仔的一切都只是為了錢財來的呢?誰也說不準。當然,也不排除夫仔是有問題的一說法。我們厭惡、討厭家暴,丈夫打妻子、父母打孩子、妻子打丈夫、孩子虐待父母…這些不都是家暴嗎?很多很多都是基於道德的淪喪發生的一切,讓我們無法容忍家暴。但是我更相信,夫仔跟她這個所謂的女人,並不屬於這一層面。
所以我是多麼希望廣大網友能夠看清楚最後的真相,再去評判一個事情,一個人,不要還沒有一個確切結果的時候,就斷送了這個人。你們是否知道,言語的力量,有多麼強大啊?中國十幾億人口,一人一口唾沫就能淹死人。一人一句正能量的話,也可以鼓舞多少人啊!因為我們在這裡說話,我們除了花點時間,我們不需要承擔任何成本,我們也不用負擔任何後果,隨心所欲的言論,只要愛黨愛人民,就沒警察叔叔來找你麻煩,甚至會得到廣大同胞的一片點贊。我同樣也希望相信夫仔的人不要去謾罵這個女人,因為日本對這個事件的報道中,還說這個日本女人受到了中國網友的網路暴力,這個來自於網路暴力收到的“精神損害”不會讓你們負擔,這些只會算在夫仔的頭上。
還記得當年馬蓉背叛王寶強,還聯合宋喆謀取王寶強的財產嗎?我很生氣,和廣大群眾網友一樣,我們巴不得這個女人和這個男人一起去死,巴不得被人打死,巴不得出各種意外,即便是出現在我們面前,都要去替寶強打她。我們還痛心,為什麼寶強沒有跟這個女的直接翻臉,還痛心為什麼法律給她的懲罰那麼小。甚至還讓她們逍遙了那麼久,甚至還一直跟寶強打官司,似乎在說,她是女人,她是弱者,就該從婚姻裡得到補償。對於這個事情,我們網友很清醒的覺得這個女人就該什麼都得不到,甚至網友不斷的評論讓馬蓉去死。
我不知道所謂的正義之舉的什麼,但我清楚絕對不是什麼罵得爽了罵得痛快了就是正義。我相信法律,更我相信崇高的道德。人在做天在看,如果這個女的終究是對的,我認為夫仔應當承受一定得責任;如果這個女人是有陰謀的,那麼,我希望被關的是她,因為她也需要為自己做的事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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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守車寶寶
“蔣勁夫自首”說明什麼問題?
打人了唄,不打人,為何自首;
在馬路上或在家裡罵一句“娘希匹”;
您會去自首嗎?
您自首,會受理嗎?
呵呵!
雖然我對家暴曾經發過文,在父母那一代,夫妻打架也許是一種溝通方式,那是針對父母那一代,文化素質差,在以家為家的前提下,在觀念不一致時,一種比較簡單粗暴的家庭矛盾處理方式;
蔣勁夫,是誰?
1991年9月2日出生,
在高度發展、高度文明、高度自由的今天,一個小後生用武力方式解決觀念的不同,太沒有教養了吧!太不文明瞭吧!太粗魯了吧!
蔣勁夫,是誰?
公眾人物:演員、模特;
您一旦成為公眾人物,不管您是否願意還是不願意,您就要承擔公眾人物的責任;公眾對您要求嚴格點,是應該的;
打人,開玩笑;
當年孟非在在網上說一句“草泥馬”;都惹來社會對他的一片指責;
羅輯思維的羅振宇說過,由於當代資訊量太大,人們時間少,現在的傳播不再是事實傳播,而是關鍵字的碎片傳播;@羅輯思維60秒
名人一旦出現打人,媒體的標題就是家暴;
大眾只看家暴的標題,至於內容,沒有幾個人看羅;
明星們、名人們,管好您自己所有行為,如果您的行為無可挑剔,一點不會有負面新聞;
如果您的行為存有瑕疵,呵呵!碎片傳播將拉你進入廣大民眾的口水之中;
俗話說:黃泥掉到褲襠裡,不是屎來也是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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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廖彩琳律師
真相不就是他家暴了,他不是也承認了,現在就是看日本方怎麼判決而已。
其他的,且不說目前還沒有實證,就說,女方私德如何都只關乎情感。
家暴是觸犯法律了,是會被判刑的。
情感糾紛,再怎麼糾紛,也不犯法。
家暴不是家務事,我們沒有傷害他人的權利很多人對於家暴,依然停留在,這是家務事上,不,這是犯罪,所謂犯罪就是,法官考慮量刑情節,並不會過多考慮他們平時感情如何,女方人品如何,更多在乎的是女方受傷程度。
對於家暴,法律上,從不鼓勵也反對一切私人報復行為,因此女方如何,可以分手,如果結婚了,可以離婚,但是都輪不上動手。
舉個例子,小偷可惡吧,絕對的損害他人利益吧,但是抓住小偷後,你認為你有權利毆打小偷嗎?
你真沒有,不用辯解,也不用給我說就是該打,法律上,除了正當防衛,一旦抓小偷控制住對方後,你還施加暴力,就是會承擔法律責任,甚至因為打小偷判刑的也多。
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你沒有傷害他人的權利,你不是執法機關。
家暴同樣如此。
輿論左右不了法律,叫好沒啥意義每次家暴,都會有很多人說,打的好,不僅僅是蔣勁夫事件。
我理解,現實的壓抑,導致很多人需要一個宣洩口,甚至無需法律,需要一個道德的審判。
但是道德有時候就是見仁見智,無論一些激進分子認為女方日本人就是該打,還是女方如何就該打。
現實狀況是,男方依然會該怎麼判就怎麼判,這樣的輿論,會讓日本法庭更改判決嗎,不會。甚至一些極端言論真是笑話。
等蔣勁夫坐牢後,出來了還會有前途嗎?我認為不會。
並且,我有時候覺得這種叫好很可怕,會讓一些潛在的蠢蠢欲動的人,以為自己打人沒錯。
但是我希望這些蠢蠢欲動的人明白,當你沉醉在這種該打該殺的氛圍中,真覺得付出行動沒錯的時候,我不談什麼傷害別人不應該這種大道理。
我想說,真坐牢你這輩子全毀不可能,但是毀很多是肯定的,到時候坐牢的是你,賠錢的也是你,製造輿論的他們會給你負責嗎?不會,他們甚至不會關心你最後被判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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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花樣花心
感謝邀請,我覺得家暴是一個潛伏期長,過程週期長的嚴肅問題,我從小就是在家暴的環境中長大,不過我比較獨立,沒有受到什麼偏執的影響。有一句話,相信很多人都聽過,家暴只有零次和無數次的區別。所以女生們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絕不能容忍和心軟,避免釀成悲劇,現在我媽媽已經和那個野蠻人離婚了,真的是有一種深深地體會,沒他會更好過。身為一個男人,要的是保護家人,而不是拳腳相加!
11月28日,蔣勁夫自首,但對於“牙齒斷裂”、“滿屋是血”等說法,蔣勁夫方律師予以否認。這件事情,明明大家都知道有真相有原因,可是網路那麼多鍵盤俠都一邊倒的罵他家暴,說他活該,可是細想,這樣的大男孩經歷了什麼成為了這樣,打人固然不對,可是女方究竟是什麼人品?為什麼大家可以縱容女的犯錯,一點也不去批評這個女的的過錯呢?誰惡還是誰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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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相就是他對女方人身傷害,犯罪了。女方是犯錯了,但他犯罪了,你說應該批判誰?就像有人說的,因為女方做錯事他打人,那是他的犯罪動機不是真相。女方可能有很大的錯,他進行了人身傷害,可以說兩人都是惡人,但女方的惡不能抵消蔣勁夫的惡。而蔣勁夫是施暴者,女方是被施暴者是受害者,輿論譴責蔣勁夫沒毛病。難道說,一方有錯,另一方打人就是對的嗎?有理由的人身傷害就不是犯罪嗎?小編有這個疑問,就表明你過多的站在了蔣勁夫的角度,而不是法律的角度,更不是客觀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