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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極速突圍9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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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捨得46341396
看病難是頑症,醫生中午不休息還在工作,值得表揚。醫生給病人看病或是手術,回頭叫人處理別的事,其他病人會同意嗎?毛主席教導我們時刻為人民服務,要是有這種思想,現場還有目擊證人完全可以調查清楚。老一輩革命思想都丟了。看病難能解決嗎!怎麼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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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叄洞么
明顯是警察處警不當,激化了矛盾,挑起了全國性的階層嘴炮,精英認為警察執法粗暴,平民認為警察抓得好。正確的做法是警察道歉平息事端,醫院和醫生髮表申明表示相互理解。但為了面子雙方都不可能。這個不是一個派出所所長有能力處理好的,那個處警的負責人肯定壓力山大了。就怕矛盾會升級到衛計委和公安部的層面才能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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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LBF穿越風暴
現在警方的執法風格,正向激動化、情緒化、簡單化、粗暴化方面演進,值得警覺!無論如何,警察是社會上唯一可以使用警械執法的人員。口頭警告、傳喚等等都沒有問題,但使用警械則要慎之又慎。另外,建議傳喚要分級:現場簡單傳喚、現場詳細傳喚、回所傳喚……這樣可以顧及特殊場合的人性化需求,也不至於激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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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隨意的世界
個人覺得是執法水平和情緒化的問題,因為後來事情的發展就是按醫生提出的需求進行的,本來醫生5點半就可以去派出所報到,結果拷回去後又安排醫生回去幫其他病人看完病7點多再去報到,白白拖延瞭解決問題的時間,折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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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老於25870576
這次事件的根本點在於醫院,醫生,患者,警方都各執一詞,沒有一方完整復原事件的真相!既然醫院理直氣壯那為什麼不公開此事的全部監控影片呢?!患者骨折的檢查報告呢?有人報警傷害警方處警傳喚是執法!醫生配合警方處警如!服警方採取強制手段無不妥!別說對方是個醫生了,正付國級的一樣上刑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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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黑福喜
打人致對方骨折已經觸犯法律,主要這個大夫太把自己當回事了沒有意識問題的嚴重性,覺得醫生沒人敢惹,沒想到這次遇見一個剛正不阿的警察,沒辦法了拿正在給人看病為由拒絕配合,我想問一下你把患者打成骨折作為警察就不能銬你嗎?你該好好反省反省了,作為品論圈過多的醫生叫屈也是可以預料之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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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未列入名冊856
醫鬧啊,報警為了啥,希望吃公家飯自相矛盾唄,為啥一定要醫生到場,我看病看不到,你們也沒法看唄。
各種鬧,主體都是四,五十歲以上的人群,他們習慣了會哭的孩子有奶吃,習慣了透過哭鬧獲得額外的好處。
我是這樣看的,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1950年到1980是三十年,1980到2010又是三十年。風向標變了,不跟上是要淘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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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如是我聞sh
如果是真正的法治社會,那麼不用爭辯,警察做的對,因為法律明確規定,刑事高於民事,也就是發生治安問題要先於民事糾紛來解決,警察到現場要求雙方到派出所去解決,雙方必須無條件聽從,有其他原因可以去了後提出或者事後提出申訴,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否則就採取強制措施傳喚到派出所(就是戴上械具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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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曲普瑞林
對於破壞規則者的無可奈何,對於遵守規則者的踐踏!整個社會現象,不管是插隊,醫鬧,老賴,碰瓷,老人打人,等等一系列的事件!讓人覺得自己的世界觀都在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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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310101實話實說
這事發生的根本就是患者家屬太性急,而醫生態度做法又太粗糙(訓斥加推人門外),以至小事升級釀成了一個事件。雙方都應反思並吸取教訓,特別是政府更應該想法讓老百姓看病不再難不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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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使用者1785695099145
這次比較心慰的是沒有把執法民警說成是害群之馬當今的中國是法治社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要維護執法權威沒有法律意識是不配當公職人員的。
配合警方調查是每個公民的應盡義務,無論什麼職業,什麼職務,什麼身份都必須對法律保持敬畏,不容任何人以任何藉口凌駕法律之上,這是仁濟醫院事件核心所在,當事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警方要求,現在網路上討論的爭論的都聚焦在事件本身誰對誰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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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職業特殊,警方已經考慮到其他候診病人,等了醫生二十分鐘,其他病人的安撫解釋工作和趙醫生沒有關係,那是仁濟醫院相關職能部門的事,趙醫生只需聽從警方要求穿好衣服去警署配合調查履行公民義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