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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獨在風雨中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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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終將長大
不虧是名律師,不但混淆事實、避重就輕玩得溜,還煽得一手好情。
【事情原委】
他說無意為打老師行為做任何開脫。然後說常某在獄中非常後悔,想向老師“負荊請罪”,並且說他父親曾經冒雪步行幾十裡到張老師家道歉,但張老師一家並沒有和他見面。
這位律師還說,常父說的“反訴老師體罰”,只是一時“舐犢情深”的過激言論,不必當真,還說常某在獄中思念自己的女兒,幾度哽咽。
他說,希望在他的辯護下,達到和解,這個事件沒有贏家,也都沒有需要承擔的責任,是教育本身的問題。希望趕快明確“懲戒權”。
這位律師的談話,越看越覺得彆扭,似乎把群眾當成傻子一樣糊弄。
1.避重就輕。縱觀全文,律師意圖十分明顯,是想把常某打老師的惡劣方式推給教育的某些缺陷上,來達到無罪辯護的曲線方式,隻字沒提及發影片辱師的事實。這實質是避重就輕。
2.常某以及其妻子父親謊話連篇。我記得常某發打老師影片以後還做了另一個申明影片,意思是說他這樣做不後悔,也絕不向被打老師道歉。後來說一直很後悔,那是不誠實的謊言。最後寫道歉,那是在看守所裡面了,為了自己不被判刑違心“道歉”,動機顯而易見,毫無誠意。 常某妻子和父親也口口聲聲“後悔”“道歉”,卻轉頭就是反訴,這樣的後悔道歉,我也是呵呵了。
3.道歉是假,減刑是真。常某妻子說,一直找張老師道歉,“但人家就是不見”,語氣之間就是指責,毫無悔意。道歉是假,欲博得公眾同情,獲得減刑是真。並且前一分鐘道歉,後一分鐘要反訴。你會接受這樣的道歉嗎?
4.故意煽情, 道歉何必在下雪天?夏天的事,非要等到冬天下雪了才能做不可?著名律師就是水平高。三言兩語就把家長急切表達歉意的心情說明白了,順便還煽了一把好情。可惜群眾不買賬。還說什麼思念女兒,思念女兒和這件事有關嗎?不過就是打打悲情牌,博得同情罷了。
5.把公眾當成傻子 。這是尋釁滋事罪,不是故意傷害罪,也不是治安案件,別老和張老師、學校、教育系統過不去,這是檢察院公訴案件,混淆視聽,顛倒黑白,把公平、正義,道德、良知,社會公序良俗踩腳下。
啥都不說了,我們還是拭目以待二審結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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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正宗非洲雁
二十年前你打罵侮辱學生不道歉,二年後捱打不接受道歉!如此道德品質,心胸狹隘枉為人師!有這樣的老師是學生的悲哀,教育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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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孖無悔觀教育
編者按:常某想向教師“負荊請罪”,如果是發自內心的話,張教師確實可以考慮原諒常某。如果只是律師給他建議,負荊請罪可以取得張老師諒解並能減少刑罰的,我想還是不要“負荊請罪”,這樣顯得常某以及其家人更虛偽。其父親冒雪步行幾十裡道歉,可以看出其父為了兒子不得不低下高昂的頭顱。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記得常某沒被判刑前,妻子發文力挺常某,認為“張教師被打不冤,因為沒有無緣無故的愛和無緣無故的恨”,確實,張老師也可以以其道還自其身,如果常某不違反紀律,頂撞教師,教師又怎麼會無緣無故體罰常某呢?其父也認為,“兒子有錯,但是無罪。”,沒想到常某卻偏偏被判一年零6個月,法院判常某“不但有錯也有罪”的結果狠狠的打了常某父親的臉。
常某當街攔截報復毆打張教師時一定沒有想到會有那麼大的代價,更沒有想到偶然間傳播毆打教師的影片到網路上竟然會給自己帶來那麼大的麻煩。這充分說明,常某在中學時沒有學好思想政治這一門科目,思想和法律意識都沒及格。語文也沒學好,要不然他不會不知道“大丈夫能屈能伸”、“宰相肚裡能撐船”為人處世的名言,也不會不知道“韓信胯下之辱”的典故,然而令人意外的是,他被判刑一年六個月後突然懂得“負荊請罪”,真是不捱打不知道肉疼。
2019年教育界真的很熱鬧,好的方面有有傳言教師加薪的、有說教師評職稱容易的、有教師工資待遇地位將要比公務員還要高的,感覺教師職業已經是全世界最好的職業了。不過,教師們的心情還沒冷靜下來,又發生了諸如楊守梅用書體罰逃學生被八連殺處罰的、周安員教師阻止學生打架引起家長到學校鬧而不堪忍受投江一去了之的,還有更悲慘的是,李尚平因維護教師權益而被當街爆頭的、還有鄧老師舉報校長小舅子在學校操場工程中偷工減料被埋操場16年的……這一系列的案例,無疑是給全國教師們臉上潑上了一盆冷水,瞬間清醒許多。
這時候,教師們想起了“懲戒權”,名人白巖松也呼籲“為了孩子的將來,立刻馬上給教師懲戒權”,然而,聰明的教師卻不買賬,一致認為“懲戒權不敢用,也不想用,還是明哲保身,做一名佛系教師”。
8月1日,呂玉剛表示,要明確教師懲戒權,一是解決當前教師不敢管、不願管的問題,教師有責任、有義務對學生進行管理教育;二是解決不善管、不當管的問題,以前也出現過一些教育不當、過度懲戒的現象,此次明確教師懲戒權可以讓老師、家長都有把“尺子”去判斷,避免造成家校矛盾等問題。 “當前,教師不敢管學生、不願管學生的原因是什麼?如果讓教師們寫出來,估計寫三天三夜也寫不完。
這裡我就重點簡單提幾個原因:1、社會和法律對未成年過度保護。2、家長不懂法不學法,溺愛孩子過度,頻繁校鬧。3、法律法規只強調教師的責任和義務,教師享有合法教育管理權受法律保護的權利卻忽略不計。4、社會尊師重教的風氣已經消失殆盡。5、教育局和學校等教育主管部門重視升學率等政績觀念,不重視教師的身心發展,動不動就處理教師等問題。6、職稱等功利性強的制度影響,教師工資待遇地位低等。7、讀書無用論盛行,學生厭學情緒嚴重等等。8、相關教育法律法規,教育管理制度不完善,合格的校長缺乏等等。
以上八點都是教師不願意管、不敢管學生的重要原因。呂玉剛強調的“教師有責任,有義務對學生進行教育管理”,卻沒提到當教師管理學生時出現差錯時如何保障教師的合法部分權益,以及沒有解釋出現無理取鬧的校鬧時如何解決,這都是避重就輕的做法。
呂玉剛還說,要解決教師不善於管、不當管學生的問題就是要明確教師懲戒權,讓家長、教師都有一把“制度的尺子”去判斷,避免造成家校矛盾。不知道,教育部拿出這把“教師懲戒權”的尺子能不能有效避免家校矛盾,讓我們一線教師拭目以待。
綜上所述,無論是常某20年當街攔截報復毆打教師並傳影片到網路上,還是楊守梅教師用書體罰逃學學生,還是周安員教師阻止打架學生被迫投江一去了之,還是被爆頭的李尚平老師,還是被埋操場16年的鄧老師的案例,都明確的揭示一個真理:教師是一個危險的職業,從事這份職業,除了情懷不談,明哲保身是最明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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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東方G819
“20年後打師案”並不僅是常某打張老師的個案,而是社會不法人員對“尊師重道”公德的公然踐踏與損毀,是邪惡與正義的較量,是人格尊嚴是否得到法律保護的重大問題。如果犯法者都過後省悔而不予追究的話,那還要法治幹啥?那還要監獄幹啥?那還要公檢法及警官法官等幹嘛?
一句好話、一個賠禮道歉、一個“負荊請罪”就能替代法刑的話,那法律的威嚴何存?尊嚴何在?豈不是兒戲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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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曉曉筆記
負荊請罪本是廉頗向藺相如誠心道歉請罪。那麼常某的負荊請罪是誠心的嗎?有沒有想透過獲得老師的諒解,而達到減刑的目的呢?
我們知道,法律有這樣規定,如果犯罪嫌疑人獲得了被害人的諒解,那麼在一定程度上犯罪嫌疑人可以獲得減刑。
常某能夠被原諒減刑嗎?常某案關鍵有兩點:
一是打老師。打老師是我們常說的欺師滅祖行為,這是我們接受傳統儒家文化的人不能忍受的。常某案的另一個關鍵是傳播影響非常巨大,常某打老師的影片被播放了近7億次,社會影響非常巨大。對於影響這麼巨大的案件的審判,其審判結果必定具有一定的社會導向性,因此曹某被原諒減刑的可能性非常之小。
常父冒雪步行幾十裡道歉,可憐天下父母心。題主說的,常某父親冒雪步行幾十裡道歉,應該是發生在去年冬天的事兒吧,現在是三伏天,河南不可能下雪吧?
不管下不下雪,常父對兒子的愛也是可見一斑。
但事關教師這一群體的社會地位。以及對下一代的教育,國家法律機關也只能對陳某進行嚴格的審判,對於常某父親的道歉行為,我們只能發出一些感慨。
被打老師一直都沒有露面。被常某打的老師一直都沒有露面,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常某的老師,也經受著各方面的巨大的壓力。
常某拿老師這一案件的社會影響性非常巨大,我想依據中國的法律制度,對於常某打老師這一案件的審判,會給出合適的判決,合適的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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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隨便看看微笑不語
很佩服周律師的口才,題主問題中說的“負荊請罪”和“冒雪步行幾十裡道歉”的“典故”我去查了一下,瞭解到原來是華商報採訪常某二審辯護律師周兆成時候說的:
2018年冬天,被告人的老父親常天長曾經冒著風雪,步行數十里到張老師的家,希望乞求獲得張老師的諒解。作為被告人辯護律師,我絕不會為常某堯“打老師的行為”作任何“開脫和辯解”。我始終認為“錯了,就是錯了!”但是,我們譴責的同時,是否可以化解這段20年前“師生的恩怨”。我不是很懂法律,所以我不知道現在國內的法律打“感情牌”是否對審判結果會有什麼質的影響,很顯然,周律師以及常家在二審的辯護策略上作出了巨大的調整,把常某、常家人“包裝”成了“可憐人”。
就我個人而言,我是不信發生在去年的“冒雪步行”以及“負荊請罪”這些說辭的,因為一審直到宣判後常家的態度都是比較純粹的不是嗎?
儘管周律師把一審宣判當天常父就表示要對張老師20年前的體罰常某的行為進行反訴形容為:
我認為這樣的言論完全可以解讀為一位60歲的老父親對深陷困境中的愛子的“護犢情深”,在愛子一審宣判之後“情緒崩潰後的過激言論”。但是我真的是也一點都“信”不起來。
說真的在一審開庭前,常父非常高調的表示:“我兒子打老師確實不對,他會對自己行為負責,國家依法處理,我們沒意見。我只是非常想與張老師和解,我們願意道歉以及對張老師給予經濟補償!”而判決出來了,擲地有聲的表示要“反訴”!當時就已經引起很多人的熱議了,這才過去幾天?有半個月嗎?怎麼“又變了”?實話實話,我真的看夠了這場戲了,這家人還有沒有個譜了?
你要是認為自己沒錯,那就死磕到底,你要是認為自己有錯,那就誠懇認錯,這一會一個樣的到底是要鬧那般呢?
對於這起事件,一直以來都有支持者和反對者針鋒相對,常家總不會覺得自己有網路上部分聲音的“支援”就覺得自己有“底氣”吧?要知道,這些所謂的支持者更多的不過就是看熱鬧不嫌事兒大罷了,不過就是藉機發洩發洩,或者蹭個熱度什麼的。
找過那麼多律師也應該諮詢過不少人吧,自己面對的是什麼自己不清楚嗎?
自己挑戰的是什麼自己不清楚嗎?
且不說有沒有足夠的證據去證明20年前張老師的確是對常某進行了體罰等錯誤的行為,縱然是有,也不能夠抵消你20年後打人的行為啊!
更何況,張老師被打之後壓根就沒吭氣!沒人知道他被打了這事兒,本來到這裡是不是也就結束了?
作為周律師嘴裡的:
作為二審辯護律師,在接受委託後與常天長進行過多次深入溝通,我瞭解到被告人常某堯與父親感情深厚,常某堯一直是家裡的一個好兒子、好丈夫、好父親,在鄰里也是一位人人誇獎的好青年。“好青年”是怎麼想的把影片傳到網上的?
“好青年”又是如何對待影片上傳之後帶來的種種反應的?
也許沒有這段影片,我想很多人可能會對你過去的同情表示理解,但是從這段影片流傳出來之後和你們的言行表現就已經註定的了你們的結局了!
現在這麼說,不過就是為了爭取“減刑”甚至是試圖免於處罰,說真的,我個人表示非常的不看好,維持原判的可能性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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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愛國一老頭兒
常某及其父的所作所為,極其不齒!沒有半點誠意,就別用“負荊請罪"這個成語了,免得糟蹋了古代有錯即改的廉頗老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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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周宗明217
早知今曰,何必當初。糊塗油蒙了心,終於醒過來了,阿彌託福!
量刑偏低,你可知好?本人家人鄉黨都欠老師和公眾一聲道歉,若老師感到誠意 ,原佑你這大不懂事的孩子,爭取緩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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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平原春秋
常某在這個關口提出了要向老師負荊請罪的說法,其真誠度讓人懷疑。常某的父親說冒雪幾十裡向老師道歉,結果吃了閉門羹,這種說法可能是存在的,但是我想這個事情,任何人也無法接受這種道歉。
常某如果真心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如果還在認可他和老師之間的關係。他就應該在一審審判期間或者是在其他的場合,公開的叫一聲老師,真誠的給老師說一句對不起。來請求老師的原諒。如果他真正的認識錯誤,他還可以在二審之後,在法律判決執行完畢完了之後,再向老師登門道歉。也就是說他的道歉在不影響二審判決的時候,才能夠顯示出他的真誠。那才是真心實意的道歉,那才是真心實意的認錯。那樣老師才有可能會原諒他。
如果不是在這樣的兩個關口,而是選擇在二審之前道歉,就讓人懷疑他道歉的真誠性,就讓人懷疑他道歉的目的是為了減刑。而他的老師不接受他的道歉,就給人以一種老師不盡人情的感覺。事實上,首先是這個常某他沒有了師生情,才導致老師無法講究師生情。另外一個,從案件的性質上我們來看,常某被判刑,更多的是因為他拍攝,打人影片並傳播影片,造成了惡劣的影響。傳播影片本身的性質比打人的性質更惡劣,因為它觸犯了公眾良俗。
被打的老師一直保持沉默。這也是一種迫不得已的方式。他原諒常某也不是不原諒,常某也不是。總之在中國被自己的學生打了,就是一件丟人的事。現在,被學生打了,不去追究,連躲在旁邊也要被人譴責,這對老師來說也是太冤了。
這個事情在全國沸沸揚揚了很長時間。很多人對這個事情表達了自己的看法。有的,覺得老師該被打;有的覺得常某該受懲罰,甚至是更嚴厲的懲罰。這樣的事情,無論怎麼解決,對於當事人來說都是一生難以揮去的印記。我們尊重法律的判決,相信法律會給正義和公道一個交代。
將心比心,多換位思考,是男人就要像個男人一樣去承擔自己所做的一切。臨時抱佛腳,事到臨頭去低頭,不僅顯得不夠爺們,其骨子裡的懦弱更讓人不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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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得罪了你打的老師,你的道歉和請罪,是向你囂張跋扈的影片傳遞給看到影片人震撼罪,這個事於那個老師已經關係不大,你的做作,只會給你新增性格的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