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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風的痕跡_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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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雨亭569
這個問題如果是我自己的話,永遠都不會的了,我早說過了一旦分手之後,前任算什麼的東西,我只與現任好好的在一起生活,前任的事情早已不記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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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橋流水811小橋流水
謝邀。把愛情看成遊戲還是看成過日子?什麼是太僵?不僵是怎麼放棄的?A綁定了B,B是否還要繫結C?假如這種繫結之繫結的多角關係能成立,那麼,這種關係到底算什麼關係?嫻僵為什麼不復合呢?愛的本質是忠誠,不專一是否就不忠誠了?愛情婚姻的最後決定,是當事者本身的事,那麼你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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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以自由之名
不可絕對。得看自己當初離婚的理由是什麼。有些離婚確實很草率,經過新人舊人更替和歲月磨礪之後,很多人會發現自己當初的離婚理由特別幼稚,很多是吵鬧傷心之餘,無限放大前任缺點,忽略優點的結果。沒有完美的人,也沒有完美的婚姻,婚姻經過了最初幾年的激情之後,更需要的是長期經營。如果前任求複合,必定是經過婚姻風雨的洗禮,會更珍惜。特別是兩人已經有孩子的,對孩子的成長也是最大的福報。別被那句“好馬不吃回頭草”的毒雞湯禍害了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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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三江水16
不知你們處多長時間又為啥分手的?也不知你為啥用繫結和情侶二句語句,繫結和休復不是一個概念,情侶和伴侶也不是一樣的關糸,如果是普通情人無可厚非,若是伴侶關糸也得看分手時的情節,絕情拋棄你和誤解分手你心裡最清楚,雙方都是獨生子有點小性子鬧分手可以原諒,若是喜新厭舊另尋新歡拋棄你現後悔了那就沒必要再聯糸,因為他她總把妳你當備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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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我的暱稱是走遍天下
如果是你遇到了這樣的問題。在此,我可以明確地告訴你:絕對不能答應!
那麼,這究竟是為什麼呢?還是請你聽我細說端祥:
那就是前任與你離婚了,卻要與你繫結情侶關係,而你還不好意思拒絕。這說明什麼呢?說明你們雖然離婚了,但兩人關係還是拉拉扯扯,藕斷絲連。
既然如此,你們為何不復婚呢?何必光明正大的夫妻不做,卻要幹那種偷雞摸狗的事呢?想找刺激玩新潮,也不是這樣的玩法呀?
如果你們雙方現在都已各自成家的話,你們還想保持這種關係,卻讓現任顏面何堪?這難道不是為你們目前的婚姻生活,埋下了隨時可以引爆的炸藥包嗎?
故而,為了你們現在的家庭和睦,你對前任的無理要求,一定要斷然拒絕,讓他趁早死了這個心。因為只有這樣,對你們雙方的婚姻生活才是最有利的。不然的話,後果還確是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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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陳秀華29907
真正愛過的人,(指雙方)都不會強迫對方繫結情侶關係,愛是你我牽掛,不在枕邊而在心裡直到永遠,不用人催不用人問,愛就在彼此的心裡,有的感情是一般人不能瞭解,多說遭攻擊,但確實在生活中生命中註定存在,並不是人人痛恨的第三者,而是天不待見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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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我們做重大的決定,不論是感情生活方面的,還是事業工作方面的,我們必須忠實於自己的內心想法,必須維護自己的切實利益。我們怎麼想,就怎麼做。我們要對自己負責。
你問的事情就是感情生活方面的重大問題,你肯定要從自己感情出發來做決定,絕對不要被面子或情分綁架。談戀愛,或者結婚,這是人生大事,關係到自己的幸福,你可不能因為某個可笑的緣故,猶猶豫豫地,任事情自由發展,失去主動,甚至把決定權交給別人。
你對前任還有感情,仍然割捨不了,那可以相處一段時間試一試;如果沒有感情了,那就跟對方講清楚,乾脆利落地分開。
不過,說實話,既然以前分手,就說明你們不合適。而且你都放下了,沒必要再自找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