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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五彩牛

    根據新的婚姻法以及相關民事糾紛案件中,彩禮是以結婚為目的而進行對對方的一種贈予或是一種特殊含義,當目的不成立時 這種贈予是不受法律支援的,應當返還當事人,否則可按詐騙罪處理

  • 2 # 五子龍女

    我覺得是合法的,既然都有了孩子,彩禮也給了對方,就應該領證結婚。不領證生孩子是不合法的,孩子的戶口也不好辦。這是男方的問題,女方要打胎,並不還彩禮,是對待男方的一種辦法。男方應該和女方一起去領結婚證,光明正大的把孩子生下來,這才是最好的。

  • 3 # 娃滴媽

    其實按照法律來說,是不能要求返彩禮的!

    要是兩人同居兩年,並且,有孩子的,是不可以要求返彩禮的!

    如果,是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並且,沒有共同生活,可以要求返還彩禮!

    以上是法律建議!

    那我個人建議,是,兩人畢竟都喜歡過彼此,而且現在的彩禮都太貴,都是父母的血汗錢,所以,如果真的是,事情到不可願諒的那一步,建議都退一步,誰都不容易!

  • 4 # 瑩瑩蕭霜

    如果訂婚後是男方見異思遷要退婚的,女方可以不退所有聘禮,如果女方存在有隱瞞欺騙之事或見異思遷退婚,退還男方所有聘禮,就是結婚十年後也該退還!

  • 5 # 黑狗5821

    彩禮是以結婚為條件的贈予,不結婚了,贈予條件消失了,彩禮就應予返還。

    如涉及同居及後果,那是雙方自願行為,屬於另外一個問題。

  • 6 # TT240561846

    退婚理由是什麼?過錯方是哪個,懷孕的孩子是誰的?搞清楚情況再議是否退禮金,是否要賠償,如果男方過錯,沒有借條,堅決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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