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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聯社訊息,在4月6日的一審判決中,朴槿惠被首爾地方法院判處24年監禁和180億韓元的罰款,你認為這個判決對朴槿惠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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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人生觸底反彈

    隨著一審“法槌”的敲響,4月6日下午,歷時354天的南韓前總統朴槿惠“親信干政門案”一審終告落幕。在檢方的18項指控中,首爾地方法院認定15項罪名成立,一審判處朴槿惠24年監禁,180億韓元的罰款。法官宣判的聲音剛落,等候在法庭外的朴槿惠支持者憤怒了,他們情緒激動的試圖衝破警戒線,但是,南韓警方早已做好了準備,他們也只好不停的高呼“營救總統”的口號來發洩不滿。此時此刻,我相信有很多朴槿惠的粉絲們已經淚奔。但是很無奈,這樣的結果是朴槿惠的悲哀!其實更是南韓政治生態的悲哀!

    一,朴槿惠案的回顧

    朴槿惠於2012年12月19日當選為南韓第18任總統,是南韓歷史上的第一任女總統。上任後的朴槿惠意氣風發,誓言將自己的一切獻給國家,一度使人們相信她將成為南韓歷史上最優秀的總統。然而,天有不測風雲,人有旦夕禍福。她卻在任期未滿時被彈劾,近而被拘留審查,令人唏噓不已。2016年爆出的閨蜜崔順實“干政和索賄受賄案”,引發了南韓大規模的示威抗議活動,在反對黨的助推下,演變成了對朴槿惠的彈劾案。2016年12月9日南韓國會234票的高票通過了對朴槿惠的彈劾案。緊接著,2017年3月10日被特別法庭一致裁定“彈劾案”成立。2017年4月17日被拘捕。由於檢方又提出了新的指控,於是,2017年10月13日被延期羈押。在延期羈押過後,由於對南韓政治清算的不滿以及自己的身體原因,朴槿惠解聘了律師團隊,放棄了抗爭,拒絕出庭受審(直到今天仍然拒絕出席宣判會)。2018年2月27日,在南韓首爾地方法院的一審聽證會上,朴槿惠被檢方量刑30年,建議罰款1185億韓元。一審判決和檢方的量刑相比雖然略輕,但對於一個66歲且渾身疾病的老人來說,已沒有絲毫意義。

    二,朴槿惠的身世

    朴槿惠被人們稱為“三無女人”,其悲慘身世也是人們同情她的根本原因。朴槿惠1952年在南韓大邱市出生,她的父親就是大名鼎鼎的強勢總統朴正熙。她曾是個令人羨慕的“公主”,但是,好日子沒過幾年便發生了重大的變故。她的母親1974年被意外刺殺身亡,可是,當她還沒完全從失去母親的陰影中走出來時,厄運卻又一次降臨到了她的頭上。1979年10月26日她的父親朴正熙總統被其情報部長開槍打死。從此,孤苦伶仃的朴槿惠姐弟三人便消失在了人們的視線中。當朴槿惠再次被人們注視時,她已經成為了一個政治家。就在她消失在大眾視野的那段歲月裡,她和崔順實成為了無話不談的閨蜜。可是,正是這個閨蜜給她帶來了“滅頂之災”,她對崔順實的“無底線”信任,以及崔順實案被反對派的利用,鑄就了她如今的悲慘下場。

    三,對朴槿惠的判決公平嗎?

    筆者曾在以前的回答中分析過朴槿惠案的根源問題。無疑,從法律角度來講,朴槿惠是有過錯的。但是,這種罪過卻不該由她全部承擔,而應該由奇葩的南韓政治生態來承擔。導致南韓貪腐不斷,歷任總統均無好下場的根源性問題才是“罪魁禍首”。根源性問題主要有三個方面:(1),“四不像”的政體。南韓的政體構建仿效美國的設計理念,但卻摻雜了太多的南韓“人文”因素。其“制約機制”既不科學,也不嚴密。形成了“四不像”的奇葩體制。(2),三權分立的“紐帶”是人在拉扯,而不是制度的“平衡制約”,這就為政治清算提供了“機會”;(3),政商勾結成為了“傳統”。在南韓經濟“飛躍”式發展的那段時期,制度建設沒能夠“跟上”經濟發展速度。致使“政商勾結”成為發財致富的“捷徑”,而這種“捷徑”居然成為了理所當然的“風氣”。現代、三星、樂天均有涉案,便足以證明這種“風氣”的存在。所以說,這一些都該由南韓的這些“傳統和風氣”來承擔。

    至於朴槿惠的未來命運問題,我只想問一句: 以朴槿惠的年齡和身體狀況而論,她還有未來嗎?

  • 2 # 百合娛樂

    個人覺得與之前傳出的30年監禁相比,24年監禁,對朴槿惠而言,算是一件幸事!畢竟減刑了6年!4月6日,臺北時間2點52分左右,南韓法院對朴槿惠作出判決!但是,朴槿惠本人並沒有出庭,這也是預料之中的事,畢竟當時朴槿惠在獄中已經透過律師對外傳達了自己的意見:不希望一審宣判被直播!但是,法院並沒有尊重她的意見,此事,今日下午最終還是被電視直播了!法院對朴槿惠宣判時,認定檢方指證的21項罪名,有16項成立!所以,對朴槿惠不僅處以24年監禁,還處以180億韓元罰款!“閨蜜干政醜聞”主角崔順實還被判了20年有期徒刑,如果不是朴槿惠,把國家大事當作兒戲,任由崔順實有天大的本事,一屆平民,她也沒機會干涉南韓大事,藉此機會受賄。所以,從這方面來說,我覺得24年監禁,對朴槿惠也算公平!朴槿惠的16項罪名,雖然朴槿惠一一否認,但是崔順實和“三星”太子都承認了!隨後,檢方會逐步公開證據!

  • 3 # 無坡居士

    朴槿惠一審被判24年監禁,一場曠日持久的審判終於暫時告一段落,這樣的判決雖然來的遲了一點,但基本是公平的。

    雖然仍然有不少的“樸粉”還在為她鳴冤叫屈,還在以文在寅政治迫害為藉口為其開罪,但是稍微理性一點的、稍微有些法治意識的人都能感覺到,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的這一判決已經做到了最大程度上的寬容。

    首先,從南韓檢方角度來說。朴槿惠特檢組的調查共詢問了130多人次,形成了14萬頁的調查筆錄,與此案相關的三星太子李在鎔、其閨蜜崔順實已經被判處刑罰。朴槿惠的犯罪事實和證據也在法庭上經歷了多次的質證和控辯交鋒,18項指控中有16項能夠被法院採信並據以定罪處罰,足見證據的確鑿翔實。

    其次,從南韓法院角度來說。朴槿惠案歷經354天118次高密度開庭審理,並且採取了允許旁聽的公開審理方式,最後一場還破例在朴槿惠不同意的情況下進行現場直播,做到了最大限度的公開透明。期間,在朴槿惠自聘律師團集體辭職的情況下,法院還按照刑事法律程式要求為其指定了國選律師,做到了最大限度的維護其自身合法權益。審理中,透過控辯雙方的激烈交鋒,最終在18項罪名裡認定16項構成犯罪,並據此做出了一審判決。這足見南韓法院為公正審理此案做出的努力和耐心。

    第三,從朴槿惠個人角度來看。朴槿惠從羈押進首爾看守所起就一直對案件審理採取不合作態度。不僅以各種理由拒不出庭,還透過律師和媒體對外散佈了很多“政治報復”、監內“人身虐待”等訊息。在近一年的審理期間,對檢方所有指控罪名都採取拒不認罪的態度。檢方對她的涉案罪行提出了30年的量刑建議,最終法院判處24年監禁,已經顯示出了對她的寬容。

    第四,從朴槿惠律師的表現看。案件審理期間,無論朴槿惠的自聘律師團還是法院指定的國選律師團都遵循了“受人之託忠人之事”的理念。無論是前律師團的無罪辯護和國選律師團的打“感情牌”都盡其所能地對朴槿惠案件最終判決施加了重要影響。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國選律師靈活機動地採取了在媒體和法庭上重點突出朴槿惠的執政“貢獻”,甚至她的父輩們的業績,呼籲法院和國民們寬容,應該說起到了明顯效果。甚至在一審宣判後,國選律師也沒有放棄二審繼續爭取改判的努力。

    第五,從相關案件審理結果看。朴槿惠“干政門”案涉及人員眾多,最突出的是三星太子李在鎔的行賄案,該案一審被判處5年監禁,二審被改判有期徒刑2年零6個月,緩刑4年。其閨蜜崔順實被南韓檢方以濫用權力與強迫等罪名建議量刑25年,其案件與朴槿惠案有眾多交集,並被認為是朴槿惠案件的風向標。南韓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崔順實獲刑20年,並處罰款180億韓元。與之相比,朴槿惠被建議量刑30年,最終獲刑24年,並處180億韓元罰金也就算是非常公允了。

  • 4 # 奇緣181403104

    對於閨密干政門事件,朴槿惠冤!而且,非常冤。作為總統的朴槿惠:不能事事都親自去處理。不僅朴槿惠如此,世界上任何國家的總統都是如此。如果認同:總統隨從人員犯罪,就等同總統犯罪的話。那麼請問南韓政要?在南韓的法律中,是否有孩子犯罪等同父母犯罪的法律?既然,朴槿惠對社會所做的一切都是錯誤的,都是罪惡。那請問南韓政要以及公檢法,你們又做了些什麼?那你們的罪惡又有多少?

  • 5 # 使用者88261915701

    崔和樸、最好朋:崔應該人對朋友有責任:拉友不水是不,和情,不道德:對朋:不有負任:應該崔:重、樸:特:過重:。他是家:主:不容意!

  • 6 # 吉林好哥

    很顯然,這是不公平的。不用說對於朴槿惠,就是我們就事論事她也不公平。

    首先,法庭使用的證據不合法。

    我們都知道法院判決要用客觀證據,而不能用主觀證據。而本次裁判所使用的證據大多是主觀證據。

    當初,讓他們的老百姓群情激昂的所謂崔順實的平板電腦,這次隻字不敢提,就是因為根本就無法證實其為崔順實所有。

    也就是說,不能排除有人裁贓陷害朴槿惠的可能性。但是就在這種情況下,法院敢於落下法槌,這是對法治精神的侮蔑。

    也許這種裁判方式雖然能夠滿足一時的政治需要,但是歷史不會沉默。

    其次,民眾是被忽悠的。

    在說不清道不明的一些事情在網路中不斷髮酵之後,朴槿惠不是與有形的力量進行搏鬥,而是與一股無形的力量戰鬥。在這裡,她輸得體無完膚。

    而讓她輸到這種程度的人,正是被忽悠的老百姓。

    納粹頭子戈培爾說過:“宣傳的基本原則就是不斷重複有效論點,謊言要一再傳播並裝扮得令人相信。”“群眾對抽象的思想只有一知半解,所以他們的反應較多地表現在情感領域。情感宣傳需要擺脫科學和真相的束縛。”

    一言盡之,朴槿惠不應該從政。

  • 7 # 何由之

    南韓前總統朴槿惠4月6日,一審法院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判決朴槿惠監禁24年,罰款180億韓元。這是一起不公平,但公開的判決。是違反了“無罪推定”的法律正確觀念;而實行了“有罪推定”不符合法律理念的荒唐判決。一,檢方的起訴書和法院的判決。一直認為崔順實的受賄和非法來源,必須有朴槿惠的指使和命令才得以實現。這就是先入為主的偵查和判斷,致使朴槿惠案沒有公正而言。

    二,法院的判罰是依照,三星李在鎔為莉花馬術學校的捐款77.9億韓元,而認定的朴槿惠180億韓元罰款。朴槿惠的24年監禁有20年有此而來。

    這就出現了“共謀”犯罪,可李在鎔徹底否認了與朴槿惠的私自會面,朴槿惠也否認了,請問:一國總統的一舉一動,沒有嚴格的監控嗎?這本來就是個很荒唐的“幻想”推理。

    77.9億韓元,朴槿惠本人和柳榮夏律師團,沒有確鑿證據是不敢否認的,如果法院認定確有事實證據支援,他們是幫倒忙,法院會加重判罰朴槿惠的,朴槿惠屬抵制司法,沒有認罪態度加重判罰合情合理。

    朴槿惠的受賄款到那裡去了,檢方沒有證據,只是懷疑有“秘密基金會”,可歷時近一年半的調查取證,近一年的開庭審理,還是處於懷疑狀態。

    因此,我認為“事實勝於雄辯”。可法院是隻認檢方指控證據和證言,沒有采信一點點被告人和辯護人意見,最後判決能提現公平嗎?只有冤枉二字!再者,檢方偵查朴槿惠的所有資產只有85.5億韓元。這還不包括77.9億韓元,而是國情院的33.6億韓元。請問法院朴槿惠受賄的77.9億韓元到了什麼地方?

    所以,法院對朴槿惠判決24年監禁,沒有公正,公平之言。是推理性判罰。

  • 8 # 寒冰石

    公平又怎樣,不公平又能怎樣,對於一個被21項罪名纏身的女人來說她又能怎樣。惡性:迴圈的你推我倒的政治鬧劇是他南韓人自己製造的,只可惜朴槿惠成了犧牲品,大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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