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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廣大網友,小兩口在領證後女方父母給女方買了輛車(寫女方名字)算是女方所有物還是男方也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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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民間那些事兒

    您描述的問題應該是婚後一方父母贈予子女財產算不算夫妻共同財產,你提出這個問題需要具體分析了。

    1、領證了,在法律意義上婚姻關係成立,一般情況下,雙方各自取得的財產全都算夫妻共同財產,包括工資、獎金、經營收益、補貼、公積金、養老金等等,你能想到的基本上都算。

    2、但是特殊情況下,不應該算夫妻共同財產,比如: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你提到的買車算是贈予一方財產,但是必須有明確的贈予合同或者表示,單純是名字登記在女方名下不能完全認定為單方贈予,最好能證明單獨自己使用該車,父母當時也在公開場合表示贈予女方一人。

    3、你提到的只是車輛,這個問題不算嚴重,畢竟車輛價格在走低,而且使用貶值厲害,如果是房子就要注意了,如果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如果父母出資沒有表示贈予夫妻雙方的,那隻能認定給他自己的子女了。

    所以,女方父母給自己女兒買車或者購置其他財產,最好提前宣告或者寫份東西,當然礙於情面或者怕影響小兩口夫妻感情就算了。

  • 2 # 明上孫山需努力

    這個問題有點奇葩,都結婚了,你還要問這個是不是共同財產,那個是不是共同財產?分得那麼清楚,也不知道你們當初結婚幹什麼!

    結婚後還分彼此,這個日子恐怕很難過下去。不清楚你們是一種什麼心態,也不清楚你們這種婚姻關係能維持多久,沒有同甘共苦的理念,乘早把各自的財產理清楚然後去把離婚手續辦了。不要等到鬧到矛盾重重,把彼此的一點好感都分清楚了,再去離婚就是一場痛苦的人生。

  • 3 # 靜心707196364589

    你問這個問題是有目的,做好下一步離婚的準備。人都嫁給人家了,孩談什麼財產,有什麼比人更重要的。小品裡的這句話說的非常精點,人生最大悲哀是,人死了錢沒花完。人活在世上,只要有人痛,有人愛,有人遷掛,有痛的人,有愛的人,有遷掛的人,就是人生最大的幸福。一個在世上沒人痛,沒人愛,沒人遷掛,沒愛的人,沒痛的人,沒遷掛的人,你是感覺你很孤獨。假如你用和諧的眼光看世界,全世界都和諧。你用仇恨的眼光世界,全界都是仇恨,看什麼都不順眼。

  • 4 # 愛我42214242008

    尼瑪,真沒有出息。無論女方家婚前婚後給女兒買的東西,你都不要惦記。即使離婚了,也不要惦記。不要讓媳婦把你看扁嘍!

  • 5 # 笨笨95034

    這個問題的提問者不知是丈夫還是妻子。首先,如果是男人提這樣的問題,那自己該好好的反省一下靈魂,這是多渣的人才能想到的。男人就該出去闖蕩吃苦,賺回足夠的財富給自己女人一片舒適安心的天地,而不是打著算盤做小白臉,惦記著女人的嫁妝和資產。如果是女人提出來,那更可笑了。你把自己的靈魂和肉體都送給了丈夫,還需要時時擔心男人惦記你的車嗎?人貴還是車貴?小九九沒學好,不知道妻子的責任在哪裡。除了自強、自愛、自尊、自立外,還要相夫教子。相夫是什麼?不是把男人慣成祖宗,而是鼓勵並激發男人的潛力和動力,為你們的家打拼。且過且珍惜……

  • 6 # 好兒姐姐

    婚後父母贈與自己子女的財產,明確是給自己子女的,屬於該子女個人財產,不算夫妻共同財產的。新的婚姻法裡有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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