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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剪刀手41861844

    不曉得,但至少所見所聞的,婚前同居的,最後幾乎都走向分手,男的照樣瀟灑尋覓下一個,一點不影響他以後的婚姻;女的呢,有的估計連孩子都生不了,還得一些婦科病,心理的陰影和傷痕估計也難以痊癒~所以,在無法判斷倆人關係未來走向時,選擇同居,過起如同夫妻般的性生活,女性失去的絕對比男的多。當男的提出這個需求時,別急著答應,適當拒絕是有利的,真心的想跟你奔結婚去的,不會勉強你,不會因此改變對你的態度…這個我相信女性應該是有所瞭解的。就這些嘍~雖然說這些,但我是男的。

  • 2 # 冰瑩518518

    反對。

    在對的時間遇到對的人,就應該堅定走下去的決心。

    不需要婚前同居證明什麼,認為自己選擇正確就結婚嘍。

  • 3 # 歐陽楚楚pxj

    為什麼要試婚呢?完全可以多談幾年戀愛,彼此瞭解,彼此磨合嘛。前兩天看了一個訊息,一個女的所謂的試婚200多個,哈哈,簡直了,就是沒有合適的,40歲依然沒有嫁出去。得了一身婦科病。估計這輩子也夠嗆了。所以我不贊成試婚。

  • 4 # 80春暖花開

    我和老公也是婚前同居過幾次,我是處女,他我就不知道了,婚前他偽裝的很好的,他的父母也假裝和善,結婚後不到一週就本性暴露出來了,公公婆婆是親表兄妹,指桑罵槐。婆婆拿著她的髒褲子讓我洗了,我洗衣服,她又嫌棄浪費水……我生了女兒後婆婆更加肆無忌憚的欺負我了,所以說有的人天生就是戲精,人心難測,就算長時間同居,也無法瞭解一個人的真面目。奉勸未婚的女孩戀愛需謹慎,希望未婚的女孩最好不要同居,好好掙錢,好好成長。

  • 5 # 風一樣飄過13

    現在的年輕人婚前同居已成常態,婚前不同居卻成了另類。

    作為父母,都從過去時代走來。不接受也毫無辦法,性開放來了,必須被動接受。

    作為女孩,儘管很愛這個男人,在同居的同時,一定做好避孕。或者定了結婚日期再同居。這樣才能更好的保護自己,如果沒有要孩子的打算,千萬做好避孕。因為你的同居男人有可能並不是你的終身伴侶。

    作為男人,佔據了得天獨厚的優勢。婚前同居或許對身體沒有傷害。但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你在同居的同時就已經擔了責任,如果不想娶她,就不要傷害她。

  • 6 # 阿麗4816651

    反對,正因為有試婚這一說在現實中身邊很多人都試婚,十對有七對而分開,久而久之世界中的男男女女都抱著玩玩的心態,合則婚不合則散,試問?如果可以試婚誰還認真?都以玩的心態來試婚,久而久之誰的現任不是誰的前任?世界那麼小,有時候看見現實中身邊別人的老婆是某某的前任,好尷尬又不敢說破!試婚不以結婚為前提的戀愛都是耍流氓,過家家!實話實說,網友不喜勿噴,謝謝!

  • 7 # 王三喜

    對於婚前試婚同居,我是贊成的,不反對。試婚同居,能把雙方的優點缺點都暴露出來了。

    既然雙方都很愛對方,婚前同居也沒什麼,只要不懷孕。試婚也試出男人的丁丁可以不,萬一不行,不是讓女方痛苦不堪。

    說起試婚,我不得不說我有一個發小。他們都戀愛了5年。也是青梅竹馬 兩小無猜。

    終於修成正果,結婚了,婚後的生活很不如意,發小那個不行✋。現在結婚有6年了,老婆也沒生孩子。感情有裂縫了,吵架不斷。

    要是當初試婚,也許不會有今天。愛情有時候也需要情調和安全感。生活的樂趣。

  • 8 # 筆硯文書

    結婚前我認為這是很重要,女人必須要愛惜自己。結婚後我忽然覺得如果當初試婚,也許自己不會再婚吧!總之現在我不牴觸試婚這件事,合適了就結婚,不合適就分手,總比結了婚有了孩子離婚強,害人害己。再說,現在開放了,男人也不那麼糾結女性的初夜了,還可以處女膜修護

  • 9 # 徐sir說fa

    1、法律不保護婚前試婚。當前中國法律不保護事實婚姻,要保持法律上的婚姻關係必須領取結婚證,到婚姻登記部門進行結婚登記。婚前試婚只是同居關係,財產和債務以及夫妻之間的權利義務不受法律保護。

    2、容易引發法律糾紛。因為婚前試婚不是夫妻關係,試婚一方的債務問題,雙方的財產分割問題,如果試婚期間女方懷孕的話,不管孩子是否生下來,都會產生很多法律糾紛法律風險。

    3、與傳統道德相悖。中國自古對女子的貞潔非常看重,就是大家常說的處女情節。古代大戶人家甚至將千金養在高閣,別說同居了,就是見面也是違反禮教的。現在雖然婚姻自由,雖然婚前同居不違法,但是徐sir還是不能容忍婚前同居,美其名曰試婚。不以結婚為目的的談戀愛都是耍流氓。

    婚前想要了解對方脾氣性格秉性的方法很多,可以將交往時間拉長,可以設定考驗,不一定要婚前同居試婚。試婚本身就是對婚姻的不信任,本身就是對婚姻的藉口。

  • 10 # 氣壯山河

    婚前同居、試婚,無論男女是否自願,都有兩個錯誤:①、突破了道德底線。②、違反婚姻法。

    有一個不支援。即、產生糾紛,法律不予支援。

    有一個不公平。無論是否受孕,女方成為弱勢,在名譽、地位、經濟、健康等方面的主張,很被動且無援。

    綜上,我投反對票。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弟兄姐妹的不和睦,歸根結底是父母的問題,你認為是不是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