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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江西新餘市渝水區經開大道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據@新餘交警警方通報,一13歲男孩將頭伸出了車頂天窗外,在透過道路限高橫槓時,與限高橫槓發生碰撞,不幸當場身亡。記者獨家獲悉,開車的是渝水區良山鎮中學的袁老師,他是孩子父母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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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凱兒得樂30241215

    我個人認為不要找客觀原因,主要是司機,孩子坐在座位上為什麼不給系安全帶?孩子的頭探出天窗,司機為什麼不制止?

  • 2 # 古曉臣

    限高杆先生表示——

    我可沒動啊,這是他自己撞上來的。

    再說了,我這麼多年都好好的,現在死到我身上了,我這心理陰影面積都不可計算了。咋還說上我個矮了呢。

    你們把我割了也行,我就想問一句——像話嗎像話嗎像話嗎?

  • 3 # 呆笨狍子

    仔細看了影片,事實不是新餘交警說的少年把頭伸出天窗,而是整個上半身探出天窗,腰部褲子也露出一截,這是多麼危險的舉動,也是《交法》明確禁止的動作。難以理解轎車駕駛員為什麼不制止少年的動作,在快速通道上車速80公里左右,就算沒有奪命的限高杆,轎車剎車、加速、過彎道都有可能將少年摔下車身亡。限高杆標記明顯,實在不明白駕駛員和少年為什麼都沒有看見,駕駛員和少年不講規矩,平常父母不好好教育少年,少年父母和駕駛員兩個家庭付出慘重的代價,逝者安息!但願這個血血淋淋的事件,能有警醒作用,這樣的事情不再發生。

  • 4 # 恰恰無心用

    城市道路上設定限高杆,好像沒有具體的標準,各地有各地的做法,各部門有各部門的規定,這個也確實是個問題,應該有統一的法規約束一下。不過,就這件事而言,限高杆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司機和孩子都違法,又都沒有安全意識。

  • 5 # 緣份今生9

    關建是家長沒教養好自己孩子,就算今天躲過了,不加以管好繼續放縱任性一樣的下次還是 ̄個字,司機這次只能是買個教訓,

  • 6 # 厚德載物0738

    主觀來講是小車司機的責任 客觀來看 國家花那麼多錢把路修寬了卻要限高 那路修的意義又在哪 醫護車 消防車 搶險救車過不了 這個責哪個擔 起訴限高杆呢還是所謂的磚家承擔責任? 大貨車撞限高杆致死的還少嗎?為什麼不用塑膠材質來取締鋼樑限高杆 限高杆成了不少人的限命杆

  • 7 # 你笑起來真好看話心理

    不用討論,小孩和車裡大人全部責任,這麼危險的動作事情肯定是平時習慣了做這樣的動作,沒有引起重視,這回好了,出事情了吧,後悔也來不及了,不怪限高杆什麼事,事情安全隱患本來就是可以避免的,一招錯十年恨,平時沒有教育好小孩,不以為然,關鍵時刻出了問題去怪別人有什麼用。平時的心大早已為後來的隱患埋下了伏筆,逝者安息吧,家長也要記住血的教訓如果家裡還有孩子的話。切記。

  • 8 # zw70sh

    熊孩子,轎車駕駛員應該全責,應該追究司機的刑事責任。

    關於限高杆,在這種公路上有這麼低的限高杆真是一個奇怪的事,卡車都不能走了,這是為啥?設定這麼低,前面有這麼低的橋嗎?這麼寬的路,路況這麼好的路,限高杆設定依據是什麼?

  • 9 # 小人物188239944

    真可笑,到處是限高,應該限高1米或50釐米,這樣就不會有車過了,修的路到地球爆炸也不會壞,也不用從修,不用花錢

  • 10 # 壹風起

    總結起來大致為以下幾點。

    第一,這娃娃玩心太大沒把安全當一回事,所以安全跟他開了一個很大的玩笑(把他的生命帶走了,而且他的死也成了很多人茶餘飯後的談資,這是一個典型的無知者無畏的血淋淋的案例,這種案例太多,可還是有好多人不知道警覺)。

    第二,這孩子的監護人平時對他的安全教育不夠,並且也不夠重視,所以孩子出現這種事情也就不奇怪了(就算這次沒出事,將來出事的機率其實是很大的)。

    第三,司機作為一個成年人,理應有一定的安全意識和對交通法律法規有一定的瞭解,每個人在學駕照的時候,學校是有對此方面的培訓和學習的,也不知道這個司機到底有沒有對孩子的此行為進行勸阻;再一個就是看到了限高欄沒有進行適當減速(直接導致孩子的死亡),所以司機的責任也很大。

    最後,總結起來,責任劃分大概是孩子(把身體的大部分暴露在天窗上部)的責任>司機(沒有減速和制止孩子的行為)的責任>孩子父母(未能盡到安全教育的責任)。

    但是,實際上因為這個娃娃未成年,所以具體的責任劃分也只能在司機和孩子的監護人之間劃分了(既然孩子已經死了,所以總要有人背這個鍋,司機師傅和孩子的爹媽肯定朋友是沒得做了,鬧不好就是老死不相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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