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隨便叫啥的名都冇了

    謝謝邀請。首先正當防衛的成立不在逃跑的範圍,都逃跑了就沒有正當防衛一說。國家制定正當防衛就是鼓勵守法公民與違法犯罪作鬥爭。在犯罪面前正義不應該逃跑,如果都逃跑了正義如何伸張?跑開躲避只能是暫時為了保障自身的安全,如果為保護自己的財產無法躲避,只能拼死一戰。正義也許會遲到,但絕不會缺席。

  • 2 # 隱身修行

    誰說正當防衛就是靠跑!你的截圖也是曲解了別人的意思!在法律上正當防衛是個很複雜很特殊的問題,舉證也很困難!如果你明白了什麼叫正當防衛、特殊正當防衛或者說是無限防衛等方面法律解釋與相應的要素就不會說防衛靠跑了!刑法第二十條第3款。

  • 3 # 使用者1661683108

    如果要是有人拿刀殺你,跑肯定是再正確不過的決定了,這樣可以將損失降低到最小。反過來說如果不跑,就可能出現三種情況,一是你被人殺死,二是對方被你殺死,三是雙方各有受傷或者一方受傷。無論是受傷還是被人殺死那都是得不償失的事情。如果你把他殺死了,那還得面臨法律的仲裁,是否存在防衛過當或者故意傷害殺人的行為,萬一真的有還得接受法律的制裁,也是不值得啊。所以能跑還是跑吧!

  • 4 # 酒月重陽

    在自己沒有過錯的情況下,如果有人提刀殺你,我覺得最好的辦法,有兩種,第一,那就是跑,因為如果你跑哪的話,可以躲過身體上可能受到的傷害,也不存在防衛過當需要負法律責任的問題。第二,在跑不了的情況下,那就是反擊。使用一切,能保護自己的手段進行反擊,這是一種最有效的正當防衛手段。

  • 5 # 回到農村dream

    因為別人手上有刀,你赤手空拳的跟別人打,隨便捅你一刀,你就受不了了。別看著電視裡面,主人公挨多少刀還可以打,那都是誤解人的。也還有槍戰片,有人捱了多少槍,還可以往前衝。真正的子彈打到人身上,前面的彈孔很小,大概有筆那麼粗的孔,但是後面有碗大的孔,裡面的骨頭全部碎了,所以說挨槍的不死就殘,如果不及時搶救,血都流乾了。有人說,看著外國的刀片,槍戰片,永遠不想打架發生戰爭,看著中國的刀片槍戰片,好想打著玩玩。這就是一種不嚴謹帶來的後果,誤人子弟!

    當前,紋身哥的刀掉了,反而被砍死了,如果刀不掉,結果又不一樣了。大家都挺白衣哥,認為他做的對,其實他也是相當的危險,大家都為他捏了一把汗。也許是紋身哥欺人太甚,別人才和他拼命。為什麼說打赤腳不怕穿皮鞋的,橫的怕不要命的,都是這個理。對於大多少人,只要沒有逼上絕路,看見拿刀的都會跑的。

  • 6 # 情感三歲半

    感謝邀請,面對危害生命安全的時候,並不是不願意選擇正當防衛,而是正當防衛的定義在法律面前較為含糊,100起正當防衛的案例有99起最後被定性為防衛過當,剩下的1起還是經過長期的判定,爭論,審理才得出正當防衛的結論,所以老百姓在面對威脅生命的時候選擇躲和跑是最明智的方式,第一:躲了,跑了,至少自身受傷的機率幾乎為零。第二:不跑不躲予以反擊,面臨的結果很可能是防衛過當,拿捏不準正當防衛的尺度。第三:逃跑躲避過後,在保證自己不受傷害的情況下,選擇報警,透過法律法規正常的手段予以還擊,是一種明智,讓法律去制裁,自己還不用損失時間、勞神費力。第四:實在逃不了,躲不了,選擇反擊,但是反擊過後,一定要清楚,對方是否還存在對自己傷害的威脅,如果沒有這個威脅,應立即剋制自己的行為,否則很可能面臨的是防衛過當的判罰,得不償失。第五:在公安機關處理此類事件中,基本都是雙向追究,並不是誰先動手誰就責任大。綜上所述,面對危害自己生命的時候,躲和跑是相對較為明智的選擇。

  • 7 # 秦渭子民

    所謂的"正當防衛"之"正當"該怎麼理解?跑 也是個技術活兒,往哪裡跑?《崑山反殺案》片段,寶馬男砍刀滑落後,跑向自己的寶馬車,最終身亡。如果是跑向其它方向逃生,或許白衣男不會追殺。不過,個人理解是跑只是一個選項,但不是所謂的"正當"。如果"正當"標準不明的前提下,自衛方式也就沒有了標準。比如說,野外遇到熊之類動物,聽說"裝死"可以逃過一劫,而不是跑。因為環境條件不同,所以正當防衛不能一概而論。如果本人遇到有人持刀行兇,第一個念頭就是想辦法搶奪兇器,而不會選擇跑。

  • 8 # 流星海

    在中國現行法律中,對正當防衛有著明確而又嚴苛的規定。

    正當防衛:根據《刑法》 第二十條規定。

    為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中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其中“正在進行中”這幾個圈起來,這是重中之重!怎麼判斷一次侵害是正在進行中呢,這確實很難界定。

    下面我們再來看看無限正當防衛。

    無限正當防衛,是指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仍然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還有防衛過當:正當防衛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個人觀點,此次崑山事件,白衣男是適用“無限正當防衛”的。

    但是,我對白衣男能夠無罪釋放持非常不樂觀的態度。

    個人感覺,能夠判三緩三,是白衣男比較好的結果。

    不管結果如何,我相信正義不會缺席,公正自在人心。

    在此我想提醒大家,紋身男是送往醫院後不治身亡的,並不是被白衣哥現場砍殺致死。

    並且經過警方證實,當警方到達現場時,砍刀依然握在白衣哥手中。

  • 9 # 點點蟲蟲飛1

    畢竟是不是正當防衛不是自己說了算的,要經過法律認可的,也就是法律說了算。一牽扯到法律的事,那就是個大事了,也就是個挺耗時間的事。方方面面,道道程式,短時間難以有結論。不是不相信法律,是有些事儘量不要去麻煩法律。逃跑不是認輸,是明智,是儲存力量。老話說的,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不聽老人言,,吃虧在眼前。哈哈!

  • 10 # 宛城曉龍

    廢話 我的第一反應肯定是跑 我赤手空拳 對方有致命性武器 我沒有把握能打的過或者把刀奪過來 我相信在正常情況下 普通人的第一反應就是遠離危險也是人的本能反應 大俠級別的普通人和警察叔叔除外

  • 11 # 使用者00497282502

    我覺得這句話就是狗屁!在我看來逃跑只能算最簡單的保命行為!正當防衛應該是對攻擊過來的人或武器進行抵擋和反擊!我的解釋完了就這麼簡單!

  • 12 # 草堂居士666

    這次可能我僥倖逃脫了,哪並不表明他下次就不砍人了,也不表明下次被砍的人能逃脫,再說逃脫了就不存在正當防衛的說法了。

  • 13 # 黔之驢10792987

    從法理上講,所謂的法律從來就沒有把人的尊嚴至高無上寫進法律條文中去,所以才會有辱母殺人案,所以才有白衣哥奪刀殺人案,這些案件判什麼防衛過當等等都尼馬的在鬼扯,華人什麼時侯有過尊嚴。

  • 14 # 一名普通老百姓

    如果對方拿刀殺你,那麼無論對方是真的砍下來還是虛張聲勢,你的還擊都屬於正當防衛,這是緊迫性原則,當事件緊急時,是無法強制要求當事人對可能造成的後果進行評估的,時間上也不允許。如果正當防衛是時重傷對手,並明顯對手已經喪失還手能力時,再繼續攻擊則涉嫌防衛過當,但喪失還手能力只有專業的司法人員才能判定,普通人很難判定,如果繼續攻擊通常法官也會根據時間間隔,防衛人本身的清醒意識狀況來綜合考量,不會生搬硬套的。其實很多電影橋段中垂死的敵人最後一擊幹掉主角的情形還是深入人心的,比較合理的方式是如果對手已經被打倒,需要將兇器踢開到對手難以獲得的距離並讓自己也與對手保持安全距離,不要輕易靠近;如果對手還可以奔跑,就比如前不久的眾所周知的案子,是不存在防衛過當的,因為你無法判斷對手是不是又能拿出比如槍支一類的兇器的,還是讓對方不能動彈比較安全。

  • 15 # 摛摛

    跑和反抗!都是正當防衛!一個軟弱的自己,自己沒做錯什麼,別人做錯了還能理直氣壯的打人砍人!做對的只能逃避?社會風起只會越來越差!勇敢一些告訴自己和同胞,不能向無賴低頭!真理不允許我低頭,或者夾著尾巴逃跑!那個律師說只能跑的出來吧!我先追著你kan而已!我開車,你用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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