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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暢遊文字

    大學生簽訂就業協議時應當注意的問題是:

    簽訂就業協議書後一定要簽署勞動合同。正式的勞動合同可能是學生畢業前簽訂畢業後生效的,也可能是畢業後簽訂立即生效的。一般就業協議書也會在勞動合同生效時,而終止其效力。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等;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6.勞動報酬。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培訓、保守秘密;

    9.法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主要有:(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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