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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北京楹庭律師事務所

    依據物權法規定,不論商鋪和住宅,從購得辦理房產證之日起都具有永久的物權,區別在於這塊地的使用權有40、50、70年之分,只有集體性質的宅基地是沒有規定使用年限!

  • 2 # 天道即人

    商鋪和住房的產權,即購買了商鋪,或住房,不動產權證明是永久性屬於你的,你的所有權。而商鋪和住房所佔土地(樓層分佔),所有權是國家的,你交了土地出讓金,使用權就是你的。住房一般為70年,商鋪一般為40年,到期使用權延續,但必須辦一下手續。

    對此有疑問的,應對物權法中,所有權,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以及處置權作進一步瞭解!

    我們國家對國家和集體所有權予以保護,對私有財產權也予以保護。在購買時要搞清楚,買了什麼,擁有什麼所有權,使用了什麼,使用權怎麼形成的,期限多久,到期怎麼處理?

  • 3 # 老張拙見

    看了幾個回答,有些回答不對,對商鋪和住宅產權年限理解有偏差,以免誤導大家,老張特做以下回答,供參考。

    按《物權法》相關規定,不管是商鋪和住宅產權都是永久的,就像我們賣個手機一樣,你支付了費用,手機都歸你了。你擁有了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同樣的道理,我們購買了商鋪和住宅也是一樣的,對買的商鋪住宅擁有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和處置權。

    但是商鋪和住宅和手機這樣的商品相比,商鋪和住宅是不動產,必須建立在土地之上,不可隨意移動,而手機這樣的商品是可以隨意移動的,這是兩者最大的區別。因而完整的商鋪和住宅由土地和建築兩部分構成,按以前商鋪和住宅都有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有權證,兩證體現完整的產權。現在二合一,統一叫不動產權證。所有權證是沒有年限的,寫的都是土地使用年限。我們國家土地是集體所有制,使用土地必須支付土地出讓金,因而根據土地的使用用途不一樣,劃分成居住用地,商業用地,教育用地,農業用地,工業用地等,每一種性質的土地規定了不同的使用年限,商業用地使用年限40年,居住用地使用年限70年。商鋪和住宅產權年限是這樣來的。

    購買商鋪和住宅的年限是以開發企業拿地的起始時間算的,不是以辦房產證的時間算。比如開發企業2015年拿的地,2018年你才買的房,2020年才辦到產權證,那麼住宅產權就是從2015年到2085年,商鋪產權就是從2015年到2055年。開始不要搞混了。

    那到了產權的最後期限該怎麼辦?是不是商鋪住宅就不是我們的了,大家不要擔心,國家已經給了明確的答覆。之前使用土地是開發公司給土地出讓金,現在到期了,要使用土地,辦理土地土地沿用手續,房主繳納土地使用費用就可以了,費用根據地方國家會有相關的標準,不高。按原出讓金的1-10%收取,費用控制在五位數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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