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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年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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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事情經過:聚會當天,為了不打擾氣氛,滴酒不沾的Nguyen Va還是硬著頭皮喝了點酒,很快,她變不勝酒力醉了。就在聚會結束後,Nguyen Va朋友的朋友Tuan主動提出要送她回家,由於都是好朋友在一起,於是Nguyen Va也沒多想就答應了,而就在當天夜裡,Tuan並沒有將她送回家,而是接到了附近的賓館實施侵犯,由於醉酒,Nguyen Va全程不知。
知道第二天,Nguyen Va才發現自己被侵犯了,此時的她感到非常受恥辱而且覺得自己很骯髒,於是就跑到了附近的一座橋上跳橋自殺。
酒後遭受侵犯,導致女孩跳橋自殺,竟然只判決12年有期徒刑?越南國家的法律有那麼輕嗎?不要搞笑了,這種人,不僅應該判決強姦罪,還是故意殺人罪,至少是無期徒刑啊,我建議,對於這種人,判決死刑,立即執行。
至於如果被侵犯的是自己,怎麼辦?對不起,我是man,這種可能性不存在,假設我是女性,那麼,就不會去喝酒,我不會喝醉,即便喝酒或者喝醉,至少是跟自己的閨蜜,關係很好的,放心的人,不會跟男的喝,如果有男的,喝多了,就趕緊回家,閨蜜送回去。
退一萬步,假設這樣的事情發生了,也不會跳橋自殺,會好好的活。人的一生,總會有坎坎坷坷,有時候,會是致命的傷害,你沒法避免,又能如何,生活還得繼續,我想,即便你的男友知道了,也會理解和原諒的,這不是你的錯,是犯罪分子的錯,讓法律去懲罰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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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闖關東的企鵝
這是貞操思想深入骨髓了,在遠古時期是沒有所謂的貞操的,為什麼會出現貞操概念,因為貞操思想是父系社會的產物,它將女性歸為男性的私有財產,是對女性地位的進一步壓制,這樣看來古代的男性強搶民女事件僅僅是男性產權的鬥爭,完全不存在男性失貞的說法甚至不足以談失德。貞操思想是一種洗腦性思想,是古代統治者對女性的不尊重表現,但出於原始人性中對母親尊重的情節,才沒有出現像匈奴那樣丈夫死後女性應改嫁兒子的現象。但是隨著女性的覺醒,女性開始出現在政治舞臺,女性地位基本上與男性持平,但還有一部分傳統思想沒有抹除,不過為了在地位上持平,如今的女性也可以要求男性的忠誠。個人認為,貞操思想不是個壞東西,不能對一些洗腦性思想一概否定,因為這種思想在原始人性上是對雙方都有好處的,在生物學上,更是防止了近親繁殖,我也不敢想象一個反倫理的社會是什麼樣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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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說天評地鹽城哥
首先這件事太令人心痛了,18歲的花季就這樣慘淡的凋零,一個鮮活的生命戛然而止,這傷痛的背後,我們在譴責犯罪分子之餘,更應該引起人們反思的是:一個高中生,為什麼一點安全意識沒有呢?18歲了,對自己的人生安全為什麼這麼不負責呢?
這件事,鳳凰網上有詳細的報道,大致是這樣的:越南一個18歲的女高中生,名叫Nguyen Va,18歲,是一個高三的在校生,長得非常漂亮。就在不久前,她的一個好友過生日,為了不打擾氣氛,滴酒不沾的Nguyen Va還是硬著頭皮喝了點酒,很快她變不勝酒力醉了。
Nguyen Va朋友的朋友Tuan主動提出要送她回家,而就在當天夜裡,Tuan並沒有將她送回家,而是接到了附近的賓館實施侵犯,由於醉酒,Nguyen Va全程不知。第二天,Nguyen Va才發現自己被侵犯了,此時的她感到非常受恥辱而且覺得自己很骯髒,於是就跑到了附近的一座橋上跳橋自殺。
就這樣,一個花季少女香消玉殞於冰冷的河中,雖然她的朋友不是直接兇手,但這件事一切由他而起,如果他真的面臨12年到無期的徒刑,那麼真希望讓他永遠看不到監獄外面的Sunny,因為這種人不千刀萬剮都難解人心頭之恨!!!
面對這樣的悲劇,可嘆之餘真的很想不明白,一個女孩子,無論什麼場合,喝酒都是不應該的,尤其是你又不會喝酒,難倒只有喝酒才能活躍氣氛嘛?只有把自己喝得不省人事才算對得起朋友嗎?如果你的朋友真的這麼認為,那這樣的朋友,失去她又何方?
最後,我想說的是:人的生命是最寶貴的,這也是父母給的,不到萬不得已的時候,請不要做對不起父母的事,更不能做對不起自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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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君凌g
如果是我被侵犯了,我不會自殺,但先配合警方抓住兇手,再去個新的城市生活。
被侵犯後自己不僅要承受內心的痛苦,後悔,還要抵禦外界的流言蜚語,甚至自己的家人也會被人指指點點。
18歲的女生心理發育再好,也不過是個青少年,經歷的少,被侵犯的屈辱和感覺自己背叛了男友的自責,會讓她自己陷入黑暗的無盡深淵,這個是外人幫不了的。外人的開導永遠站在未被侵害的角度,旁觀者無法感同身受這一切。女生無法去面對熟悉的人,指責她出去喝酒不注意安全,同情她年紀輕輕就遭受這樣的罪,嘲笑她被別人侵犯,或利用她被侵犯的事來吸引人的媒體,這一切她都沒有勇氣面對家人支援她,卻也要被別人指指點點,背地裡說三道四。出門總會感覺所有人都在偷偷議論自己,那種感覺會讓人絕望到無可復加。
希望每個女生出門都注意安全,保護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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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白卷呆毛
18歲談戀愛,對得起學校和教育和父母的投資嗎?
即使是現在,女孩被強姦還認為是自己沒臉見人,認為是自己的錯,真是教育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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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龍族社
如果被侵犯的是我,不會選擇女高中生的這種做法。因為犯錯的不是自己,而是那個侵害人。自己只是受害者,幹嘛要以死來懲罰自己,該受到懲罰的是對方,所以,要親自讓他受到嚴厲的懲處。
這位妙齡女子遭到侵犯的主要原因是喝酒,而且還喝醉,男人喝多了都容易出現一些危險的事,又何況是一個女孩子。按事情經過看,女孩可能是一個人走在回家的路上。女孩子一個人走夜路本身就不安全,再加上醉酒不能自控狀態,無疑是給一些不規則之人創造機會。如果有一個朋友護送,可能也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
一個18歲的高中女孩經歷這樣的事,無論在身體還是心理上都是一次不小的打擊。但在如今開放的社會,還不至於採用跳河結束自己生命的方式來處理此事,而應該透過法律的途徑讓侵害人得到最嚴厲的懲處。採用這種不理性的方式,不僅自己離開了這個世界,也讓家人更加痛苦,無異於雪上加霜。
而那個侵害人雖然滿足了一時之快,卻斷送了自己的人生,他將面臨12年監禁直至無期徒刑的嚴懲,這樣的懲罰很有必要,嚴厲的懲罰是對其他不軌之人的一種警示。
雖然這個事情發生在越南,對我們國家的女性同樣是一種警示。為了避免發生意外,要儘量少喝酒或不喝酒。夜間出行最好有人陪同,以保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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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珞珈社
一切的一切沒有如果,每個人和每個人對於汙點的接受能力不同,自然結果也就不同,假如真的有如果,在沒有經歷這種痛苦的時候,會想著,好死不如賴活著,活著看到侵犯自己的畜生能得到法律的懲罰,讓他付出代價,可是對於真正遭受到性侵的女孩來說,心理已經奔潰,她感覺自己已經沒有了或活著的勇氣,一時想不開,而結束了自己年輕的生命。
最可恨的莫過於那個禽獸,女孩子悲痛欲絕下結束了自己花一般的生命,以至於都不能看到那個禽獸接受法律的懲罰,真的感覺不值得,為此而送掉自己的性命,我們覺得都不值得,可是對子那個18歲的女高中生來說,她接受不了。自己的貞操沒有了,那就是要了自己的命啊!
據悉,4月14日晚,在越南的一名18歲高中生喝醉了酒在回家途中,被一男子尾隨強姦,次日早上,她悲痛欲絕之下,冒雨來到一大橋上,給自己的男朋友發了簡訊後從大橋上一躍而下,結束了自己年輕的生命,而這一幕也被一過往車輛行車記錄儀拍下。強姦女孩子的兇手也被警方抓獲,他將面臨12年的監禁直至無期徒刑的嚴懲。
唉,這是一起悲劇,兇手該死,而女孩子才開始了自己的人生,就這樣香消玉殞,悲哀,不該,可是已經發生了,希望女孩子還是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尤其是晚上不要一個人走夜路,也儘量不要晚上出去喝酒,畢竟喝醉了酒容易被別人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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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人間說書人
事情的經過大致:一位18歲的妙齡少女,參加同學聚會時,喝多了被性侵犯,而後選擇自殺的方式結束生命。
多痛心?多不忍?鮮活的生命,花樣的年華,本應該有大好的將來,但是隨著縱身一跳都煙消雲散!!!
痛定思痛!
同學的生日聚會?喝酒?單單就兩個詞語,我能想到的是一個:人多混雜,紙醉金迷,燈紅酒綠的轟趴的景象。
特別是那些平常乖巧的學生,在一個平常比較不接觸的,新奇又刺激的環境下,很多人就變得大膽和興奮,然後對很多事躍躍欲試,喝點小酒,什麼的。
既然已經18歲,是個成年人,為什麼對自己那麼不負責?對家人和關心愛護你的人那麼不負責?
酒精,本就是個會麻痺的東西,大量的酒精帶來的瞬間沉迷和後果,女孩子出現“醉的不省人事”是完全會出現的!既然知道自己不能喝還喝的那麼多,在不確定有足夠信任的朋友和家人在身邊時,輕鬆的將自己放在一個危險的環境中,完全不考慮後果!
這個事情的發生,有的是罪犯的醜惡,也有人心的叵測,但是更有的是女孩的保護自主意識差,才會有被壞人侵害的機會!!!
那種趁人之危的噁心的惡人,總要收到法律和道德的懲罰!!!毀掉女孩的一生,間接殺害了一條人命!更是毀掉了一個美滿的家庭!這種TM的就該墮入畜生道!
女孩,真的要多長點心!生命只有一次。人生總有磨難。總有坎坷,我更希望那些受到苦難的女孩們,能有直面太陽的勇氣和鋒芒畢露的能力。
罪惡,一定會被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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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手機使用者71435007593
面尷18歲漂亮的美少女酒後失態可悲?犯了不可饒恕的自殺罪?父母辛苦大半輩子把她養大成人?人生傷害難免除?自殺罪絕對不能免除?面尷別人的垂頭喪氣絕對不能饒恕?面尷自殺罪絕對不能饒恕?
4月14日,一名18歲的越南高三女生參加朋友生日聚會時喝醉了酒,回家時遭到一名男子侵犯。次日早上,她冒著大雨來到了一座大橋上,給男友發出簡訊後,便跳橋自殺,現場一幕還被過往汽車的行車記錄儀拍了下來。
當天下午,當地警方找到了這名女生的遺體。性侵嫌犯也被警方逮捕,他將面臨12年監禁直至無期徒刑的嚴懲。網友表示,希望嫌犯受到懲罰,也希望女孩們注意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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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得非常漂亮,性格開朗,而且心地善良,成績優秀。
聚會當天滴酒不沾的Nguyen Va還是硬著頭皮喝酒,朋友主動提出要送她回家。
朋友並沒有將她送回家,而是送到附近的賓館侵犯,因為醉酒女高中生渾然不知。第二天,Nguyen Va才發現自己被侵犯,由於接受不了事實,Nguyen Va跑到了附近橋上跳橋自殺。
自殺前,Nguyen Va把過程告訴朋友,朋友趕到現場為時已晚,事後,警方在橋下附近屍體。
家屬感到之後悲痛欲絕,犯罪嫌疑人已經被警方批准逮捕,等待他的講是法律的嚴懲。
18歲花一樣的年紀,而且Nguyen Va漂亮大方,成績優異,本來可以很幸福的生活,卻被惡魔所染指。對於這樣的惡魔,必須嚴懲,雖然Nguyen Va不是我們國家的人,但也希望最後會給她本身,以及家屬一個很好的交代。
另外,女孩子就算和熟人聚會,也不要喝酒。
別看有的人看起來一本正經,其實內心住著一個惡魔,一有機會便會露出可怕的嘴臉。
這個男生是個人渣,希望法律能好好制裁他,讓他受到應有的懲罰。
但不管如何,女孩子已去,就算兇手一命相抵,也回不來了。
18歲的花季少女,香消玉殞,哀哉。生前遭受了強姦跟跳河窒息的痛苦,死後還要被人說三道四。不怪女孩懵懂無知,只怪地獄空蕩蕩魔鬼在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